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房合同參考(精選29篇)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 一幢房產(三樓 號)出售,乙方愿意購買。其建筑面積約為 (以土地房屋產權證上確定的為準)。
二、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房屋交付日期:合同簽訂之日即交付房屋。
四、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雙方約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1、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購房款 元整;
2、在 年 月 日支付購房款 元整;
3、在甲方將有100%產權的土地證,房產證交付給乙方時結清下剩購房款。(辦證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相關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未達到國家有關規定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六、配套設施運行約定。
1、甲方確保乙方在水、電、燃氣等方面配裝方便、暢通。
2、甲方確保乙方有免費、安全的摩托車停放處,在今后修建車庫時優先乙方購買。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在協議簽訂后一年時間內將辦理好的擁有100%產權的土地證和房產證交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付剩下房款,且由甲方承擔因此而帶來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按時支付購房款,否則甲方有權追繳應付款5‰的滯納金。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所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
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該該房屋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
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占用、使用、收益、處分、出租、擔保、抵押、買賣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生與與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20__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并將有關該房屋的買賣合同、相關權利憑證一并交付乙方。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
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甲方原因致第三人向乙方主張該房屋權利,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3
1、本合同為經濟適用房買賣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與出賣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所稱經濟適用房是指按《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
法》,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準和銷售價格,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并取得《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一戶限購一套。
本合同文本同時適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非住宅的買賣。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對合同文本中選擇的內容、空格部位的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6、本合同條款由武漢市房產管理局、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推薦合同范本·北京購房合同·南京購房合同·西安市購房合同·蘇州市購房合同·武漢購房合同·重慶市購房合同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批準文件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戶型為房廳廚
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陽臺個。
該住房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
該房屋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
百拾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100﹪
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供水。
供電。
供氣。
排水。
綠化。
有線電視、寬帶。
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
物業管理用房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買受人: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買受人: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出賣人:買受人: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人:買受人: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4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優等品質量指標。賣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國家標準一級品或合格品質量指標的____________替代交貨。替代品質量品級差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市場公布的替代品質量品級差價執行。
3.商品代碼:_________。
4.數量(單位:批,1批=5噸):_________。
5.買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6.賣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7.交貨價: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倉單品種的市場結算價。買賣雙方按照交貨價結算。
8.包裝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包裝袋必須干凈、不破漏。每袋凈含量為________。
9.交貨地點:_________交貨倉庫。
如交貨地點不在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具體交貨地點與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之間的運輸補貼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市場公布的運輸補貼價標準執行。
10.交貨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貨倉庫提前交貨,經市場批準可提前進行交貨。
11.驗貨期限: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
12.相關費用:交貨日(含)之前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后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3.貨款收付方式:買賣雙方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買方貨款分期支付標準及進度按《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及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4.賣方交貨及擔保:賣方須在交貨日倒數第二個營業日開市前,向市場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倉單。在提交倉單之前,賣方須為其交貨向買方提供擔保,擔保金由市場代收,支付的標準及進度如下:
(1)首期擔保金標準為_________元∕噸,于成交時一次性支付;
(2)交貨日當月第一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3)交貨日當月第十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4)若發生市場結算價高于賣方的訂貨價,賣方須及時補足上述最低金額之外的價差;
(5)如市場調整買方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賣方擔保金的支付標準及進度須作相應調整;
(6)交易商的資金余額不足時,其結算結果即視為市場向交易商發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應在下一個營業日開市前補足;
(7)本合同解除、終止或賣方將本合同轉讓時,雙方委托市場代收的擔保金在扣減賣方應交的各項費用后退還給賣方;
(8)賣方可用倉單向市場辦理委托交付,贖回相應貨物數量的擔保金。
15.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或數據電文通知市場,并委托市場指定的商(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作為貨物質量是否合格的最終依據。檢驗合格,相關費用(含檢驗費、檢驗期間的倉儲費等)由買方承擔;否則,由賣方承擔。
16.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買方未按市場規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貨款;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擔保金;
(3)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足額倉單及相關憑證;
(4)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出現上述第(1)﹑(2)﹑(3)種情況,即視為違約方中止該合同,并即時委托市場對該合同向第三方進行轉讓。違約方的貨款或擔保金彌補合同轉讓的損失后,余額返還。不足彌補的,守約方將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轉讓在電子交易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即視為違約方委托市場在交貨日(含)起十個營業日內協助購銷相應貨物實現交收,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期間,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索賠標準為:違約數量乘以每個營業日_________元∕噸,雙方均認可由市場代為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并直接支付給守約方。超過十個營業日仍無法實現交收,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后按守約方的成交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合同終止。
出現上述第(4)種情況,該部分貨物的處理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由市場將該部分貨物的20%貨款作為賠償金劃歸買方,貨物歸買方所有。仍不足彌補買方損失的,買方享有追索權。
17.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市場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征求對方同意。
18.在交貨日之前,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通知市場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時,買賣雙方按雙方認可的市場價格結算補償費。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雙方認可的市場價―買方訂貨價)÷1.17×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雙方認可的市場價)÷1.17×數量(噸)
19.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市場收市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簽訂交貨合同,協調辦理交貨事宜,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買賣雙方按交貨價結算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交貨價―買方訂貨價)÷1.17×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交貨價)÷1.17×數量(噸)
