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32篇)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進入春天,高溫大風天氣增加,林區內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鎮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形勢非常嚴峻。各村、各部門應高度重視,正確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加強對兩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為了切實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加強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兩防嚴格管理期限保險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首先,我們必須加強領導。成立以鎮主要領導為領導、其他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兩防工作領導班子,嚴格執行主要領導班子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及時組織人員進村調查和消除火災危險,抓住兩防嚴格管理期間各項工作的執行。
二要落實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建立主要領導包總,管理領導包村、鎮干部(縣直部門合作部門干部)包組,建立村干部包戶層負責制。全鎮分為8個責任片區,鎮干部41人組成8個宣傳巡邏組,保證山頂、林地、50戶以上自然村寨、社會成員實行保險責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傳工作。通過懸掛標語、宣傳車流動宣傳、發行宣傳資料、學校教育、廣播宣傳等形式,大力宣傳以森林防火條例為中心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強對老人、孩子、智力障礙者及其監護人的宣傳教育,教育大眾的風俗。
三、做好檢查和村寨、山林巡查。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口設置檢查卡,嚴格防止火源進入山區。進村入戶和上山開展火災危險安全巡邏,及時發現危險,立即排除村寨內柴草亂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災看煙就查,看火就滅。
四、做好緊急準備。一是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城鎮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應急隊伍,嚴格管理期間實施24小時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順利,保證緊急情況隨訪,同時各村建立民兵應急隊伍,實現一村一隊、一村一隊訓練、登記冊、不出席,人人使用滅火器二是充分調動各類救火資源,做好應急準備。
五切立加大執注力莊八安林業部門應加大執注力度迅速調查森林火災事件,依法嚴懲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機制。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的長期防范機制,包括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鳴鑼喊寨制度等,實行家庭聯合防衛、初組聯合防衛、寨聯合防衛,形成綜合治理、綜合管理、綜合防范的工作結構。二要普遍建立村級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組織,每天監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為能力者用火情況等情況,實行早期注意晚期檢查和白天有人看護晚上巡邏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災救援聯防聯勤機制。與周邊鄉鎮建立森林防火
聯防機制,實現信息交流,發生森林火災時,應立即向對方報告火災信息,協助搞好森林火災救援工作。
八、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一是建立鎮監察組,加強鎮內兩防工作監察,監察工作中發現麻痹松懈,工作不能執行,忽職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實,離職或失職的人,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停職的停職,該移動司法機關的必須堅決移動。
二是對工作不力,發生森林火災的責任區域,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講政治,講紀律。領導干部應帶頭到達工作崗位,對離開工作崗位失控、火災頻發的,追究領導責任。
四是加強信息的提交。實行信息零報告制度,各村工作組明確信息提交人員,每天14點前向鎮森防衛辦公室報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每天15點前向縣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信息。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xx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神,進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抓住火災關鍵環節,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力度,落實以防火安全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措施,轉變作風,扎實工作,加強消防基礎建設,加大整改火災隱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決依法消除各類火災隱患,為今后一個時期我校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組長: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責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以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為中心,對我校學生宿舍、教學樓、實驗樓等教學設施采取有效措施,鞏固和擴大專項治理成果,不斷加大對消防安全的資金投入,徹底整改學校重大火災隱患,實行群防群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條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勢的持續穩定。
四、工作安排
我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傳達、部署階段。認真傳達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精神,從實際出發,研究制定具體的'操作性強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周密部署,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任務及責任,精心組織實施。
第二階段:為落實檢查階段。要根據實際,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組織開展好防火安全檢查,集中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檢自查,確保消防安全。學校將組織相關單位對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報告階段。做好總結工作,查找工作經驗和不足,及時報告學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按照學校統一部署和消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行動,扎扎實實地開展工作。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制定消防保衛工作方案,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特別是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較多的地方要認真研究消防工作,提出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
(二)有針對性地廣泛深入地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對遺留的問題進行集中研究,徹底整治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直到達到治理要求。
(1)各班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要把檢查工作的重點放在各個寢室,并開展的防火檢查、巡查。做到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檢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細致、不留死角,確保消防安全。
(2)大力開展秋季消防宣傳工作。各班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活動融入到本班的具體工作中去,積極組織開展消防主題班會、演講、征文等活動,增強法律意識,樹立防范觀念,達到人人關心防火,人人重視防火的輿論環境,全面提高我校廣大教職員工和青少年學生消防安全素質。
(3)要結合消防工作和個體情況,制訂滅火預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熟悉和演練,做到不打無準備之仗。隨時做到人員在崗,器材到位有效,做到堅決、快速、準確地消滅火災事故。
(4)嚴格報告制度,做好消防工作總結。各班要嚴格制度,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在本期期間各班要分別分四次向學校報告各階段的工作情況。
20xx年10月23日
登封中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登封中專20xx年10月23日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本著“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面治理”的理念,著力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司其責,全面提高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增強學校領導及廣大師生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學校的消防網絡,及時發現并消除消防安全隱患,防止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組織領導
組長:魏明軍
副組長:謝永年高武
組員:張洪嶺楊建龍李燦群鄒艷芳鄧云美
王華飛張林
四、步驟和措施
1、制定各類消防預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
2、召開會議,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對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動員和部署。
3、添置消防設備,更換滅火器的藥液。
4、組織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消防演練,人人參與,確保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5、全面檢查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更換老化電源線路。
6、配合上級的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五、職責分工
(一)成立由魏明軍校長為組長的'整治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所有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二)由謝永年校長負責開展“火災大如天、人人要防范”為主題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
(三)各班班主任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杜絕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由楊建龍主任負責消防安全設施的檢查與添置,確保消防設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由張洪嶺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演練、制定消防安全方案、明確各班撤離路線及集結場地。
(六)由高武主任負責全校的安全設施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設施完善符合要求。
(七)各班班主任負責教育、演練、安全檢查等,配合學校對所有設施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制定方案。
(二)履行職責,形成合力。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
(五)認真總結,建章立制。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4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本著對學校師生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根據上級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具體措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羅永華(校長)
副組長:董永忠(副校長分管德育方面的安全)
劉將鋒(副校長分管教學方面的安全)
楊少龍(副校長分管后勤方面的`安全)
成員:各值班人員(值班表附后)
二、加強值班巡查工作
1、值班校警要做好值班和輪崗交接工作,確保無縫交接,一天24小時都有人在崗。
2、校警值班實行定點鎮守和區域巡視相結合的方法。校門和學生宿舍要定點駐守,學校其它區域則流動巡視。
3、值班領導要在學校接待室值班,積極支持和監督指導校警的工作,時刻關注學校消防隱患及其防范工作。
4、值班領導要做好值班日志,同時每天向上級匯報學校消防安全情況,有事報事,沒事報平安。
三、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春節期間學生已離校,相關教育教學活動已停止,所以教學大樓、綜合實驗樓、學生宿舍必須關水關電,并鎖好大門。
2、教職工宿舍樓要張貼消防安全提示,并配備好消防器材。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5
大型綜合體集購物、娛樂、餐飲等功能于一身,功能復雜、業態多樣。為城市居民帶來了便捷,但也因其建筑面積大、空間復雜、儲貨量多、人員密集等特點,成為了城市火災防控的“重中之重”,滅火救援的“難之又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
10月份以來,xx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地深入轄區各城市商業綜合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動,重點排查防火分隔、管井封堵、消防設施聯動等隱患問題。同時,對場所內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電氣線路是否正常等情況進行了細致地排查,督促企業整改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如此復雜而又大體量的建筑,該如何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呢?
