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及《x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x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招生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特制定xx市x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制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招生秩序,推進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協調健康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x年,繼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義務段公民辦學校入學全面實施網上無紙化報名錄取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實行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在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下,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都能夠入學。
(二)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推進公辦民辦學校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三)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四)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的原則
強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與居住證掛鉤制度,逐步將外來務工人員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x省居住證》作為其隨遷子女入學的基本條件,統籌解決符合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問題,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三、招生辦法
(一)規范入學年齡
x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x年xx月xx日至x年x月xx日間出生的兒童;初中招生入學對象為小學六年級畢業學生。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小學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教育局備案。
(二)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要求
公辦學校按學區招生,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法定監護人的居住地,結合義務教育學校布局現狀,相對就近安排入學。所有公辦、民辦學校不得以面試、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等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
(三)全面公開招生信息
在招生工作開始之前,教育局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公布內容包括公辦學校學區范圍、學校招生計劃(人數、班級數、班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學校招生入學咨詢方式等。
(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招生
公民同招具體報名時間按照《x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執行,屆時提前向社會公布。
(五)規范報名錄取辦法
1.公民同招網上報名“一證通辦”
按照數字化改革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招生全面實行無紙化網上報名,招生入學信息登記、報名、錄取、公布結果等整個流程均在xx市招生管理系統進行。民辦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2.公民辦學校報名辦法
符合入學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的指導下報讀義務教育學校,自愿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選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填報x所民辦學校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報名時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登陸xx市網上招生管理系統,登記入學信息。不符合入學及報名條件的平臺不予登記。
3.公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1)戶籍在市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市區(戶籍遷入市區截止時間為x年x月xx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市區有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戶籍和房產在同一所學校學區的,在該校報名就讀。
2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市區,父母在市區有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戶籍和房產不在同一所學校學區的,按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確定學區。
3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市區,父母在市區無固定房產,但少年兒童出生后一直住在市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確定學區。
4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市區,其父母雙方離異,按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確定學區。
5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市區,父母在市區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因舊城改造等原因拆遷,憑拆遷協議在原居住地或拆遷安置地確定學區。
6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市區,父母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屬營業房且是自主經營的,可按營業房確定學區。
(2)戶籍在農村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具有xx市戶籍,在鄉鎮(街道)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本鄉鎮(街道)學區內學校入學。