20.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市場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不成引起訴訟,雙方約定由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1.其它未盡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合同于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視為簽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價格
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手印)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手印)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6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肇慶市駿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__ 聯系電話: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朱亞五
地址: 廣東省廣寧縣木格鎮石臺村委會傍寺村一隊26號
身份證號:X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x___________郵政編碼: x
聯系電話:_______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購買該房座落:高要市蜆崗鎮 雙金三路2號 駿景花園 。用途住宅,建筑結構框架,混凝土,建筑層數為 12 層。買受人所買的是
二 幢B1101戶型。(B1101房)。其中:套內建筑面積77.41 平方米,
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 15.8 平方米,合計建筑面積93.21平方米。 房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價款
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 4023.17 元(大寫是肆仟零貳拾叁元壹角柒分),總房價款為 375000元整 (大寫:叁拾柒萬伍仟元整)。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20___年_6月 20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3 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X
2、分期
3、 購房余款150000元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處理
1.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房,逾期在 30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1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交樓給乙方時與乙方在購買該戶型不相符的規格和戶型,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已付款的本金和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乙雙方付簽約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連同本金和利息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 15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1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該房價款的萬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房價款的萬分之 十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房配套和交樓標準
本房甲方的交樓標準是毛坯房(包括有鋁合金窗,大廳落地趟門,大門口木門),水電到門口。
第九條 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乙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 7 日內與甲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不同意變更,或乙方擅自變更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一條 房屋產權登記和辦理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72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給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本房屋的套內的面積可能和房產證有±3平方出入)(在辦證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甲乙方各付各的交易稅。(各付各稅)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三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1___種方式處理:
1、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自雙方簽字日起,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肇慶市駿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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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轉讓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用權類型為,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該房地產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______,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為______。
第二條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定金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最后一期付款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并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第三條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的違約金。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稅務承擔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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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甲方(債務人、回購人):
乙方(債權人、轉讓方):
鑒于:
1、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 元(計算方法為:購房款+購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項之日月 %的利率);
2、甲方承擔并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并承擔全部相關稅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后產生的契稅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 元(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咨詢費等)。
第二條 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 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并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后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戶或者注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稅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 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于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并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后,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 關于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9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
第4條 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7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 _________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
第9條 _________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 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_________樓_________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于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 _________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廣告與樣品
第12條 _________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報第_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 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于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于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 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于樣板間,對于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后三年內保存樣板間,并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征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 房屋質量
第16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 建筑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布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范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范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 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 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并非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 戶型空間
第28條 商品房戶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_________浴_________廁_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_________;房屋層高:_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_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29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0條 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1條 臥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2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3條 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4條 陽臺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5條 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6條 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下沿距地面:_________(毫米)。
