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調查報告(通用5篇)
民工調查報告 篇1
近日,杭州市上城團區委一份《新生代農民工生存現狀》調研報告新鮮出爐。報告顯示,絕大多數受訪者對自己的工作表示滿意,但仍覺得融入杭城有一定的困難。
去年開始,上城團區委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就其生存現狀等開展調研。據統計,目前在上城區工作、生活的18至30周歲新生代農民工約為2.76萬人。
主持調查的浙江理工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龔逾慈介紹,不同于上一代農民工的“亦工亦農”,新生代農民工正逐步向新時代的產業工人、工商業者轉變。
希望工作更加體面
“新生代民工,不愿意被稱為打工仔。”浙江理工大學學生羅悅講起自己尷尬被拒的經歷,十分感慨。一次,她正在華日冰箱集體宿舍作問卷調查,遇見3位年輕人。他們一看羅悅手中的《新生代農民工生存現狀》問卷表,十分不爽,其中一位年輕人說:“我們月收入也有五六千元,大小也是個車間主任,怎么還叫農民工?”當場拒絕接受調查。
與上一代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水平和職業期望值都較高。對于如何稱呼他們,被調查對象一邊倒地支持叫“新杭州人”。諸如“打工仔”、“打工妹”等叫法不受歡迎。
調查顯示,86.99%的被調查對象年齡處于21至30歲之間,20歲及以下的僅占13.01%。文化程度方面,均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達25%。
調查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從事的行業幾乎涉及城市生活的每個方面。從事人數較多的行業為電子電器業、機械制造業、住宿餐飲業和商業零售業。
新生代農民工傾向于從事腦力與體力結合的工作。他們希望在工作中得到鍛煉、獲取經驗。少數新生代農民工自己做生意,僅占被調查對象的2%。
融入城市困難不少
參與調查的大三學生時美娟印象深刻的是,農民工住宿條件相當艱苦。她在望江公寓發問卷,這里居住的不少農民工在四季青市場賣衣服。一間三四米高的房間被隔成兩層,下面一層有兩張高低鋪,上面一層,放了兩張床。屋里很凌亂,且氣味較重。房租便宜,每人每月約100元。
調查顯示,月工資在1100元以下的約占被調查對象的9.58%,1500元至20__元月收入的達40.75%,一半左右月工資超過20__元。
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來杭打工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賺錢,改善生活,比例為52.73%。同時,他們也把來杭工作看作是增長見識、學好技術、改變命運的機會,近40%的被調查對象認為杭州能夠為他們提供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
調查顯示,9成以上的被調查對象,通過租賃房屋和單位房屋解決住房。只有2.3%的人在杭擁有屬于自己的商品房。
在華日集團工作的陳先生來自江西,他在九堡擁有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陳先生中專畢業后來杭,如今已成為單位的技術骨干,妻子、孩子也從江西老家搬來。經過10余年的奮斗,陳先生一家漸漸融入了杭城的生活。
然而,新生代農民工覺得,想真正融入都市生活還有很多困難,主要是沒有歸屬感、機會不平等、得不到承認和自身條件不足等方面。
鑒于杭州房價高、工作壓力大以及家庭牽掛等因素,盡管很多新生代農民工對自己的未來寄予很高的期望,但仍有近半的被調查對象表示沒有定居杭州的打算。
民工調查報告 篇2
建筑行業農民工是中國農民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國農村發展、城市繁榮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建筑行業農民工游走在農村和城市之問,夾在農民和工人之間,很難在市場經濟潮流中尋找自己的安身之處,生存現狀很少得到社會應有的關注,成為城市底層的邊緣人。關注建筑工人的生存狀況,改善其生活質量,規范勞動力用工市場,有助于實現勞動力的合理有序轉移、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
一、數據來源和基本信息
本文數據來源于對北京市建筑行業農民工生存現狀實地調查。采用問卷和直接深入建筑工地觀察和訪談的形式分別對北京市五大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生活現狀、工作情況、工作條件、業余文化生活、參與社會保障及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認知和工資收入分布等情況進行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240份,回收調查表228份,回收率為98%,其中有效問卷為210份,有效率為92%。調查對象主要來自四川、安徽、河南、山東四省,年齡跨度在18~60周歲之間,多為已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較低。
從上表可以看出:
1、建筑業農民工從業人員年齡及性別結構分布
調查數據顯示:建筑業農民工各年齡段從業人員數量呈典型的正態分布特征,年齡構成主要集中在31-50歲年齡段之間,其中41到50歲年齡段從業人數為最多,20歲以下的農民工出現增長。建筑業農民工已婚者居多,他們為家庭而打工的社會意愿表現明顯。建筑行業中性別失調最為嚴重,男性農民工約占95.9%以上,而女性農民工僅占4.1%。
2、建筑業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結構
建筑業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決定了這一勞動群體的人口質量,而且人口質量要比人口數量更為重要。調查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210位農民工中,文盲3位,小學文化程度23位,初中文化程度占121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63位。分年齡組看,低年齡組中高學歷比例要明顯高于高年齡組,30歲以下各年齡組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均在29%以上。
二、建筑業農民工總體特征
在調查的樣本中,建筑行業的農民工呈現以下幾大特征:
