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乘坐三輪車的學生的教育:家長接送等車停穩以后才能上、下車;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不能向車外扔東西。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范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征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日常保衛值班制度:日常保衛實施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全校安全保衛和突發性事件處置。
(2)節日值班制度:在法定節日期間,安排教師在辦公室值班,負責節日期間校內外接待及工作處理,值班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
(3)寒暑假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間的每個工作日,安排教師在辦公室值班,負責校內外接待及日常工作處理,值班人員由校長負責安排。
(4)實驗室值班制度:實驗室使用期間由實驗室管理人員值班,負責實驗室水電、藥品使用的安全。
(5)后勤值班制度:水、電管理控制班組應安排24小時或定時專人值班,負責全校用水、用電、安全,值班人員由后勤主任安排。
(6)校領導帶班制度:日常值班、節日及寒暑假總值班和特殊時期值班,均有校領導帶班,帶班領導的安排由校長負責。
二、值班人員職責:
(1)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責任感,保持警惕,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2)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根據值班任務的要求,做到勤巡視,勤檢查。
(3)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將無關的人員帶入崗位。
(4)值班期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必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必要時值班人員應赴現場處理,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分管校領導報告,并詳細做好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好交接班手續。
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若干名保衛人員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發性事件,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2、值班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對校園內部各部位,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對涉及師生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采取積極預防措施,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制止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提醒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強節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邏檢查次數,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生。
4、校園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巡查制,值班時間內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值班巡查職責,在時間上不留空白,區域上不留盲點,全方位落實人防措施。
5、開展對值班人員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增長安全防范知識,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事件的能力。
6、保證值班人員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情況能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
7、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和時間,處理好校園安全值班與日常工作的關系,保障值班人員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員和臨時工值班,原則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間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