一、了解消防安全風險
人員聚集空間復雜疏散救助困難
大型城市綜合體中人員成分復雜,且人員密度高、流動性大。據統計,一般大型城市綜合體每天的人流量可達20萬人次,營業高峰時每平方米可達5至6人,一旦發生火災,人員恐慌擁擠,秩序混亂,極易出現擁堵和踩踏。
多類型火災特性同一時間與空間顯現
賓館、商場、飯店、公寓、地下車庫等作為單個對象時,有其特有的火災特點,但當這些場所被相互連接在一個獨立式綜合建筑體內時,這些火災的特點會在同一個空間內相互疊加和放大。
商品貨物等可燃物質多,火災荷載大,有毒煙霧及高溫煙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為達到舒適豪華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綜合體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增大了火災荷載,一旦發生火災,不但燃燒猛烈,蔓延迅速,還會釋放大量有毒氣體。
豎向管井多、橫向通道多,火勢蔓延迅速
電梯井、電纜井、管道井、各種樓梯通道、玻璃幕墻縫隙等使得建筑豎向貫通。中庭等共享空間使各樓層間相互連通,把上下空間連為一個整體,成為高溫有毒煙氣流動的主要途徑,助推了火勢的快速發展與蔓延。
用火、用電設備多,火災發生的幾率高
大型城市綜合體用電設備種類多、用電負荷大、電氣線路復雜;鍋爐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災危險性大;維修施工時使用明火或進行電焊時違反操作規程等也易引發火災。
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大型城市綜合體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主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每月不少于一次。
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
應建立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對外招商時,嚴禁將商業綜合體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亞安全區等非營業性公共區域作為經營面積對外出租、使用。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通知承租人及時辦理有關消防手續。
負責對商業綜合體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同時負責管理承租人對局部建筑消防設施的改造施工。
承租人職責:
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
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熟知承租區火災的危險性,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嚴查私自搭建閣樓、物品庫房等。
三、日常消防管控
建立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按照國家標準配置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人員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
應在每層或各經營區域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圖示中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消防設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常閉防火門上應標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營業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裝柵欄、隔斷等障礙物,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公共疏散門不應鎖閉,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人員密集場所房間的'外窗不得設置影響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內容。
加強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配置齊全、完整好用;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火情隱患積極整改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的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負責整改隱患的承租人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對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將火災隱患場所停止使用。
五、相關單位要做到
1、開展消防安全自查
2、組織消防安全培訓
3、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4、對電氣線路進行安全檢查
5、組織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
6、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清理
7、作出消防安全承諾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只有相關單位積極做好火情防控,做到了解風險、明確責任,日常管控、隱患及時整改,才能真正將火情危害降到最低。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6
為扎實做好我縣學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實幼兒園消防安全基礎,確保我縣順利通過學前教育“雙普”創建驗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學前教育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整改幼兒園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縣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合格,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壓緊壓實消防工作責任。督促幼兒園切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消防和應急處置網絡,落實專人負責,細化任務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問題隱患。對照《阜南縣幼兒園消防工程施工情況檢查表》(附件三)開展專項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列出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對單銷賬”,實行“清零管理”。對歷史遺留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正視問題不回避、立足現狀抓整改,組織實施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攻堅,實行掛圖作戰、內聯外引,搶抓序時推進整改。
(三)全面推動幼兒園消防達標建設。對照《安徽省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項核查、逐一評估,以點帶面打造樣板,完善各類場所消防設施配備,配齊警示標識,在規模較大的幼兒園推廣建設微型消防站和獨立式煙感報警裝置。
三、整治時間
20__年7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到位。各幼兒園要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擺上重要位置,落實專人負責,提前準備好本園相關消防安全資料,全力配合好縣行動組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學校成立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專班,對本轄區內幼兒園進行全面的自查,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將所有隱患登記造冊,逐條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明確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確工作責任。各中心學校校長和各幼兒園園長是本轄區、本園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縣專項行動組人員實行實名制,要認真負責,認真檢查,凡因落實安全責任不到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兩個組,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負責一個組,具體協調聯系、車輛保障由教育局負責。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7
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員會《20__年河南省消防工作要點》和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部署,為全面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決定,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省集中開展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治理,推動各幼兒園進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糾、開展一次教職員工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持“屬地排查”和“部門聯合檢查”相結合,對全省幼兒園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改善幼兒園消防安全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成立全省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省委高校工委專職副書記鄭邦山、省公安廳副廳長范玉龍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省教育廳、省消防總隊抽調專人合署辦公。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專項治理工作開展。
三、治理內容
(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幼兒園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如實登記巡查檢查情況。教職工和管理人員應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方法,能夠正確熟練使用滅火設施。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兒園,控制室應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
(二)場所合法性。場所應當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依法在當地教育部門登記注冊。
(三)建筑防火。幼兒園宜獨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且應設在建筑的首層及二、三層,不應設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層以上。嚴禁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區、疏散通道及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四)多產權管理。與其他場所合用的幼兒園,應當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有關要求,保證獨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與其他場所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單位應協商確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的管理主體和責任人,認真落實日常消防管理責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數量以及疏散距離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并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置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規范規定。疏散通道、門窗上嚴禁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防火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樓道、門廳、樓梯間嚴禁違規設置鐵柵欄、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自行車并充電。
(六)建筑消防設施。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兒園(6個班以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與具備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機構簽訂合同,定期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
(七)安全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應規范敷設,安裝過載斷電保護裝置,并定期開展檢測,嚴禁私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違規使用“熱的快”、“小太陽”、電爐、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廚房應獨立設置,或與兒童活動場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煙道,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及點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作燃料的,柴油儲罐、液化石油氣瓶組設置應符合要求。
(八)應急力量建設。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幼兒園,應按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備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其他幼兒園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
四、工作措施
(一)單位自查自糾。各地澄清轄區幼兒園底數,建立臺賬,督促各幼兒園對照治理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規定,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別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門作出消防安全承諾。
(二)開展聯合檢查。對城市建成區內的幼兒園,各省轄市要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公安、消防、教育部門業務骨干,同時邀請電力部門派員,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全面排查。對農村鄉鎮的幼兒園,由所在鄉鎮中心校和公安派出所、供電所聯合開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隱患。各地要及時梳理排查治理情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臺賬。轄區教育部門和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及時下達法律文書,依法督促整改。排查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書面報告當地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實行綜合治理。
(四)深化培訓教育。在轄區所有幼兒園張貼省教育廳、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級建立幼兒園教職員工目標人群,常態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識,及時通報典型火災案例。督促各幼兒園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一次逃生疏散演練、召開一次消防主題班會“三個一”活動,觀看消防主題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題板報和學習園地,利用所學知識查找家庭和幼兒園火災隱患。
(五)集中約談警示。提請市、縣兩級政府統一組織,集中約談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六)組織宣傳曝光。積極協調宣傳部門,組織當地報紙、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在黃金時段多渠道、多形式播發專項治理情況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集中曝光隱患突出、整改緩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切實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監督聲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幼兒園消防安全事關每個家庭的幸福,事關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各地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幼兒園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立即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健全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抓好落實。各級教育、公安消防部門主要領導要專門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帶隊督導檢查。
(二)嚴明治理責任。各級教育、公安部門主要領導是本地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校(園)長是本單位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省轄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門要聯合組織暗訪督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地教育、公安部門要通過此次專項治理,全面摸清轄區幼兒園情況,找準存在的突出和共性問題,制定出臺針對性措施,認真加以解決。要督促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加強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立應急處置力量,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間,各地要每天將《全省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報專項治理辦公室(省消防總隊)。6月19前報專項行動部署情況,7月17日前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進全市“清剿火患”戰役,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排查為抓手,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明確消防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堅決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我市學校、幼兒園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沈慶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莊、市教育局副調研員池登學、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王世新為副組長的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責任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邢柯楓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加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努力達到“五個百分之百、三個大幅提升”的目標,即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排查一遍,單位檢查率達到100%;學校、幼兒園“重點”部位必查一遍,“重點”部位檢查率達到100%;督促學校、幼兒園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率達到100%;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消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宣傳教育提示率達到100%;對學校、幼兒園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依法予以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率達到100%。實現校園消防安全環境大幅提升、校園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園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大幅提升,有效預防校園火災的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
四、檢查內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是否成立;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是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
2.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是否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實;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制度是否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否落實。
3.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有效;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__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專項檢查行動方案,對專項檢查行動進行動員和部署,明確檢查內容,明確整治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各單位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二)排查整治(20__年12月20日至 20__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教育、公安、消防、安監、文化、衛生等職能部門,充分發動鄉鎮、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數,依法從嚴整治。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銷案。期間,市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總結驗收(20__年2月13日至20__年2月20日)。市政府將對全市學校、幼兒園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總結,對專項檢查行動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充分認識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標準,以超常的工作舉措,全面加強學校幼兒園火災防控工作,堅決整治消除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堅決杜絕校園亡人火災事故,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市政府將嚴格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實行隱患追究、過程追究、頂格追究。學校、幼兒園凡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并對所在轄區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決。
(三)加大投入,嚴查隱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盯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做到隱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級政府、教育部門要加大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切實改善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技術服務,幫助單位制定、優化整改方案,切實加快整改進度,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四)創新形式,提升素質。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實施校園消防宣傳櫥窗和標語工程,督促學校、幼兒園新增一批消防宣傳櫥窗和宣傳標語,在校園內部營造濃厚的消防宣傳氛圍;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月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幼兒園教學和培訓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師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四個能力”建設的指導,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責任;要組織消防宣傳小分隊、消防宣傳車進校園,開展面對面、零距離的消防宣傳教育,有效提高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實在校園中培養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專項檢查期間,各地要認真填寫《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每周五上午12時前上報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專項檢查行動總結于20__年2月20日前上報。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9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學校(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學生疏散逃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督促各學校(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大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確保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十堰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汪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檢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時間