1、弱勢群體
弱勢性是建筑業農民工的最大特點,同時也是農民工的最大特點。建筑業農民工是當今中國社會最大的“弱勢群體”。數以千萬計的建筑業農民工已成為國家經濟運轉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由于現實和歷史的原因,建筑業農民工長期因工傷事故無人管、工資被拖欠、生活條件惡劣而無處求助。
2、流動性較大
一項具體的工程項目竣工或者一項具體的工種工作結束,該建筑項目農民工的工作任務也將終止。為繼續尋找工作,可能要流向下一個城市,如此循環往復,處于不斷的流動之中,最終返鄉不再繼續打工。建筑業農民工明顯具有更強的流動性,由此帶來的問題是社會保險的轉移與接續問題,如果建筑業農民工在就業地加入的社會保險不能實現跨地域的轉移,會極大地影響建筑業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并直接損害他們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
3、工資普遍低
據調查目前農民工的月工資均比較低主要集中在20xx至4000 元之間,其中每月收入在20xx元下的占21%,20xx-3000元的占39% ,3000 至4000元的占20%,4000 元以上的占20%,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工資水平和城市的整體消費水平很不協調。
4、教育培訓少
調查結果顯示約有49%的建筑工人甚至包括一些技術工種沒有經過技術培訓。他們以前大多是建筑工地的普工,隨著在施工現場摸爬滾打漸漸的升為技工,但并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由于施工企業和施工班組的分離,施工企業不會對一個臨時合作的施工班組成員進行培訓,而鄉鎮小包工頭或者班組隊長也沒有能力對班組成員進行培訓。在安全方面,施工方往往是只有簡單的形式上的安全交底,建筑工人由于缺乏相應的培訓,不僅不能很好地完成施工任務,而且對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大隱患。
5、職業風險高
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城市建筑物的高度與建設難度也在不斷增加,特別是在大城市,摩天大樓和地下工程比比皆是,其建設難度亦成倍增加。工程項目建設難度的增加帶來了建筑業農民工職業風險的增大,最近幾年各地頻繁發生的建筑工程事故造成了建筑業農民工不小的傷亡。
6、歸屬感差
建筑業農民工現代文明意識不強,無論是交規意識、環衛意識還是養成科學、牛活方式等方面與所倡導現代文明要求尚有較大差距。法律意識非常淡薄,不文明的行為頗多。生活上的差異、薪酬待遇上的不平等,使他們感到自己在“身份地位”上與“城市人”有較大的差別,歸屬感日益缺失,對城市文明的接受與融入也日漸下降.缺少為城市文明建設做貢獻的熱情。
三、建筑業農民工生存現狀
生存現狀指在日常生活和行為表現中呈現出來的情形,具體體現在生活質量、權益維護、社會保障、子女教育等四個方面的內容。
1、生活質量
調查結果顯示,建筑行業農民工生活質量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工作時間超長
建筑行業具有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的特點,大部分工人每天工作近12個小時,并且很少有節假日。農民工一般每天5:00-6:00起床,沒有休息日,除午餐短暫時間外,晚上7:00之后才能休息,搶工期時間甚至要超時加班工作,每天高負荷工作,超長的工作時間和較大的工作強度使得工人一天勞動下來,精疲力竭、非常辛苦。 (2)居住環境惡劣
調查顯示66.46%的建筑行業農民工認為居住環境一般,12.22%的工人認為居住環境差。通過實地調研,將近75%的建筑工人居住在建筑工地臨時建造的鐵皮房中,房內設施簡陋,缺乏基本的居住設施,有的施工住房里面還擺滿建筑材料和工具,住房附近更是垃圾成堆,氣味難聞。
(3)伙食條件較差
建筑行業農民工是在臨時搭建的食堂里面就餐,一日三餐單調且營養差,餐廳沒有桌子椅子,建筑工人都是蹲在地上吃飯。食堂內往往也是雜亂不堪,缺乏衛生措施,對就餐環境的滿意度較低,對飯菜質量和價格方面滿意度較低,平均飲食成本在每月200-300元,大多數工人一個星期左右會改善一次生活。
(4)精神生活匱乏
建筑行業農民工閑暇時間有限,業余生活比較單調,使得建筑業農民工的精神生活處于空白的狀態,企業組織的文化活動也相對較少,絕大多數建筑工人以睡覺、看電視或者看報紙等方式打發自己的閑暇時間,業余文化生活非常匱乏。
2、權益維護
調查結果顯示,建筑行業農民工權益維護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工作強度太大
建筑行業受季節和天氣變化的影響很大,冬季幾乎都要停工,而夏季就要趕工期,如果前期受天氣的影響耽誤了工期,后期就更是要大強度地加班以按期竣工。為了節約、成本,增加效益,要求農民工延長工作時間,提高工作強度;一些大型的建設工程項目,持續的時間較長甚至長達數年,為了搶工期和盡早竣工,要求農民工夜以繼日、加班加點、持續的高強度工作。
(2)加班情況嚴重:除了不能施工的天氣,建筑工人一周要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將近十幾個小時,夏天有時工作時間將近13個小時,遠遠長于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這表明了建筑工人的加班情況嚴重,而且調查中82%的建筑工人加班得不到相應的工資補償。面對高強度的勞動負荷,占11.43%的建筑工人感覺吃不消,長此以往,很多建筑工人隨著年齡增加會患上職業病。
(3)工傷事故頻發
農民工工作的顯著特征是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每天工作時間8 小時以內的僅占0.9%, 8 -10小時之間的達到3.1% ,10至12小時小時之間的達到30.0%. 12小時以上的分別占25.1%。許多用人單位缺乏對農民工進行基本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教育,也不提供安全保護措施即使有一些非常簡陋的防護措施,也起不到相應的防護作用,致使許多農民工致病致殘,甚致喪失勞動能力只好返回農村。
(4)勞動合同不正規
