北京市中小學平安校園管理制度(通用3篇)
北京市中小學平安校園管理制度 篇1
中小學校園管理制度
一、校園規劃完整,布局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相對獨立。校園力求做到凈化、綠化、美化。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建立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教學、辦公、生活、運動場所的衛生管理責任到班、到人,定期開展檢查評比。校園大環境整潔有序,無亂堆、亂放、亂建現象。校內排水通暢,道路平整。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墻面無污損,無衛生死角。教室、辦公室、實驗室、餐廳、運動館所窗明幾凈,空氣流通,物件安置有序。廁所設施齊全,清潔衛生,無亂涂亂寫,無污水雜物。
三、搞好校園綠化、美化。種好、管好樹木花草,適當建設校園小景區,力求簡潔、實用,做到“上有大樹遮蔭,下有綠草鋪地,間有鮮花點綴”。花草樹木無踐踏、攀摘現象。綠化、美化要與建筑的總體布局相適應,校園綠化覆蓋率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重視校園文化建設。校園環境的布置高雅大方,體現教育特色;校門端莊,校牌得體,校訓上墻。按規定懸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地圖、名人畫像、名言警句、師生書畫作品;校園內要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黑板報、公示欄、宣傳櫥窗及時更新,內容健康;大力推廣普通話,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語規范。搞好圖書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建設。常組織開展有益的、健康向上的團隊活動,不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動,嚴禁暴力、兇殺、色情、恐怖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
五、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杜絕學校周圍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校園內無高壓線穿過,校園外不靠近河流、水庫及山體坍塌、滑坡等危險地段,學校周邊無電子游戲機營業點、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200米內無網吧。
六、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在教學活動和交通、飲食,取暖、用電以及體育、勞動、集體活動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的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專用教室和傳達等部門、場所指定人員負責,實行崗位責任制。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護校。
七、校內商店具有經營許可證,不強迫學生消費,不出售無保質期和過期的食品。
中小學校舍管理制度
一、學校校舍(含附屬設施,下同)的建設符合學校的長期規劃,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有投資計劃和資金籌措方案,按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新建校舍要專人負責,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竣工后須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才可使用。建立校舍資料檔案,做到產權歸屬清楚,產籍資料完整,全面準確地反映校舍的變化情況。
二、學校嚴格按照校舍設計的功能,確定用途、荷載和使用年限。學校校舍未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校舍的使用功能,不得隨意拆建、改建,不得違章搭建建筑(構筑)物,也不得將校舍出借、出租給外單位或個人長期(半年以上)使用。
三、學校校舍的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部分拆除),須由學校提出意見并籌備好資金,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由設計單位搞好施工圖紙,通過合法程序向社會公開招標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四、重視校舍安全。對建設年代久遠、結構質量低、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差,地處山坡邊、水岸邊,抗震設防地區的混合結構、石結構的校舍,要定期組織檢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對出現問題的校舍做出鑒定。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及時發出危險校舍通知書。屬D級危房的要立即封閉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時改造。屬B、C級危房的,要及時加固、維修或改建。
五、建立自然災害預防制度,制定防險救災應急預案,切實做好防洪、防風、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師生提高安全意識,維護好校舍。發生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值班巡查,發現校舍損壞和險情時,要做力所能及的維護、加固。
六、加強校舍的維護管理。校舍的走道、樓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堵塞緊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門、上鎖。經常檢查和維護學校的排水系統、供電線路及消防器材等設施。各類建筑物的豎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應保持通暢,發現破損,要及時修補。對老化的供電線路,必須及時更換。要保證校園內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中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遵守秩序,按組入座,不許喧嘩,不得擅自動桌上的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必須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原理、步驟和儀器的使用方法,根據實驗教師開出的儀器清單,檢查實驗用的儀器是否齊全,如發現儀器、用品破損或遺漏應立即報老師處理。
三、實驗時,學生應在老師的指導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實驗步驟進行,要仔細觀察實驗現象,如實記錄實驗數據。實驗過程如儀器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老師,聽候處理。
四、愛護儀器,節約水、電和藥品。實驗時應注意人身安全,操作帶電儀器及使用有毒有腐蝕性藥品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觸電、中毒、受傷等事故發生。凡違犯操作規程,造成儀器損壞者,應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確屬正常損壞,經老師核實,予以報損。
五、實驗完畢,要關閉電源、水源,拆開實驗裝置,將所有儀器擦試(或洗滌)干凈,并清點整理好,放在規定的位置上。不得將實驗室的任何物品帶出室外。
六、實驗廢液應在實驗結束后收集并進行委托處理,經處理后方可排放。排放應達到國家廢水綜合排放水質標準。
七、各室應備有效的消防措施。每個化學實驗室應設置一個事故急救沖洗水嘴和急救箱。滅火器及急救箱中的藥品應注意及時更換。
八、學校應設專職實驗教師,并由其對上級調撥或學校自購的教學儀器(含標本、模型、藥品、掛圖等,下同)進行驗收入庫、做帳。做到實驗室有明細帳、實驗教研組和學校總務處有總帳,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做實驗所需教學儀器,必須提前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要及時辦理借用、歸還手續。實驗教師驗收歸還儀器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報損或賠償)。學期結束,實驗教師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教學儀器清查盤點工作,并向學校報告盤點結果。對需要維修、保養的儀器、器材應采取措施及時維修保養。
九、儀器應有專室存放,并科學地擺放在儀器櫥中,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科學合理。櫥外應標明儀器類別、編號、名稱和數量。組合儀器要單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化學藥品應和其它儀器分室保管。劇毒及危險藥品應按不同性能進行專門管理,妥善放在專庫、專柜中,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嚴格領用登記手續,嚴格控制發放量,剩余部分應及時收回。儀器儲藏做到“十防”。
十、教學儀器僅供本校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借與外單位和非教學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方可借出,歸還時如發現損壞,應視具體情況照價賠償。