第37條 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積
第38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39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_________,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后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建筑設備
第52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_;價格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__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_________,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電氣部分
第59條 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并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_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_,數量_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_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2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安全使用時間20_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_濕度:_________暖氣片數量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_________出賣人承諾應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_。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 施工標準與做法
(1)廳: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2)房: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廚: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4)衛: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5)其他:地面_________,墻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
(6)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 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_________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_________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 材料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_________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注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72條 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稅金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于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 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并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玻璃幕墻:考慮到玻璃幕墻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墻,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 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_________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 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后生效。
第76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內環境
第77條 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84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__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筑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小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20_年。
第88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92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93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94條 建設概況: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重要指標容積率為: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在合同或廣告中所說明的公共設施均可在買受人入住時投入使用,如果本社區可能進行分期建設,則前述設備及設施均與后期工程無關。
第95條 施工進程: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6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7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其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的規定,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最終是否達到標準則出賣人自己證明,否則推定出賣人有違約責任,其違約責任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98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醫院(_________級_________等)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停車場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郵局_________個,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9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100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101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102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103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4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部分 價格付款
第105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岐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3)均價:出賣人承諾此樓的平均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所謂平均價格是指全樓成交款與全樓套內使用面積之比,如果在買受人發現自己所購房屋的均價并非此數額,則有權要求出賣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106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7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8條 房款障礙: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考慮到買受人可能受到的損失,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4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9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轉移。
第110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1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12條 入住繳費:出賣人不得要求買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本合同沒有明確說明的費用。
第113條 買受人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14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5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_________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6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完畢竣工備案,則買受人有權進入,并對房屋進行管理與控制。
第117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8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9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出賣人將提供全部施工圖、設計圖、各種管線圖等技術資料,以保證買受人或者買受人的集體組織或者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小區居委會能夠根據此技術資料對房屋進行全面的修繕與養護;并承諾20_年之內買受人所支付的維修成本不可能高于房屋價格的20%。
第120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1條 保修期間: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五年;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22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所有權證
第123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等待時間,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24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5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6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7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8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委員會另行決定;如果屆時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則出賣人承諾在期限屆滿后3日內組織全體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進行無記名直接投票,以決定是否繼續聘請出賣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129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第130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躁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31條 維修基金:如果買受人支付的維修基金由出賣人所聘請的物業公司收取,則出賣人將保證此部分維修基金不會被濫用;出賣人同時保證買受人有權隨時知道維修基金的存放地、保管人及用途;出賣人保證當買受人認為維修基金未被正確使用時,無須出示任何證據,即有權要求將維修基金存放于公證機構;如出賣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總房價10%支付違約金。
