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合同(精選4篇)
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一年
201___年___月___日至201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托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系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營銷策略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 公共關系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 招商市場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系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 項目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 2/導示系統設計 3/項目招商形象系統 4/招商氛圍包裝 5/戶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 7/影視廣告類 8/媒體廣告類 e 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制作費用及與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制作、tvc拍攝制作、平面拍攝、輸出菲林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
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項目廣
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
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余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后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
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并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于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后,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廣告推廣工作項目分解(共五頁) 附件二:《項目委托單》附件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附件四:保密協議書 (下無正文)(備注:此費用純為策劃設計費用,并不包含模特費、攝影費、制版費、菲林費、打稿費、印刷費、制作費等其他費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作為乙方前期工作啟動費用;
2、乙方提交市場調研策劃報告后,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3、乙方設計出整體vi應用系統及戶外廣告并由甲方認可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費用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4、乙方設計出開盤前所需銷售資料方案并由甲方簽字認可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5、開盤后一個月,乙方設計出銷售期所需銷售資料方案并由甲方簽字認可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即人民幣壹萬捌仟圓整(¥18000.00元);
6、開盤后半年內,一期項目廣告的跟蹤服務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余款,即人民幣壹萬捌仟圓整(¥18000.00元)。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設計相關的各種必需資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確保乙方準確地掌握有關設計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廣告內容或要求乙方發布不真實的廣告內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代理期間,甲乙雙方應委派專人負責對接工作并定期舉行項目分析會,甲方委派工作內容應以書面的形式委托;
4、雙方須積極配合并進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須在約定期內完成校對工作,因延誤校稿而導致的延期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書面工作文件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定稿方案實施后的任何影響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收取每期費用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電子版工作成果;
7、項目進行過程中未涉及內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雙方另簽單項工作合同予以確認;
8、代理期間雙方各項行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
9、甲方應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執行付款,以便乙方順利開展項目工作;甲方結清本合同工作費用后,甲方擁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權;乙方承諾工作期間嚴守甲方經營機密,恪守應有的`職業道德;
10、乙方需到項目駐場,時間要求為市場調研期15天,開盤前設計工作時間20天,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確定活動節點,且活動節點期間乙方駐場每次不少于3天;
11、乙方到項目服務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12、本合同價格包含稅費,乙方收款后三個工作日內開據發票給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雙方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一年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托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系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余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后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并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于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后,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________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________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托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系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營銷策略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 公共關系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 VI系統建立與設計第二階段---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 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 招商市場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系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 項目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 2/導示系統設計 3/項目招商形象系統 4/招商氛圍包裝 5/戶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 7/影視廣告類 8/媒體廣告類 E\ 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制作費用及與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制作、TVC拍攝制作、平面拍攝、輸出菲林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周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余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后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并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于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后,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______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
二、服務時間:一年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托單》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于6人,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0元,大寫民幣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
項目營銷部分
1/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整合營銷策略4/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公共關系策略7/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第一階段———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項目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扎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于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托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托單》簽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即人幣叁萬陸仟圓整;
4、乙方設計出開盤前所需銷售資料方案并由甲方簽字認可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民幣叁萬陸仟圓整;
5、開盤后一個月,乙方設計出銷售期所需銷售資料方案并由甲方簽字認可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即人幣壹萬捌仟圓整;
6、開盤后半年內,一期項目廣告的跟蹤服務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余款,即民幣壹萬捌仟圓整。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設計相關的各種必需資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確保乙方準確地掌握有關設計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廣告內容或要求乙方發布不真實的廣告內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代理期間,甲乙雙方應委派專人負責對接工作并定期舉行項目分析會,甲方委派工作內容應以書面的形式委托;
4、雙方須積極配合并進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須在約定期內完成校對工作,因延誤校稿而導致的延期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書面工作文件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定稿方案實施后的任何影響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收取每期費用后3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電子版工作成果;
7、項目進行過程中未涉及內容并需要由乙方完成的,雙方另簽單項工作合同予以確認;
8、代理期間雙方各項行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
9、甲方應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執行付款,以便乙方順利開展項目工作;甲方結清本合同工作費用后,甲方擁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權;乙方承諾工作期間嚴守甲方經營機密,恪守應有的職業道德;
10、乙方需到項目駐場,時間要求為市場調研期15天,開盤前設計工作時間20天,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確定活動節點,且活動節點期間乙方駐場每次不少于3天;
11、乙方到項目服務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12、本合同價格包含稅費,乙方收款后三個工作日內開據發票給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雙方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