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合同書(通用3篇)
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珠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試行)》,甲方確定乙方為珠海市公務用車的協議維修單位。
本協議所稱汽車維修是指汽車維護和修理的泛稱,包括汽車的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不包括汽車輪胎和蓄電池)。本協議所稱的一類汽車維修企業是指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生產。本協議所稱的二類汽車維修企業是指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的企業。
為保證公務車輛協議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依據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就公務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收費標準
參加政府公務車維修服務的企業,必須對政府公務車維修實行價格上的優惠并保證對公務車維修在同等條件下實行最優惠的價格。具體優惠辦法如下:
維修收費計價公式:維修費總金額=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進貨價×(1+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費×(1+外加工管理費率)
實行明碼標價。乙方應當在其營業結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張貼公布計價公式、工時單價、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管理費率,并提供《珠海市汽車維修工時定額》(珠交字[20__]2號)供車主查詢。
乙方應按本協議的承諾,在珠海市汽車維修協會規定收費上限標準的基礎上給予價格優惠,其中工時單價為______元/小時、材料管理費率為____%、外加工管理費率為_____%。為保障市場的充分競爭,乙方可以在其所報優惠率范圍內給予公務車維修更優惠的價格和優惠率,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報甲方備案。對經甲方備案的價格和優惠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同時乙方應保持對所有公務車維修優惠價格和優惠率的統一性,不得對送修車輛區別對待。
嚴格執行本協議所承諾的收費標準。汽修配件價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價格數據庫內的價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場平均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真實的材料進貨價信息。汽車配件價格發生變化時,需將配件價格變化情況上傳到市政府采購中心配件價格數據庫內。
二、甲方的義務
(一)負責監督納入政府采購單位的公務用車到中標的協議維修廠(包括乙方)進行協議維修(不含汽車輪胎和蓄電池)。
(二)負責納入政府采購單位的公務用車維修經費的查詢以及專用卡結算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協調乙方與納入政府采購單位車輛維修方面的關系,并與有關部門一起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三、乙方的義務
(一)汽車維修的優質服務要求
1、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規定的經營范圍認真搞好車輛維修服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權益。
2、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3、設置公務車輛維修專門接待柜臺,有專人提供從接車到驗車出廠的全過程服務。為公務車提供優先服務,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維修服務,保障車輛單位用車需要。并利用計算機為送修的公務車輛分車建立維修檔案,向甲方提供有關車輛維修的檔案信息。
4、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急修快修、救援、24小時服務、免費拖車等服務。乙方應以最快速度響應并提供服務,并保證對所有公務車提供相同優質的服務。在珠海市行政區域內車輛發生故障需急修的,應及時派員搶修。給予公務車在珠海市行政范圍內免費提供2小時內響應、24小時拖車服務以及免費接送維修服務。
5、根據“送修單”上填寫的擬維修項目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擬定維修方案和計價,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認可,不得擅自更改維修項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送修單位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送修單位確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經送修人同意,可以用舊件,但汽車修理企業必須在材料清單中注明為舊件。
7、妥善保管好更換的舊件,出廠時交送修方處理,未經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丟棄。對可以維修的部件,不得以換代修;不得與任何人串通,虛假修車或虛報維修項目,損害甲方或車屬單位的利益。
8、嚴格執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全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以上維護或1000元以上維修項目“合同化”和車輛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維修質量標準不得低于行業標準,任何情況下,不免除乙方維修質量的責任。
9、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理賠的項目,不得再行結算。
(二)汽車維修的結算要求
1、所有參加報價的汽車修理廠都必須聯網進行汽車維修、檔案材料的管理。
2、維修項目、配件等材料更換必須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進行維修換件。在維修過程中新增加或變更維修項目、配件材料的,也應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雙方就加項延長時間及維修費用等問題進行商定。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要退還送修人,并在委托維修單上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計價情況。
3、汽車維修廠在結算收費時,必須使用電腦打印結算清單,必須標明維修項目名稱、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進貨價(必須標明正廠還是副廠)、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費、外加工管理費率,應將修理項目的工時費、材料費、外加工費分列清楚。
4、對公務車輛的維修結算,一律使用公務車輛專用卡,并嚴格對卡對車輛維修、結算。除維修結算外,乙方不得允許專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現金或順帶購物。對竣工的送修車輛,嚴格核對送修單、結算單、車號、維修專用卡卡號,核對無誤后,方可結算。不可提前結算或弄虛作假,原始修理清單及相關檔案要妥善保管,以備查驗。
5、對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送修單位有權要求維修企業無償維修至合格;如與“送修單”上項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單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單位或甲方有權拒付維修費或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當次修理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6、為實現對協議維修廠刷卡交易、聯網監控的目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乙方須向中國建設銀行珠海分行交納1.5%(包含網絡維護費)的銀行卡刷卡交易費。
(三)汽車維修的質量要求
1、經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車輛竣工出廠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竣工車輛出廠后正常保養、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大修”的車輛保證正常行駛10000公里或90天內無故障;二級維護保證正常行駛3000公里或30天內無故障;一級維護行駛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證正常行駛1500公里或15天。
2、質量保證期內發生因維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承修的汽車修理廠必須優先免費修理。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控驗制度,車輛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內。并建立汽車維修檔案,認真記錄車輛維修情況。
(四)汽車維修的聯網監控要求
1、維修企業必須對車輛維修實行計算機管理。乙方必須通過計算機對車輛基本情況、技術檔案、維修檔案、汽車配件材料、計費結算等進行管理。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車輛基本情況記錄(車輛庫,通過政府采購網下載)、車輛技術狀況等級鑒定(年審)記錄、車輛檢測記錄、其他應當建檔的記錄。車輛維修檔案包括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總成修理、汽車小修、二十四小時拖車、代辦車輛年審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維修服務費用記錄、其它應當建檔的記錄。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時限將車輛維修有關數據上傳至珠海市政府采購站點()。