十一、實驗室要建立技術檔案。對各種技術文件,如實驗室操作規程、產品說明、線路、圖紙、化學配方、技術標準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存。
十二、實驗室、儀器儲藏室嚴禁進行其它活動,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中小學體育器材場地管理制度
一、各類體育器材均應登記造冊,臺帳清楚,新購器材及時登記,物品實際數量與記錄相符合。易損耗器材要定期補充,保證數學、活動正常進行。
二、可移動器材要有專室存放,專人保管。器材存放規范、有療,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
三、各種器材安裝要牢固,使用時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傷害的器材不要讓學生搬運。嚴禁劣質體育器械進入學校,學校在安裝器械時應遠離電線、高壓線等危險物。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記,有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
四、室內體育場地有固定開放時間,按時開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時整理,保持清潔衛生。
五、體育器材布局要合理、擺設要整齊有規律、方便使用,用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體育場地,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運動場。
七、室外場地、設施符合有關標準和安全要求。
八、場地、器材應定期檢查,按時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中小學藝術專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藝術專用教師(含音樂教室、美術教室、器材室等)供學校藝術課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要制定有關使用、保管、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有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藝術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
三、室內布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療,方便教學。各室要定時打掃,保持地面、墻壁、桌凳、器材清潔,環境整潔美觀。
四、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器材室內器材設備全部入櫥,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專業教室內鋼琴、音響系統,多媒體系統等要固定位置安裝擺放。
五、教學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并根據器材不同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銹、防腐蝕工作。
六、學校音樂、美術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訓練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七、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霉等措施。
八、認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學及使用記錄。
中小學計算機教室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絡教室)是用于學生學習信息技術、開展多學科教學和為師生提供信息網絡學習環境的專用教室,必須由精通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工作責任心強的專職人員負責計算機和網絡設施設備的保養、維護和技術指導工作,必須有專人管理,確保設備的完好和可隨時使用。
二、要嚴格按照電教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將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絡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建檔入冊,注明廠家品牌、型號、配置、購置日期等,及時記載維修、維護、損耗情況。每臺計算機要隨機備有使用記錄本。
三、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絡教室)要有防火、防盜、防雷、防觸(漏)電保護措施,嚴禁易燃、易爆、易腐蝕、易污染物品入室,確保計算機操作人員及室內設備的安全。
四、計算機教室(多媒體、網絡教室)門窗密封防塵條件要好,要安裝通風設施,要裝配調溫、調濕設備,保持良好的室內溫度(計算機運行時一般保持在20°至25°C;非運行時一般保持14°至30°)和濕度(運行時:相對濕度40。
北京市中小學平安校園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并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摸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后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墻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閑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游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準許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后,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霉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采購食物時要注意鑒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于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并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霉、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并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于發布起執行。
北京市中小學平安校園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消除和減少吸煙帶來的危害,保障學校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創造潔凈舒適的學校衛生環境和優雅文明的工作學習環境,推進我校“無煙學校”建設,現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全國學校“禁煙令”的要求:在校園內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煙,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訂本制度。
一、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徐春
副組長:姜勝坤
成員:校委會成員、工會委員
二、控制吸煙場所
全校范圍內所有的室內、室外區域。
三、控制吸煙措施
1.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宣傳發動,利用電子屏幕、教職工大會、升旗儀式、健康講座、專題會議培訓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教育部頒發的全國學校“禁煙令”,增強全體職工的健康意識,使不吸煙成為全體職工的自覺行動。
2.在學校辦公室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統一的禁煙標志、標牌。
3.在學校任何地方不設置、擺放與吸煙有關的器具。
4.堅決杜絕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在校園內吸煙,做到不吸煙、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做到婉言謝絕。
5.對于來訪人員吸煙現象,每位師生都有義務和責任勸阻和制止。
6.學校通過學生向家長宣傳吸煙有害健康的科學知識,讓學生力所能及地規勸自己家長戒煙、禁煙參與學校的控煙活動。
四、控煙處罰辦法對于違反者,按以下規定處罰:
1.對于違規的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和黨員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其余教職工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學校師德師風考核。
2.把各科室控煙工作情況納入到文明科室考核中。
五、控煙監督、執行部門職責
1.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協調、監督。
2.學校黨支部、工會、德育處加強控煙工作宣傳和健康教育。
3.控煙工作督察組具體負責日常工作檢查及其考核。
4.總務處完善禁煙標志及相關制度的'懸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