(3)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農村小學、初中解決在本區域范圍內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市區小學、初中在解決“戶籍在市區的兒童少年”和“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學之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市區范圍內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市區有空余學額的學校就讀,學校經過審核排序,根據空余學額數確定招收學生。具體規定如下:
1第一類: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本人具有xx市戶籍,要求在市區學校就讀的需符合:
一是要求讀小學的必須適齡,要求讀初中的必須小學畢業;
二是父母在市區有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房產證時間為x年x月xx日及以前(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屬營業房的需自主經營,并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
2第二類: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戶籍不在xx市,要求在xx市區學校就讀的需符合:
一是要求讀小學的必須適齡;要求讀初中的必須小學畢業,提供戶口本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材料;
二是父母在市區有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房產證時間為x年x月xx日及以前(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屬營業房的.需自主經營,并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
3第三類: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戶籍不在xx市,要求在xx市民辦學校、非市區學校就讀,符合上述第二類前二條。
(4)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學
1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按教育部等三部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文件予以落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x省應急管理廳x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妥善安排。
2.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入學,按《x省教育廳 x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華僑華人子女回國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教基〔〕號)、《x省教育廳 x省人民政府x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政策,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的同等待遇,在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學校就近入學。
3.人才子女入學參照“聚蘭工程”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執行,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4.外來務工子女入學按照“應排盡排,就近入學”的原則,全面落實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學生報名時須提供相應戶口本、父母身份證件、監護人居住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租房合同、實際居住的固定房產屬營業房的需自主經營并提供房產證和營業執照,有其一即可)。
(4)民辦學校招生
1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民辦學校,招生平臺核驗通過的報名人員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公證機構全程參與。如果民辦學校第一次錄取未招滿,補招報名人數超過補招計劃數的,同樣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2民辦學校的錄取結果及時公布,家長需在x天內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并到擬錄取學校進行繳費、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3在民辦學校已報名但未錄取的兒童少年,根據本人意愿可以繼續參加未招滿的民辦學校報名,也可以進入公辦學校報名。民辦學校補報人數超過補招計劃數的,同樣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在民辦學校已報名但未錄取的兒童少年,在公辦學校報名時按照同類生源靠后的原則進行排序錄取。
(5)xx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招生
由xx市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上報招生計劃,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實施。學生按體育項目測試成績排序錄取,但不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6)特殊兒童、少年入學
適齡的視障兒童到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聯系電話-,)。適齡的聽障兒童到x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適齡的中輕度智障兒童(有證)可到xx市曙光學校就讀,招生聯系電話:。適齡的輕度智障兒童、少年可到所在學區內學校隨班就讀,適齡的重度智障兒童、少年可由所在學區學校送教上門。
(7)招生程序
第一階段:同時錄取戶籍在市區的公辦學校學生、農村學校的本區域內戶籍學生和申報民辦學校的學生。
第二階段:錄取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市區戶籍已申報民辦學校但未錄取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務工人員子女、民辦學校補錄學生。
市區公辦學校如果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多于學校招生計劃學額,學校先按監護人房產證類別(商品住宅>營業房>公寓住宅)、再按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后排序錄取。未能進入申請學校就讀的少年、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學額的市區學校就讀。
(8)公辦學校招生錄取順序
1有戶有房類;x有戶無房類;x政策安排人群子女類;x有房無戶類(商品住宅>營業房且自主經營>公寓住宅)。
四、學區劃分
x年全市小學、初中的學區范圍保持基本穩定,農村原則上以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劃分。x年市區小學的學區以教育局的公布結果為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招生前,各校要通過學校網站、宣傳欄和社區宣傳欄等陣地,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學區劃分)、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辦法、報名材料、招生錄取辦法、咨詢舉報電話和信箱等信息向社會公布,為家長、學生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任何學校未經教育局批準,均不得在新聞媒體、公共場所和平臺發布招生廣告。