第132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為保護買受人的尊嚴及權利,出賣人承諾買受人生活所有的水、電、煤氣、天然氣等費用均在公共銀行支付即可,其購買數量不受任何限制,物業公司不得控制此等費用的收取,無論如何不得限制上述資源的使用;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3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8部分 業主委員會
第134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5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業委會登記:出賣人在入住后三個月內,出賣人承諾物業公司將召開第一次產權人會議或者產權人代表大會,六個月內將全部業主委員會的登記材料報到有關機構;每延遲一天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7條 組織權利:在社區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以前,買受人有權自己組織臨時性業主組織(如業主聯誼會),其作出的決定代表多數業主的選擇,應當視為有效的選擇。買受人有權在支付首付價款后即開始組織業主委員會或類似組織,買受人可以選擇社區公告、網絡公告、報紙公告等方式召集其他買受人參與,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買受人要求的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準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8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9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40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41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出賣人承諾在房屋交付前將此等全部資料保存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使買受人隨時可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驗閱讀;如果買受人無法在此等機構查閱房屋相關資料,則推定出賣人建筑工程質量存有瑕疵,出賣人將一次性補償買受人5萬元。
第142條 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年月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43條 工程監督: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_________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4條 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5條 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6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8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9條 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滯后性與長期性,同時考慮到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出賣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50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委托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就有關事項與出賣人進行談判,以獲得更多的權利保護,但放棄權利的事務必須取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
第151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2條 抵押登記: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向買受人支付延期交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4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7條 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0
賣方(下稱甲方):
買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漢市______區________,為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武房權證____字第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字第____號。房屋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給甲方,余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辦理完轉移過戶手續時付清。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交易房屋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戶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稅費,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種“土地使用權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移過戶手續。辦理轉移過戶手續應繳納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托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關部門存欄。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賣方(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買方(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單位團購樓房指標轉讓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在通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得單位團購樓房集資籌建住宅樓房指標一套(三室兩廳),自愿轉讓乙方。
2、乙方應付給甲方指標轉讓費貳萬元整及房款首付伍萬元整,乙方合計應付款柒萬元整。
3、甲方與所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得單位團購簽訂集資建樓合同后,按照合同規定的樓房價款由乙方籌資建樓房,乙方將籌建的建樓款及時交給上述單位,甲方申明在此樓房建設中不投入任何費用。
4、此房所在的具體單元及樓層需等單位政策而定。
5、甲方將此房指標轉讓給乙方后,樓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于乙方,如遇樓價上升,甲方不能反悔索要回此房,違者除歸還乙方所付的所有款項。如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策變動,此樓房無法建設時,甲方將乙方所付的'轉讓費一次性退還乙方后不屬違約。
6、樓房建成交付使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甲方協助
乙方提供相關資料,辦理產權發證手續。辦理手續時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過戶費除外)。
7、如果乙方沒有按時交房款,甲方貳萬元不退還給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房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______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元)。
第七條【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______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賣方1份,買方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元(幣種:________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_____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____________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_____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
二、該房成交價為人民幣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購房款后,甲方正式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五、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過戶的相關證件并無條件幫助乙方將土地使用證、房產證過戶到乙方名上,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
六、甲方應保證房屋在協議簽訂之前不拖欠任何費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損壞,否則甲方須負責修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便是購房合同范本樣本的相關內容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5
客戶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介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誠實守信、公開公正”的原則,就購買事宜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咨詢服務,特訂立本協議。合同雙方都必需嚴格按《合同法》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就 購買事宜提供相關資料與服務;直至甲方委托事宜合同簽署成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事項;物業主題內容聯絡、物業現狀說明、商務性協調洽談、協助簽署合同、協助處置甲方本物業委托的相關事宜。
第三條 委托要求
按“委托事項”要求,乙方為甲方落實本合同物業“委托事項”的專項服務。并按落實的細則、情況、內容處理意見隨時向甲方通報和開展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安排由甲方、物業業主及本物業有關聯的參與人員進行專項洽談。使本物業操作過程規范化。
委托期限為天(從簽訂合同之日起)。
第四條 中介服務費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中介服務費。在甲方與物業業主確認簽定《購買房地產買賣合同》后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即人民幣元整。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委托事項、甲方與物業業主方(權屬方)就本物業最終購買過戶時之日(同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即人民幣元整。如果最終甲方未能與物業業主進行最終的房屋購買,交易未成功,乙方必須無理由退還 中介服務費給甲方,之后本協議自動解除。
中介服務費支付方式:由甲方將款項匯入乙方的指定銀行帳戶,以轉賬票據為憑證。或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五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 本協議經由甲、乙雙方代表簽署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2、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日起,任何一方單獨解除合同則無效;并在此后成為履行本物業、本協議的不可撤銷之文件;在本協議第四條款履行完畢后本協議效力則自動解除。
4、 本協議如與之前雙方簽定的協議有沖突時,與本協議為準。
5、 附注事項: 客戶方(甲方):中介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6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律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內告知買受人的;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政黨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此之外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安徽省合肥市 簽于安徽省合肥市
