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設備購買合同(通用3篇)
公司生產設備購買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簽訂合同并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執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備注
合計:人民幣元整0.00
注:是否開具發票: 是 發票類型為稅率13%增值稅專用發票.請提供發票資料,付款單位與發票要一致)
二、付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電匯、轉賬。
2. 付款期限:項目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需方天內付清款項,,即萬元整,付款前供方出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給需方。
三、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后天內交貨到需方指定收貨地址。
2. 交貨地點:
四、最終用戶信息:
1.最終用戶名:__
五、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
1.運輸方式:送貨上門 。
2.運輸費用:供方承擔 。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按生產廠商的產品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以及合同所規定的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對供方交付的產品由需方負責驗收,需方在收到上述貨物后三個工作日內確認貨物是否完整。如有損壞,請立即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時向需方發送貨物有損確認表。超出三個工作日驗貨期未報損供方視為貨物驗收合格,需方自負后果,供方對貨物不承擔換退貨責任。
七、不可抗力:
如其中部份貨物出現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廠家、運輸、自然等)而導致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日期如期交貨,供需雙方同意按可交貨物的實際成交金額執行本合同,供方應將可交付貨物如期交付,需方應按供方實際成交貨物的金額如期結賬。
八、違約責任:
1. 供方如果未在規定日期交貨的,每拖延一天將按照未交貨金額的0.5‰作為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需方,總金額不超過未交貨物金額的5%;;
2. 需方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20 %違約金。
3. 需方自提產品未按供貨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承擔供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 需方逾期付款的,每拖延一天將按照未付金額的0.5‰作為違約金和損失賠償供方,總金額不超過未付金額的5%;。
5. 一方違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守約方因此產生的律師費用。
九、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1. 在需方支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供方所有。如需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義務的,供方有權停止供貨和可以以任何方式將貨物收回,需方須承擔因違約而給供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收回貨物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等。
2. 供方按照指定的收貨地址和收貨人發出貨物后,由需方承擔全部風險。
十、服務及保修:
供方對所售產品自交貨之日提供 個月的免費保修和終身維修服務。因需方安裝或使用不當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十一、保密:
供需雙方對在本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資料和信息,除該方做出相反的書面說明外,均視為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論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終止,本條款持續有效。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南寧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及蓋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并互換原件。
十四、本合同傳真、復印、掃描件均有效。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公司生產設備購買合同 篇2
出賣方:
買受方: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序號
名稱
型號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交貨時間及備注
1
榕牌電力變壓器
s9—250/10
1
設備詳細情況見現場,收合同款后7天內交貨
2
配電柜
計量柜、雙頭柜、電容柜
3
合計(rmb):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整。
第二條: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以意向受讓人競標前的現場看樣為準,意向受讓人如參加競標成為本合同的買受人則視為對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無異議。拆卸后設備質量狀況由買受方自己負責。
第三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前,標的物屬于出賣方所有。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地點:買受人自行至出賣方標的物所在地,自己負責拆卸及搬運。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買受方承擔。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在出賣方所在地拆卸前現場驗收。
第七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由買受方承擔。
第八條:稅費:本標的成交后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按出售舊設備的稅率開具發票。
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當日買受方應付清貨款,再附開具增值稅發票結算。
第十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協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同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者協調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壹頁,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生產設備購買合同 篇3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名稱 規格/型號 制造商 出廠年月 數量 單價 金額
總價(大寫)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盡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乙方應于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后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并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后,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后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上海市閔行區三魯路原甲方工廠內。
3,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并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約定條款
第八條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九條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設備先行驗收合格并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