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運服務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道路客運服務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______小時、每周______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______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 附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名)
道路客運服務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勞務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認真遵守賣場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負責完成公司銷售目標和商品陳列標準,保證柜面商品的'衛生及充足。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
甲方每月10號根據上月銷售數據支付乙方應得報酬。
第四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若提出辭職與被辭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續交接清楚后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每月對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賠責任,超出短少按價格6折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直至達到雙方滿意。
第七條、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道路客運服務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________
籍貫所在地: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至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系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并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1、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范、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核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范、制度的義務和權力,并以此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范、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為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并說明。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聲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并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1)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2)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4)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5)凡自愿在本酒店工作,年齡16歲以上,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試用期前三個月休息二天,滿三個月后休息三天;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及服裝費;
(6)酒店員工應保守酒店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工作期間,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并終止合同,工資及服裝費一并扣除;
(7)乙方在合同期與同事不團結,造成打架先動手罰100元,后動手50元,醫藥費自付,與本店無關,吵架先動口50元,后動口30元;
(8)乙方在本店撿到任何東西一律上交,違者按財物10%賠償,如顧客消費未打拆,乙方不自尊,并還在顧客名下開單、酒、煙,作開除處理,并不退工作服費和工資;
(9)在下班店內期間造成愛傷事件,酒店概不負責;
(10)乙方不尊敬上級領導與領導頂撞每次罰款100元;
(11)乙方在上班期間顧客投訴每次20元;
(12)乙方上班期間離崗、玩手機每次罰10元;
(13)乙方因不認真、細心,造成顧客未買單后果乙方自負。
(14)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15)經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結清工資處理。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5、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