(二)強化學籍管理和班額控制。各校要嚴格執行《x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學生學籍電子化管理的意見》的規定,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登記學籍,一律不予辦理學籍遷移。嚴格控制班額,小學、初中班額分別不得超過xx人、xx人,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一律不得突破,核定招生數已滿的學校,不得再接納轉學對象。學校規范實施學生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編班。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不得在學段中途擴班或增加班額。學校嚴禁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格執行取消“擇校生”“借讀生”的規定,嚴禁掛靠學籍,切實做到“人籍一致”。
(三)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民辦中小學應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向招錄對象收取或變相收取核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四)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各校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組織,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學校要確保招生材料真實,招生公正公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向教育局報告,不能自作主張隨意解釋。
(五)嚴格招生工作執紀問責。各校要公布并暢通招生入學咨詢和舉報渠道,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主動接受家長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接受社會輿論監督。招生結束后,教育局將對學校逐校排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招生過程中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按照“先處理人、再處理事”的原則,給予嚴肅處理。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努力為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創造條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教育獲得感。
六、本方案由xx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規范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河北省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通知》和《滄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要求,全面做好20xx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1.總體目標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
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健全數據比對機制,全面摸清適齡兒童少年底數,建立健全縣、鄉、村、學校四本適齡兒童少年底數和入學情況臺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不失學輟學。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
(二)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1.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利。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材料,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要在參與報名、搖號、編班、管理等環節對隨遷子女一視同仁,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教體局統籌安排進入特教學校就讀;因殘疾程度較重不能進入學校或兒童福利機構(含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特教班就讀的,應采取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并納入學校學籍管理。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河間市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是否具備學習能力。
2.招生原則
(一)免試入學
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轄區內的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不得采取考試、考核、測試等形式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將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二)劃片招生
一是由教體局根據城區生源分布和學校布局、學校規模等情況,為城區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合理劃定招生片區范圍,確保劃片相對就近入學全覆蓋;二是鄉鎮學校由學區中心學校負責。劃定的片區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由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實際容納能力,實行動態管理,合理、適時進行小范圍調整片區、調劑學生,實現片區內生源相對均衡。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嚴格劃片招生(除符合國家規定以及教體局依規調劑外),嚴禁招收片區外學生。
(三)嚴控班額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合理招生,嚴格控制班級容量,每班不得超過55人。
(四)資格審核
1.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教體局統一組織各招生學校審核戶口本、房產證、出生證明等入學證件資料,確認是否符合入學資格。
2.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由學區中心學校統一組織招生,依據學生戶口確認入學資格。招收片區外的學生入學,參照市直城區公辦學校招生管理辦法執行。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報送與錄取等工作由學區依據相關政策負責辦理。
(五)嚴控轉學
凡達到國家和省定標準班額上限的學校和班級,不再接收轉學學生,轉入學校班級有空余學位且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新生入學條件一致。
3.入學條件
(一)城區學校
1.具有城區戶籍的
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提供:適齡學生家庭戶口本(含戶主頁、適齡學生父母頁、適齡學生本人頁),戶口遷入時間必須為20xx年6月1日前,要求新生一年級適齡兒童的出生日期為20xx年8月31日(含20xx年8月31日)前。
