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通用3篇)
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為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確保我鎮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扛起“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政治使命,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繼續扎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通過猛藥去疴,重點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壓線,扎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籠子,織牢農民工工資“保障網”,做到“兩清零”目標,即:當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當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具體措施
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行業為重點,從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職責分工
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規上企業欠薪案件查處;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邊防派出所:負責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維穩、人員信息排查工作,根據情節情況決定立案刑事追究。
鎮建設局、小洋口旅游區建設局:負責各自轄區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經濟發展局:負責風電項目欠薪案件和規下企業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負責農業農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負責信訪、欠薪案件的協調處理及集體討薪案件應急排查處理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第三方公司的審查備案,杜絕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鎮的經營,對違反欠薪備案制度的及時清理。
鎮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
新天順投資集團:負責本級及其子公司建設或代管、代建工程項目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其他相關部門和工會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及時排查,及時線索統計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舉措,根治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中的突出問題,對惡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二)組織有力,強化保障。各相關職責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排查機制,突出在易發多發農民工工資欠薪的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為重點扎實開展打擊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做到不遺漏一處,不遺漏一人;各責任單位做好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時,落實一名信息聯絡員,負責案件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信息上報至縣級部門的同時,按時間節點報送至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辦公室。
(三)加強督查,失職追責。鎮紀檢部門通過及時督,后期查的方式實現精準監督,對在專項行動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數不清晰,報送信息不及時等問題進行督查督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為加強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專項行動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行動,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得到妥善處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專項行動檢查對象: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專項行動檢查內容:
(一)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
(三)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
二、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繼續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置舉報投訴信箱,加強專人值班工作,實行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舉報投訴案件及時調查處理。
(二)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排查工作力度
各鎮、各重點園區要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方案,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逐一排查,切實查清欠薪項目和有欠薪隱患的項目。對存在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三)做好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處理工作
暢通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能夠立案受理的及時立案、及時審理、及時裁決。對小額、簡單案件以及涉及人數較多的案件,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平穩解決;對拖欠工資有爭議的案件,要按照“快立、快審、快結”原則,對權利義務明確、事實清楚的案件可獨任審理、快速結案。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對符合終局裁決法定情形和先予執行條件的,要快速作出裁決,并及時將先予執行案件移送法院執行。
(四)切實發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
對已繳納工資保證金的企業發生拖欠工資的,及時使用工資保證金支付被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由縣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通過動用應急周轉金等資金渠道,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幫助其解決生活困難。
(五)嚴格落實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
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對于政府或政府部門投資的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本級政府要責成相關部門立即進行清償,并由本級政府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
(六)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縣人社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相關規定向社會公布。要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對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法院,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
建立健全處理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對于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要加強輿論引導工作,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及時發布有關信息。要做好宣傳和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加大力度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修訂)》、《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將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任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組織開展排查工作。同時,用人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問題。
(二)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部門聯動,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逐戶進行檢查,發現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三)總結通報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底)
對各鎮、各重點園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鞏固成果,推薦經驗,查找問題,及時整改;通報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進度和任務完成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鎮、各重點園區是綜合治理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的責任主體。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縣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部署、督導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協調、調度、督查等日常工作。各鎮、各重點園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具體目標、工作措施和進度,做好責任和任務的分解落實。
(二)明確部門職責
縣人社局負責綜合協調,制定方案,組織開展宣傳、調度、督辦等工作;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對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
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負責嚴格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對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拖欠工資的,不得批準該建設單位承建新的政府投資項目。
縣公安局負責處理縣人社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現場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的危害社會治安事件。
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規劃局、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嚴格審驗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參加對本行業的執法檢查,妥善處理本行業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因拖欠工程款及工程經濟糾紛等造成的工資拖欠案件。
縣工商局依照相關規定負責組織依法取締檢查中發現的無照經營用人單位。
縣總工會組織負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縣人社局開展監督、維權工作,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三)加強監督檢查
專項行動實行旬報告和半月通報制度。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鎮、各重點園區每10天要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情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個月將對各鎮、各重點園區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并將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處理不力的鎮或重點園區進行督導并通報批評。
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扎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