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的節日意義
復活主日,如以上所述,原無專用彌撤、因為前夕守夜禮通常延伸到主日清晨。現在禮參加此主日日間的彌撤。這可視為對耶穌復活的延續慶祝。為考慮來參與彌撒的教友中,有不少未曾參加復活前夕的禮儀,因此,講道時要提及前夕守夜禮的重要性,尤其對置於祭臺旁的復活蠟燭加以解釋,使教友了解逾越奧跡的各個幅度,以及其統一性。彌撒經文所表達的是教會對耶穌之復活所洋溢出的驚嘆與喜悅之情。進堂詠首先宣報耶穌復活的喜訊:「主真的復活了,阿肋路亞」現在主祭誦念的集禱經、獻禮經、領圣體后經、頌謝詞等均強調逾越奧跡與生活的關系。
過節不僅是紀念耶穌的復活,而是與耶穌一同經過死亡的過程而后進入復活的光榮。復活節彌撒的經文中把十一世紀初conrad 王宮廷司鐸魏玻神父(wipo)於所作歌曲納入,在復活八日慶期中歌詠或朗誦。中世紀所發展的宗教戲劇是由此首圣詩得到初步的啟發。魏玻的詩句很自然地提示給復活劇這極生動的一景:—瑪利亞,請告訴我們,你在路上看見了什麼?—我看見永生基督的墳墓,和他復活后無比的光榮,—還看見天使作證,又有汗巾和殮布。—基督「我的期望—已經復活,他要先你們而去加里肋亞。
在中世紀,所有的基督徒在復活節日出之時慶祝,因為依據古老的傳說,太陽在復活節清晨歡喜跳躍三次,以光榮耶穌的復活,穿云而出的光芒有如天使般歡舞。歐洲的民眾在復活節清晨聚集在曠野或山頂觀看日出的光輝,在破曉之時鳴炮與鐘聲,樂隊與圣詠團以阿肋路亞及贊美歌聲來慶祝像徵耶穌升起的上升太陽。至今在奧地利阿爾卑斯山區仍保有這種清晨致敬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