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房屋購買合同(精選28篇)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430000.00元。
三、乙方于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貳萬元整,即小寫XX0.00元。
四、乙方第二次付款大寫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0元。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叁仟元購房款,小寫3000.00元,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叁仟元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簽定日期:
簽定地點: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年月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 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4
賣房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聯系方式: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買 受 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聯系方式: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買賣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名稱:
2、房產地點:
3、房屋所有權證證號:
4、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5、出售范圍:住宅房屋一棟,屬結構,層高為 層,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附屬庭院一處,面積 平方米;附屬構筑物 ,面積平方米;附屬場地 平方米;附屬圍墻、水、電等配套設施、設備;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基于房屋產生的相關權益。上述內容以下統稱“本房產”。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本房產采用整體一次性計價方式,房產總價款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一次性支付房產總價人民幣 元整。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買受人分期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第一期為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第二期
為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第三期為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
3、預交定金,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履約定金人民幣 萬元;買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人民幣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賣人違約,按定金雙倍賠償給買受人;如買受人違約,定金不退。
3、預留尾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人民幣 元;剩余尾款人民幣 元于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產權完成登記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 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的房款時,應出具收款收據。
第四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15%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的違約金。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買受人使用。
第六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產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一般不少于萬分之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1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十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產交接
1、出賣人應在本房產交付前騰空房屋,并繳清已產生的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出賣人應在本房產交付前將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3、在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出賣人應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4、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房產的有關證明文件和交付房屋鑰匙,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驗收時發現房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出售范圍,以及存在其他有礙買受人接收使用本房產的情形,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收益與風險
1、本房產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收益(含征地拆遷補償等)均歸買受人享有,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償任何費用。
2、本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自產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九條 權屬糾紛排除
出賣人應保證本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本房產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房產質量責任
1、出賣人應保證本房產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并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
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
2、房產交付之日前存在的質量問題,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因出賣人原因造成本房產損壞或出賣人發現質量問題不向買受人告知的,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因質量問題影響房屋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房產總價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本房產交付使用后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并積極協助買受人辦理本房產的過戶手續。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一般10-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磋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4、合同附件:本房產相關有效證件、合同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含見證人員)。
出賣人(簽名、按指模):
年月日
買受人(簽名、按指模):
年月日
見證人(簽名):
年月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市___路__小區__號樓__單元__室(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儲藏室__平方米,產權證號st)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萬___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_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整,即小寫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__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
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
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258695),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印)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20__年_月_日
乙方(買方)(印)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20__年_月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6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于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小學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 年 月 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 年 月 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 元/每噸;電費: 元/每度;燃氣費: 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 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筑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柜、消防控制柜、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 年 月 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 年 月 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 年 月 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 年 月 日;交付使用: 年 月 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 年 月 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8
認購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筑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元 m2,總價(小寫) 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傭金為成交金額的%,即:¥ 元(大寫)人民幣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征,繳納方式為 。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友情鏈接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 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傭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并于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成年即人民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為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為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協議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六、為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協議,甲方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協議后至昆山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協議是不可撤消的協議,主協議無效,抵押協議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圖(略)
2。抵押協議(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臺江縣臺拱鎮秀眉東大道,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證號為:臺國地土( )第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臺房權證臺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臺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到期。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
(1)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先預付定金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___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戶及設施屬于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于__________月__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后,若乙方沒有過戶,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后屬于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戶、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_________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于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_______前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協議價格為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__________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____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3、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1、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承租方):
住址:
根據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1甲方出租房屋坐落于 小區 苑 幢 室;
1.2甲方出租房屋結構為 室 廳,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1.3甲方出租房屋房地產權證號為 ;
1.4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設施清單見附件二,附件一、附件二需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二條 房屋用途
2.1乙方租賃上述甲方房屋用于生活居住;
2.2乙方如需改變上述房屋的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改變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房屋期限
3.1租賃期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房屋情況交付給乙方。
3.3房屋的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甲方應在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到曉星00(嘉興)有限公司收回房屋鑰匙,甲方逾期不到的,視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房屋鑰匙及房屋。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4.1上述租賃房屋的 租金為人民幣 整;(¥ 元/月)
4.2租賃期間,除甲乙雙方重新約定租金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4.3租金按 結算,第一次租金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給對方;第二次租金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給對方;
4.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租金時,應提供發票、甲方如不提供發票,乙方有權拒絕支付上述費用。
4.5 此房租費包含發票稅金。
第五條 房屋產權承諾及租賃房屋備案
5.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該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該房屋不設有抵押,不存在未結清稅賦、費用及與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糾紛;
5.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及當地法規規定,房屋租賃需進行登記備案的,由出租人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6.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 _日檢查、修繕一次,甲方需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6.2非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3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要求時,甲方應進行維修,甲方如未在約定時間進行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該項費用可以由乙方直接從房租費中扣除。
6.4乙方不得故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承重結構,需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7.1在房屋租賃期間,乙方需承擔水、電費、煤
氣費、電話費、上網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由甲方代付后根據憑證向乙方索取),并由甲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其他與本合同約定租賃房屋有關的、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7.2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 租賃合同終止
8.1本合同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 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雙方應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8.2 本合同終止后,如果甲方未收回租賃房屋的,即視為甲方給乙方免費居住;
8.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3.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
8.3.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改變內部承重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8.3.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4.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相關內容;
8.4.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6.1、6.2、6.3的約定;
8.5除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約定外,甲方、乙方可按下列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
8.5.1解除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終止;
8.5.2解除方應當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須向對方支付 違約金;
9.2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0.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4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授權代表(蓋章/簽字):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3
商住兩用房屋購買協議書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___房權證(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結構,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不含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__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________萬元整(含________)。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________年內,支付剩余房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____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7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__%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1、本協議簽訂后,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鑒于目前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待啟辦二手房過戶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鑒于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抵押貸款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在房屋未過戶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5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該房地產于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1、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寫:_______元)。
2、該二手房系老式小區,物業情況尚不明,但賣方保證過戶前不欠繳各種物業費用,如有拖欠,賣方保證將所欠之物業款補足買方。(所欠款額以物業公司結算為準)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賣方須于簽署《天津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后,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于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賣方須于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交房保證金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1、交由居間方托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于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11)印花稅;(12)契稅;(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托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_____;(23)_____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___%;賣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第十四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后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_____;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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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6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梁勇、金榮將位于隨州市機務段東城八角樓鐵路三區第57-2幢1單元5樓西(10號)房屋一套出賣給乙方金剛、謝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所有權證:東城字第01-017351號。(此房屋原由鄧華春所有(產權比例80%)。20xx年10月2日鄧華春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220xx元的價款轉讓到何本強、王平的名下。20xx年2月29日,何本強、王平又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35300元的價款轉讓到金榮、梁勇的名下。)房屋面積約60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玖萬陸仟元整(乙方已于20xx年11月20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遇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補償費等費用由乙方享有。
四、此房于20xx年4月10日前交付,交付前所涉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或其他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房屋拆遷補償等相關事宜。鄧華春的«房屋所有權證»、«集資住房證»、«襄樊鐵路分局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合同書»及王平與金榮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原件,在乙方付清甲方全部房款時,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7
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屬_________結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已對該房屋狀況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
第二條土地使用權情況
該房屋的土地宗地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初始取得方式為_________[出讓][劃撥],《土地使用證》證號為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條計價方式及成交價格
甲、乙雙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按_________[套][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
一次性付款:乙方應于_________前將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分期付款:乙方應于_________預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給甲方,并于_________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給甲方,余款于_________結清。
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權屬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虛假證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并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甲方不得對下列房屋進行交易:
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權屬有爭議的
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的: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設定抵押、出租等情況,甲方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甲方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申請時,應按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資料。
如甲方房屋附屬設施老化,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應在房屋交易前將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附屬設施及室內裝飾等一并交付。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購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房屋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如實申報成交價格,辦理房屋轉讓登記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在_________日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第十條房屋交易稅費及其他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房屋交易應納稅費的規定,繳納各自應當承擔的稅費。
