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1篇)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 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 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 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 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 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 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 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 動植物。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 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一) 固定資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大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品名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進行獨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x]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記工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四章 責任
第十六條 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 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 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1月1日起實施。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2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1.舞蹈室是教學、學員訓練和教工健身場所,非教學和訓練原因不得隨意進入。
2.進入舞蹈室,應穿軟底鞋或舞蹈鞋,嚴禁穿硬底鞋入內。
3.舞蹈室內嚴禁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紙屑。
4.舞蹈室內不準打鬧、追逐,運動時應注意他人所處位置,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5.愛護室內一切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學校物資管理規定罰款,對蓄意損壞者,除賠償罰款外,應嚴肅處理。
6.房室鑰匙應由舞蹈室管理人員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須做好登記,用后驗收。
7.使用部門使用完后,將器材設備恢復原狀,并清除垃圾。
8.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內設施設備損壞、遺失、被盜,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堅持衛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掃教室,保持室內一切設施的清潔衛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員每天負責檢查、落實。
美術室管理制度
1. 美術室由美術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2. 室內保持清潔、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動、大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畫架、畫板、畫臺、墻壁上亂刻亂畫。
3. 愛護室內的模型設備,損壞者要照價賠償。
4. 師生美術作品要擺放整齊或張貼好,不得隨意亂堆、亂放。
5. 每次活動完后,要搞好室內清潔,模型、設備、畫架、畫臺等待擺放整齊,關好門窗、電燈、電扇。
信息技術教室管理制度
1.信息技術教室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有關規定,實行專人管理,明確責任。
2.學生上課時應帶鞋套進入,不準將與上機無關的物品帶入教室,注意保持信息技術教室的環境衛生,定期做好衛生清潔工作。
3.愛護機器,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出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管理員老師,不得私自處理。
4.注意病毒防護,嚴禁在信息技術教室玩計算機游戲,下載與教學無關的文檔或資料。
5.做好信息技術教室的防火、防毒、防潮、防雷擊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做好安全檢查,排除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6.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各類設備、設施實行規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
網絡總控室管理制度
1.網絡總控室是校園網運行、控制、管理的中心,是保障校園網正常運行、集中放置系統核心設備之重地,非網管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要保持良好的網絡設備運行環境,不準在網絡總控室吸煙、飲食、喧嘩。嚴禁在網絡總控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腐蝕性物品、強磁場物品、放射性物品。
3.要定期做好軟件備份和計算機病毒檢查處理,任何外來軟件必須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確認無病毒后方可使用。
4.網絡總控室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5.網絡總控室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檔案及圖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
6.網絡總控室內設備均屬專用設備,一律不許外借和挪做它用。
7.網絡總控室工作人員在調入調出時,要及時做好有關網絡設備運行情況檔案資料、室內設備清點和賬目交接手續。
史地教室管理制度
1.使用史地專用教室的教師必須掌握各種教學設備的教學用途、使用方法和簡單故障的排除方法,認真備課,明確師生需要使用的教學設備,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2.教師和管理人員課后要仔細檢查教學設備,做好記錄。如有缺失、損壞,要及時查找當事人,查清責任,并按規定處理、賠償。
3.使用教學設備前,要根據教師和管理人員的要求,檢查核對所用設備是否齊全,名稱規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時上報。
4.教學過程結束后,教師應仔細檢查教學設備,保證完好,并放歸原處,整理好活動臺面,保持專用教室整潔。不允許把教學設備帶出專用教室。
5.更換管理人員,要有交接手續,在主管人員的監督下,雙方核實數量質地后,三方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1.儀器室、實驗室設有防護設施,管理人員必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儀器要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新添儀器及時入帳。
3.儀器外借、報損、報廢要辦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
4.科學管理,分室定柜,貴重儀器要專柜保管。
5.教師使用儀器與材料,先填實驗通知單,管理員按單做好準備。實驗后,管理員及時驗收,如有損壞,合理處理。
6.在實驗過程中發生事故時,不要驚慌失措,應立即斷開電源,及時疏散學生,保持現場并報告學校領導檢查處理。
7.實驗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實驗室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門窗、滅火。當班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8.落實防火、防盜、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備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及時維修,定期保養,保證儀器正常使用,發揮最大功效。
10.定期(每學期一次)清理儀器,經常做好實驗室清潔工作,并向領導匯報。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1.各種儀器都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標簽、實物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年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新添儀器及時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2.儀器設備、試劑應分類存放,定位入櫥,陳列有序。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避光等工作。