20__年5月10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檢查內容
1、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2、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在學生中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課,每年是否開展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專項逃生演練活動;
6、學校(幼兒園)建筑物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
7、學校(幼兒園)所有電線、電器及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地將實施方案于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二)排查摸底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對所轄學校按照檢查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逐一進行登記。
(三)集中整改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幼兒園)要對查出的問題,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間整改完畢。將需要檢測的消防器材送到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損壞的及時進行更換;需要添加及時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緊制訂。確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總結驗收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各地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要負責對所屬中小學(幼兒園)依據排查摸底階段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驗收。整改不到位繼續督促整改,對因整改難度較大,又難以整改的項目,及時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反映研究解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盡職盡責。各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確保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的持續好轉。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
(三)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做到排查工作準確詳實,安全隱患逐項整改,并提請當地政府將學校(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墻”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鞏固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
(四)明確責任,嚴抓落實。對于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單位,在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仍不到轄區消防部門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的,消防部門將依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對于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單位,消防部門不但將依法嚴厲查處,同時也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信息上報,匯總材料。各縣、市(區)要將專項整治落實和開展的情況于各個階段結束后上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對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火災隱患檢查、整治,進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學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全力推動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努力提升廣大師生自防自救能力,確保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圍
全省所有的中小學幼兒園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圍以教育部門前期排查的數據為準。檢查整治內容: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檢查評估
對照《幼兒園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見附件),對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估,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二)中小學校校舍建筑消防設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食堂操作間、可燃氣體液體儲存間、鍋爐房、配電室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位是否與其他部位按規定進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和設置方式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是否正確。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術規范要求設置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實定期檢測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據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門組成的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聯合檢查、執法工作機制,迅速動員部署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由教育部門提供中小學幼兒園名冊,消防、教育等部門依據名冊逐校聯合開展檢查,并登記造冊,健全臺帳。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由消防部門提出整改意見,確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門負責督促隱患單位整改落實。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對于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教育部門要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逐級匯總上報。對短期內難以落實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幼兒園采取臨時調整校舍、減少集中人員、分流辦學和加強現場看護等有效措施,防止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通過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都按技術規范要求配齊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無證民辦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無證民辦幼兒園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__〕2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穩定。各級消防、教育部門要從講政治高度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作,全面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職責,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將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個單位、落實到每一格部門,扎實推進工作落實到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確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強協作,形成部門執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將中小學幼兒園校舍的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關鍵性問題列為監督檢查重點;要增強服務意識,選派技術骨干,主動上門服務,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制定整改方案;檢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請示、多匯報,慎用罰款、查封、強制執行等執法手段。對存在火災隱患,但積極予以整改的單位,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行政處罰,支持單位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各級教育部門要依法履行主管單位職責,充分利用行政職能,協調整改資金,落實整改責任,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無證辦園的現象,要統籌協調,綜合考慮消防、衛生的意見和社會需求,疏堵結合,妥善解決無證幼兒園的問題。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園安全長效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研究鞏固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提請當地政府將中小學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墻”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著力推動轄區內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工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建設,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師安全教育體系和課堂教育,針對不同對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動中小學幼兒園制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四個一”制度:即結合實際,建立白天以教學區域、夜間以學生宿舍為重點防范區域,以用火用電管理、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疏散條件為主要檢查內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園巡查隊伍;制訂一份科學實用的應急滅火救援和疏散預案;每年組織一次師生逃生演練,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有關情況由設區市消防支隊和教育局匯總后分別于9月10日前報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的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根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廈門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扎實推進全區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施分類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全面排查隱患
(一)排(復)查范圍
對全區域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全覆蓋排(復)查摸底,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堅持全面摸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重點排(復)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景區和非景區景點、集鎮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違規改建擴建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繼續推進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行動和7大類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對新增房屋、歷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未整治房屋等進行全面排(復)查。
(二)排(復)查內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三)排(復)查方式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部門鎮街排查、區級指導復核”的方式,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拉網式排(復)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棟一表”記錄排查信息,逐一歸集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和相關信息系統,匯總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類隱患清單。其中,業主自查由村(居)負責組織,嚴格落實業主確認、技術人員簽字、村(居)蓋章等程序。對排(復)查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及時督促業主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四)排(復)查時限
20xx年8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排(復)查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復)查工作。
三、開展“百日行動”
(一)行動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8月底,對全區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開展分類整治,確保管控到位。
(二)行動任務
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房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違法建設行為、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規推進“兩違”處置和經營安全復核,在隱患徹底消除、違法建設處置完成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督導評估
20xx年8月下旬,逐鎮(街)、逐村(居)開展“百日行動”督導評估,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四、徹底整治隱患
(一)建立整治臺賬
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從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隱患清單,組織相關部門依職責推進分類整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建立整治臺賬,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措施,整治情況錄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實行銷號閉環管理,力爭20xx年底前完成全區自建房整治任務。
(二)實施分類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部門協同,形成合力,有序推進分類整治。
1.對排查發現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的,由區建設與交通局牽頭各鎮(街)推進專項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嚴厲查處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危害房屋安全行為。
2.對排查發現的經營性自建房,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經營行業主管部門(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資源規劃、商務、文旅、衛健、應急等部門),開展經營證照復查,實地核查經營場所安全,尤其是對違規加層至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食宿、培訓、教育、娛樂、醫療、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依法推進整治。對無法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或鑒定為C、D級的房屋,應當在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使用。
3.對排查發現存在“兩違”的自建房,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或鎮(街),加大對“兩違”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等手續,以及違規改建加層、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特別是對多次違建、擅自加層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隱患清單,依法推進處置,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對排查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自建房,由資源規劃分局牽頭各鎮(街),組織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
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必須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并依法依規辦理施工許可等手續,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請加層(總層數不超過3層)、裝修改造(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應委托有資質的鑒定單位進行安全鑒定后,嚴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設程序,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經營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有關經營許可等手續。資源規劃部門要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加層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制度。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的不予審批。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二)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
各鎮(街)按照我區網格化管理各項制度要求,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服務企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經營安全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除險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平臺
各鎮(街)要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上的公安系統“一標三實”標準地址庫和資源規劃部門“天地圖·廈門”底圖,做好數據采集更新,完善房屋現狀信息、排查表、治理信息等“一樓一檔”數據庫,形成閉環管理,保證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現勢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進數據共享共用。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探索推進房屋安全保險監測社會化治理機制。推行房屋強制鑒定制度,實施房屋安全定期體檢,實現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翔安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建設與交通局,以下簡稱“區房屋整治辦”。原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成員職務如有變動,由繼任者自然接任。),區房屋整治辦統籌領導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各鎮(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
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牽頭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協調排(復)查、房屋安全鑒定等有關工作,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推進信息共享,根據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危房住戶協調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復)查的技術指導,組織各鎮(街)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指導港口、碼頭的'房屋安全管理。區應急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資源規劃分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牽頭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和確權登記管理制度,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按照國家、省市部署,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區工信局負責配合指導工業廠房安全管理。區商務局負責配合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指導推動用作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職責范圍內牽頭推進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處置存量,遏制增量。統戰部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區教育局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和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復查處理工作。區民政局負責指導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國資辦負責督促指導區屬國有企業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管理。區文旅局負責指導文化和旅游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復查處理工作,并做好文物類建筑保護和管理。區衛健局負責指導職責范圍內衛生健康機構、醫療場所房屋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宣傳、網信部門負責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處置相關輿情。區信訪局負責排查整治信訪事項受理及協調。
(三)加強綜合保障
區建設與交通局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鼓勵各鎮(街)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復)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嚴厲打擊虛假鑒定行為。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檢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行包片督導制。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嶝街道,資源與規劃分局負責鳳翔街道,區應急局負責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馬巷街道,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內厝鎮,區農業農林局負責新圩鎮。包片督導單位聯系各鎮(街),組織專業人員,加大專項督導檢查力度,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0天的指導檢查,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度緩慢的鎮(街)要重點督查。
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走過場、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提供線索,發現潛在的安全風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鎮(街)要相應制定實施方案和“百日行動”計劃。“百日行動”期間,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周二上午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8月25日前,報送“百日行動”評估報告。20xx年9月起,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為迎接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x周年大慶和中秋節到來,確保轄區兩個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根據縣局要求,結合當前食品安全狀況,特制定國慶、中秋節期間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和各有關部門統一思想,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點抓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生產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保健食品、食品包裝袋和塑料杯和餐具環節等七個方面的整頓,推動食品市場秩序持續好轉,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實做好,保證人民群眾節日安全。
工作步驟:
一、成立“國慶”、“中秋”兩節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
范孝明所長:組長;
李汝生副所長:副組長;
楊金剛副所長、朱文迪為成員