2.在城區購房的
在城區購房者適齡子女入學需提供:
(1)適齡學生家庭戶口本(含戶主頁、適齡學生父母頁、適齡學生本人頁),新生一年級適齡兒童的出生日期為20xx年8月31日(含)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用房,產權共有僅限夫妻)。
(3)20xx年7月1日前的水、電、燃氣費繳費憑單作為居住憑證。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房產證,除提供以上相關資料外,需區分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相關材料:
A、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提供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抵押單位蓋章、有經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抵押貸款協議書。
B、已入住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提供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住建部門的正式購房發票(民間契約及協議不作為房產依據)。
C、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證。
D、單位集資房的:提供單位產權證明、購房票據。
E、適齡學生與祖(外祖)父母戶口在一起的:提供戶口本。
F、享受政府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的:提供住建部門提供的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住建部門開具的入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繳納租金的原始發票及復印件(20xx年1月1日以前)。
3.縣域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縣域外進城務工人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城區實際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以“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其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
(1)戶口本: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本(含戶主頁、適齡學生父母頁、適齡學生本人頁),新生一年級適齡兒童的出生日期為20xx年8月31日(含)前。
(2)居住證:父母雙方和隨遷子女的居住證(居住登記憑證無效)。
4.經商人員子女
在河間城區經商人員適齡子女入學需提供:
(1)戶口本: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本(含戶主頁、適齡學生父母頁、適齡學生本人頁),新生一年級適齡兒童的出生日期為20xx年8月31日(含)前。
(2)20xx年1月1日前辦理的實體店營業執照、實體店門市內外正面照片各一張、租房協議等材料。
(二)鄉鎮學校
1.具有河間市鄉鎮戶籍的,需提供全家戶口頁,按招生片區入學。
2.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提供隨遷子女及父母的在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居住登記憑證無效)。
3.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20xx年1月1日前辦理的實體店營業執照、實體店門市內外正面照片各一張、租房協議等材料。
(三)民辦學校
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咨詢教體局基礎教育股,電話:。
(四)其他情況
1.現役軍人子女就近入學資格由河間市人民武裝部會同教體局按照《滄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協調辦理。烈士子女、消防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入學同上。
2.華僑、港澳臺籍和國際學生入學子女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可憑居住證接受義務教育。
4.招生細則、時間及劃片范圍
另行通知
5.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機制
各單位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一把手負總責,進一步加強對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推進、入學監督、信息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教體局將對此項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二)加強學籍管理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要進一步加強區域外招收和轉入學生的學籍管理,嚴格控制學生非正常流動。
(三)加大宣傳引導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高度重視招生相關工作,充分利用多種形式進行政策解讀,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得到社會支持,家長理解。倡導科學教育理念,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讓各界明白就近入學有利于適齡兒童、少年健康成長,努力營造免試就近入學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嚴格執紀問責
各相關單位要暢通違規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違規的公辦學校,教體局將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對違規的民辦學校,教體局將責令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規違紀的個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直至撤職或者解除聘用關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篇3
一、加強組織領導
普通高中招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關鍵環節,是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重要內容。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進和維護教育公平,關系到每一個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方面。為此,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統一發布招生計劃、確定招生范圍、劃分錄取批次、統一時間進行網上填報志愿,由市招生辦、基礎教育科組織按批次進行全市統一錄取,錄取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籍注冊管理部門的注冊依據。要堅決杜絕違規爭搶生源現象,切實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全面實施“陽光招生”,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整體提升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實現城鄉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發展。