附件:
房屋平面圖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
建筑構成說明
登記機關簽章
經辦人簽章
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新聞記者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合肥市土地房產管理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求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條款由合肥市土地房產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7
一、本合同是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當事人可以約定采用,或參照示范文本訂立買賣合同。
二、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產買賣均可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雙方當事人應按自愿協商、公平的原則訂立合同。房地產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共有人的權利。房地產權利登記分為獨有和共有,共有指二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內的共有人應在合同內簽字蓋章。 原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應在合同附件五相關關系內表示同意出售,并簽字蓋章;因故無法在合同內簽字蓋章的,應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證明。 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將房地產出售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2、定金。買賣合同定金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可就定金數額、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協議內約定。 3、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 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出賣人將原購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開發公司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一并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享有“兩書”規定的權益。 4、房屋質量。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繼續使用的,產權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 5、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買受人應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備案)資料,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6、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后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并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7、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 8、房地產買賣后的土地使用權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在合同第三條第
(一)項如實填寫。 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出售時,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并選擇合同第三條第
(二)項。
(2)非居住房屋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
(一)項,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
(二)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范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
(三)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并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余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為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范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托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簽字蓋章;其中:委托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為投訴的依據;
六、為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范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范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為合同內容。 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范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項處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注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注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并繼受該項權利,并同意辦理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條款范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于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著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取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8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交房: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協議范本,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1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因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其自建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位于第_____層_____套)以總價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自愿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屋。
二、甲方承諾:
1、水電安裝到戶(入戶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面及住房門窗安裝到位(注:門只安裝入戶門)。
2、毛墻粉糊,外墻一律由甲方按房屋構造整體粉糊。
3、地板處理可根據乙方要求,經甲乙雙方協議處理。
4、一年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5、乙方購買了該房屋后,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甲方不能干擾乙方以后的出租或出售。
三、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款。
2、按相關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若乙方在房屋裝修時,改變房屋整體結構造成房屋主體出現坍塌,裂縫和在安裝中因水路安裝引起的滲漏一切后果均由乙方一律承擔。
3、保證在購房合同滿一年時把剩余保證金一次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_____%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0
買方: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樓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米。現自愿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原樓價為 幣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 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1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為:____市____小區____號樓____單元____室。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二、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過戶事宜
(一)該房屋實際成交價為____萬元人民幣整買方以按揭的`方式購買該房屋。其中首付款____萬元人民幣,買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打入賣方指定賬號。
(二)買方擬申請貸款____萬元人民幣,該貸款買方委托銀行向賣方支付。貸款數額以銀行審核為準,不足部分,買方應于按揭銀行審批通過后30日內補足房款差額,多余部分,賣方應從首付款里退還給買方。
(三)買方擬向中國建設銀行申請辦理按揭貸款,擬申請貸款____萬元人民幣,買方也可選擇其他銀行申請貸款,在銀行合理貸款審批期限內,如買方因自身客觀原因無法獲得銀行批準,由買方自行籌措資金支付尾款,經賣方同意也可選擇其他方式支付余款。
(三)賣方應密切跟蹤房屋產權證辦理進程,自產證辦理后30日內償還完畢銀行貸款并取得完整產權證,完整產權證下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開始辦理過戶各項手續,逾期未交付導致產生的國家政策性收費時,原則上由賣方承擔。
三、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一)賣方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相關責任。
(二)賣方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買方對賣方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屋。
(三)賣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四)在房屋交付日(含當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等其它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業主信息更名至買方名下。
(六)賣方承諾無條件配合買房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授權買方指定人員和各項過戶手續,不得因產權問題人為影響買方購房權益。
四、房屋的交付
賣方同意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賣方應結清交房當日(含當日)之前的關于該房屋的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有線電視、網絡、物業費、車位費等)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門鑰匙。
五、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七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百分之五向買方人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買方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三)逾期過戶責任
買賣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過戶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于逾期之日起七日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守約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五向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四)賣方單方毀約責任
