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精選8篇)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1
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堅持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二、輪值班組應派專人作好值班記錄,專人接電話,不得遺漏報告內容,不得過后補記。
三、值班期間,要與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責任人、監測人保持聯系,如有險情報告,由當日值班人員實地上界查看災情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有關領導報告。
四、值班人員要服從值班領導的工作安排,因工出差,要提前告訴當日值班領導,如需請假,要寫出書面假條,由值班領導批簽。
五、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崗,不準代簽或補簽值班人員名單,不得擅自離崗。如因不到崗或提前離崗造成責任事故的,應嚴格追究當日值班人員的責任。
六、值班記錄本應由上一班組值班人員依次移交給下一班值班人員。如有不移交造成失誤由上一班組值班人員負責。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2
為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正常、有效的進行,特制定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
一、值班時間
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汛期期間,特別在臺風期、暴雨、連續降雨或者上級通知要求值班期間,每日24小時不間斷。
二、值班人員安排及要求
(一)值班人員:由各鎮(街、園區、林場)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自行安排人員值班。
(二)各鎮(街、園區、林場)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應設立值班室和聯系電話,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三)各鎮(街、園區、林場)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應將地質災害值班電話和聯系人在管轄范圍內公布并上報市政府和市國土房管局備案。
三、值班工作職責
(一)及時、準確登記好有關地質災害情況的來電來函,并及時報告當地鎮(街、園區、林場)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必要時立即報告市政府和市國土房管局等。
(二)及時、正確地接受并認真記錄好上級機關、部門有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示、指令、命令、要求以及交辦事項的電話、電報和電傳等,并加以落實。
(三)每天適時收聽“天氣預報”,并做好記錄,必要時隨時和市氣象局取得聯系,獲得氣象信息。
(四)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把已發生的情況、正在進行中的工作和可能發生的情況交接清楚,使每個值班人員情況明、反映靈、上報準、處理穩。
四、值班紀律
(一)值班人員因事或休假,需經批準,并由主管領導統一安排人員頂班后方可離崗。
(二)因失職、玩忽職守等原因導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耽誤或失誤的要嚴肅批評,認真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3
為切實做好我縣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伊犁州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及上級部門下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有關規定,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安全渡汛,特制定本制度。
1、汛期前組織成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任組長,并設立由專業人員和專職人員構成的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工作組。
2、汛期時要設立專門汛期地質災害值班辦公室,并配備電話和傳真機。
3、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室要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缺崗,空崗和漏崗,值班時盡職盡責。
4、值班室內要設立“汛期地質災害記事簿”。詳細記錄每天接聽電話情況。
5、值班時如遇地質災害險情,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汛期值班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經常巡視和檢查值班室的.值班情況,如發現缺崗、空崗或漏崗應嚴肅處罰。
7、汛期結束后,要對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要獎懲并舉,對忠于職守并及時通報和妥善處理重大地質災害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4
我局將嚴格按照石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現將地質災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制定如下。
一是實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今年為進一步確保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及時準確收集上報汛期地質災害巡查、監測、防范和災情險情,搶險救援等情況。
二是建立值班室,非常時期安排好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我局將結合單位工作實際情況,嚴格按照石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要求,綜合辦公室將安排汛期值班表,明確帶班領導,安排值班人員再接聽電話時,值班期間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救援及時。
三是各股室值班人員值班電話應該向全局公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要求值班人員及時接聽電話。嚴禁脫崗,漏崗,擅離職守。保證汛期值班24小時無空崗,辦公室領導班子成員將不定期對值班人員進行檢查。
四是值班期間我局對聯系鄉鎮上報的災情、險情和上級下達的指示等要求認真做好記錄,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根據領導指示提出具體處置意見和建議及時傳達到位,如果聯系點發生險情災害,要求按照規定及時第一時間向帶班領導匯報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帶班領導將趕赴現場了解災情險情,通知相關人員及時采取措施,并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是值班期間如果遇見災情、險情或者權限范圍內不能處理的事情,必須逐級向上級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請示和匯報。
六是為進一步加強值班人員學習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進一步熟悉地質災害防治預案。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5
一、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緊迫感,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玩忽職守。
二、汛期實行晝夜值班,領導帶班,值班室24小時不離人。從五月一日開始,至接上級通知結束止(一般到十月二十日)。每日8:00時,進行值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員應將認真填寫的值班記錄交給下一班人員,雙方按要求簽名。
