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服務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蛋糕店服務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一致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錄用乙方為兼職員工,雇傭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希望繼續維持合同關系時,則須另行訂立新合同。
二、聘用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主要工作職責為依照甲方相關崗位要求作業,如若乙方時間有變動,應至少提前一周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勞動時間
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20天出勤,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四、薪資福利
1、聘用期內,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于每月20號前將工資匯至個人賬戶,甲方不得無故克扣乙方工資。
2、工資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工資額定為。
3、福利待遇:兼職員工不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根據甲方自身情況制定和調整生產計劃,根據生產計劃對乙方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量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檢查,并在結果基礎上對乙方進行獎懲。
②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對生產計劃的執行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生產計劃要求完成生產量。
2、乙方權利義務
①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_________________相應的工作任務。
②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生產計劃。
③工作時候認真了解相關產品知識,按時按成生產額,保證授課時間、質量、授課態度認真細致。 ④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產品資源。
⑤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信息,并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六、保密協議
1、乙方任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相關規定,乙方必須對工作中所接觸到的甲方資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資料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單位謀取利益,損害甲方利益。(甲方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資料、運營體系、知識體系、各類手冊、規章制度、文件、銷售計劃、價格手冊、客戶資料等。)
2、本協議的競業限制期為1年,即在本協議終止、期滿后1年內,乙方必須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條的約定。
七、其他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蛋糕店服務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蛋糕店服務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開展“委托招聘服務”代為搜尋企業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合同法有關條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聲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確定合作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_________職位(詳見《委托招聘服務登記表》)開展委托招聘服務, 總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紅章、授權委托書并填寫《委托招聘服務登記表》。
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務登記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企業聯系,進一步明確要招聘的職位。
4.乙方通過人才資源網絡等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5.乙方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篩選。
6.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情況核實,但不對人選進行面試。乙方對人選的求職事實負責。
7.乙方在合同簽定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不帶任何聯系方式的候選人簡歷發給甲方,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并將確認結果返回給乙方。
8.乙方每次將最佳候選人簡歷以1:3的數量提交給甲方。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簡歷經甲方確定適合人員及適合數量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資費,乙方在款到當日(工作日)提供被確定人員的聯系方式。
10.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后一周內將面試意見及審核結果反饋給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務資費不予退回。如遇面試后雙方不滿意,網站不重新推薦人選。
第三條雙方承諾(以下“總服務費”系指原該《委托招聘服務合同》約定的總服務費)
1.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2.乙方推薦給甲方并最終未被甲方正式錄用的人才,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錄用其任職。否則甲方應在候選人上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付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承諾在三年內對已成功推薦的人選不進行其它推薦,否則乙方補償給甲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4.乙方為甲方推薦的候選人,以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務登記表》為準。
5.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將其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6.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并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第四條免責條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