二、招生計劃
各縣(市、區)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根據域內普通高中布局、辦學條件、辦學規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年度目標、規范辦學要求以及初中畢業生數量等情況,編制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市教育局進行審核,確定20xx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7565人,xx市特教學校高中計劃招生60人。xx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附件2),此計劃是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學生學籍注冊的依據,必須嚴格執行,不得超計劃招生,班額必須控制在55人以內,不得出現新的大校額、大班額。
市批準設立的民辦高中學校20xx年在審批機關管轄的區域(以下簡稱審批地)以外招生計劃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以內,并逐年遞減。要按照均衡原則,將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其他各市。市教育局要將擬定的本市域各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書面告知并協商生源地各市教育局,生源地各市教育局根據本市普通高中學位短缺等情況,于6月10日前做出書面回復。各市教育局要將生源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確定為本市域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不得將生源地市教育局未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確定為本市域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6月20日前并附每所民辦普通高中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以及生源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
單獨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高中學校,在招生計劃中單獨列招生人數,單獨設置志愿代碼,可以由高中學校組織專業測試,于7月30日前將普通高中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表(附件3),按照測試成績由高到底排序,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公章和電子版報市招生辦、基礎教育科。錄取時依據劃定的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人數為止。八中(藝術高中)、雙灤實驗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學校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依據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績依次錄取,錄滿計劃人數為止,入校報到后進行專業測試分班。
普通高中進行中外合作辦學,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招生。普通高中“國際部”招生工作,實行計劃單列,納入統一招生管理,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國際部”實行獨立編班,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依據省文件精神,各公辦高中學校可以有5%自主招生計劃,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學校成立組織、制定方案,依據考生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特長,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進行。如學校確認不進行自主招生,在全市統一錄取時提交放棄自主招生申請,自主招生指標可轉為統招生指標,納入統一錄取。已確認被自主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享受統招生待遇,不需填報中考志愿,不再進入統一志愿錄取流程。自主招生學校不得重復錄取或轉錄已被全市統一錄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動公開自主招生的方案、錄取結果,于20xx年7月20日前將xx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備案表(附件4)一式兩份報市招辦審核備案。審核中發現自主招生名單有被全市統一錄取的考生,則以統一錄取為準,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如未按時上報自主招生名單,視為放棄自主招生名額。
三、招生對象和范圍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我市轄區范圍內20xx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必須參加中考;民辦普通高中除上述招生對象外,要以審批地招生為主,在優先滿足審批地初中畢業生就學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在審批地外招生,要求中考成績達到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最遲從20xx年開始,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招生。
空軍青少年航空班、海軍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全省范圍內招生。
招生范圍:一中、二中、存瑞中學、八中(藝術高中)、雙灤實驗高中、高新區一中、鷹城一中以所在縣區招生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級中學面向平泉市以外的縣區招收蒙古族考生120人;其他公辦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內其它市招生人數控制在30%以內。具體招生范圍、招生人數按照20xx年xx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執行。
四、優質高中指標分配生分配辦法
繼續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實行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到初中學校辦法,分配比例不低于當年招生計劃的80%。20xx年全市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包括八中、河北蒙中)必須按照招生計劃總數的80%將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其它公辦高中由縣(市、區)自定。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據本縣(市、區)內各初中學校報名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人數,適當向薄弱校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縣城內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聯合統一分配指標),劃定各高中學校基準線,依據初中學校分配生計劃分校錄取。個別初中基準線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錄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錄不滿,指標上收,上收的指標用于招生范圍內未被錄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補滿為止。各縣(市、區)要于6月20日前將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分配生統計表(附件5)向初中學校和社會公布,并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五、志愿填報時間和方法
