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服務合同書(精選3篇)
養老機構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養老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監護人
(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姓名: 與乙方關系: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
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
□付款義務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聯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為個人的:
姓名: 與乙方關系:
居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經常居住地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電子郵箱:
丙方為單位的: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電子郵箱:
養老機構服務合同書 篇2
甲方(養老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監護人
(屬于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姓名: 與乙方關系: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
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
□付款義務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聯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為個人的:
姓名: 與乙方關系:
居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經常居住地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電子郵箱:
丙方為單位的: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養老機構服務合同書 篇3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指定人員(以下稱為“學生”)提供教育服務達成如下協議內容,雙方應在嚴格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的條件下積極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一、服務內容
1、甲方為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供應方,乙方為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需求方,學生為本合同約定服務的實際受益人。本合同之簽訂,默認為乙方對學生執行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享有完全的管理權利和管理能力,學生亦認可甲乙雙方達成的有關學生權利義務的相關內容,并自愿遵守執行。學生未完全執行本合同相關內容的視為乙方違約,事后乙方不得以學生不認可該協議內容對本合同效力進行抗辯。
2、甲方根據學生的實際學習水平、個性化需求,通過與乙方及學生商議達成個性化的服務方案,根據該方案對學生提供教育服務并收取相應服務費用。乙方及學生根據服務方案對甲方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服務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服務項目、課時、培訓資料、教學進度、階段目標、講師人選等。
3、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隱私信息進行保密,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所獲信息用于任何的商業經營和其他違反社會基本道德、法律的事項。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服務期內,甲方為學生提供個性化輔導教材及相關材料,培訓期間甲方提供的所有教材及資料的費用均包含在服務費用內,不額外收取。
2、服務期內,甲方為學生提供價值1000元/月的自習服務,包括自習教室、輔導教師等,該費用包括在服務費用內,不額外收取。
3、服務期內,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的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和乙方。
4、甲方為學生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考試,考試科目和內容大綱應提前與學生和乙方進行溝通。考試結束,甲方應及時對考試結果進行分析和答疑,并及時反饋給學生和乙方。
5、服務期內,甲方根據服務方案對學生的學習情況應根據階段目標及時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和乙方,根據目標的達成情況在乙方和學生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服務方案進行變更,包括服務費用。
6、甲方應保證學生在甲方提供的服務場地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乙方和學生本人存在過錯遭受的損害的可根據過錯程度減輕或免除甲方的安全保證責任。
7、甲方應保證其為學生提供的講師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對于乙方指定的講師,如果非因歸責于乙方及學生的原因,確需更換講師的,甲方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及學生,并征求乙方和學生的意見。
8、高考結束填報志愿期間,甲方為乙方和學生提供咨詢指導服務,該服務僅具有建議性作用。
9、甲方為乙方和學生提供免費的在線交流學習平臺,如QQ、微信等。
10、甲方在制定有關學生利益的管理制度時應提前聽取乙方和學生的意見,并有義務將制定的管理制度自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和學生,乙方應認真了解相關制度規定并及時輔導學生學習。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講師個人真實有效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經歷、職業榮譽等,但與本合同約定的教育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甲方和講師有權拒絕提供。乙方應對從甲方獲知的有關講師的非公開信息進行保密。
2、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教育服務進行監督和評價,對于乙方提出的有關本合同約定內容的任何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不得推諉和置之不理。
3、乙方對于甲方和講師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并要求甲方和講師承當相應的責任。
4、每個課時結束后,學生應按照講師要求按時完成相應的學習任務,包括但不限于筆記、預習、作業等,乙方應檢查學生對甲方所布置的學習任務的完成情況,并在三日內反饋給甲方,如果學生未按時完成作業或乙方疏于反饋達三次的,則甲方有權扣除已享受服務相應的價款并將剩余款退還乙方后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應積極關注學生所在學校的情況,并將可能影響到本合同約定的教育服務的情況在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及時通知甲方和講師,包括但不限于考試安排、課程安排、學校活動等。
6、服務期內,乙方應保證好學生正常作息時間和營養狀況,如有發現學生不正常休息或者出現身體欠佳以致可能或已經影響其學習狀況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疏于告知或故意隱瞞的,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扣除已享受服務相應的價款并將剩余款退還乙方后單方解除本合同。
7、服務期內,乙方如發生家庭危機和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離婚、破產、法律糾紛等,以致可能或已經影響學生學習情況的,乙方應自事發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乙方疏于告知或故意隱瞞的,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扣除已享受服務相應的價款并將剩余款退還乙方后單方解除本合同。
8、乙方必須保證學生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乙方必須在三小時前與甲方溝通。乙方疏于通知,學生遲到或早退達到三次的,甲方有權扣除已享受服務相應的價款并將剩余款退還乙方后單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必須保證學生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服務管理規定,學生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及學生本人的條件下可根據管理規定作出相應的懲戒。
10、學生故意或過失損壞甲方辦公場地財產的,乙方應按照損壞財物的實際價值賠償,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提供服務直至乙方清償為止。自損害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仍未清償的,甲方在扣除學生已享受服務相應價款和損害財物價款的條件下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將剩余價款退還乙方。乙方所交費用無法償清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三、服務費用(費用標準、支付標準——數額和時間,支付方式——現金或轉賬)
四、退款約定
1、根據教育服務方案,在乙方未違約的條件下,學生未達到甲乙雙方認可的目標成績時,甲方應自成績公布且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書面憑證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按照乙方所交有關費用的110%退還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意外事故導致的除外。
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未按規定提供輔導資料、未安排考試、侵犯學生人身和財產權益時,乙方在提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的條件下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學生未享受服務相應的價款,甲方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退還至乙方。
五、糾紛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調解決。自糾紛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未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經調解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自調解結束之日起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2、糾紛解決期間,甲方有權暫停學生接受教育服務,乙方有權暫停支付相關服務費用。糾紛解決后,雙方仍就繼續履行本合同達成一致的,根據達成的協定繼續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當時的約定處理。
六、合同變更
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內容。并更本合同的,應簽訂補充協議。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注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正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所載雙方信息中任何一方的信息有變更時,變更一方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應疏于通知導致有關文件和信息無法及時送達和到達而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承擔。
八、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