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銷擔保書(通用12篇)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2
_________銀行:
根據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元,本保證人愿意為該項貸款的外匯額度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為履行擔保時與_________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量的外匯額度。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額度。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外匯管理局從我單位帳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的外匯額度。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外匯額度開戶局名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3
編號: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為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為_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_________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_________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4
致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
寫)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愿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愿為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的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本擔保人是依法登記注冊、資信可靠、確有償還債務能力的金融機構。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為貸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以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為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為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無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本擔保人確認,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擔保人因某種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應及時通知你行,并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認可后,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手續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八條 本擔保書解釋權屬于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公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5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
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后,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征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后,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范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6
致: 北京我趣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鑒于我本人委托貴公司辦理 位客人的日本簽證,為保證以下名單中人員在使用簽證出入境過程中能夠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按時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承諾:若出現滯留不歸等情況,本人愿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公司支付保證金每人伍萬元整人民幣。本人保證接到貴公司通知后三日內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
意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 向貴公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過公安機關的
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公司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
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同時保證:
1. 客人回國48小時內將護照首頁掃描件,日本簽證頁掃描,日本出入境章掃描件、全程登機牌掃描件、歸國報告書蓋章
掃描件送交貴司做簽證回程確認(即送領事館注銷簽證)。如無上述資料或如護照缺失,在沒有有效證件證明客人回國,按客人滯留不歸情況處理,向貴公司支付每人伍萬元人民幣;
2. 如有出現上述任何責任問題,本人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后三日內付清上述款項。如果未能在期限內付清此款,本公司愿承
擔一切擔保和法律責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公文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備注:
1.本擔保書從簽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單附后 2、提供傳真件,傳真件與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名:
擔保人蓋章: 聯系電話:
20xx年 月 日
客人名單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7
致: 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____銀行(以下簡稱受托行) 鑒于委托人和受托行同意向 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金額為 萬人民幣,期限為的委托貸款,并于 年 月 日和借款人簽署了編號為 年 月 日 第 號的委托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托貸款合同)。
應委托人、受托行的請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保證書,自愿為委托貸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擔保事項如下:
第一條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委托貸款合同約定的本金額及其他應付款項[包括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和其他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范圍中的其他應付款項,計入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
第二條保證人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借款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的時間和條件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委托人或受托行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委托人或受托行向借款人先行追索。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委托人或受托行書面索款通知后三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倒閉、停業、解散、清算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人或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免除。
第四條如除本保證外,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向委托人或受托行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則委托人或受托行對保證人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也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委托人或受托行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保證項下的擔保權利,本證人承諾放棄任何其他擔保的優先抗辯權;
第五條在委托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受托行與借款人就委托貸款合同的期限、利率等達成的委托貸款展期合同或其他補充協議,本報證人均予以追認,并承諾對變更后的協議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委托人或受托行可無需告知保證人。
