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通用6篇)
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 篇1
根據xx市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防止學生溺水,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學校開展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進行預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經學校同意,嚴禁教師組織學生外出游覽東湖。
二、切實開展學生防溺水專題教育
1.各班要通過晨會、主題班隊會等多種途徑和方式,落實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組織開展一次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內容及時記載在班務日志中。預防溺水事故的主題班隊會要有計劃、有內容、有形式。并按時上交學校存檔。
三、學生要去游泳必須經過家長同意,并負責陪同、監護。學生不得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到東湖、迎賓湖等地方玩耍,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邊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邊的成人幫忙。
四、做好對學生家長的防溺水宣傳教育。利用“家長會”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孩子的安全監護。
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 篇2
升旗儀式是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必須嚴格規范升旗制度,促使每個學生受到生動、形象、具體的愛國主義教育。
根據國家教委“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嚴格小學升旗制度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學期定期開展學習宣傳《國旗法》活動,使廣大師生充分認識到《國旗法》的重要意義,自覺遵守《國旗法》,認真落實升旗制度。
二、學校每周一或重大節日,在操場舉行隆重的升旗儀式,全體教職工準時參加。
三、學生必須準時或提前到達會場,并做到:隊伍整齊、肅靜。惡劣天氣除外。學生參加升旗活動要統一著裝,少先隊員要佩戴紅領巾,儀表規范,儀態要莊重。
四、升旗手的推選,從高年級到低年級依次進行,由旗手一人、護旗手兩人,升旗小隊共五人組成。升旗手要由表現突出或進步較大的同學擔任。升旗時,旗手和護旗手分別佩戴標志。
五、升旗時,師生要脫帽肅立,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嚴禁說話, 議論。行政及科任教師列隊站于隊伍左側,班主任及配班老師須前后站立。唱國歌時聲音洪亮,在國旗下講話時不準說話或搞小動作,要保持隊伍的整齊肅靜。
六、平日升降旗不舉行儀式時,凡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要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方可自覺活動。
七、每周升旗儀式由校長、主任、教師輪流進行國旗下講話,對全體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八、升旗儀式程序:
1.出旗(旗手、護旗齊步走向旗桿,在場全體師生立正站立)
2.介紹升旗手及榮譽升旗手事跡(各班寫出升旗手事跡簡介材料)
3.升國旗、.唱國歌(奏國歌全體隊員行隊禮其他人員行注目禮)
4.國旗下講話(結合形式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系列教育)
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 篇3
為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特制定《xx小學生作業公示制度》,并嚴格執行。
1.每天下課前,由任課教師在《作業布置表》上或者通過書面形式發布作業.學生當天家庭作業,接受家長與社會的監督,注意作業布置語句要簡潔明了、通俗易懂。
2.保證一、二年級無書面作業,三、四、五、六年級學生的每天作業量(按學業程度中等學生完成時間計算)不得超過不超1小時。
3.由班主任調控各科作業總量,對超負擔的'作業,班主任有責任進行調控。
4.在常規型作業、習慣型作業、實踐型作業布置的基礎上,要求全體教師設計分層作業,減少機械重復作業,面向全體學生,有教無類。
5.嚴禁教師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6.教導處不定期反饋,提煉亮點.促進家長與社會共同參與學校的減負工作,學科教師自覺減縮作業量、精編作業題,有效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
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 篇4
一、根據《國旗法》的規定,我校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氣原因外每日懸掛國旗。每周一 早 操時間舉行升國旗儀式。
二、升國旗儀式由學校德育室主持。升國旗前向全校宣布擔任升旗手的學生名單。升旗手由各班的優秀學生輪流擔任。
三、每次升國旗活動時,由學校領導、優秀教師代表及優秀學生代表進行“國旗下講話”的思想教育。
四、聽到集合信號,全體師生員工不得無故缺席,按“快、齊、靜”的要求,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列隊。
五、升國旗時學生按學校要求一律穿校服。
六、當主持人宣布“升旗儀式開始”后,全體師生面向國旗立正,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少先隊隊禮,行禮至國歌完畢時為止,全體師生應伴隨國歌樂曲聲高唱國歌。
七、升國旗活動中,由政教處指派專人檢查各班出勤和紀律情況,作為常規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
八、全校教職員工都要按時列隊自始自終參加升國旗儀式。年級組、各處室要做考勤記錄。
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 篇5
按照滬教委基(1998)75號《x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本須知。本須知的內容主要是對轉入的轉學而言。轉出的轉學要求基本同轉入,手續在學校辦理。
一.辦理對象
1.全家戶籍跨區縣或跨省市變遷至本區;
2.上海知青子女回滬戶口至本區,持有至本區的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子女戶口至本市而居住地在本區,持有因人才引進辦理的居住地在本區的《上海市居住證》(編號為“cw 9 … …”)等特殊情況。
二.不予辦理對象
初中學生在入學第一學期和臨畢業的最后一學期一般不予轉學,高中一般不予轉學。
三.所需證件
1.本區戶口簿;
2.轉學聯系單;
3.學生成長記錄冊。
(或相應材料、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辦理方式
1.小學生轉學,直接到戶口所在地區學校聯系辦理,學校接受后報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核準;
2.中學生轉學,由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
五.辦理程序
1.攜帶轉學所需證件,經招考中心核準開具“轉學(借讀)通知”安排接受學校;
2.攜帶上述材料及“轉學(借讀)通知”去接受學校,經接受學校查對,收取“轉學(借讀)通知”,在所帶的轉學證件中的“轉學聯系單”(或轉學證明材料)上蓋章確認,接受入學;
3.將蓋有接受學校圖章的“轉學聯系單”(或轉學證明材料)去原學校辦理轉出手續,取得“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已取得“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的,此步驟可以省略)
4.及時將轉學證明、學籍檔案交予接受學校,以完成入學手續、取得學籍。
六.辦理時間
開學前一周(雙休日除外)。
中小學防溺水教育懲戒制度 篇6
為貫徹落實《xx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雙減”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xx省下發《xx省教育廳關于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逐步建立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即每天下午放學前,學校主管教學的部門要逐一對各教學班學生的每日及節假日家庭作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的作業在本進行公示,以接受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作業公示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要求
1.公示位置。
學生家庭作業公示欄應設在學校校園網主頁或校務公開欄的醒目位置,學生每日及節假日的家庭作業應在教師下班前更新完畢。以促進學校對家庭作業的對比和交流工作。
2.公示作業內容。
公示作業內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體的年級(班)、學科、作業所在的`書本名稱、頁碼。
3.公示作業用時。
公示的作業都要標明大部分學生的預計完成時間,學生不超過90分鐘。
4.優化作業設計。
學校要通過不斷優化作業設計確實減少學生作業量。作業要立足課程目標,把握好重點和難點,緊扣教學進度和學習內容;要體現出層次性,可分必做和選做兩種;要減少機械重復性作業,控制知識鞏固型練習題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的家庭作業;嚴禁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為此,各學校要定期開展作業教學研究活動,加強作業常規檢查與管理,引領和指導學校教師規范作業教學行為。
要求以年部為單位,學科組長為先導。統一規范學生作業內容與層次,做到不超時、不超量。既讓優生吃得好,又讓普生吃得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