3.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專室專柜保管,專人專鎖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
4.儀器外借、報損、報廢要辦理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
5.教師演示實驗需用儀器,先填寫實驗通知單,管理員按單做好準備,實驗后,管理員及時驗收,如有損壞,合理處理。
6.學生實驗準備好后,實驗員應試做一遍,確保實驗現象明顯、實驗成功。
7.經常做好實驗室衛生、保管工作,每學期對儀器、試劑清理一次,并將情況向領導匯報。
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
1.各種儀器、標本、模型都要分類、編號,要按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標簽、實物的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2.儀器設備應分科分類存,定位入柜陳列有序。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維修,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以完好狀態。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專室、專櫥或地窖保管,專人專鎖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
4.對于新添置的精密貴重儀器,要通過學習,弄清性能方可使用,并建立使用、維修跟蹤記錄卡,以備查。
5.對儀器和標本要定期保養,及時維修。臘葉標本、剝制的鳥類,哺乳動物標本,每年放入適量的衛生球,以防蟲蛀。浸制動植物標本,玻片標本,每年要檢查封口,及時補充固定液。金屬品定期涂凡士林。
6.對不宜用濕布擦的生物模型,應用雞毛撣拂試,拂試不到的深凹處用橡皮球吹去灰塵。
7.一切儀器、藥品、實驗材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對于損壞丟失的儀器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使用。
8.除教學活動外,教學儀器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校長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準外借。
9.任何教師使用演示實驗,分組實驗,應分別于一日和三日交填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應按時準備好實驗器材、藥品,并作必須檢查,確保實驗成功。
10.按教材要求,開足實驗課程。
11.實驗人員如有變動,學校領導應當場監督交接,按帳點物,逐件交接,由三方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標本室管理制度
1.標本室內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嚴禁在室內嬉戲打鬧。
2.教師利用標本室上現場課,要加強對學生組織管理,教育學生愛護標本,盡量不要直接觸摸標本,更不能在手中玩耍或帶出室外。
3.實習完畢,將標本放歸原處,擺放整齊,并進行衛生清掃。
4.教師課堂教學需領用標本,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及時歸還,管理人員必須檢查標本的完好情況,并做好記錄。
5.所有標本一律不得外借。
6.標本損壞,按有關規定處理。
科學教室管理制度
1.科學教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不得亂扔紙屑、廢棄物。
2.科學教室內各類用品、展品不得隨意使用、翻動。
3.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教師。
4.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如發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5.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應主動向教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程進行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
6.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潔器皿,搞好衛生,并經教師檢查后,才能離開科學教室。
勞技室管理制度
1.勞技室是學生勞動實習的場所,是課堂。在勞技室上課,應如同其他課一樣,嚴肅紀律,保障課堂正常秩序。
2.按時到勞技室上課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先請假。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勞技室,勞技室公用的材料、工具,不得私自帶出室外。
4.通曉安全規程,貫徹“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按教師或課本規定操作程序去操作。
5.勞動實踐中,要動腦動手,手腦并用,將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中去,培養實際操作能力。
6.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做出有特色有個性的勞動成果。
7.保持室內安靜,操作中不大聲喧嘩,不隨便走動,有事應舉手發言。
8.注重同學間的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9.養成勤儉節約習慣,不浪費材料,不損壞工具。因不慎偶有損壞,也應照價賠償。
10.愛護室內公物,保持室內清潔衛生,不亂丟亂扔;廢棄材料,應放在指定地方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3
為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大學生在校學習的健康、安全,根據xx市有關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學校校服采購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xx市人民政府辦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的精神,切實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利益。
2、學校校服采購供應工作必須嚴格遵循“以校為本”原則.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必須通過校務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并由家校雙方制定相應的校服采購、校服穿著制度,經學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
3、學校在采購過程中應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送教育局備案。
4、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由學校在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約定。
5、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樣、未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學校可以拒收。
6、學校在把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質量技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內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
7、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列入學校考核內容.采購供應工作中如發生安全質量問題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8、校服采購供應工作接受教育局紀委、審計、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門的監管。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4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與參觀并用的場所,任何人未經管理員許可不能進入室內。
2、在室內參觀要保持安靜。
3、愛護室內的物品和圖片,不準用手、物觸摸。
4、要保持室內的清潔,不要在室內亂丟雜物。
5、室內東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須經管理人員同意,并辦好借出手續。
6、管理人員要定時打掃室內衛生和洗刷室內物品,離開校史室要關好空調及門窗。
7、管理人員必須把每次參觀作好記錄。
(二)校史室設備、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資料,集中保管、分類管理。
2、有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光等設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所有設備、物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
3、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校史檔案借閱制度,做好利用、簽定、收藏工作。