第六條對于保證人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而向委托人或受托行支付的任何款項,保證人保證按下列順序清償:(1)委托人或受托行為實現擔保權利所支付的費用(2)違約金;(3)罰息;(4)利息;(5)本金。
第七條:本保證人的保證期限為自本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委托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起再加兩年。
第八條 保證人特別承諾如下:
1、出具本保證書是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2、授權受托行直接從保證人在受托行的存款賬戶上扣款,直至付清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拖欠受托人、委托人的貸款本金及其它款項。
3、保證人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均受本保證書全部條款的約束。非經受托人和委托人的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上述保證義務。
第九條保證人保證:如其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受托行有權從保證人在受托行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款,直至付清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拖欠受托人、委托人的貸款本金及其它款項。并按保證總額的%向保證人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擔保產生的糾紛,本保證人同意采取委托貸款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
如委托貸款合同和本保證書一并辦理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則本報證人同意未受清償的權利人有權就本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所付債務直接申請有管轄權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借款人、保證人、委托人、受托行各執一份,自本保證人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
地址:
電話: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8
致:
借款人(擔保申請人) 因 與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保權人)在年月合同編號為 的《個人貸款合同》,借款人委托貴公司為其做擔保,簽訂了《 合同》。
鑒于貴公司為借款人的該項借款提供了擔保,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愿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向貴公司承擔反擔保責任,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事項如下:
第一條 保證人、借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第二條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險金和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保證金、損害賠償金、保險費、催收管理費以及貴公司墊資或承擔的擔保責任及利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法、執行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保證期間
本擔保人的擔保期間為自本擔保書簽訂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四條本保證人確認對上述保證范圍內的全部債務負有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保證責任,本保證人自愿放棄要求貴公司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追索、對抵押物、質物先行處置或采取訴訟等法律手段之權利。
除上述保證責任之外,本保證人另自愿向貴公司交付保證金元,并承諾:若借款人貸款任何一期本息發生逾期,貴公司有權不予退還保證金。
第五條本擔保書為無條件不可撤消擔保書,不受第三人為借款人出具的擔保書、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的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的欺詐等任何變化而變化。本擔保書效力是獨立的,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六條 本保證人特別承諾如下:
6.1 法人或其他組織擔保
6.1.1本保證人是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企業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不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其他組織。本保證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擔保責任,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6.1.2 本保證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任何欺詐和脅迫的因素。
6.1.3 本保證人簽訂的本擔保書已獲得充分授權或經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批準。
6.1.4 本保證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本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人為之承擔法律責任。
6.1.5無論本保證人是否發生體制變更、債務重組或股權結構改變等,本擔保人始終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也對本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6.2 自然人擔保:
6.2.1本保證人是具有完全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證人資格,本保證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保證責任,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6.2.2 本保證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任何欺詐和脅迫的因素。
6.2.3 本保證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
6.2.4無論本保證人是否發生失業、搬遷、傷殘、婚姻變動、工作變動、經營變動等任何改變,本擔保書始終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也對本保證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如果借款人沒有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致使貴公司承擔擔保責任或墊資代償的,或沒有按照委托擔保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貴公司自借款人違約之日起通知本保證人承擔反擔保責任,本保證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按照上述約定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八條在上述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風險保證金、保險費等內容發生變化,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隨之調整,本保證人均予以確認,貴公司無需另行知會本保證人。
第九條 違約事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即視為已發生違約事件:
9.1 借款人出現借款合同或委托擔保合同所約定的違約事件之一的;
9.2 本保證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視為已發生違約事件:
9.2.1 發生死亡、失蹤、傷殘、失業、搬遷、婚姻變動、工作變動等情況,且貴公司依自主判斷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擔保能力的;
9.2.2 出具本不可撤消擔保書時隱瞞了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能力的;
9.2.3 帶有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及其他不適當方式處分現有主要財產的;
9.2.4 本保證人發生違反本不可撤銷擔保書其他條款的行為,貴公司以其自主判斷認為足以致使貴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
第十條 違約處理
一旦發生第九條規定的任何一種違約事件時,貴公司有權要求本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本保證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承擔保證責任。未按期足額承擔保證責任的,需另行向貴公司支付貴公司墊付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在本擔保書有效期間,貴公司對借款人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內貴公司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貴公司依本擔保書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視為貴公司放棄對現有或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為的權利。