20xx年考生填報志愿繼續實行中考成績公布后填報,時間為20xx年7月1日9:30至7月4日16:00,考生登錄“xx市教育考試招生信息平臺”填報志愿。各學校要組織好考生的志愿填報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必須由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擾甚至阻止考生填報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兩個批次:
第一批:一中、二中、存瑞中學、xx縣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市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實驗中學(招雙灤區考生)、x中學(民辦)、xx區一中(招高新區考生)。
第二批:蒙中、八中、高新區一中(招高新區以外外的考生)、雙灤實驗中學(特長生)、鷹城一中、xx縣六溝高中、實驗中學、xx高中(民辦)、文茂高級中學(民辦)、福環高級中學(民辦)、雙橋卉原中學(民辦)、晨曦高級中學(民辦)。
每個批次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志愿。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依據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錄取。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特別慎重,根據所填報志愿順序,一經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將不再參加后續批次學校的錄取。
市外民辦高中跨市招生的學校在我市實行自主錄取,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方式等進行,不參與本市普通高中統一錄取,但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錄取,不得錄取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成績的學生。考生若填報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錄取,再到市外民辦高中就讀,將不予調檔,造成不能注冊學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市民辦高中招生要按照xx市教育局20xx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管理辦法執行。
六、招生錄取原則和依據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依據是:
(一)全省統一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6個科目和市級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滿分650分);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省級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級以上(包括B等級),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要求C等級以上(包括C等級)〕;
(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各類優惠照顧考生的加分項目如下:
①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照顧20分;
②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及僑眷高知子女;農村獨生子女;一級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
③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同時具備上述幾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選擇其中一項,照顧分數不累加。
七、錄取管理辦法
根據中考成績和考生填報志愿情況確定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根據報考情況可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全市各高中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招生辦具體負責統一錄取。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分兩個批次進行,即第一批、第二批,錄取時間為7月6日—10日。每個批次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參加下一批次錄取。
八、學生報到和新生學籍注冊管理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入學機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錄取并為其辦理注冊學籍手續。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錄取學生名單為學生注冊學籍,不得為未經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錄取的'學生注冊學籍。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未經確認錄取的學生轉移電子檔案。
注冊學籍。學生按規定報到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中學校要于20xx年8月24日前將xx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學登記表(附件7)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批備案,審批合格后,根據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安排,由學校負責導入招生結果,統一授予學籍,實行網上管理。所有普通高中應在9月1日前完成學籍注冊網上提交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管理和學籍管理部門應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冊審核及電子檔案轉移。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為超計劃招收的學生注冊學籍。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xx〕2號)要求,對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學籍注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等情況。