建筑行業農民工學歷普遍較低,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了解較少,用工單位很少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致使勞動者對簽訂勞動合同觀念淡薄;許多企業用工和勞動管理很不規范勞動合同簽約率低履約率更低,調查顯示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農民工僅占28.0%,沒有簽訂的占了72.0%,有16.1% 的農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勞動合同,即使在已簽約的勞動合同中也存在很多無效條款和霸王條款, 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仍有一部分建筑工人認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差,在施工現場工作中實際情況與合同不相符合,農民工權益受侵害情況嚴重。
(5)無社保情況嚴重
在社會保險方面,建筑行業農民工除了少數管理人員以外幾乎都參加了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繳納比例26.63%,失業保險繳納比例15.35%,工傷保險繳納比例32.54%,醫療保險繳納比例26.23%,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以上保險是否繳納,很少有人愿意自覺繳納社保費用,這些現象都體現了建筑工人自我保護意識淡薄。
(6)工傷處理意識差
建筑行業農民工對工傷處理情況滿意程度較差,在工傷處理過程中,醫療費用多由建筑工人自己承擔,企業往往找各種理由,拒絕履行自己的責任;導致了26.6%建筑工人對工傷的界定不清楚,只在特別嚴重時才申請補償。
3、社會保障
調查結果顯示,建筑行業農民工社會保障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醫療狀況堪憂
施工單位對工人的身體狀況并不是很重視,大部分的建筑行業農民工并沒有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建筑行業的勞動強大較大、危險性較高,建筑工人對自身的安全狀況比較擔憂。高昂的城市醫藥費和相對較低的工資水平,讓他們很難得到正規醫院的治療,他們在生病時多選擇去藥店買藥進行治療,并且有部分建筑工人在生病時選擇能拖就拖。
(2)社會保障較差
由于外來務工人員隊伍規模龐大、身份特殊、地位尷尬、流動性強,導致他們在工作以及工作以外的諸多方而遭受著不平等的待遇,進城務工人員幾乎游離于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一方面,農民工社保意識淡薄,社保認知程度低。許多農民工對社保基本政策及其有關規定了解得不多、不深、不全面,缺乏自我保護、自我維權意識,特別是在自己工作區域發生變化時主動維持、保留、接續社保關系的意識相對淡漠。另一方面,由于職業具有不穩定性和高度流動性特點,這種流動不但在同一城市內部,還在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進行跨地區流動,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關系也必然跟著流動,也導致農民工社會保障關系的管理和轉移都很困難。
4、子女教育
調查結果顯示,建筑行業農民工子女教育呈現以下幾大特點:
(1)子女失學率高
目前,在全國各種不同類型的適齡兒童中,建筑行業農民工子女的失學和綴學問題依然較為嚴峻。根據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兒童中心共同立項、財政部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資助的對北京、深圳、武漢、成都等九個大城市流動兒童教育情況的調查,全國進城的流動兒童有20xx萬人左右,由于城市學校對他們采取各種限制政策,流動兒童失學率仍然較高達9.3%,近半數的流動適齡兒童不能及時入學。
其中,在北京流動人口子女中,小學階段入學率為90%,而初中階段僅為20%,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流動子女面臨就學困難或雖能就學但沒有教學質量保障的不利處境;超齡上學現象比較嚴重,13周歲和14周歲還在小學就讀的人數占相應年齡流動兒童的31%和10%;未能入學的兒童中“童工”現象突出,在失學的12到14周歲的流動兒童中,有60%的人已經開始工作。這一系列的數字無不讓人觸目驚心,同為中國兒女,本應享受公平的教育機會,而因為他們是農民工的子女,在起點上就失去了受教育的起跑時機。 (2)學校學習困難
目前建筑行業農民工子女教育所面臨的種種問題。第一,公立學校。因為當地政府義務教育經費僅僅只夠維持當地區兒童入學,若再接收外來農民工子女,政府又不增加教育經費投資,公辦學校是難以維系其正常運行的。另外,不少民工子女學習基礎較差,素質較差,老師的教學難度大,學校怕拖了教學質量的后腿。因此為了自身的生存,公辦學校只好找出各種理由,拒招農民工子女。第二,正規民辦或私立學校。但是這類學校收費較高,需要學生家長有較高的穩定的收入,但是,大部分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是無以支付這一高昂的費用,因此,總的來說進入這類學校學習的學生比例較低。第三,當地的民工子弟學校,打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確實令人堪憂,一是外部環境惡劣,打工子弟學校大多處于城市化的邊緣位置,并沒有作為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一部分,也沒有納入到城市公共服務和管理的范圍內。不是師資力量不好,就是天天面臨著資金問題。就是有幸就讀公立學校的民工子女,也身處被本地孩子歧視和取笑的尷尬處境。
(3)教育狀況堪憂
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學歷較低,普遍初中以下,有的甚至沒有接受過教育,并不能輔導自己的孩子.大部分父母儀是關心自己的工作對于孩子的學習狀況只是簡單了解,還苦于自己的受教育情況和公立學校昂貴的借讀費沒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他們有的將自己的孩子帶來城市上學,希望他們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的卻被留在老家中上學,因為城內的學校收費較高且要求頗多.這些孩子就成了留守兒童。并且,由于外來務工的工作的流動性大的原因導致孩子頻繁轉學使學習環境變換,不能使孩子安定學習,更有甚者由于外來務工子女感到沒有根基,沒有依靠,沒有自主,沒有目的,如空中的落葉,時常無所適從,缺乏基本的禮貌常識,自制力較弱,自主、自理能力差,生活中受委屈無處傾訴,逃學上網玩游戲等現象十分普遍,在網絡中尋求情感生活.其人格更容易成為攻擊性較強或偏執抑郁,普遍感到孤獨、失望、羨慕別人。