二、國慶中秋節前聯系由各當地政府組織一次食品市場聯合專項執法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突出三個重點”:一是重點內容檢查;以月餅、食用油、蔬菜、豬肉、糧食、禽蛋、乳制品、糕點、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酒類、醬油、食醋、小食品等節日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二是重點區域的檢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節日市場聚集處、農村各類集市的檢查;三是重點規范經營行為檢查;強化食品經營戶、小攤點、小賣店的管理,特別要嚴格檢查食品的保質期和食品質量,嚴防發生銷售過期霉變食品和“三無”食品、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根據各鄉鎮政府安排檢查時間如下:
土橋鎮x年10月21日到x年10月24日;
濠頭鄉20xx年10月25日到20xx年10月26日;
永豐鄉20xx年10月28日到20xx年10月29日;
三、預防和日常巡查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食品市場檢測點和食品檢測體系的檢測作用,及時發現“國慶”、“中秋”兩節市場食品安全方面的苗頭性問題,有效控制有問題食品的流通。要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繼續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學習貫徹力度,要求各鄉鎮食品經營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進銷臺帳和散、裸裝食品標簽等各項食品安全制度,促進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切實把好食品質量準入關口。引導超市、集貿市場、經營戶加強自律,嚴把食品安全質量關,對肉類、蔬菜等重點品種加強入市前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與此同時扎實開展各項食品安全巡查,加大食品市場巡查力度。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風險機制和預警機制,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的應急反應能力,發現重大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上報。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xx年xx區衛生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二、工作目標
20xx年的工作目標是: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繼續加大整治力度,集中重點環節的整頓,使食品餐飲行業及保健食品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提高,提升行業自律性,嚴厲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及時有效查處重大案件。
三、工作任務
1、大力宣傳,全面普法
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進行普法教育,使《食品安全法》深入人心,對食品餐飲行業進行重點培訓,培養一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使每個餐飲企業都有一名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企業內部的食品安全工作。
2、摸清底數,分層管理
完善本底資料,對大、中型餐飲企業衛生許可發證率要達到100%,建檔率要達到100%,對小型餐飲單位要進行集中整頓。
3、強化日常監督,嚴格許可準入
加強對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把食品衛生監督量化評分工作納入常態、長效管理機制工作,嚴把核發證審查關。
4、加大整頓,強化監督
加大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整頓,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飲單位;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全面防控群體性食品中毒事件發生。
5、嚴格索證制度,把住食品源頭關
嚴格采購索證制度,堅決查處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使餐飲服務行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從“頭”做起。
6、開展重點品種、重點環節的監督抽查
開展餐(飲)具消毒效果檢測專項檢查工作;開展熟食制品、冷菜等高風險食品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開展食用油的專項抽檢工作;根據節日特點開展農家樂旅游景點的小型餐飲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農村自辦宴席的報告制度。
7、保健食品整頓
嚴格保健食品監管,集中整頓保健食品經營、宣傳中的各種違法行為,查處違規經營保健食品和偽造、冒用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的行為,整頓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的行為。
四、實施步驟
1、7月底前,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必須全面完成轄區內餐飲單位的法規培訓工作,企業內衛生管理員培訓率80%,有專題總結。對新發證單位要定期進行集中培訓;
2、全年各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評分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
3、5-10月份每月開展一次冷菜、熟食制品的霍亂弧菌檢測檢索工作,樣品抽檢率不得小于20份;
4、8月份結合全市大中型餐飲業專項檢查,開展一次餐具消毒效果檢測工作;
5、9月10號前后,對轄區內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進行一次全面專項監督檢查;
6、9月25號前后結合兩節的到來,對旅游景點的農家樂小型餐飲單位進行一次專項整治活動;
7、10月15號前后對轄區餐飲單位進行一次食用油的專項檢查,并進行采樣檢測;
8、10月25號前后對保健食品進行一次市場檢查;
9、11月10日-20日對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驗收、考評并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整頓工作的各項任務和要求。
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列入議事日程,組織、協調好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明確監管責任,建立工作機制,納入目標考核,督促工作落實,確保整頓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2、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全社會關心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利用多種形式,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的宣傳,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及時報道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營造濃厚的食品安全輿論氛圍。堅持正面宣傳引導為主,同時對食品安全違規違法行為及時予以曝光,并要求突出企業責任,大力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3、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本轄區內詳細的工作推進計劃,并在布置的時間內完成,區衛生局將對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開展監督和考評,考評結果將納入年度考核,對整頓工作有力、效果顯著的,予以表彰,對責任意識淡薄、食品安全問題整改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責任以及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徹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范圍。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重點排查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于教育培訓、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于休閑娛樂、飯店、旅館、商超、民宿、公寓、群租房等經營性的房屋;
(4)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重點排查以下情況:
(1)建筑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礎是否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梁、板、柱、承重墻)是否存在明顯開裂、變形;是否擅自改擴建(含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建筑結構、加層、增設夾層等)情況。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于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占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采用分級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區級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1)個人自查。由各村(居)組織村居“兩委”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進行自查,自建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要求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表)并上報村居“兩委”,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2)村(社區)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臺賬上報雁洋鎮規劃建設辦公室。
(3)鎮級復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工作成果,對村居“兩委”提交的臺賬逐一復核,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初步判定,并將排查數據錄入承災體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對存有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隱患
在自建房屋后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實施分類整治,不搞“一刀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1.重大安全隱患: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墻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做好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擅自加建、擴建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并由綜合執法隊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擴建部分。對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改變使用功能、超設計增加荷載造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鑒定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規進行加固,消除隱患;無法通過加固來消除隱患的,我鎮結合實際,分類研究,依法妥善處理。
3.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我鎮將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凡發現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違法建筑零增量。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來房屋倒塌事故教訓,特別是對擅自改擴建違法建設行為以及違法建筑要從嚴整治查處。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即開展違法建設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打鑒定違法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自查自糾,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房屋鑒定機構抽查和延伸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鑒定報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群眾舉報機制。暢通群眾監督和舉報渠道,鼓勵、發動群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筑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加強自建房(含農村建房以及城鎮限額以下房屋)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臺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臺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
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或用好現有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村居“兩委”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確保一棟不漏、一戶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至8月對全區自建房開展全面摸排,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臺賬。其中7月底完成對經營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跟蹤落實、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為主,壓緊壓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體責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各村(居)于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鞏固提升階段。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健全自建房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給,健全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安全隱患房屋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加強動態跟蹤,實施閉環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雁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新泉鎮長擔任組長,古志文副書記、楊青常務副鎮長、王良誠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主任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雁洋鎮規劃建設辦,統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村(居)要結合地方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資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三)強化按章履職。各村(居)、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治結合、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主動履職。
(四)加強支撐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第三方鑒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專業技術保障。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三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強化督促指導。鎮級領導小組將對各村(居)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應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應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鎮村干部,應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廣泛進行宣傳教育,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主動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群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讓廣大群眾更加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
強化屬地責任,落實監管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除存量,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徹查安全隱患。
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通過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自建房長效管理體制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排查本行政區域范圍內所有自建房,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及老舊小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廠工地周邊、商貿農貿市場周邊等區域,突出用于商業娛樂、文化體育、賓館、酒店、民宿、餐館、網吧、酒吧、私人影院、教育培訓、醫療衛生、養老和社會福利、宗教場所等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聚集的出租經營、違規改建擴建等房屋。各市(州)可結合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漏一棟。
2.排查內容。要全面排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要重點查清是否私自改變使用用途功能,是否存在違法改造、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違法改擴建(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等情形),是否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裝飾裝修,是否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是否違規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等。
3.排查方式。要充分運用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平臺,開展全覆蓋、拉網式、起底式排查,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檔案。要按照業主自查、鎮村(居)排查、縣級復核、市級督導方式,動員各方力量逐棟逐戶采集信息、排查安全隱患。要強化業主自查責任,原則上采用“政府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排查模式,組織動員本地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
(二)開展“百日行動”。
從6月開始,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通過百日攻堅,實現“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隱患基本管控到位”兩個目標,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各地要迅速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詳細計劃,將行動目標落實到任務清單、工作措施、時間節點,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取得明顯進展。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對經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依據現行國家標準規范,及時組織房屋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經營性自建房,要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各地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產權人(使用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鑒定。
2.實施分類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整治主體責任。嚴守不發生倒房傷人安全責任事故底線,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要突出應急除險與徹底整治相結合,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鑒定為D級危房的建筑,第一時間撤離全部人員,疏散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要“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綜合運用管控、工程、法律等措施,該預警的要設置警示標志和警戒線,該封房的堅決封房,該加固的堅決加固,該拆除的依法拆除,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整治處置。
3.實行閉環管理。建立隱患排查、鑒定、整治、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工作體系,緊盯排查、鑒定、整治、驗收四個關鍵環節,實施清單化、臺賬式閉環管理。對鑒定為危險房屋的,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各地要嚴格新建自建房審批管理,細化管控措施,加強源頭把關。市縣城區一般不批準新建自建房。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要采用通用圖集或專業設計圖紙,聘請經過培訓的工匠或專業施工隊伍施工。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立即組織整改安全隱患。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統籌城管、社區、物業、村居力量,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發現機制,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3.清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繼續組織開展“兩違”(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清查,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縣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五)建立長效機制。
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市縣要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堅決杜絕鑒定檢測報告造假行為,確保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各地要探索研究房屋定期體檢和質量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體制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成立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明確專人和處室負責具體工作。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機制,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推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和工作專班,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方案,建立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聯動推進機制。各級要落實經費、人員、技術等各項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高質量完成安全專項整治任務。
(二)壓實工作責任。
各地要壓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明確部門行業分工和監管職責,著力消除安全責任盲區,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形成事事明責、層層負責、人人擔責的工作體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負責本行業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切實擔負涉及本行業監管范疇的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各級要暢通自建房安全舉報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受理群眾反映問題,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加強工作指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編制排查、整治技術導則,調動行業及企業技術力量參與,強化技術保障。各地要充分運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與“兩違”清查和亂占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統籌結合,加強信息共享,提高排查效率。要細化政策措施,加強分類指導,依法依規,實事求是,不能簡單化、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確保社會大局穩定。要注重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深入一線研究解決問題,切實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減輕基層負擔。
(四)跟蹤督導檢查。
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聯合督導檢查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抽查暗訪、督導檢查。市(州)要加強跟蹤督導,縣(市、區)要建立縣級領導包保鄉鎮(街道)責任落實及督辦機制,建立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加快工作進度。對專項整治工作履職不力、進展遲緩、推諉扯皮、排查整治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發生事故、失職失責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調度、檢查督導,及時匯總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并報省委、省政府。
