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任命令(通用3篇)
單位人事任命令 篇1
:
為適應新形勢下公司經營戰略發展需要,經公司董事會議決議,
決定對以下同志進行新的人事任命,現予以公布,具體任命如下:
任命_______同志 為(總務辦/經營辦)副主任,全面負責總務辦/經營辦管理工作,并兼任綜合經營科科長一職,主持該部門的日常工作,執行及監督公司董事會下發的各項工作任務;
以上任命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即開始執行,職務調整后,薪資相應調整。
特此通告
簽發:總經辦主任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抄報:_______
存檔:行政辦
單位人事任命令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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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及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經董事會選舉并任命下列同志為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屆董事長任期自公司批準成立之曰起1年。
本屆董事長:
董事會成員簽字:
姓名:
簽字:
時間:
單位人事任命令 篇3
_______主任人事任命書
為搭建青島職業院校與機械行業企業、校企合作服務平臺,進一步提高青島職業院校機械制造類專業學生的職業能力,經機械工業職業技能鑒定職教分中心(以下簡稱職教分中心)研究決定聘任: _______為青島基地主任,主持職教分中心青島基地日常工作。 本任命書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任命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 特此通知。
_______職業技能鑒定職教分中心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