四、改善措施
從生活質量、權益維護、社會保障、子女教育四個方面對建筑行業農民工的生存現狀進行評價和分析,結果表明: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工資水平較低,對自己生存現狀滿意度評價普遍較低。在生活質量方面,居住和飲食條件較差,業余精神文化生活非常匱乏;在權益維護方面,工作時間較長、強度較大,用工單位很少與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傷處理中,醫療費用多由建筑行業農民工自己承擔;在社會保障方面,用工單位很少給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金,農民工很難得到城市的社會救助,生病時,很難得到大醫院的正規治療。因此,應從以下三個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建筑行業農民工整體素質
建筑行業農民工素質較低是制約建筑行業農民工就業的長期因素,從根本上看國家應該增加對人力資源開發的投入。農民工技能素質的高低決定著他們就業的穩定性和收入水平,職業技能培訓是提高農民工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增強農民工就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通過建筑行業農民工的技能培訓和教育,整體提升建筑行業農民工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水平,讓建筑行業農民工和城市工人在平等的基礎上競爭,逐步做到建筑行業農民工和城市工人就業標準一致福利待遇工資待遇一樣。
2、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長期以來建筑行業農民工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下層,很少享有社會保障成為社會的弱勢群體,國家應制定相關的政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工逐步享受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五大保險,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完善農民工的養老、工傷保險,確保其先享受到基本的社會保障,在此基礎上逐步探索失業醫療和生育保險,力爭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時、同工同保。
社保相關部門應當組織人員采取各種切實有效的形式,深入建筑行業農民工密集的工地、社區、廠礦等進行社會保險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讓更多的農民工了解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注重培訓教育,提高建筑行業農民工綜合素質.辦好民工學校。讓城市走進建筑行業農民工生活,讓他們融入和諧城市,要通過切實做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管理和服務并重、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來達到。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等為民服務的單位,為建筑行業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解決他們的維權問題。工會要加大宣傳力度,對農民工的訴求,要給予滿腔熱情的幫助。地方各級政府必須采取措施,使建筑行業農民工能夠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消除社會歧視現象。應在城市建立社會救助體制,應該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核心的農民工社會救助制度,并通過職業福利和社區服務等方式建立建筑行業農民工的社會福利制度。遠期來看,還需要建立一個綜合的社會保障統一體系,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等的作用逐步消滅農民工這個特定歷史時期的稱謂,使建筑行業農民工作為社會勞動者和社會財富的創造者與其他社會成員公平地享受社會保障。
3、加大對農村的基礎教育投入
政府應在農村人力資本積累上進行更多的投入,使農村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為下一代的人力資本積累奠定基礎,目前我國還有20% 左右的地區沒有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一些農村初中輟學現象十分嚴重,這部分孩子受教育有限,即使將來有遷徙自由,也很難在城市就業這將為以后的就業埋下更多的隱患。
農民工子女是未來農村發展的主力軍,是未來新農村建設的新鮮血液,也是未來振興國家的主要力量。建立“就地入學”的管理機制,打破地域界限,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平等、寬松、優越的教育環境。學校教師要關愛外束務工人員子女。在學校教育中教師要做到公平教學,對本地生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一視同仁,使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平等、和諧、民主的氛同哩快樂地學習成長。在努力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環境的同時.要加大宦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尤其是農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學,切實維護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
民工調查報告 篇4
與傳統的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更注重自我,更注重權益保護,更注重發展前途……作為改革開放后成長起來的新生代農民工,他們既和過去的農民工一樣面臨共同的問題,同時具有自身的新特征和新訴求。
