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銷售合同集合(精選3篇)
居間銷售合同集合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產權人__________,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為甲方售房廣告策劃.尋找客戶.洽談.促成交易.辦理房屋權屬變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價格為稅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購房定金.購房款及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____),該購房定金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時抵作購房款。
2.乙方應于房屋權屬變更當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____);如房屋買受人申請購房商業貸款,剩余房款交付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為準。上述兩種付款方式甲方均確認。
第五條傭金支付辦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傭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于該房屋權屬變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轉讓的條件。
2.簽訂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配合購房人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5.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第七條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訂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4.甲方從應收購房款中給乙方預留________萬元(¥________元)作為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及遷出該房注冊戶口的保證金,待甲方與購房人辦完《房屋買賣交接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后的__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返還甲方。
5.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______%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______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______%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則無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
居間銷售合同集合 篇2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銷售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石料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石料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石料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與乙方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合同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合同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與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內容變更,均不得影響乙方經濟利益。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無條件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石料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石料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石料購銷合同”字樣;
2、居間內容:
委托采購商品名稱:花崗巖石料;
商品質量指標:≥30mm;70mm≤規格花崗巖石料。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商品數量:M,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石料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元/M,總額為RMB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石料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石料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元/M,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石料購銷合同為準。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間費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后,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4.、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都有為對方所提供的資訊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5、合同解除的條件
5.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
5.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爭議協調與解決辦法
如出現爭議,雙方應盡全力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則可尋求相應的法律及相關的仲裁進行解決;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即(直接利益或間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友好協商。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公司法人簽字:
公司法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居間銷售合同集合 篇3
銷售居間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居間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在公平自愿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利用自己的渠道優勢促成甲方銷售貨物,具體銷售貨物范圍如下:
銷售貨物范圍: (以下簡稱:貨物)
2、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購買客戶的重要信息,最終促成甲方向客戶出售該貨物,促成銷售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如實報告促成銷售貨物的情況。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有關居間合同的事項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并承諾銷售的貨物符合行業的質量標準及客戶的要求。
2、乙方促成銷售貨物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居間報酬按同類貨物的按實際單價確定報酬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居間報酬=該類產品銷售總額×以單價范圍確定的報酬比例;具體報酬比例如下:
貨物名稱
單價范圍
報酬比例
該產品全部銷售額的 %
該產品全部銷售額的 %
該產品全部銷售額的 %
該產品全部銷售額的 %
2、自甲方收到銷售貨物的每筆貨款(含預付款)之日起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該筆銷售貨物的居間報酬。
3、乙方在甲方將前述款項存入或轉入以乙方指定的賬戶或乙方接受甲方支付現金后,乙方為甲方出具收條或收據,但不提供發票。
五、乙方為完成居間事項所支出的費用由 方承擔。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居間客戶信息后,至本合同期滿后 月內甲方不得私自與乙方交易(判斷標準為未按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1.5倍的居間費用,且可要求甲方承擔乙方為居間事務支付的全部費用。
七、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除應賠償守約方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因實現權利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擔保費、差旅費、保全費等。
八、居間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如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