(五)做好宣傳引導。
要廣泛宣傳普及房屋使用安全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用心用情做細做實群眾思想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做好輿情宣傳引導。及時通報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各市、州、縣于20xx年6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一、總體要求
堅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標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凈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組織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閑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做出初步判斷。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并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兩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干部嚴肅問責。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防范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依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xx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幫助學生從小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是關系到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長的工程。為了強化學生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我校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于3月x日開展了交通安全演練活動,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觀念,牢固樹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現將活動如下:
一、重視,演練動員到位
為了確保演練活動落實到位,我校成立了由校長張清為組長的演練安全工作小組,并召開班主任安全工作專題會議部署演練工作。會議上學校要求全體教師從上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學習《東西小學交通安全實施》,抓住這次演練機會,提高師生的安全知識、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二、周密部署,演練安全可行
在中就演練的實際、內容、地點、對象都做了具體的說明。對這次演練的具體操作程序、要求與注意事項作了一一講解。要求全體教師明確各自的職責,完成各自的任務。
三、廣泛宣傳、演練培訓重點突出
1、學校加大宣傳,進一步提高全校教師、學生的安全意識,明確開展演練的意義。我校地處省道附近,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更加重要,“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動將作為學校德育特色活動,做到切實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各班班主任對交通安全演練進行指導,重點讓學生懂得養成走人行道、正確橫過馬路等交通知識。
四、齊抓共管,演練活動效果良好
此次演練呈現五大特點:一是時效性強,貼近實戰,體現了長期性和具體要求,從傳統的一小路隊風貌展示到路隊中途可能出現的各種狀況應該如何應對都有體現;二是目的明確,讓全體師生認識交通標志,養成走人行道,文明行走,安全出行的習慣;三是重點突出,設置了滑板上路,自行車上路,摩的上路,十字路口,斑馬線等環節,針對性強,鍛煉效果好;四是協調性強,演練是,各教師能堅守各自的崗位,認真做好各自的工作,顯示了良好的協同作戰能力;五是意義深遠,為建立健全我校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體系,切實提高師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生活離不開交通,交通安全為幸福的生活保障。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為深刻汲取“4·29”湖南省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訓,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政辦〔20__〕22號)及《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修訂)》的要求,為全面開展富民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安全第一,保障民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自建房安全隱患降到最低,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統籌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妥善解決群眾生產生活問題,防止政策簡單化,一刀切。
2、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鎮(街道)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全面壓實“政府牽頭、部門負責、行業指導”的工作機制,縣級部門、各鎮(街道)承擔本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做到責任到位、保障到位、監管到位,各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3、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4、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自查,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5、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6、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建立縣級工作協調統籌機制,形成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場地經營許可等全過程、全鏈條聯動監管。嚴格落實風險隱患管控治理措施,壓實縣級主體責任和鎮(街道)屬地責任,形成聯動機制。
(三)目標任務。
自20__年5月開始,啟動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百日攻堅”行動。20__年8月中旬前,取得明顯進展,對經營性自建房的重大風險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20__年6月底前,通過安全鑒定、分類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并建立起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動員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迅速傳達黨中央、國務院主要領導的批示要求,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針對富民縣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百日攻堅。聚焦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立即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進行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專家評估。成立專家技術團隊,全程參與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評估、咨詢等技術服務。專家技術團隊以社區、村為單位實行責任包干,按照《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和《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評估分類,出具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并簽字確認。安全隱患評估分為3類:特別重大安全隱患,掛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掛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掛藍牌警示。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后,作為開展整治工作的依據,并進行現場掛牌警示,專家技術團隊對自建房安全隱患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負責,做到應查盡查。對被掛牌警示的自建房,要組織力量開展安全鑒定。
(四)排查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富民縣城中村90年代以前建成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突出火災風險隱患的自建房。
4、嚴查審批程序。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5、核查實體安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6、查實消防安全。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五)分類整治。堅持依法整治,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壓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排查組排查責任、專家組技術責任、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房屋安全第一責任,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開展整治。建立整治臺賬,實行掛賬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確保隱患處置及時、科學、合理。
1、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通過整體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置。重大安全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限期完成,對短期內難以完成的,要堅決停止使用,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2、對地基基礎失穩、主體結構嚴重受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等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主體結構局部破壞、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私搭亂建等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要采取加固、改造、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結構輕微受損、占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要采取修繕加固、增設防火分隔、清理疏散通道、強化日常管理等措施,立查立改,堅決防范重大房屋倒塌事故和火災事故。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3、對長期閑置不用的自建房,要根據鑒定結果,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防止發生次生災害。要針對洪澇、地質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對房屋開展動態應急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響應措施,確保危房不住人。
4、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5、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6、加大對農村自建房建設的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7、強化農村自建房建設的監管機制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20__年9月底建立農村和城鎮自建房用地供應、規劃審批和建設監管等工作機制,自建房屋安全常態化管理體系,規范行業監管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常態監管機制機制,發揮各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村(組)、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8、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探索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制定出臺農村建房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政策。
三、工作安排
富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動員部署(20__年5月4日—10日)
1、及時制定轄區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縣級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實責任,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抓緊組織推進。
2、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道)充分利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昆明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信息平臺”“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等多種行業部門的平臺數據,以用作經營性、人員聚集性、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以及低洼、臨河地段、學校、影劇院房屋和老舊房屋為重點,梳理排查范圍。
3、組織開展培訓學習。依托《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云南省農村危房認定技術指南(修訂)》《云南省經營性(聚集性)農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指引(試行)》等技術指南,對排查隊伍開展技術和業務培訓。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
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各鎮(街道)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級行業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各鎮(街道)督促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
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加強執法處罰。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總要求,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促查辦貫穿全過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格依法實施處罰。要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占有土地進行建設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處置;對違法建設且存在隱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對經營性場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進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的,一律不得進行營業活動;對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未經審批的,一律叫停;對導致發生事故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
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各鎮(街道)、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富民縣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各鎮(街道)行政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富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由縣政府辦副主任、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兼辦公室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體育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局長和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各成員單位一位副科級干部擔任聯絡員。
各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細化本地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好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扎實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改改革、科工信、教育體育、民宗、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各鎮(街道)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縣級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房屋建筑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強化監督。具體分工詳見《富民縣自建房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分工》(附件1)。
(三)強化技術保障。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縣級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專家組、技術團隊,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下發《云南省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技術手冊》《云南省房屋建筑抗震鑒定技術導則》《云南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導則》等配套技術文件,規范指導全縣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程參與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四)強化要素保障。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財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縣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認真研究,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健全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結合政策、措施,主導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高行業管理水平。
(五)做好宣傳引導。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積極宣傳各地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及時了解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保障群眾信息知情權,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建筑安全科普教育,增強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做好信息報送。縣級行業部門、各鎮(街道)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安排專人報送從即日起,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周報制度,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將前一周排查整治匯總情況(附件5)及整治落實工作情況報告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信息報送不準確、不及時,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遲報、錯報、漏報的單位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督促約談。
(七)強化督導、跟蹤問效。縣級領導小組建立縣級督查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全縣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及時通報、曝光、約談、督辦。對各鎮(街道)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過程督促指導。縣級行業部門強化督促檢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給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進行追責。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一、組織
經鎮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司法所長、交警四中隊隊長任副組長,信訪辦主任、各村支部書記、派出所長、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長、巡防隊長任成員的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加強對此項工作的。
二、工作重點
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組辦公室配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重點做好貨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行動。
1、整治重型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醉酒駕駛、未審、違法停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強超強會、無牌無證、套牌駕駛、報廢、非法改裝。對超限超載的貨車、要引導至治超站點依法處理。
2、整治重型貨車、掛車非法改裝,尾燈不亮、違規安裝后射燈、車身反光標識設置、側后部防護裝置不規范嚴重影響安全的違法行為。
3、整治道路工程運輸車、渣土車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行駛、違法掉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燈具、超速行駛、低速占道行駛、不按照運輸通行證注明內容運輸、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不按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無證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
5、整治貨運車輛駕駛人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未審、記分達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鎮電視臺播發公告、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辦板報等多種形式,全面宣傳綜合執法行動,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村要明確1名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負責經常性的宣傳資料張貼、發放和記錄有關的活動情況,集中利用5天時間(4月16日至4月20日)對本村貨車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加強對貨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締馬路市場,杜絕利用公路堆物作業、擺攤設點、打谷曬場占道等違法現象,從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隱患。
4、在學校周邊重要路口設置安全警示牌,安裝減震減速裝置,加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絕學生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而發生傷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加大對報廢拼(組)裝車、非客運車載客、無牌無證摩托車、拖拉機、三輪車載客、農用車非法載客和修車點拼(組)裝車等現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工作責任。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掌握工作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工作落實。各村和相關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強對鎮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強道路巡邏檢查,發現危及行車、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隱患應加強監控,及時進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隱患難以及時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在安全距離范圍內完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車輛、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時安排人員巡查。對通行條件差、不宜通行車輛的,要堅決采取措施禁止車輛通行,并加強對管轄道路的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道路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全縣經營性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圍和重點
排查整治范圍為全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自建房,重點是城區、鄉鎮區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全覆蓋排查,做到一棟不漏、一戶不落。主要突出以下六種情形:
1.存在建筑質量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
2.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屋;