中華全國總工會20__年2月20日發布的一份新生代農民工調查報告,反映了新生代農民工的特點、面臨的困難以及助其發展的對策,希望喚起全社會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關愛。
新生代農民工指出生于20世紀80年代以后,年齡在16歲以上,在異地以非農就業為主的農業戶籍人口,目前全國約1億人。報告顯示他們有五個特點:
受教育時間較長,專業技能較欠缺。新生代農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為67.2%,比傳統農民工高18.2個百分點。擁有中專(中技、職高)、大專(或高職)、大學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經歷的比重分別是過去農民工的1.6倍、2倍與2.3倍。盡管受教育年限普遍更長,但絕大多數仍停留在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
過半未婚,生活經歷簡單。處于30歲以下的新生代農民工59.9%尚未結婚,而傳統農民工中已婚比例為93%;務工前他們的生活經歷更簡單,74.1%外出務工前“在學校讀書”。
多在東部、沿海地區就業,外出謀求發展動機強烈。七成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前往東部就業,高于農民工整體水平。42.3%的外出務工動機是為了“尋找發展機會”,出來見世面的比重為6%;而傳統農民工中55.1%的人是為了“賺錢養家”。
多聚集在第二、第三產業就業。調查顯示,81.7%的新生代農民工就業于第二產業,近兩成在第三產業就業。從行業分布來看,73.9%的新生代農民工集聚在制造業。
絕大多數從業于外商投資企業,在國企就業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農民工在外商投資企業中的聚集度,為58.2%。從發展趨勢來看,20__年外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吸納能力較20__年有所增強,分別上升了17.9和3.4個百分點。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面臨著勞動權益保障等一些共同的問題,但其面臨的問題又有特殊性。
整體收入偏低。據調查,他們平均月收入為1747.87元,僅為城鎮企業職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時也比傳統農民工低167.27元。
勞動合同執行不規范。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84.5%,低于城鎮職工4.1百分點。合同簽訂質量較差,執行情況差。68.2%的合同對于月工資數額沒有具體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后,16.8%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這為他們與用人單位一旦發生爭議時認定勞動關系、維護合法權益埋下隱患。
工作穩定性差。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后更換工作的平均次數為1.44次。且每年變換工作0.26次,是傳統農民工的2.9倍。他們更傾向于采取主動與用人單位結束合同的行為。換工作中,88.2%主動提出結束合同。37.6%的主動辭職是因為工作“沒什么發展前途”。同時,他們更換工作的意愿更強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換工作的打算。職業發展空間小,無法滿足實現自我發展的愿望,導致他們工作滿意度較低。
社會保障水平偏低。據調查,新生代農民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率為67.7%、77.4%、55.9%、70.3%和30.7%,分別比城鎮職工低23.7、14.6、29.1、9.1和30.8個百分點。總體看,他們的社會保險接續情況較差,對于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知情程度不高。
職業安全隱患較多。調查顯示,36.5%的新生代農民工面臨高溫、低溫作業問題,41.3%的人工作環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環境存在容易傷及肢體的機械故障隱患,存在粉塵污染問題的為34.7%,但是用人單位為其采取防護措施的比重低于傳統農民工。其保護條件堪憂,職業病檢查、安全培訓落實較差。
企業人文關懷不到位。新生代農民工更渴望和企業能夠緊緊相融。96.1%的人表示他們關心企業發展,但認為企業“不怎么關心”或“完全不關心”他們的達16.9%。認為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關系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關心職工疾苦”,而傳統農民工認為是“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過大”。他們更渴望得到來自企業管理者的關懷和關注。此外,職業培訓不理想、加入工會比例較低等因素,也成為阻礙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的不利因素。
春晚舞臺上,一首來自農民工的《春天里》引發社會熱議。專家認為,要學會傾聽且真正弄懂農民工的呼聲,解決問題才會有的放矢。薪酬問題是農民工關注的主要問題。對此,中國工運研究所所長呂國泉建議: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資支付、增長、共決機制,加強對其工資的勞動監察力度。建立和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預防和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要以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集中的非公企業和中小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區域談底線、行業談標準、企業談增長”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業集中度較高、小企業密集的地區,積極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努力提高協商覆蓋范圍,使之成為企業工資決定的主要形式。