賣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后,因出賣人單方毀約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交易,賣方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
(五)買方單方毀約責任
買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后,因買方單方毀約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交易的,買方向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
(六)賣方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按照銀行利率付給利息,并按照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七)因違約造成退房時,買賣雙方應本著尊重客觀事實,公平、公正承擔違約責任原則,除承擔必要違約補償金額外,還需賠償對方實際損失(賣方損失:買方居住期間房屋損耗,按房屋標準租金額按月補償賣方,相關設備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買方損失:所購物物品、水電天然氣等如已固定或無法搬離時,由賣方依照實際價格給付,支付買方搬家相關合理費用,同時至少留足60天買方重新擇房時間)
六、稅、費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及西安市關于房屋交易稅費的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各需繳納相應稅費,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按照由買方承擔雙方全部交易稅費的方式繳納。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公證,因公證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雙方協商分擔,協商不成由提出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按照由買方承擔雙方全部交易稅費的方式繳納;如因賣方過失(延期交付產權證)造成稅費增加,由賣方承擔過失損失。
買賣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不得以國家調整相關稅費為由拒絕本買賣合同的履行,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關于稅費的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按違約責任(第4條、第5條)處臵,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產生爭議,由雙方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十、備注(如備注條款與前述條款有沖突,以備注條款為準)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2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乙方將其擁有的房產附條件出賣給甲方等有關事項,自愿簽訂如下協議,各方都必須嚴格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地址、面積乙方擁有的房產(或商鋪)位于,建筑面積為購房總價為
第二條附條件乙方自愿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內仍未能付清本息時,將上述房產折價出賣給甲方。
第三條按揭款支付義務1、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后仍繼續按時足額繳納并自行承擔抵押貸款還款。2、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而需將房屋過戶給甲方時,乙方應當立即向銀行提前還清全部欠款。
第四條買賣價款參照協議簽訂時同類房屋市場價,并考慮到該房屋產權證抵押于銀行等因素,乙方自愿將上述房產折價為銀行款項,由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約定承擔。
第五條價款支付方式甲方應付的購房價款,可由甲方用于代為乙方支付銀行提前還款時所需的款項及費用,代為支付該房產所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再沖抵乙方對甲方所欠債務。如有剩余,則甲方應再將剩余部分支付給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費用,則乙方應當將不足部分支付給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第六條相關義務及費用承擔區銀行辦理貸款,當初平方米,現抵押于元,抵押銀行元、尚欠銀行_____________元(按每月應付還款等詳見按揭、購房合同)。10日元出賣給甲方。該房屋項下所欠
1、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乙方必須立即積極辦理向銀行提前還款及房產過戶等手續。提前還款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買賣雙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中介費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當將上述房屋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完稅憑證等原始資料(原件)交付給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辦領取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而需要使用前述資料時,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但所領取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仍應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證件、資料,乙方均不得以遺失、被盜等為由而另行補辦,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3、如需辦理公證委托,所需評估費、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協議解除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10日內向甲方還清了借款本息,則本協議自動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擔法律責任,但甲方應當將乙方交其保管的資料、證件及時交還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乙方在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房屋買賣條件成就時,如未能將上述房產及時過戶給甲方并辦妥相關手續;或者在本協議簽訂后不繼續及時足額繳納欠款;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將上述房產再次轉賣給他人;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提前還清銀行欠款后將該房產抵押給他人,均屬于違約。出現前述四種違約情形之一時,甲方除有權要求繼續履行之外,乙方還應當按上述房產賣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構成犯罪的,甲方還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自甲、乙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鄭重承諾在簽字前已詳讀、準確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全部條款。
2、特別提請協議各方在協議每一頁上均簽名或者蓋章。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3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南公路管理局大院內的_____棟_____樓,房號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付給甲方,同時甲方將房產證原件交給乙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產交付乙方。
第四條稅費分擔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暫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日后政策允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費所需繳納的稅費、手續費及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應結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費、電費等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第六條
上述房產風險責任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轉移給乙方,該房產日后所產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轉移給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4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為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人民幣)為________萬元,大寫為__________萬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乙方應已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支付現金(人民幣)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并需驗看水表、電表、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方(簽名并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并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5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銷售商品商品購銷合同甲方向乙方定購下列商品房。
二、結算價格
1、甲方購買乙方商品房樓單元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m2,房屋單方售價面積辦理結算手續。
2、甲乙雙方辦理結算時,按實際交付建筑面積辦理結算手續。
3、雙方結算時按雙方協定的價格進行結算。
三、購買方式
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甲方一次付清購房款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收款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房屋。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應于屋。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納購房定金元。甲方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交清購房款。
四、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如約按期交付購房定金和購房款。
2、甲方在交清購房款后,應與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管理協議并交納有關部門房屋管理費用。
3、甲方擁有所購商品房之產權。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付檢驗合格的商品產屋。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好產權手續。
2、甲方若未按規定的期限交納購房定金或購房款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即本合同自動失效。
3、乙方保證所售出之商品房未設抵任何低壓權,亦未辦理第三方購房協議。
五、違約責任
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則以下列情況承擔各自責任:
1、由于甲方的責任,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與合同購房面積正負不超過______%)購買商品房時,甲方無權向乙方索取未能購買部分相應之定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出售足夠數量的商品房屋時,即乙方提供的房屋不足部分超過合同購房面積的______%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相當于兩倍的不足數量相應的定金。
3、甲方逾期交付預交購房款時,逾期的部分按人民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一年期上限利率計算利息,償還乙方。
