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消防安全的調查報告
消防安全工作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形勢下責任重于泰山,將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大力推進消防安全工作社會化,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本文為大家整理了如何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以推動社會化進程的調查報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目標,是與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相統一的目標。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個奮斗目標的逐步推進,公安消防機構責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將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而大力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須深化認識,明確消防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社會化;社會化的關鍵在于強化消防責任制,實現消防安全責任的社會化;社會化的根本在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社會化的基礎在強化消防設施建設,實現消防設施的社會化;社會化的動力在深化消防改革,建立消防管理長效機制。下面我就當前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的阻礙消防社會化發展的主要矛盾和問題以及如何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為社會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談幾點看法。
阻礙消防社會化發展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一是適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消防監督管理機制還尚未完全形成。
現行的消防監督機制,是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形成的,有著很深的計劃經濟烙印,嚴重滯后于經濟建設,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制約著、阻礙著消防工作的社會化發展。消防行政審批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對企業事務包辦的產物,實際上是政企不分的一種表現形式。消防監督機構重審批、輕管理、監督不到位的問題依然存在。如建筑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從可行性研究開始到立項、建筑設計、建筑施工、裝修設計、裝修施工,施工中管理直至工程驗收,都要經過層層的消防審批,事實上消防部門已經直接全面參與了企業基本建設和日常管理活動,承擔了不應承擔的管理責任,包辦了應當由企業自己做主的事項,甚至有的圖紙設計直接提出,“消防設計以消防部門意見為準”,“消防產品必須消防部門指定才行”等等不負責任的文字說明。這就制約了企業的自主意識和創造欲望,沒有人再愿意浪費時間和精力,探討如何才能將消防工作做得更好。另一方面,由于體制的原因,消防監督機構將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職責范圍外的事務性工作中去,不能從深深介入的微觀消防監督領域中撤退出來,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監督職能不能得到有效體現,越俎代庖的現象突出。因此,消防社會化成了一句空洞的口號。
二是監督執法的法律依據存在較大缺陷。
應該說,以《消防法》為主的消防法規體系日趨完善,但目前還存在不少 立法的“空白點”,一些必須與《消防法》配套的規章有待制定。對于消防行政處置程序、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消防設施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消防設施檢測維護等問題,目前只有地方規章或規范性文件作為執法的依據,因此在實際消防工作中遇到許多具體問題由于沒有規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的相應法律責任,造成部分地區的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建設不落實。公安部61號令的頒布實施對于強化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和推動消防社會化進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目前我國始終沒有將消防教育作為國民素質教育來抓,公民的消防意識極其淡薄,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僅限于生產生活中的積累的一點極其有限的經驗而已。61號令屬于部門規章,沒有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措施。消防法僅僅對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行為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處警告,行政處分并不是消防監督的權限,警告處罰無關痛癢,實施了也不能起什么作用。這些問題都極大地阻礙了消防工作社會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