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門購買合同(精選3篇)
木門購買合同 篇1
購貨方(甲方): 電話:
供貨方(乙方): 電話: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二、合同相關事宜
1、乙方交貨日期為____年___月___日,如延誤交貨,乙方將按______延誤金額賠償甲方。
2、合同簽訂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元,合同確定的門型、顏色不可以更改。乙方將套裝門運至施工現場后,出示相應木門的檢驗報告、合格證等材料(三份,需蓋紅章)余款按工程進度支付,質保一年質保金留 元,到期若無質量問題,全部付清。質保期間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維修直至達到驗收標準。
3、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木門購買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郵編):
乙方:
地址(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編撰的報告,報告名稱為(以下稱《報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內容:甲方向乙方購買《報告》。乙方通過郵件(電子版報告)、ems(含發票、報告光盤及印刷版報告)向甲方提供《報告》產品;
第二條項目期限: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協議條款全部履行。
第三條費用:報告單價元/份,報告份,費用合計元(大寫);甲方可以通過方式將購買報告費用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書的約定完成合作事項;
2.方有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購買報告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有義務按時通過快遞提交報告;2.乙方有權按時獲得銷售報告收入。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報告,應全額退還賠償甲方所支付的購買報告費用,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購買報告費用5%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收到甲方購買報告費用后的工作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按第一條約定遞送報告。因甲方拖延付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方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其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擴大;
4.本協議所涉及的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或通過其它任何渠道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項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條知識產權:報告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僅供甲方內部使用。報告數據解釋權歸乙方,甲方未經許可不得用于公開發布、轉載、使用或其他用途。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效),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附件:甲、乙方信息。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木門購買合同 篇3
本合同由[ ](投資人)與[ ](投資管理人)于[ ]年[ ]月[ ]日簽署于中國上海[ ]區。
第一條 前言和釋義
1.1 前言
鑒于,1)為規范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明確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各自的權利、義務,更好地保護本合同簽署各方的利益;2)為便于投資管理人統一集中管理各投資人的出資,獨立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判斷力進行投資行為,增進各投資人的整體利益;本合同簽署各方達成一致條款如下文所述。
1.2 釋義
1.2.1 基金 [ ]
1.2.2 投資人 [ ]
1.2.3 投資管理人 [ ]
1.2.4 投資行為 [ ]
1.2.5 結算年度 [ ]
第二條 基金的基本情況
2.1 基金性質本基金為私募投資基金,是指投資人以契約的方式將自有資金交由投資管理人,由投資管理人將所有資金集合管理、對外投資的資產管理基金。
2.2 類別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2.3 投資領域包括股票投資與其他投資。以股票投資為主。[在條件滿足的情況下,也可進行其他投資。其他投資的相關協議在條件滿足時另行簽訂。]
2.4 存續期限本基金存續期間為[五]年,自收到第一筆投資資金開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為止。
第三條 基金的管理
3.1 投資人的出資
3.1.1 投資人均需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出資。出資包括:(1)投資人初次投資或再投資時的出資;
(2)在每一結算年度結束后以分得的利潤的再投資。
3.1.2 人民幣[ ]萬元構成一份出資。每個投資人最低出資[ ]份。
3.2 基金的開戶所有投資人的出資均放入投資管理人的專項資金賬戶,該賬戶的`具體信息為:戶名:
[ ] 賬號:[ ] 本資金賬戶僅供本基金項下募集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資金均不得存放或暫時存放于本資金賬戶。
3.3 管理權限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進行投資行為。對于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投資人僅有知情權與監督權。投資人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妨礙投資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第四條 合同的當事人及權利義務
4.1 投資管理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聯系電話:[ ]
4.2 投資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4.2.1 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4.2.2 為擴大基金規模,增加投資回報收益,投資管理人有權批準吸收新的投資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資人不得阻撓。
4.2.3 投資管理人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任一投資人的協議。
4.2.4 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協議決定每個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為基金的利益,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法為基金融資。
4.2.6 投資管理人有權為基金的正常運轉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4.2.7 投資管理人能夠作為投資人,將自有資金投入基金。
4.2.8 投資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3 投資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聯系電話:[ ]
4.4 投資人的權利與義務
4.4.1 投資人有權分享基金的財產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財產。
4.4.2 投資人有權在本合同第十條的情況下退出基金。
4.4.3 投資人有權向投資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體報告。
4.4.4 投資人并不享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4.4.5 投資人應保證,其對于向基金投入的資金,有完全的權利進行處分,且該等資金投入股票市場或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領域并不會導致任何違法事由。
第五條 對外投資
5.1 投資范圍
5.1.1 股票投資投資范圍包括國內[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匯]、[期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資經全體投資人一致同意,本基金還可進行其他投資,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權投資、各種房地產投資。其他投資協議由投資人與投資管理人另行簽訂。
5.2 投資目標、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內容。
第六條 基金的融資投資管理人可根據投資需要進行融資。具體的融資方法由投資管理人確定。包括吸收新投資人、借款。
第七條 基金的費用及稅收
7.1 基金的費用
7.1.1 基金費用的各類包括:(1)與基金相關的聘請律師費用、會計師費用或其他專業機構、人士之費用;(2)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3)基金的銀行轉賬費用;(4)投資管理人因履行投資行為而發生之其他費用。
7.1.2 費用的承擔基金費用均由本基金項下的整體資產承擔。以基金項下資產凈值的[ ]年費率計提。每[ ]個月支付一次,由投資管理人自動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結算[年]度為單位時間計算,每個結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個結算年度自首次開始對外投資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個結算年度結束后的十日內,投資管理人應當將決定本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個結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為投資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資比例分配給投資人。
第九條 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資管理人應定期披露賬戶信息,向投資人匯報投資情況。每[ ]個月應編制一次賬戶的具體報告。
第十條 退出機制投資人出資后,在基金存續期限界滿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資。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基金合同的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況的,本基金合同終止:(1)投資管理人決定終止;(2)全體投資人一致要求終止;(3)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基金難以正常運營。 11.2 基金財產的清算 11.2.1 基金財產的清算人由投資管理人擔任。
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終止后,開始進行清算活動。將基金財產進行變現以后,出具清算報告,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投資管理人與投資人違反本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2 投資管理人在進行投資行為時,應當盡到最大限度的注意義務,以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因投資行為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投資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當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