4、原則上不外借校史室設備、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外借的,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還手續。
5、遵循歷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分類陳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資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管情況,作好記錄。
7、管理員必須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積極提供便利,熱情為師生服務。
8、管理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確保歷史資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視其情節論處。
(三)心理咨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詢室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幫助的教師、學生和家長;
2、心理咨詢室由校級分管領導和心理咨詢老師共同管理;
3、心理咨詢老師應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營造舒適的咨詢環境;
4、心理咨詢老師值班期間,應保持咨詢室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并不得隨意私自動用咨詢室內物品。
5、咨詢結束后,咨詢老師應及時并做好值班記錄,整理咨詢檔案,并分類存檔。
6、咨詢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或泄漏,不得隨意帶出咨詢室;咨詢檔案實行咨詢員個人負責制,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隨意翻閱;
7、咨詢測量用表不可外借、復印,由咨詢室統一管理使用;
8、咨詢室所屬書籍借閱對象限于專兼職咨詢老師及本校學生,每人一次限借數量,定期歸還;
9、咨詢室文件由專人管理,按類分好,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閱或帶走文件,咨詢老師使用完后放回原處,嚴禁隨意帶領無關人員進入咨詢室及翻閱咨詢檔案;
10、每天開啟心理信箱,及時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類整理好,記錄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維護工作;
11、咨詢室衛生由當日咨詢老師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12、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工作人員離開咨詢室應關好門窗,關閉電器電源,杜絕發生治安事故。
13、愛護咨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詢室清潔,使用后必須做好清潔、整理工作,如果丟失或損壞咨詢室公共財產,需按學校規定進行賠償。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5
1、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對總務處所屬人員實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總務處工作計劃和管理體制。
3、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建、維修和校產保管,對校產要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勤儉辦學,增收節支,定期審核,公布帳目。
5、采購教學設備與辦公用品,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6、解決師生生活問題。
7、負責學校綠化、美化、凈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設,及時進行水電設備的維修與水電費的收繳。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展示中加學校的風采,體現中加學校的辦學特色,規范學生著裝,在校期間必須統一穿著學校校服,特擬訂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學校的統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將以違紀處理。
2、老師發放學生校服時,必須在校服規定的地方寫上學生姓名,并及時登記造冊,學生簽名。
3、西裝校禮服穿著必須規范,領子翻好,領帶戴正,鈕扣全鈕,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裝,若長于校服,下擺必須塞入褲內。
5、學生離開宿舍進入教學區,指導老師必須提醒學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師在學生宿舍門口督促檢查,除特殊情況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離舍。
6、校服發放后,要保持整潔,不得故意污損。若有污損,必須及時清洗。
7、學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導致校服遺失或被盜的,必須及時向學校重新購買,補齊所缺校服。
8、體質較弱的學生可在校服內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變。
9、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11、學校重大活動,學生必須穿著校禮服套裝。
12、此規定自20xx年9月開始施行。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7
一、政策依據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 全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提高全市中小學校服工作服務和管理水平。
二、學生統一著裝的意義
目前學生統一著裝已被社會和廣大學生家長認可。
一是: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提升學校,學生的精神面貌,展現學生風采,是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十分重要的手段和措施。
二是:有利于學生的安全管理,如每日課間操,每周的升旗,學校組織的校外實踐活動和運動會等,便于學校的統一組織與管理,同時有利于增強社會對學生的監管與保護。
三是:對規范學生的行為舉止,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增強集體榮譽感和自我約束力,對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和學生自律意識,具有積極作用。
四是:消除學生互相攀比,互相炫耀,比穿名牌的不良習氣,有利于形成健康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校服采購程序
一是:嚴格執行市教育局校服公開招標采購程序,我校校服供應企業為北京特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是市教育局公開招標的中標供應商。
二是:學校成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各界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校服的具體選用,訂購等工作。充分征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
三是: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基礎上展開校服選用,訂購工作。要采取《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征求家長意見。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和展開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本地本校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各學校選取校服款式要征求家長委員會意見,并確保學生穿著校服的質量,款式的延續性和一致性。各學校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
四是:確定校服訂購價格時,由各校根據本校選用校服的款式、面料和工藝的不同,按照保值微利的原則,參考生產企業中標價格,會同企業進行成本核算,經家長委員會審核同意后確定。校服款式,價格和訂購套數確定后,必須及時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家長督促。
最后我們相信學生統一著裝工作,只要加強溝通,加強理解,最大程度的形成合力,我們一定能夠實現“學生喜歡,家長滿意,社會贊譽”的目的。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8
(一)網絡教室管理制度
網絡教室是現代化教學的重要設施,由校長親自抓、分管微機教師負責,嚴格管理。
1.經常保持微機房的清潔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板干凈,機件整潔。
2.機房內固定資產登記入冊上墻。
3.進入機房必須換鞋或脫鞋。
4.檢查電源,離開電腦,切斷電源。
5.有防火措施,防水、防電、避光,保持室內正常溫度,門窗關好。
6.經常做好消毒工作,防止病毒侵蝕軟件。