3.老舊危房;
4.“住改商”的自建房屋;
5.人流密集的建筑場所;
6.擅自加層、改擴建的自建房屋。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老舊小區、學校、鎮區(集鎮)三層及三層以上、用作經營等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擅自加層的自建房,對建筑年限長、失養失修嚴重、破壞主體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進行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原則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
(一)全面摸底。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開展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用途、安全狀況等,各鄉鎮(園區)各行業部門同步建立臺帳。
(二)重點整治。重點抓好以下類型建筑的排查整治: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重點為預制板房);未按規定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和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擅自裝修、改擴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以及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房屋;農村三層及以上、用作經營(包括用于出租)、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的自建房和輔房安全情況。整治到位前,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時,徹底整治全面排查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
(三)有序推進。重點排查與全面排查統籌推進,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對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立行立改,及時采取措施,堅決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四)綜合治理。根據排查發現安全隱患情況,結合房屋狀況、使用功能等實際,綜合采取措施進行整治。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強化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督促產權人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三、行動步驟
(一)迅速動員部署(5月10日前)。各鄉鎮(園區)、相關單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確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和職責分工,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摸底排查(6月30日前)。各鄉鎮(園區)、各相關單位、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摸底排查,完成自建房排查情況統計表和自建房排查臺賬,確保不落一棟、不落一戶,做到應查盡查;要重點核查無資質設計施工、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隱患但未整治到位的房屋;對于初步鑒定有安全隱患的房屋,由相關單位、鄉鎮統一組織,邀請有資質的機構進一步完成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的鑒定工作;行政審批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納入經營場所開業或營業手續的前置條件,缺少房屋安全性鑒定報告的自建房經營場所,將責令停業并吊銷營業執照。
(三)狠抓隱患整治(7月30日前)。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對排查發現問題的房屋,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確完成時限,該鑒定的立即鑒定,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停業的`堅決停業,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確保D級危房不得住用,采取即知即改堅決實行勸離、騰空和封閉措施;C級危房要加固維修觀察使用,確保隱患及時消除,堅決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
(四)全面抽查驗收(8月10日前)。縣級將各單位、鄉鎮(園區)經營性自建房屋排查大整治行動進行督查驗收,各相關單位、鄉鎮級建立一戶一檔,嚴格整治銷號、閉環管理,對整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并將抽查情況列入年度考核中。
四、責任分工
1.宣傳部:書店、影劇院等;
2.商務部門:大型商場和超市、成品油經營等;
3.市場監管局:個體經營超市、便利店、餐飲店、社會經營小飯桌、藥店等;
4.衛健局: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托幼機構、美容美發、按摩店等;
5.教育局:學校、校外教育類培訓機構、小飯桌等;
6.人社局:財務類培訓機構、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機構等;
7.農業農村局:農副水產品、生鮮乳和農藥、獸藥、種子、化肥等門店;
8.科工局:通訊行業的城區網點等門店;
9.文廣體旅局:公共文體場館、游藝廳(室)、KTV、圖書館、網吧等;
10.公安局:旅館、賓館、洗浴足療、文印刻章等門店;
11.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行業門店;
12.交通局:駕校培訓、汽車修理、汽車出租、道路旅客運輸、快遞行業門店等;
13.住建局:房產中介、商品房銷售等門店;
14.民政局:養老服務機構;
15.民宗局:宗教場所;
16.城管局:液化氣行業及其他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經營性門店;
17.各鄉鎮(園區)負責轄區內經營性自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園區、各單位要全面加強對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各部門主要領導、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各村負責人為直接整治責任人,要確保排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治到位。
(二)落實責任分工。實施既有建筑安全網格化管理,各鄉鎮園區承擔屬地責任,建設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建局、自然資源、公安、消防、應急、市場監督、城管、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相關工作;教育、衛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政、民宗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督促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賓館、飯店、集貿市場、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等公共建筑的安全使用責任人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和維護,消除使用安全隱患。
(三)強化問題整改。充分認識既有建筑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問題意識、風險意識、憂患意識,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第一時間責令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時無法徹底整改的,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跟蹤督促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確保萬無一失。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按照《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抓好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架構
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成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城鄉辦、市消防救援總隊、市電影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各區政府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公室成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組成。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集中辦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制定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城鎮房屋全生命周期平臺、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房屋定期體檢制度和房屋健康信息監管平臺,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負責提供全市違法建設圖斑,為各區排查提供基礎數據;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負責自建房違法建設查處、臨時建筑治理工作;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負責組織自然災害評估工作。
市消防救援總隊負責制定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規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工作,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宅基地上違法建設查處有關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
市城鄉辦負責加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范圍內自建房建設管理和監督。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委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督促落實違法建設查處、臨時建筑治理等工作。
市教委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開展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加強自建房消防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對市級部門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督促指導各區對區級部門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
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體育局負責指導用作體育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電影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城市管理委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自建房網格化管理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依法查處非備案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網絡虛假宣傳行為。
三、工作機制
(一)協調調度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日常工作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監督問責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紀檢監察機關,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三)信息報送機制。各區要及時匯總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及典型經驗等方面情況,定期向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專家參與機制。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專項整治專家團隊,對各區專項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同時請專家參與市級抽查,提出專業意見,做好技術支撐。
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制,不作為市政府常設議事協調機制,專項整治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預防和減少學校及師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絕群死群傷重特大惡性事故,根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省教育實際,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如下:
一、指導
以“三個代表”重要為指導,認真貫徹的__大,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各負其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規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徹底整改消除校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力加強校內基礎工作,改善校園道路行車條件,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使各級各類學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學校校園及周邊事故多發點段和安全隱患點段得到有效治理,學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車條件明顯改善,學校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顯著加強,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增強,配合當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區”、“交通安全學校”為載體的交通安全宣傳絡。
三、組織
組長:金明華
副組長:伏虹 尹娟 李翠花
組員:校安辦全體成員
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和督查各校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各校區校安辦主任負責。
四、專項整治工作范圍
校門口及周邊道路、校道、教學區、操場。
五、專項整治工作的步驟和措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要深入排查學校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問題,認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部署學校及周邊道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階段。學校要開展交通安全知識講座、圖片展覽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師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同時進行自查自改,消除學校校園及周邊交通安全隱患,治理校園及周邊地區事故多發點段和安全隱患點段,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安全學校”建設工作。
(三)督查驗收階段。我校將對各校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成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安全問題突出的給予通報批評。
六、專項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這次專項治理作為需要迫切解決的突出問題納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教育,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學校要把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日常工作,當作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廣泛號召、典型引導、學習培訓、檢查、表彰等方式,組織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
(三)學校門口要實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間(寒暑假除外)外來車輛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教學區,學校保衛人員或門崗要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機動車輛不得進入封閉式管理的學生宿舍區和操場;教工生活區道路要有明顯標志,車輛不得亂停亂放。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一、背景和依據
4月29日,湖南長沙市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全面做好落實工作,根據省安委會《安徽省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__〕10號)、市安委會《關于認真落實〈安徽省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壽縣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我局草擬了《固鎮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與縣安委會共同形成《壽縣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標
對全縣城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落實“四方責任”,即: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和合理使用,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五、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隱患。自即日起,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及本行業領域范圍內的所有自建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全覆蓋開展排查。按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各鄉鎮、園區、縣直有關單位要聚焦“四無”自建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破壞內部承重墻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加載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或鄰近地下深度開挖的自建房屋、失修失養失管的老舊自建房屋、40年以上高房齡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點排查將自建房屋改建改用為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養老服務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逐一建檔造冊,實行臺賬管理。加強危險房屋安全防范,對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實施解危。在實施解危前,密切關注危房及疑似危房情況,有險情的必須立即騰空并掛牌警戒。
(二)組織鑒定機構認定。通過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自查、村街排查、鄉鎮和有關部門核查后上報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縣組織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并建立危險房屋臺賬。
(三)督促逐房整改。對鑒定為C、D類房屋,由屬地人民政府、園區、有關縣直單位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委托專業機構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銷號整改。整改中,堅持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即人員聚集場所、危險性較大的房屋先行整改。
(四)規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裝行為。自建房的新建、改建、擴建必須經過屬地政府批準。未經批準的新建、改建、擴建行為應立即停止。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加大巡查、巡檢力度,及時制止、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五)落實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主體安全責任。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落實自建房屋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各鄉鎮、園區要落實自建房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住建、房管、城管要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分別督促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其中:教育體育部門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督促民爆行業廠房等生產用房和酒店(賓館)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民政部門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負責查處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房屋用途的行為并督促整改;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負責督促車站、碼頭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督促文化場館、文物保護區范圍內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督促醫療衛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督促特種行業許可證所涉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所涉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政府有關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應急部門要加大對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力度;消防部門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城中村、“三合一”場所等消防安全檢查。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結合各自領域分別開展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
六、創新舉措
縣直部門采取行業監管模式進行城鄉自建房屋專項整治,25個鄉鎮采取屬地監管模式,動用鎮、村力量進行城鄉自建房屋專項整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協調聯席會議制度,開展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專項行動有效推進。聯系鄉鎮、園區的縣領導指導督促好所聯系鄉鎮、園區的自建房屋摸排整治,縣分管領導負責做好分管領域內的自建房屋排查整治,縣房管中心負責壽春鎮區域內自建房屋安全監管,縣住建局負責其余區域內自建房屋安全監管,縣住建局成立工作專班,全面排查,專項推進,并會同相關縣直有關部門指導各鄉鎮(園區)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各鄉鎮(園區)工作進展,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解決共性問題。縣城管局要將排查整治自建房違法違規改建以及用作經營等行為納入城鄉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巡檢力度,及時制止、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成災之前。各鄉鎮(園區)、縣直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黨政主要領導必須親自安排部署,明確一名分管負責人、組成工作專班專抓,任務要落實到村街社區,排查到戶。
(二)借助專業力量。各鄉鎮、園區、縣直有關單位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農村工匠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專項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為各自建房屋建筑主體責任人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工作。縣住建局、房管中心要統籌協調專家技術力量,公布專家、技術人員名庫,供各鄉鎮、園區、各部門對接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同時住建和房管部門要強化對鑒定機構的監管,確保鑒定結果真實、可靠、準確,保證房屋鑒定質量。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積極宣傳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單位要帶頭指導工作、解決問題,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強化統籌協調。要明確工作事項具體完成時限,對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組織開展督導暗訪,對落實不力、行動遲緩、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問責,確保完成各項既定目標任務。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5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國辦發明電〔20xx〕10號)、省政府辦公廳《河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冀政辦字〔20xx〕7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邢臺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邢政辦字〔20xx〕37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確保自建房安全作為忠誠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擔當作為,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堅決整治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做到“不貳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城鄉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和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鄉(鎮)政府屬地責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對縣城以及前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未覆蓋的城鄉結合部、可能遺漏的鄉鎮政府駐地等區域的自建房,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戶、不漏一房。對初判危險房屋,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具體按照《廣宗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二)開展百日攻堅。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突出重點區域,開展百日攻堅,全面排查、初判,嚴控隱患增量,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具體按照《廣宗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執行。