其次,要推動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落實,擴大農民工參保面。重點加強在非公有制企業工作的農民工的參保工作,提高社保統籌層次,實現社保關系順利轉移和接續。多渠道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后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權益。
再次,可鼓勵各地探索戶籍制度改革,結合“十二五”規劃,力爭全國每年至少解決400萬新生代農民工進城落戶問題。
最后,要實施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對他們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增強他們的就業競爭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同時,組織新生代農民工加入工會,暢通農民工利益訴求渠道。加大維權力度,增強工會組織對他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民工調查報告 篇5
農民工已成為新型的產業工人,關愛農民工是各行各業都要認真研究的重要課題。建筑業企業使用大量的農民工,是企業從事施工生產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在期間大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結合建筑業企業的要求。武漢建筑業協會對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的情況,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改進建議的課題,通過走訪企業和區建筑業協會及書面調查等方式,進行了一次專題調查研究。
一、使用農民工的情況
1.農民工已成為建筑業從業人員的主力軍。近兩年來武漢建筑業企業使用的農民工,約占從業人員的70~80%,即35~40萬人。使用的農民工70%是成建制從勞務公司而來,30%的是臨時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業與勞務公司簽定了勞動用工合同,企業直接與農民工簽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沒有簽合同。其技能級別,在初中級,平均年齡在35~45歲之間。使用時最長的在10~15年。
2.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級政府的關注之下,建筑業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工資,要高于其他行業。泥、木、鋼、架、電等技術工種,每月工資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數實行計件工資制,技術工種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已經實行實名制。
3.農民工在施工現場的生活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動板房和出租屋內,室內有床、電視和空調。食堂飯菜可口,干凈衛生。淋浴房裝有專用鍋爐,廁所鋪有瓷磚,其條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戶的水平。更人性化一點的現場,有的還設有夫妻房,夫妻店。使農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覺一樣,以保證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數都以施工項目為單位給農民工買了意外傷害保險,給企業常年合作的勞務公司的骨干人員辦了社保、醫保,將他們當成施工企業的員工一樣對待。進項目施工的農民工還進行身體檢查,辦理臨時出入證件,配戴在胸前。個別施工企業,對長期合作的農民工中信譽好的,還借資幫助其購買汽車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準時上下班,以情留人。
5.項目工程量相對大一點的工地,都設有農民工學校或農民工夜校。由施工企業的技術、安全、勞資、質量管理部門組織授課,進行上班前教育,輪崗、換崗培訓,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有的還請市建委、市建委培訓中心、建筑技術學校的老師去講課,辦農民工夜大,進行考核考試,給合格者發培訓證或上崗證。幫助農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進作用。
6.有部分勞務公司經過黨組織批準,建立了黨委,下設若干個流動黨支部。開展政治學習,思想工作,道德品質教育。幫助農民工提高政治素質,思想覺悟,道德水平。使他們明白不僅要為自己賺錢,更要為企業盡職,為國家盡責,遵紀守法,為社會和諧建設服好務。有的企業還組織青年農民工集體外出旅游,不僅增強了農民工對企業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對建筑行業的認識。
二、使用農民工中存在的問題
1.已出現年齡斷檔趨勢。現在所使用的農民工大都在35~45歲之間,而30~35歲的農民工已不多見。從年齡上看,已出現斷層,帶來用工荒的問題。由于從事建筑施工生產的工人出現青黃不接,農民工作為建筑業勞動力的主要提供者,對建筑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已構成威脅。
2.技術技能水平不高。從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民工持證上崗率約為30%,大部分沒有進行過操作技能培訓。放下手中的農具,來到施工現場,就成了建筑工人。雖然在施工前,都有技術人員對他們進行書面交底和現場技術口頭交底,但很多工序因為之前從未干過、更沒見過,難以提高其技術技能水平。
3.安全意識不高。根據調查統計,從建筑工地出現安全事故頻率來看,80%的農民工受到過傷害。在施工作業之前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但現場經常看到農民工不戴安全帽,將安全帽丟在一邊,休息時將安全帽當成臨時凳子使用。吸煙酗酒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從業農民工的安全意識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較低。建筑業本身就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現場的工廠化作業有限,難以從根本上替代和解決施工現場的手工操作問題。農民工來自農村,沒有受過專業培訓,對施工現場的施工也一無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導致生產效率低下。四五級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級工去做,是做不出來的。