3、乙方必須能與政府采購中心服務器聯網。政府采購中心建立汽車維修中央數據服務器,并建立維修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庫、公務車輛庫、汽車配件價格庫、維修結算清單庫及政府采購卡維修支付費用庫五個專門數據庫。采購中心將對數據進行分析、匯總并通過政府采購網向送修單位、維修廠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提供數據查詢和數據分析報告。
4、乙方需準備必要的軟、硬件,確保最遲于20__年1月1日能與政府采購中心聯網上傳數據。
(五)乙方無條件接受由珠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其履約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自覺遵守《公務車協議維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違反該規定時,同意無條件接受監督部門及甲方根據該辦法對其的處理。
四、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會同珠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協議維修廠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查處(監督管理辦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購中心起草后各相關部門會簽)。公務車協議維修投訴受理由珠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負責。
(二)對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上項目不符,有權與車屬單位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進行索賠。
五、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車屬單位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車屬單位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提出的不正當要求、做出的違規行為,乙方有權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三)對維修經費未落實、維修經費不足的送修車輛或無理取鬧的送修人員,有權拒絕接待(對收費是否落實,可事先通過銀行卡查詢或向采購中心查詢);對已竣工車輛,未辦理好維修經費結算手續的,有權拒絕提車。
六、監督管理
(一)甲方負責結算系統的正常運作和納入政府采購單位的公務用汽車維修經費的查詢以及專用卡結算的監督管理。對維修經費未到位或維修經費不足的車輛,乙方可拒絕承修,否則,甲方對維修費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由珠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3分,珠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珠海市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一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三分之一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協議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珠海市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
(三)在協議執行期間,如乙方被珠海市交通局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協議維修企業資格。
(四)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協議“三、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送修單”上約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無特殊情況,逾期未能完成的,每遲延一日,將按每日維修金額千分之五的數額承擔違約責任。
(二)如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物品遺失或車輛損毀,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如因維修質量問題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協議的修改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接受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技術監督部門的協調或珠海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十、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務車協議維修合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之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合同書 篇2
為了維護雙方權利,同時為提高公司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的質量及安全性特要求公司公務車輛定點維修單位對所有維修、保養車輛給予保證承諾,具體細則如下:
一、維修配件質量及價格承諾
(一)車輛所有維修配件均符合汽車4店標準配件質量的要求。
(二)車輛所有配件的價格不能高于汽車4店標準配件規定的價格。
二、質量保證承諾期限
(一)整車修理或發動機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0公里或者6個月(其中噴漆部位保質期為________年)。
(二)變速箱、分動箱、前后橋等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個月。
(三)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公里或者1個月。
(四)在____區、泥土砂石路等惡劣條件下行駛的車輛,上述保修期按50%執行。
三、質量保證承諾說明
(一)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二)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三)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及配件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____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車輛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將及時無償返修。
(四)在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維修站將給予退還用戶維修該故障的直接工時費及材料費。
四、不予保修事項說明
(一)鑒定屬使用操作不當的原因引起早期或異常磨損及損壞的。
(二)鑒定屬缺油、用錯油等人為原因引起早期或異常磨損及損壞的。
(三)鑒定屬使用不當,如人為短路、濕水引起發電器元件或線路等元件損壞的。
(四)不按保修卡規定里程來廠保養。
(五)在保修期內有作弊行為的車輛。
(六)保修期限內的質量問題,未經本廠鑒定、同意,自行拆裝造成損壞的
(七)汽車行駛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響、報警及已出現異常情況,而未及時停車檢查、排除而強行駕駛直接和擴大部分的零件的損壞及因而引起繼發性故障的。
(八)車輛出現故障后,故意破壞故障原始狀態,造成無法鑒定的故障。
(九)由于外界環境原因(如自然災害、化學腐蝕等)而導致車輛損壞。
承諾人:
單 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合同書 篇3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提供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價款
項目為通信線路維修,采購總金額為:9490元。
二、 服務方式
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時能到達現場并處理好故障問題,若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故障處理, 應按合同價日千分之五每日支付違約金。
三、 質量保證
甲方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標259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各專業施工規范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在具體項目建設過程中如發現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服務的,乙方有權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屆滿而甲方施工仍未能符合規范要求的,乙方有權中止直至解除具體合同訂單,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及違約責任。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工報告》后一個月內支付該次維修費用。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具維修費發票。
五、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六、 合同生效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