同時,對城鎮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排查信息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部署,歸集到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一旦發現漏排漏判的危房或存在經營安全風險的自建房,立即啟動應急管控措施,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實施分類整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開展分類處置。
1.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開展安全鑒定,確定房屋是否為危房,并明確其危險等級和危險部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納入臺賬管理。對初判為危房的自建房,持續嚴格落實應急管控措施,明確專人每日巡查,嚴防人員倒流。
2.以專業鑒定結果為依據,一樓一策、科學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且違法行為確鑿的,堅決依法依規拆除;對長期閑置、已無維修保留價值且有合法用地手續的城鎮自建房危房,已納入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范圍的,可采取協議征收、產權置換、異地安置等方式,依法盡快組織拆除;對存在一定缺陷但無倒塌風險、不影響公共安全的,可通過修繕加固方式恢復使用功能;對建設手續不全但房屋處于安全狀態的,督促產權人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對存在違法行為但不影響安全使用,且局部拆除違法部分可能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安全的,可暫時不予拆除。
3.壓緊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將安全隱患徹底整治到位。相關部門加強對危房整治全過程的監管,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和次生風險。
(四)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出具房屋安全虛假證明的機構和人員,依法嚴懲。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依紀依規追責問責。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五)健全長效機制。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須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應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健全監管手段。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專業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快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四、時間安排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20日)。完成城鎮自建房全面排查和應急管控,開展農村自建房“回頭看”。
(二)百日攻堅(20xx年6月1日至8月20日)。完成全縣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開展大排查“回頭看”,查漏補缺。
(三)分類整治(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根據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開展分類處置。
(四)鞏固提升(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置。在摸底排查、清理管控和分類整治基礎上,消除存量、嚴控隱患增量,不斷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統籌領導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廣宗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各鄉鎮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協同,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配置專業人員,開展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環節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發改局負責用作民爆企業、商貿企業經營場所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委統戰部(民宗局)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縣教育局負責用作學校、幼兒園、文化和旅游設施、影院、體育活動經營場所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民政局負責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縣財政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依法依規用地,地質災害風險排查有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衛健局負責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牽頭制定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提條件的審批監管機制;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縣公安局負責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對阻礙妨礙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依法打擊處理,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和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嚴厲打擊。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鑒定,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同時,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加強督導檢查。縣委、縣政府將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督查督辦范圍,加強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的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6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xx〕10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函〔20xx〕6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大整治。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嚴控增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要對本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火車站汽車站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落實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縣級復核、市級督導、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工作機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運用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逐一歸集上報排查信息。
4.時間安排。20xx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區(鎮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錄入信息平臺;20xx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復核和市級督導;20xx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實施“百日攻堅”行動。按照《延安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延政辦發〔20xx〕6號)安排部署,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三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明確行動目標,逐級壓實責任,盡快見到實效,防止重特大自建房安全事故發生,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分類實施整治。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xx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分類徹底整治
1.建立整治臺賬。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分類實施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部門監管原則,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落實“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風險增量。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及相關部門要嚴格經營性自建房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大巡查力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嚴查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市級投訴電話設在市住建局,電話號碼為:,各縣(市、區)也要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線索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健全完善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相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設立鄉鎮(街辦)城鄉建設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城管、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市級統籌,縣(市、區)、街道鄉鎮、村組社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在原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延政辦函〔20xx〕55號)的基礎上增加市委編辦為成員單位。市級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各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具體到人。
(二)強化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縣(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三)明確職責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宣傳部門負責用作演出、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自建房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依法依規查處;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法規、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行業站場及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村宅基地安全管理有關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體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體場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文物保護單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矛盾處理。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本部門所屬自建房排查整治。
(四)突出技術支撐。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
(五)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并制定相關預案。抓牢“誰排查”“誰鑒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鑒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做到自建房底數清、鑒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六)嚴格督導問責。市級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13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縣(市、區)和管委會及市級部門單位,采取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七)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努力贏得廣大群眾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支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扎實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透明回應群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縣(市、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將本單位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市級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每月報送。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7
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管理服務辦法(試行)》和《省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標準)》(以下簡稱“一辦法、一標準”)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具體實施”的要求,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合力推動”的工作態勢,規范執行農村自建房的設計施工監理規章制度,有效提升我縣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水平,維護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動鄉村振興。
二、工作目標
從源頭防范化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為農村房屋建設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進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擔”。20__年10月底前,各鄉(鎮)要抽調專人成立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工作領導小組,專項負責農村房屋建設日常管理工作。20__年底前,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出臺實施方案,制定房屋建筑監管實施細則。20__年底前,初步建立起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體系,并有效運行。20__年底前,建立健全農村自建房管理與服務體系,實現農村自建房全統計、全管理、全達標。
三、重點工作
(一)摸清農村現存房屋安全底數。各鄉(鎮)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政辦發電〔20__〕64號)、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試行)的通知》(房排查整治辦函〔20__〕8號)、市城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房排查整治辦函〔20__〕2號)等文件及相關會議要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規范排查、鑒定、整治、驗收程序,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改銷號臺賬,并組織人員進行驗收。2020__年底前完成農村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整治驗收工作,月底前完成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的鑒定工作,并持續推進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整治驗收工作。
(二)加強農村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縣住建局要按照“一辦法、一標準”要求,加強農村建房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20__年底前相關部門組織完成首輪農村工匠培訓工作,并發放合格證書。成立用于承攬農村自建低層房屋建設項目的農房建設專業合作社、農房建設公司、農房建設監理公司、建設類勞務公司等。20__年底前編制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強的縣級農村自建低層房屋設計通用圖冊,免費供建房人選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鄉(鎮)要負責本級“一辦法、一標準”工作的總體部署、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同時做好“一辦法、一標準”的宣傳貫徹、制度配套、工作落實、監督管理、規劃執行等工作,推動“一辦法、一標準”盡快落地見效。要切實扛起監管責任,建立工作落實機制,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鄉(鎮)和縣住建局要建立農村自建房“一辦法、一標準”培訓制度,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培訓力度,做好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筑工匠的業務培訓。20__年底前,要完成鄉(鎮)、村兩級的培訓。并廣泛應用新媒體開展農村自建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知悉度。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要本著尊重歷史和尊重現實的原則,認真抓實抓好農村自建房管理工作,同時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常態化巡查制度,對存在問題的該通報的通報、該批評的批評、該約談的約談,督促落實到位,并做好資料、信息移交共享互通,堅決杜絕推諉扯皮和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防止出現工作:“斷層”、“斷檔”。鄉(鎮)要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強化日常管理。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8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以鄉鎮社區網格化落實為主體,按照“地毯式、全方位、無死角”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推動實施分類整治,健全完善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推動我縣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組織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實施分類整治,嚴控增量、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完善城鄉房屋管理平臺信息,實現城鄉自建房數據化管理;健全完善城鄉自建房相關制度、標準規范,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對全縣所有城鄉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要做好排查自建房基本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經營場所安全情況和房屋合法合規情況。重點排查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內容。在縣城,重點排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的經營性自建房。在農村,重點排查鄉鎮政府駐地村、鄉鎮范圍內的農村社區、企業周邊等區域的經營性自建房。
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有序開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一戶一檔”“一房一檔”,錄入國家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各鄉鎮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和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對城鄉所有自建房全面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經營性自建房和違法建設、違規經營活動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二)開展“百日行動”
在5月份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集中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按照“百日行動”方案,壓實鄉鎮和部門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安全鑒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規范利用自建房開展的各類經營活動,對經營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精準整治隱患
要加強對自建房安全隱患鑒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和社區要按照整治清單臺賬,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強化自建房安全隱患管控,在增量管控方面由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凡建必批、凡建必管、凡用必鑒”,嚴控增量風險。對既有房屋安全隱患,各相關部門要針對主管領域內的自建房,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建立健全13項抓落實工作機制,形成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抓落實網絡體系,扎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四、責任落實。
縣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各相關單位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程指導和服務。鄉鎮和社區履行網格化落實的責任,配齊規劃建設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鄉鎮和社區履行網格化落實的責任,配齊規劃建設辦公室專職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組織對轄區內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作為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履行首要責任,并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時間安排。
1、重點排查20__年6月—9月中旬
2、重點鑒定20__年6月—12月
3、重點整治20__年6月—20__年5月
4、全面排查20__年9月下旬—20__年6月
5、全面整治20__年9月下旬—20__年5月。
六、保障措施。
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次專項整治要求,調整相關部門和人員,成立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財政將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房屋安全鑒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
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鄉鎮“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問責力度,定期通報各鄉鎮工作推進情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全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緊密銜接,做好信息互通和數據共享。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群眾不斷增強房屋安全意識。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9