5.季節性因素影響工期和質量。不論施工現場多忙,尤其是在農忙季節,他們都會離開工地回家忙農活。在施工生產中出現了質量問題,必須推倒重來時,做了活,就要給工錢,重做不給工錢就走人。農歷的過小年至正月十五,農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論施工現場有多大的事。因此,農民工的季節性因素不僅直接影響工程工期和質量。而且無序流動,給施工現場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出現了季節性用工難的問題。
6.對建筑業的熱愛程度較弱。農民工對建筑業的熱愛程度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們對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滿意,還有不能按時拿到工資,工作不穩定,對農民工的身份很反感。農民工在農村是農民,進了建筑業務工,就應該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農民工。而且可隨時跳槽,對哪一行業都不能專一熱愛。
7.法律維權意識淡薄。勞動合同不規范,勞務合同由勞務公司負責人(工頭老板)自行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不明確,不嚴謹,只對資方有利,損害或保護不了農民工的權益,其目的只是應付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的檢查和逃避可能發生的法律責任。加上農民工法律知識學習不夠,只忙于掙錢養家。因此,惡意討薪,或“討薪專業戶”,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復征收使用農民工營業稅。營業稅重復交納,當勞務企業從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勞務時,施工企業已代勞務企業交納了3.6914‰的營業稅,而勞務公司又按農民工工資總額的5.8‰交納服務型行業的標準營業稅。這樣兩頭交稅,不僅使施工總承包企業增加了負擔,也使勞務企業沒有經濟實力支撐,還使農民工減少了收入。
9.勞務公司空殼現象較為普遍。開辦勞務公司,行業主管部門不可能優惠貸款,靠勞務公司經營收入維系生存和發展。勞務公司按照服務行業的標準納稅,減少了很大一部分企業利潤。而做得好的,有技能農民工又直接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用工合同,使勞務公司收入再減少一部分。
10.定額人工單價太低。建筑工程造價定額站發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僅40元/人,安裝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從20xx年6月1日起調至59元/人,物價指數、生活指數上漲,遠不止這個比例。農民工大都實行計件工資制,造價站的定額工資僅是參考。而企業實際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裝工人則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額造價適應市場的變化,已成了亟待解決的課題。
綜上所述,研究解決建筑業使用農民工的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
三、產生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筑業法》。因為《建筑法》從開篇到名義,都是將施工企業作為規范、調整的著重點,這是很必要的,但對其上游的投資主體,即對業主建設單位的約束是很不夠,更不用說對從事建筑業施工生產的主力大量的農民工的約束。這些問題單靠建筑施工企業是無法解決的。應該盡快制定《建筑業法》。對凡是從事建筑行業的,法律地位要明確,加上行業行規約束,企業的自律,建筑業企業這個最弱勢的地位才能提高。
2.勞動合同不規范。由于農民工缺乏社會知識、文化知識、維權意識,認為勞動合同不重要隨便簽個名,卻不知是霸王條款,只有默認。稍有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簽,只認錢。也有代簽勞動合同的,也有合同執行不好不愿再簽的。勞動合同的雙方在責任,權利和義務方面要對等,合同不嚴謹。由于勞動合同不能從根本上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因而帶來危害農民工、企業和社會的連鎖反應。
3.勞務企業生存困難。施工總承包企業要求勞務公司輸送的農民工政治素質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費合理。而農民工要求勞務公司介紹到技術水平要求低,工資高,生活條件好的單位工作。勞務公司處在夾縫中,一無政策扶持,二無雄厚資金運作,三無穩定的骨干隊伍支撐,疲于應付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技工等級證書是總承包企業出錢辦理的,都在總承包企業保管。由于農民工流動性很大,人證分離現象嚴重,勞務公司難以運作。
4.建筑業農民工地位低下。建筑業施工生產現場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條件艱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資待遇相對來講不算是好的。稍微有點條件和本事的農民工,都去了其他行業工作。留給建筑業的農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齡偏大,無一技之長,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從事建筑行業的農民工,常會感到地位低下。