4、甲方逾期結算,在逾期期間,如遇國家定價發生調整,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原價格執行。
六、調解和仲裁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糾紛,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采取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時,雙方必須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交房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失效。
十、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增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需要說明的有關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6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需求編號: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房屋在合同簽訂后的狀況和看房時狀況一致。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出證日期: 房型:
建筑/計租面積: 樓層: 總層數: 使用性質: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在權屬過戶時所產生的營業稅由 承擔。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簽訂日期: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擬合資向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房產”),現甲乙丙方就合資購買上述房產事宜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產情況
由____________開發,位于________,合同約定面積______平方米,單價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出資比例
甲乙雙方按購房總價聯合出資購買該房產,出資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為合理應對當前國家房地產金融政策,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或乙方為代表與房產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期物業合同等合同、協議。
一、出資比例
雙方聯合出資購買房產,出資比例各為50%。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所有權益,并承擔因購買該房產及今后與該房產有關的所有購房款、稅費等一切支出。
二、房款、稅費支付
甲乙雙方均應及時履行與房產轉讓方簽訂的購房協議,以及因受讓房產產生的一切稅費等支付,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1、為了受讓房產能夠及時有序地進行,甲乙雙方推選甲方為事務執行人,代表甲乙雙方履行受讓房產過程中的一切事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購房款、稅費及其他活動費用支出,辦理交房手續,辦理產權證書過戶手續等。
2、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房產轉讓方要求,需乙方親自辦理的,乙方應予執行。
3、購房款、稅費等付款到期前,乙方應將其應承擔的部分款項交由甲方對外支付。否則,付款到期后,為確保受讓房產順利進行,甲方可自己出資墊付或對外借款墊付,因此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
三、房地產權屬證書的保管
受讓后的房地產權屬證書暫時由甲方保管。若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按房產共有人人數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保管各自的證書。
四、受讓后房產的管理和使用
受讓后房產的管理和使用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但房產需要對外出售、出租、出借、典當等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條件下均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的,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律師費等。
六、文書送達
本協議確定的聯系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送達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關通知文書無法送達的,將視同已經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該房產有關事宜雙方未約定如何處理的,依照我國《物權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執業證書號:】,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二)房地產座落:(部位:)。房屋類型:;結構:;
(三)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附件
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轉讓】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為元,(大寫):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
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 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準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預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逾期____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 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二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后列
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后列
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件于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并限于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愿補貼乙方人民幣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后如有
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御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并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并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于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征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于過戶一切費用于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后應于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征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于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市 地號、面積:
平方米
二、 門牌: 市 路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 平方米。 二樓: 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于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
市 地號、面積:
平方米
二、 門牌: 市 路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 平方米。
貳樓: 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甲方:
印
乙方:
印
中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房合同模板匯總8篇
關于購房合同參考 篇29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本項目系國家重點工程京滬高速鐵路拆遷安置工程,為妥善安置拆遷戶,出賣人經規劃、建管等部門批準取得位于___湖辦事處美里村東側、美里路南側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安置房。
該地塊占地面積為110畝,規劃用途為住宅。定名為美里花園欣城。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該房屋的用途為住宅,屬磚混結構,層高為___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層。儲藏室編號_____號,車庫編號為______號。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平方米,車庫平方米。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付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款;該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元,儲藏室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元,車庫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拾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四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多退少補,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銀行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第六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為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按預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4%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七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15日告知買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延期的;
第八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預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4%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第十條交接。
房屋到達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簽署房屋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賣人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買受人應在出賣人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合同結算面積誤差款和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一的標準設計要求。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恢復到原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買受人的房屋僅做住宅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的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槐蔭區法院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執___份,買受人執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蓋章):買受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