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及時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防范群死群傷道路交通事故,根據《xx區道安辦關于印發xx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辦〔20xx〕7號)要求,結合園林中心道安工作職責,現制定排查整治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為指引,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牢固樹立“隱患不除、事故難防”的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綜合整治,按照xx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實施的要求,認真落實政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推進落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園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業責任,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確保我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向好,為建設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務。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3月份):排查隱患、制定清單。迅速部署,廣泛發動,全面深入細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涉及城市園林綠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問題,并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提出對策措施,倒排時間表,為整治工作打牢基礎。
第二階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風險。逐項對照清單、逐點梳理研判,落實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方位開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不放過任何漏洞、盲點、隱患,序時實施整改,及時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隱患窮盡、問題歸零”。
第三階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補缺、嚴防固守。組織開展全方位、全覆蓋、不間斷的交通安全大檢查。采取“回頭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點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發區域,檢查隱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風險隱患是否遺漏新生等,進一步鞏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階段(12月份):提煉、建章立制。對大排查大整治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驗收,組織“回頭看”,對重大隱患落實整改后的安全生產情況逐一復查,持續鞏固和擴大排查整治行動成果;在全面風險隱患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擺反思問題不足,牢固樹立長期作戰,積極構建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根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綠化隔離欄的建設。
(一)強化道安工作組織。認真落實政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推進落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園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業責任。根據道安工作規則,細化職責分工,進一步壓實道安工作責任。
(二)強化源頭安全監管。一是加強園林作業車輛監管。做好自有車輛的保養工作,督促自有車輛及綠化養護企業的養護車輛遵守交規,文明作業。二是強化駕駛人教育培訓。推行園林工作車輛駕駛員職業教育與道路安全法規學習。三是配合強化路面秩序管控與警示。在園林路面作業、停車修剪、道路行道樹處理時,通過警戒線、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進道路隱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根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和今年“十位一體”城市精細化管理品質項目,在城市綠化品質提升項目建設中,將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為重要,納入規劃設計施工全過程中,確保交通安全這個保底工程。二是滾動排查治理道路隱患。加大對十字路口、轉彎口、分車帶的綠化安全隱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擋標識牌、遮擋視線的`綠化危險隱患點段,推動隱患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四)加強防控體系建設。強化臺風等惡劣天氣情況的應急響應。制定完善臺風惡劣天氣時綠化應急救援預案。臺風來臨前,加強對枯死樹、危樹、易倒伏樹木的巡查,臺風來臨時,科學合理配強應急救援力量,及時清除倒伏樹木,保證道路暢通。
(五)營造深厚氛圍。一是充分宣傳發動。在公園景區LED平滾動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加大對專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配合組建交通安全宣傳隊伍,落實單位交通安全宣傳責任。二是開展文明交通素質教育。配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機關、進公共場所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工作要點,加強組織部署,切實把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抓細抓實。各下屬公園景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親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進。
(二)強化協作配合。加強與道安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互通情況、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強化工作落實。按道安工作的目標要求,逐一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經驗和做法,改進完善不足之處,推動園林系統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工作不斷向上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0
為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160號、《關于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193號)和河北省《關于開展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冀食藥監食【20xx】51號),市藥監局及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xx市20xx年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圍
xx縣轄區內的所有職業學校、中、小學和托幼機構食堂(以下簡稱學校食堂)。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對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進一步明確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提高食品安全設施配置水平,規范食堂加工制作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使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組織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長(負責人)負責制,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中,學校對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單位是否有準入制度,對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餐飲服務許可證持有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注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經營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三)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嚴格索證索票,貨證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進貨驗收臺賬,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過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管理規定》要求。大眾食品采購是否相對定點,有無采購協議。重點檢查有無來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鍋底料、散裝調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學校食堂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重點檢查是否違規加工制作冷葷涼菜、違規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嚴禁各類學校食堂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五)加工場所及過程衛生情況。認真核查學校食堂內外環境是否定期整潔,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孽生條件的防護措施;通風和排氣是否良好,食品加工過程能否做到標識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場所各功能間是否齊全;食品加工過程能否燒熟煮透,學生餐菜譜設置能否避免風險菜,是否按規定留樣,是否具有留樣設備,留樣設備是否正常運轉,能否保持冷藏設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和保潔設施;衛生清掃工具是否有專用存放場所。
(六)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情況。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是否明白應知應會崗位衛生知識;工作時是否穿有潔凈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長指甲、戴首飾;是否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是否達到“五專”(專店采購、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臺賬)要求。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4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4月—4月底)
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進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索證索票管理、加工制作衛生、健康證明、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六個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認真進行整改。
(二)整改階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對各類學校自查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發生過食品安全隱患的學校,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檢查階段(6月—6月底)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有關學校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教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視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食堂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效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關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據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學校食堂量化等級評定工作,使學校食堂從采購、加工、個人衛生到食品銷售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三)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常識,督促學校切實落實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四)加強檢查督導,嚴查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學校食堂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采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學校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認真開展全面排查。各監督員要按照監管區域,組織對轄區各類學校食堂(尤其是農村學校食堂和承包食堂)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五)做好檢查總結,及時上報信息。各學校于4月底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報送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1
一、指導思想
按照《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努力將整頓規范與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深入查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經營店、小診所、小藥店等食品藥品“四小”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和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規范“四小”生產經營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成立大風鄉食品藥品“四小”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副鄉長擔任組長,鄉食安辦、市場監管所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整治工作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鄉食安辦,饒麗梅同志為專項整治工作聯絡員)。鄉食安辦組織市場監管所負責開展好本轄區職能范圍內的專項行動工作,各村主任為專項整治工作信息聯絡員,確保專項行動信息的及時報送和相關工作聯系。
三、整治任務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重點整治有固定生產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規模小,從事傳統食品生產活動的單位或個人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全面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以《食品安全法》為依據,集中實施專項整治,全面摸清底子。規范生產加工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逐步達到“制度基本健全,設施基本齊全,操作基本規范,管理基本到位”的要求,全面提升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小食品經營店。
重點整治營業面積150平方米以下的小超市、小食雜店、小便利店以及小型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等單位。全面落實小食品經營店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照“三個一批”的原則,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經營的小食品經營店、幫扶整改一批食品經營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支持鼓勵一批小餐飲發展加盟連鎖品牌經營,確保實現持證亮證經營率100%、從業人員健康體栓合格持證上崗率100%、消費者投訴處置率100%的目標。
(三)小診所。
重點整治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核定為“診所”的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站(室)、村衛生站(室)。針對轄區內小診所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整治。
(四)小藥店。
重點整治經營面積在40平方米(不含40平方)以下的藥品零售企業。針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整治。
四、整治內容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一是開展清查建檔。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全面清理、排查,登記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包括:小作坊的名稱、開辦者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生產的食品品種明細、主要原料的來源、添加物的使用情況、生產的'地址、銷售的地點等),摸清底數和狀況,按照“一作坊一檔案”的原則,逐步建立小作坊監管的電子和文書檔案。二是實施現場檢查。重點檢查生產衛生條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質使用、各項臺賬記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全面排查風險隱患,記錄監督檢查情況并納入小作坊信用檔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下達相關文書,責令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締。三是督促提交承諾。要結合摸排檢查工作,告知小作坊相關法規政策和監管要求,督促簽訂提交質量安全承諾書并在其生產加工場所醒目位置向社會公開。四是對食品加工小作坊一律實行備案制,待條件成熟,在企業自愿申請、監管部門至下而上層層把關審核審查的基礎上適時展開生產許可。五是嚴查違法行為。要重點查處“五類”違法行為,即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使用非食用物質的行為、使用超過保質期或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加工的行為、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標簽標識不規范的行為。
(二)小食品經營店。
一是加強小超市、小食雜店、小便利店整治。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和不合格食品退市關。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索票自律制度,確保食品來源合法、食品質量合格。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食品包裝、標簽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檢查,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隱患。二是加強小型餐館、小吃店整治。針對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餐飲服務單位,重點檢查是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場所內外環境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規定、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生熟分開和煮熟燒透、原料輔料進貨渠道是否規范等。重點清理和打擊無證經營、餐飲具不消毒、采購和使用來源不明的食品原輔料行為。嚴查小餐飲店經營場所環境“臟、亂、差”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差等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三是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兩證合一”,開展食品經營主體大清查。結合食品經營許可制度改革“兩證合一”,全面開展食品經營主體情況大清查,掌握轄區食品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四是強化監督抽檢,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消費量大、風險度高,投訴較集中的“五角、一元食品”、麻辣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糧油及其制品、飲料等食品為重點品種,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查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的違法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五是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經營者與職能部門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明確責任義務,引導食品經營者守法自律,誠信經營,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六是創新監管方式,強化食品安全過程監管。加強小食品經營過程規范和管理,以規范促自律。
(三)小診所。
藥品方面:重點整治小診所藥品購進渠道不規范、藥品儲存養護不符合要求、超診療范圍使用藥品、違法銷售使用假冒偽劣藥品等問題。督促其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藥品使用質量管理。一是整治藥品購進渠道不合法行為。二是整治藥械購進驗收不規范行為。三是整治違法違規使用假冒偽劣藥品行為。四是整治未經批準配制銷售制劑的行為。五是整治藥品不符合儲存條件而儲藥以及養護管理不到位的行為。
(四)小藥店。
藥品方面:重點檢查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資質是否符合法定的主體資格,是否按要求管理藥品,購進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堅持索證索票制度,票賬貨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藥學技術人員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崗,是否按要求銷售處方藥,購銷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管理規定,以及其他違法違規情況。
五、工作部署
全鄉食品藥品“四小”整治專項工作分三個階段部署開展。
(一)調查摸底和全面動員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要廣泛宣傳12331食品藥品舉報投訴電話,調動群眾參與專項整治和舉報違法違規問題的積極性。要結合整治任務,開展轄區內“四小”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調查,逐一登記建檔,基本掌握底數和實際情況,為下階段全面建立電子檔案打下堅實基礎。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前階段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督促“四小”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根據監管工作中掌握的突出問題和隱患開展拉網式執法檢查,對存在的各類問題集中進行規范和清理,并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抽驗和風險監測。
(三)督查驗收和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部門各行政村要不折不扣按照整治行動方案全力抓好工作的落實落地。要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經驗或成果,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四小”整治的工作制度或辦法,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要把“四小”整治專項行動作為當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高度重視,明確目標任務,細分工作責任,迅速行動,切實將食品藥品“四小”整治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要針對食品藥品“四小”監管特點,采取重點巡查、突擊抽查、全覆蓋檢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治對象全覆蓋、整治動作全到位、整治任務全落實、群眾舉報全核處,著力破解監管難點,進一步完善轄區內食品藥品“四小”監管措施,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要按照全鄉的統一部署,做好“四小”整治宣傳工作。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2
為深刻吸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范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范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制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范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于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并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并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里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干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采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并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并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布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干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準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鼓勵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布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范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楊秀磊;聯系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