5.全國勞動力結構失衡。全國大學的擴招,各類學校的升級,所有的人都上大學、專科,弄個大專文憑,不愿再做技術型藍領,缺少中等專業技校這個層次,勞動結構的寶塔型中間懸空了。由于只生一個好,而每個都想方設法往高處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會地位不高,讓很多獨生子女因面子問題望而生畏。各行各業從20xx年就開始出現了用工荒,建筑業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業發生嚴重的勞動結構失衡,其表現在農民工年齡斷層上。
總之,農民工的工資待遇低、工作環境差,身份遭歧視,供求起變化,要求不斷提高是產生問題的重要原因。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建議
1.各級政府要將農民工問題納入規劃。制定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力爭在期間對農民工問題的解決有一個突破性的進展。建筑業的主管部門也應結合行業自身的特點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適合建筑業所需要農民工的發展建設規劃和實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有充足的勞動力資源作后盾。
2.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為了讓農民工能得到社會應有的尊重,“農民工”這個稱呼不能再繼續使用了,其明顯地帶有一種歧視的意思。在哪個行業從事工作,就應該稱哪個行業的工人。當然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就統稱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級政府出臺的文件中,在新聞媒體中宣傳報道時,不再出現“農民工”的字樣。
3.提高農民工的素質。農民工素質的提高,是綜合國力提升的重要標志之一。農民工已經成為各行各業使用勞動力的重要來源,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國家、社會、企業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多辦技工學校,培訓農民工。政府要統籌規劃,要投入資金,人力,物力。明確主管部門的責任,作為執政為民的考核指標。企業積極參與,形成綜合培訓的合力。從長遠看,從高處看,必須培養具有高智力結構,開拓創新思維的農民工。使所有的農民工不僅學到一個行業的技能,而是學到各個行業的技能。不論到哪個行業都可以勝任,一專多能。整個農民工的素質都提高,已是當務之急。
4.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勞動保障部門,行業的主管部門聯合制定勞動用工合同范本,明確資方和勞方的權益、義務、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的執行力度,用工未經培訓持證的不準上崗,未簽勞動合同的不準上崗。從而體現簽訂合同的嚴肅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嚴謹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維護。
5.轉變政府主管部門的管理方法和規定。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政府主管部門也應該調整管理方法轉變管理規定。多服務、多教育、少收費、少罰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訓,培訓就是發證,發證就是收錢或罰錢怪圈,要注重社會責任和社會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訓和年檢,應少搞或不搞,減輕企業負擔,用以增加農民工收入。
6.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實名制卡以后,一旦發生勞動糾紛,農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門就可以有據可查,同時還能有效地杜絕以往常常發生的分包方虛報農民工數量,截留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實名制的實行可以大大提高勞務公司的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人性化管理,使勞務公司真正實起來,在市場競爭中,適應市場不斷變化發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單價標準。建筑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所發布的信息,應及時適應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人工單價現在執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標準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標準。人工單價遠低于現在的實際情況,造價信息的指導意義有所降低。因此,調整人工單價指導信息,已經是勢在必行。從而保證造價信息的科學性,時效性,指導性和權威性。
8.減少重復交納營業稅。營業稅是按開出票據營業額征收的,在施工總承包企業向業主方開出的工程款票據中,已含有勞務公司的收入,即勞務公司的服務營業額,而稅務部門對勞務公司又按勞動服務營業額交納一次營業稅。這是不盡合理的,出現勞動服務營業額已重復計稅。因而,能否適當調低,或者只收一次營業稅。
9.發揮黨工團組織的作用。黨工團組織是調節社會矛盾的社會組織。勞務公司按照黨章、工會、團章章程的規定,組建應相的黨組織,工會組織和共青團組織。使農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問題,有個訴說的地方。工會組織還可以扶貧濟困,幫助農民工維權。使松散的個體變成有組織的集體,對農民工的穩定一定會發揮積極地作用。
10.加強對農民工的領導。農民工問題已經成為各行各業都在認真研究的重要議題,建筑業的主管部門應該設立專職部門,研究、制定管理、使用農民工的政策和實施細則。為建筑業使用好農民工,為農民工跨進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導幫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勞務企業資質的管理部門,要擔當起重任,進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