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對上級發來的重要天氣預報和上級的重要來電、指示及文件等,要立即報告帶班領導、防汛辦主任,并通知到各村和有關單位。同時要密切注視當地汛情變化,隨時電話查詢重點村組、單位的防范準備情況,并將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四、及時、準確了解天氣預報、雨情、水情、險情和災情,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五、凡需上報的有關情況必須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對出現的險情、災情等信息必須在第一時間報縣有關部門。
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缺崗和擅自離崗的現象。接班人員未到達時,原值班人員不得離崗。緊急情況時,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值班人員。
七、發生暴雨和山洪時,及時向各村組和單位通報雨情、水情、險情、災情,并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處置。
八、值班人員對各村和有關單位的汛情情況及請示要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主要領導匯報,并將處理結果詳細記錄。
九、嚴格遵守防汛值班“五條禁令”
1、禁止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擅離工作崗位;
2、禁止安排(請)非工作人員帶班和值班;
3、禁止帶班領導和值班工作人員在值班期間飲酒;
4、禁止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關閉通訊工具;
5、禁止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打牌、賭博、玩游戲。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6
1、本安排自20xx年3月8號起執行,若逢節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2、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手機暢通,24小時開機。
3、值班人員、值班車輛及司機如不能按時到崗,需向帶班領導請假,并征得同意。
4、如遇特發事件,值班人員應迅速向鄉有關領導匯報,并組織人員及時處理。
一、汛期值班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做好地質災害日常預警、預防和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點的監測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檢查;在出現突發性地質災害時,迅速、準確、及時上報有關情況;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聯系,為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提供準確依據。
二、在汛期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值班工作人員不得外出。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須報領導批準,并做好工作移交。
三、汛期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手機、值班電話24小時處于良好的通訊狀態,確保聯系暢通。
四、值班人員在接到地質災害險情發生報告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值班領導或主要領導。隱瞞不報或拖延時間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責任。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7
根據臨沂市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印發《城市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區(開發區)和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白班值班時間8∶00—18∶00,夜班值班時間18∶00—次日8∶00。
嚴格執行交接班和請假制度。防汛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要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交接好收發文件和急需處理的有關事宜。認真履行職責,遵守紀律,按時上崗簽到;有事確需換班或代班,必須向帶班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崗。
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及時對來電、來文做好登記、記錄并簽名,值班記錄字跡要工整。
做好防汛信息整理和上傳下達。對來電來文需向領導匯報的,要及時匯報,對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和領導的批示要按要求及時傳達,并做好受話單位和受話人姓名記錄。
嚴格汛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掌握和調度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對可能或已經出現險情區域的汛情發展變化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隨時向市城防辦報告汛情及工作動態,做到不延時,不誤報、不漏報。對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時匯報請示;對領導指示、指揮調度命令及意見,要及時準確傳達,不得推諉和拖延。
保持值班通訊暢通。各縣區、各責任單位要保持值班電話和手機暢通,確保信息上傳下達暢通無阻。
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汛情緊急時,主要領導親自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因工作失職發生各類問題,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 篇8
一、實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4小時值班制度。
每年汛期,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單位和各有關單位要保障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及時準確的收集上報汛期地質災害巡查、監測、防范和災情險情,搶險救援等情況。
二、建立值班室,非常時期安排好人員24小時值班。
各單位每年應編排汛期值班表,明確帶班領導,安排專職人員接聽電話、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救援及時。
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及時接聽電話。
嚴禁脫崗、漏崗、擅離職守,保證汛期值班24小時無空崗。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對各單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四、值班期間
應對上報的災情、險情和上級下達的指示等內容要認真做好紀錄,并立即向領導匯報,根據領導指示提出具體處置意見和建議及時傳達到位。發生險情災情,要按照規定向帶班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帶班領導應趕赴現場了解險情災情、通知有關人員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搶險救援。
五、值班期間遇到嚴重的災情、險情或遇到職權范圍內不能處理的事,必須逐級向上級及相關職能部門請示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該學習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熟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