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服務合同(精選3篇)
物業公司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原則,就 服務事宜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務。
第二條 服務區域基本情況如下: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具體管理范圍及構成細目見本項目采購文件中第二章《采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具體服務內容包含采購文件的《采購需求》、采購文件的《服務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諾服務內容;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購文件中的承諾執行。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見本項目采購文件中《采購需求》。
第五條 合同金額: (¥ ),服務期: 。付款方式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聽取乙方管理情況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二)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三)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如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并解除合同;
(四)審議乙方提交的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預算、決算,審批乙方所申請的維修項目資金使用預算,并對乙方負責的公用部分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進行驗收;
(五)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管理的全部行為,并責成乙方就服務不善或缺失、錯誤的行為進行及時整改;
(六)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寫清楚什么時候制訂、提交給甲方審定后實施,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全面履行本項目采購文件中規定的成交人應履行的義務和乙方在采購文件承諾的所有內容,每月向甲方通報一次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二)對服務區域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和服務,并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三)遵照政府相關部門以、本合同約定、雙方磋商文件和乙方所有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不擅自加價;
(四)乙方應組建為甲方服務的員工隊伍,并為其辦理購買法律法規要求的醫療、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時發放薪酬和勞動工具、勞保用品等,指派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專人負責甲方物業管理,確保服務質量。乙方不得將所轄物業的主要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若乙方需要轉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所轄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且受讓方同意承接乙方的全部權利義務,并不因此增加甲方的費用;
(五)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維護服務區域范圍內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培訓其服務人員的工作技能和安全保護意識,確保安全作業,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必要時購買商業保險;
(六)負責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負責修復(低值易耗品除外)。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或經甲方確認的第三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工具)及其各類管理檔案等資料;
(七)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導致損壞、損失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修復、賠償責任;
(二)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個月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違法、違約,不履行本項目采購文件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磋商承諾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和本項目采購文件中的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違法或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或因違約被解除、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共為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總和的違約金;
(四)乙方服務區域內發生安全意外時,應采取緊急預案并及時向甲方和轄區公安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如有財物被盜,經監控設備測定或有關職能部門裁定屬于乙方崗位人員失職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因乙方未為其工作人員購買相關社會保險,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及為此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出具保函的費用、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九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訴訟。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順延,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規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詞語,均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廣西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各壹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廣西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經辦人: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服務合同 篇2
物業用工協議 甲方:物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 址:物業小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按照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經甲方聘任,乙方同意在甲方擔任 物業小區項目經理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物業項目的要求,認真履行項目經理的工作職責,全面實施公司與服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以優秀的服務品質,高超的`管理藝術,嚴謹的工作作風,良好的專業素養,服務于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四條 鑒于物業服務具有社會公共性和個體服務特征的群體服務特點,乙方應在全天候、不間斷、多層次的服務中恪盡職守,使公司的服務理念融入到業主的心里。
第五條 物業服務工作所推行的是一種富有人情味的住宅文化,所以,業主構成的多元性和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經雙方協調每月乙方休息2天,在業主工作時間串休。
第六條 甲方適時為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和政治修養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在履行工作職責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為創建標準化物業小區盡責盡力。
第七條 甲方將按照國家勞動定額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八條 因乙方失職給業主或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相關的工作,確有需要處理的事情,必須提前一周向甲方說明情況,經甲方協調好人員后方能離崗。 第十條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業主造成嚴重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如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或乙方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向外泄露或出賣公司的
商業機密。
第十四條: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接受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的聘請或雇傭。
第十五條: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工作服,一次性折價處理給乙方,折價金額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第十六條:乙方離職應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在離職批準之日起10日之內辦理完所有工作交接手續,并將甲方的所有文件、設備及其他財物交回甲方。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物業公司服務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于福州市 路 號 棟 號車庫租給乙方使用;
2、本物業的用途為 ,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在車庫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險物品;
4、甲方僅提供物業出租,不承擔物業內存放物品的安全及管理責任;
5、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共租用 個月;
6、租金為 元/月(含管理費),次月的租金要求在當月的20日之前打入甲方的賬戶,開戶行: ,賬號: ,賬戶名 ,如果發生遲延交納租金的情況,按照遲延交納天數乘以 元/天的標準計算,如果乙方提前解除租約則預先支付的租金以及保證金不予以返還,作為支付給甲方的賠償金;
7、電費由乙方支付,標準為 元/月,乙方不得更換倉庫內照明燈泡且不得使用其他電器。
8、在本物業交付給乙方之前,乙方需要預先支付月租金 元、保證金 元,合計元;
9、租賃期滿后,經甲方驗收本物業無損壞的情況下,甲方在收到原甲方開據的保證金收據及乙方結清電費后一周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10、本協議簽訂當天,甲方將本物業交付給乙方使用。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件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