九、招生宣傳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學校、和初中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要將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分配生名額、加分政策和招生方式和錄取結果等及時發布,納入校務公開內容,加強宣傳。要充分履行宣傳告知義務,利用多種方式將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時宣傳到位,做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長應知盡知。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
市教育局統一制發了《xx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書》樣本(附件6),請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務必將《告知書》于6月20日前發放到每個中考考生手中,經學生、家長、學校校長或主管招生副校長簽字后,上交到各縣(市、區)教育體局統一存檔,以待備查。
十、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嚴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普通高中之間借對方名義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參與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以公辦普通高中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公辦普通高中以“幫扶”“集團辦學”“聯合辦學”等名義參與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嚴禁普通高中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普通高中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維護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統一性和嚴肅性,認真落實“嚴禁違規招生”要求,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申訴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凡是違反招生規定的公辦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違規情節程度,對負責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和追究相關責任;對學校給予限制申報評優樹模、調減招生計劃、省級示范性高中黃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處理。凡是違反招生規定的民辦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給予警告,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篇4
為了推動我校可持續發展,確保一年一度的秋季中職招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依據國家、省、市、縣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相關政策和中職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縣域教育、經濟、社會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與學制
1、三年全日制學歷教育。招收“政治思想表現合格、身體健康”的應屆或未超齡往屆初中畢業生。采取“專業教學班”與“行政教學班”并行編班,實行“2+1”教學模式(兩年在校學習,一年頂崗實習),按國示標準規范管理。
2、一年全日制技能教育。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要求改學專業的中職畢業生(要求注冊學籍時必須持高中畢業證書原件)。采取行政班編班,按專業教學班制定教學計劃,實行“0.5+0.5”教學模式(半年在校學習,半年頂崗實習),構建校本特色管理。
3、兩年函授制“技能+學歷”教育。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復員軍人、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以及返鄉農民工和進城務工農民工等人員。采取行政班編班,按專業教學班制定教學計劃,實行分批次循環教學模式。學習期滿,經檢測合格,頒發職業高中畢業證書。創建校本特色的函授單列管理模式。
二、招生計劃
具體詳見《南江縣小河職業中學招生簡章》
三、招生原則
1、堅持“科學統籌,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的原則。“科學統籌”要求做到及早謀劃,全員參與,精心組織,全程督導,保障有力,安全和諧。“突出重點”要求做到招生策劃、宣傳、組織報名的人員(教師和學生)配置要精選,招生對象以報讀三年全日制職高學歷教育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體,重點抓好生源基地校。“因地制宜”要求無論給各片、各校下達招生目標任務,還是到初中校點具體開展招生宣傳、報名等系列工作,均要因校因生制宜,靈活變通,貴在高效。
2、堅持“嚴守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招生形象與國示品牌匹配”的原則。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招生宣傳時間、組織形式、工作紀律等相關工作,嚴格遵照縣招委統一部署和要求執行,帶頭對我縣擾亂招生秩序的違規違紀招生作斗爭。在配合各初中學校開展工作時,不卑不亢,禮理融通,做到充分尊重,理解信任,既不強進,也不強拒,關愛好“學困生”,發揮良性“窗口效應”,不失“國示”風范。
3、堅持“強力宣傳我校與著眼做全縣中職招生大蛋糕相結合”的原則。小河職中是國家級重點中職校,是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建設單位,是秦巴山區龍頭中職校,有義務、有責任積極穩步推進規模發展,不斷深化特色內涵發展,從而充分發揮示范校的引領示范作用,為儲備發展地方經濟的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大顯身手。所以應在縣委、政府、主管局的統一領導下,主動作為,科學作為。既加大宣傳我校力度,又不詆毀傷害兄弟學校,做到和諧共贏,逐步實現全縣中職秋季招收學生總數不低于初中應屆畢業生數的60%。的目標。
4、堅持“中考志愿錄取與搭乘”直通車“相結合的`原則。要組織好初中各校點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志愿填報工作,依據志愿優先錄取;也要動員好沒有填報我校志愿也沒有被普高錄取的學生到我校就讀;還要充分利用初中畢業生中考前以”直通車“方式進入我校就讀(畢業考試由就讀初中學校組織,學生可以不參加體育、理科試驗、中考等三項考試,初中完成證書由就讀初中學校到教育局教育股統一辦理,”直通車“學生以我校收費發票為認定依據)。通過多渠道相結合,確保完成縣上下達給我校的招生目標任務。
四、資助政策
1、國家政策資助。到南江縣小河職業中學就讀的三年全日制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所有學生前兩年按政策享受國家中等職業教育助學金(每年1500元,合計3000元)。
2、學校愛心扶助。設立有”貧困生救助基金“、”優秀生獎金“、”特長生獎金“,開展有多品種勤工儉學項目。
3、學生創業實踐自助。學校各專業建立了”學生創業實踐體驗基地“,學生可以去基地”學創結合“。
五、組織保證
1、成立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李x 副組長何x 楊 張x 盧
成員各處室負責人及各招生校點點長
職責科學策劃、制定招生政策;切實落實招生保障;精心指導、調控招生運行;剛性執行考核獎罰。