在上述房屋_________[權利轉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電訊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在[權利轉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件
房屋平面圖、房屋四至范圍、房屋附屬設施狀況、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情況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時送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房屋四至范圍
附件二:房屋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附屬設施
室內裝飾
其他設備
附件三:租賃、抵押和其他所有權被限制等相關情況房屋共有人意見:同意出售上述房屋:_________。
租賃情況:_________
抵押情況:_________
其他所有權被限制情況:_________
附件四: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情況
除下列應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外,在簽于_________[權利轉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結算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在簽于_________[權利轉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由甲方承擔的費用:_________
由乙方承擔的費用:_________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1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0
甲方(賣方):
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葫蘆島市 區(市) 路 號 幢 單元 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計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 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 甲方應于 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問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后,乙方中途梅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 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梅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賣買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接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身份證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身份證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1
賣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個單元,坐落在市第座樓單元,合計面積平方米。現自愿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原樓價為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經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2
合同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購買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的房屋為(單位)集資樓【號樓】 【單元】【層】【房】。該房屋用途為生活用房,屬于磚混結構。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方與乙方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元/㎡,總金額為 整(¥: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付款。但必須于集資樓竣工前交清所有房款和附屬工程款。
2、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按《(單位)集資房交款通知書》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簽署房屋交接單并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房屋裝修承諾書、按揭人員承諾書,同時由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相關材料。
第六條房產保證
甲方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產權登記
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所需相關手續、訖稅由乙方承擔。采用按揭貸款方式還款的人員,在還清所有貸款及本息后由甲方給予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其相關手續費用及訖稅由乙方自付。
第八條乙方的房屋僅作生活住房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九條本合同第二條所列建筑面積為施工圖面積。房屋單價為概算預售價,實際房屋單價以竣工驗收后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其余部分手寫無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肆頁,且每頁頁首加蓋有同仁縣旅游局公章,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十一月 日
附:合同附件壹
(單位)房屋購買合同附件壹
(單位)住宅樓集資戶承諾書
我自愿集資(單位)住宅樓面積為平方米的住房一套,為保證(單位)住宅樓工程健康有序進行,我自愿承諾無條件執行以下條款:
1、按時交納房屋集資款。
2、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
3、按時交納水費。
4、按時交納電費。
5、按時交納采暖費。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住戶應承擔的其他有關費用。
7、如本人未能按有關規定交清房屋集資款,甲方有權取消我的集資權,可以將我的集資房拍賣或轉讓給第三方。
8、如本人未能按有關規定交清以上(2—6)任何一項費用,(單位)有權終止或停止本人享受其它各項已交清費用的使用權。
9、如本人需轉讓房屋,必須由本人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續簽或改簽有關協議,否則(單位)有權終止該房屋享受以上前2—5的使用權,因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由本人全權承擔。
10、以上各款均為本人知情且自愿的情況下所做的承諾。
特此承諾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時間:20xx年月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元)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元)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買方(簽章):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簽章):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度假村____樓房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一九__年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預訂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
服務機構: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以下簡稱丙方)【注冊號: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該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物業。甲方已取得該物業的所有權,所有權證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該物業產權面積為平方米,該物業甲方擬定于簽定買賣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交付給乙方(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物業單價為¥元/㎡(大寫:/㎡),總房價為¥元,(大寫:),乙方采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該物業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買賣價格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到船山區誠欣房產中介處協商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導致未能按時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定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兩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因甲方故意謊報或隱瞞該物業的具體情況,導致乙方未對該物業充分了解的;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物業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觀因素造成無法順利過戶于乙方的;3,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作為該物業買賣價格的。
第六條: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后,丙方負責保管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買賣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各按第二條約定的總房價百分之一向丙方支付傭金,在簽定本協議時先支付全部傭金的百分之五十即¥元(大寫:),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在該物業所有權證過戶遞件后當日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1,提交四川省遂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后,本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各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
時間:時間:時間: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
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用途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
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2、解除合同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作文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長沙縣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
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
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產權登記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7
甲方(賣方):
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葫蘆島市 區(市) 路 號 幢 單元 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計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 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 甲方應于 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問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后,乙方中途梅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 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梅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賣買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接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屋購買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出賣人)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買受人)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于 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盤:__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_________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_________元(美元),(大寫)_________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美元),(大寫)_________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簽約當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于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_________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_________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_________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_________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_________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_________
7、施工許可證 證號:_________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_________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后,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并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