7.師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機練習,杜絕上機隨意性。
8.愛護微機,如有人為損壞,則需原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9.無正當理由不得上網或安裝軟件。
(二)多媒體電教室使用守則
1.電教室內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2.使用電教室前,教師必須填寫“使用電化教育通知單”,寫明使用的儀器和電教用品以及使用時間、節次。
3.學生在課前要領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電教室時要有秩序,按原定的座位就座。
4.要愛護電教室內的儀器,正確使用。若有損壞,必須及時填寫損壞單,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處理。
5.本室使用結束,要將儀器整理好,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由老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6.本定使用后,管理人員必須清查各儀器使用情況,填寫臺帳。
7.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使用前向學生宣講。
(三)體育器材及雜物間管理制度
1.體育器材是體育課的必備設施;加強體育器材管理;防止流失充分發揮教學功能作用。
2.體育器材及雜物要登記造冊,建好臺帳。由專人負責。
3.體育器材室及雜物間要保持干凈、整潔,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4.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械器材,事故損壞照價賠償。
5.體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損壞、傷痕及時修補。如果管理不嚴造成丟失,追究責任。
6.所有物品領用要有記錄。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9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
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和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學校要求,定制統一校服。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須成套穿著,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穿著統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潔,上衣拉鏈或紐扣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年級輔導員、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學生科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到學生科及時購買更換。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并負責本班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量化評比項目。在校生在校內必須按規定穿著統一校服。
3、對無故未按規定穿校服學生的處理規定
違反規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評教育,通知家長協同整改。一學期個人累計達五次者,學校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評選各類先進及校獎學金的資格。
4、校服穿著情況列為評優評獎和解除處分依據之一。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10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征,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學校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決定統一穿著哪款校服。
2.規范穿著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團員須佩戴團徽。
3.升旗儀式、重大主題教育活動等須統一規范穿著正裝校服。
4.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潔,不得更改校服樣式。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學生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學期初經學生上報班主任后,由總務處統一處理。
4.嚴禁轉借校服給校外人員穿著。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校服穿著。
2.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教育工作。
3.學生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的工作進行監督,納入班主任、年級組管理考核體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納入學生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值周檢查項目。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師重點檢查升旗、兩操等集體活動時校服穿著情況。
中小學校產管理制度 篇11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進一步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展現上南中學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塑造上南學生的良好形象,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原則上必須穿著校服。各年級組長根據天氣變化情況決定本年級統一穿著哪一款校服。
2、每周一及重大節日儀式活動,全體學生必須著正裝(男:西裝套裝,領帶;女:套裝,西褲)
3、學生以班級、年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通知家長,作為班級考評記錄在案,同時不退還該生的活動費用。
4、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5、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年級組長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同時須報請學生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校服內縫制學生姓名除外)。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學生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于第一學期初經學生上報后向廠家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年級組長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同時取消該生的各類先進、模范的評選資格;第三次,學生處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并取消該生所在班級各類先進稱號及班級評選各級、各類先進資格。
3、學生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組長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年級組長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4、班主任老師必須時刻強調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損和丟棄校服。故意污損校服的,除給予處分外,必須及時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學生重新在學校自行購買,認為校服不好或其他原因故意丟棄校服的,除自行購買補齊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考評及優秀班主任考核項目。
2、學校將不定時抽查校服穿著情況,對不按規定穿著校服者及班級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班級量化考核分:
①對不穿校服、不戴校徽者,每人次扣10分(上衣非校服者扣5分,褲子非校服者扣5分)。
②校服穿著不規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鏈,每人次扣5分。
③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者,除按規定扣分外,將按《上南中學學生管理處分規定》作出紀律處分。
④嚴禁在校服上亂寫亂畫。發現此類現象,每處扣10分,并按本規定三—4條追究處理。
3、值周班級和值周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不符合服飾要求,每1人次扣10分。
4、體育及各類活動課(含音樂、美術、勞技、實驗課)的相關教師有義務及責任在課后督促學生穿帶好校服。如在相關場所發現有丟棄的校服,將按本規定三—4條追究處理。
5、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