貫徹執行學校招生政策,負責電視片、宣傳冊等宣傳資料的前期制作和招生宣傳、志愿填報、信息采核、辦理 錄取、組織報名等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2、設立校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簡稱”校招辦“)
主任盧副主任周小榮
成員夏 彭 岳 陳 趙 傅x
職責全面、全程、具體負責招生運行過程的保障、協調、接待、服務和招生情況跟蹤、統計、報告以及家長學生招生 咨詢報名等工作。
六、實施流程
1、組織職教研究人員編寫《國家示范校南江小河職業中學職業技術教育宣講手冊》,系統解讀我校職業教育辦學宗旨、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專業設置、課程開發、技能實習實訓與考證、就業創業、職教對口升學、中高職對接、繼續教育、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培訓、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國內職業教育概況、我校職業教育發展輝煌歷程、優秀職校畢業生展播等,作為校內師生和學校對外各種會議、培訓、宣傳資料使用。
2、在每年秋學期放假前,組織召開高中新生入學前招生工作總結會,把這個會開成各片區和送配學校的情況通報會、經驗交流會、先進表彰會、問題剖析會、責任追究會、職教宣傳任務布置會。各片區要認真研究布署如何利用我縣外出務工人員春節返鄉團聚的機會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戰略決策和法規文件,宣傳職業教育事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宣傳我縣職業教育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宣傳國示校小河職中辦學取得的驕人成績,讓家長理解職業教育、認同職業教育、接受職業教育、宣傳職業教育、堅信就近縣域就有優質的職業技術教育、學生接受職業技術教育照樣成才的理念。為了形成強有力的招生活力,提升公信力,學校務必抓好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肅校風考紀,整頓教風學風,加強技能實訓,讓所有在校學生成為職業教育的自覺、免費、高效招生宣傳者,從而提升學校社會口碑。
3、在每年春節期間,學校聯系南江電視臺,以南江教育頻道為平臺,全新采編錄制反映南江教育,特別是國示校發展的專題片反復播報,構建強大的媒體宣傳優勢。
4、在每年3月份組建當年招生工作組織機構,任命各初中校點招生點長,向全校發布關于做好當年中職招生與送培工作的通知,提出具體目標任務、要求措施,同時簽訂招生與送培目標責任書。
5、在每年4月份,精心制作招生簡章、錄制招生專題片,完成各種招生宣傳資料,組建精干的”校宣講團“。各點長了解生源校畢業生信息,校招辦匯總全縣初中畢業生信息報告校招生領導小組以供決策參考依據。
6、在每年5月份,在教育局和縣招辦統一部署下,有序組織我校”宣講團“深入各初中校點開展集中招生宣講,播放專題片,同時發放、張貼招生簡章等招生資料。充分利用全縣體考和實驗考試的契機以及廣電媒體、互聯網等形式展開強大的中職招生攻勢。校招生工作組策劃落實各校點的學生志愿填報工作,利用好學生填報志愿的時間,到各生源學校進進一步做好招生宣傳,掌握生源學校學生信息,協助生源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和政策解釋、咨詢工作,與生源學校落實有效志愿填報。
7、在每年6月,中考成績一出來,認真組織精干人員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各招生學校招生錄取報名工作會,搞好錄取工作,確定組織集中報名的時間及辦法。利用電視臺字幕廣告、報紙等媒體進行招生系列宣傳。精選各校點的報名人員,把報名與宣傳的深入有機結合。
8、在每級新生開始報名至八月正式開學期間,校招辦要做好校招生辦公室人員培訓工作,力求工作規范;同時組織專門的督察小組,各校點的工作進展,定期召開通報會,確保進度和效益。還要切實關注普高學校的錄取工作,努力做好普高志愿落榜生的招生工作。重視招生掃尾時段的工作,辦理好招生補錄及相關的錄取手續。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篇5
學生是學校的命脈,招生工作關系到學校的生存與發展。
近年來,我校盡管在形象還是辦學層次、辦學實力等方面有了顯著增強,但技校生的招生工作仍然不容樂觀。
招生工作已到了關鍵時刻,希望全體職工群策群力、樹立信心、不等不靠、發揚主人翁精神,積極投入到招生工作中,為此,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生宣傳的內容與要求
在招生工作中,全體教職工要深刻理解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辦學宗旨內涵,明確崇德、重藝、求實、創新的辦學理念,把我校的特色和優勢宣傳出去,讓社會認識我們學校,得到社會的認可。
全體教職工要提高認識,樹立校榮我榮、校衰我恥的思想,加強責任心,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進行宣傳,力爭完成和超額完成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
確保完成今年我校招生100人的工作目標。
二、招生宣傳具體措施
(一)深入開展社會調研,以畢業生分配安置為基礎,就業與招生工作相互促進,推動07年招生宣傳工作的深入進行,時間:3--4月,負責人:蔡軍。
(二)宣傳資料的修定與印刷,07年招生宣傳資料根據社會需求,學校專業及特色,在原資料基礎上修定,類型為大彩頁、折疊小彩頁及小簡章,時間:4月上旬,負責人:蔡軍
(三)校園內宣傳
1、利用宣傳欄、板報及標語做好宣傳工作。
時間:常年,負責人:韓為民。
2、利用在校技校生、駕駛短訓、資格證培訓、押運員培訓及危險品培訓等做好招生宣傳材料的發放和宣傳工作。
時間:常年,負責人:南長峰。
(四)媒體宣傳
1、報刊宣傳
在濱州日報(晨刊)、電視報、校園文藝等報刊上分期刊登招生簡章。
《濱州日報》5、6、7月各刊登兩期。
《電視報》6、7月各刊登兩期。
《校園文藝》46月三期。
電視廣告:6月8、9、14、15日四天市區及縣(無棣、惠民、沾化、陽信)。
負責人:蔡軍
2、網絡宣傳
利用技校網頁開展宣傳,并向其它網站發送招生信息,擴大招生宣傳力度。
時間:4月30日10月30日。
負責人:韓為民、賈學飛、王婷婷。
(五)深入縣鄉集中宣傳
1、4月8月
(1)教練車集中宣傳,由實習科安排車輛人員,帶學員宣傳。
范圍:濱城區、濱北鎮
沾化:泊頭鎮、富國鎮、黃升鄉、流鐘鄉、大高鎮
惠民:大桑
分四組,每組兩個鄉鎮,5部車
(2)定車集中宣傳
范圍:除以上鄉鎮以外
人員:韓為民、蔡建軍、王新兵、王建生
方法:張貼、發放簡章
2、專人定校重點宣傳
學校組織工作積極、責任心強的部分職工深入學校重點宣傳。
3、高考期間集中宣傳:6月7日8日具體安排見附表
4、中考期間集中宣傳:6月12日14日具體安排見附表
5、車站發放簡章宣傳。
(六)長期開展招生宣傳
以教練車深入鄉鎮宣傳為主,媒體為輔,長期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三、招生指標與獎懲措施
1、招生就業辦公室工作人員與學校領導每年招收技校生4人,中層領導招收3人,普通職工2人,每招收或未完成1人各獎罰300元,超額完成各自任務的'招生指標,每超1人,另獎勵200元。
以上獎勵作為職工與相應學生的通信聯系及服務費用。
2招生就業辦公室應搞好社會調查,把握人才需求動向,及時有效地擬定開設專業,努力開拓招生渠道。
學校將對招生工作有突出貢獻的科室及個人給予特殊嘉獎。
3、對不負責任的言語和行動給學校的形象和招生就業工作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一經查實,按照學校有關管理制度給予從重處理。
四、加強組織領導
技校成立招生宣傳領導小組,蔡軍同志任組長,賀興海同志任副組長,韓為民、南長峰、王淑彬、張國瑛、賈紅娟、王新兵同志為成員,全面負責招生宣傳工作。
全體職工積極開展招生宣傳,服從招生宣傳領導小組的調度安排。
樹立招生工作必勝的信念與決心,知難而進,順利完成招生工作。
五、其他
1、中、高考期間由教務科根據附表安排技校生,定人、定車。
2、中、高考期間招生值班電話及值班人:
值班電話:值班人:賈紅娟
值班電話:值班人:張國瑛
值班期間全體上班。
3、中、高考期間(6月7、8、1214日)全體師生7:00上班,無特殊原因不得休班請假,全體師生服從招生領導小組統一安排,請假者一律按事假記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