第十二條貴公司于本擔保書有權的任何信函一經按照本擔保書所確認的保證人住所地址發出、任何郵政信函一經按照上述聯系地址送交郵局即被視為已送達本保證人。本保證人變更上述聯系地址時應通知貴公司,否則應自行承擔因此可能產生的損失/責任。貴公司以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或催收本保證人的,自公告之日起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 本擔保書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貴公司、本保證人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 本擔保書一經出具,本保證人承諾不單方變更、修改或解除。
保證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9
根據公司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本保證人愿意為該項貸款的外匯額度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為履行擔保時與萬美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量的外匯額度。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 字第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額度。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外匯管理局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的外匯額度。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外匯額度開戶局名及賬號: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0
不可撤銷擔保書(非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用)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協議或契約),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愿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愿為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奉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本擔保人以足夠償還本擔保金額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所規定的義務。本擔保人并在此聲明,本擔保書的開立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手續,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為貸款的本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為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經濟行為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擔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五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償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直接借記擔保人賬戶,賬號附后。
第七條 擔保人如遇撤銷、改組、破產或其他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須提前3個月主動通知你行并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確認繼承擔保人后,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責任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擔保書解釋于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1
編號:
致: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瀘州分行
鑒于:
貴行和 公司(以下簡稱“授信申請人”) 于 __X年 05 月 日簽訂了編號為 號的《授信協議》(以下簡稱“《授信協議》”)。根據《授信協議》,在20__ 年 05 月 日 至 __X 年 05 月 日的授信期間(以下簡稱“授信期間”)內,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總額為 人民幣 幣 伍仟萬元整(含等值其他幣種)的授信額度(以下簡稱“授信額度”)。
經授信申請人要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愿為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所欠貴行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擔保事項如下:
第1條 本擔保書為最高額擔保書
1.1在授信期間內,貴行可根據《授信協議》和/或該協議項下各具體合同分次向授信申請人發放貸款或提供其他授信。循環授信額度授信申請人可循環使用,一次性授信額度授信申請人不得循環使用。每次貸款或其他授信的金額、期限、具體用途等可由各具體合同予以約定。
各具體業務到期日可晚于《授信協議》約定的授信期間到期日。
1.2在授信期間屆滿時,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墊款或其他授信仍有余額時,即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授信期間屆滿前,如貴行根據《授信協議》和/或各具體合同規定提前向授信申請人追索,本保證人亦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3貴行在授信期間內為授信申請人提供的商業匯票承兌、開立信用證(含委托轉開信用證,下同)、開立保函、開立提貨擔保函等授信業務,即使授信期間屆滿時尚未發生貴行墊款,但授信期間屆滿后貴行在前述業務項下對外實際發生墊款的,授信申請人因此而產生的所有債務均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第2條確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4在《授信協議》項下各具體業務履行過程中貴行和授信申請人之間就各具體業務的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展期協議書或變更有關條款,或貴行在擔保期間根據《授信協議》及/或各具體合同規定調整利率的,無需征得本保證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證人,且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擔保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1.5若授信協議項下信用證業務中貴行收到的單證,經貴行審核出現不符點,但授信申請人接受不符點,貴行據此對外承兌或付款而產生的債務本息,本保證人仍按照本擔保書的規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因貴行接受不符點未征得本保證人同意或未通知本保證人而提出任何抗辯。
1.6授信項下信用證、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的修改,遠期信用證承兌或承諾到期付款后付款期限的延展等,無需征得本保證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證人,且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擔保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2條 保證范圍
2.1 本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的范圍為貴行根據《授信協議》在授信額度內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額之和(最高限額為人民 幣 貳仟萬元),以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保理費用和實現債權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2.1.1 貴行根據《授信協議》項下各具體合同發放的貸款本金余額及相應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2貴行因履行《授信協議》項下商業匯票、信用證、保函、提貨擔保函等付款義務而為授信申請人墊付的墊款本金余額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3保理業務項下,貴行受讓的對授信申請人應收賬款債權及相應的逾期違約金(滯納金),及/或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支付的基本收購款(基本承購款)及相關保理費用;
2.1.4 貴行在《授信協議》項下貿易融資業務中所委托的銀行對外做出的墊款及付款本金余額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5貴行應授信申請人要求開立信用證后,委托招商銀行其他分行向受益人轉開信用證的,該信用證項下貴行履行開證行義務而為授信申請人墊付的墊款及因該開證所發生的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債務本金余額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和有關費用;
□2.1.6 貴行和授信申請人原簽有編號為的授信協議,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原授信協議項下具體業務中尚未清償的余額部分(如本條款適用,請在□中打“√”);
2.1.7 貴行向授信申請人追討債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送達費、差旅費等)。
2.2就循環授信而言,如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則本保證人對授信余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僅就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的貸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額部分及其利息、罰金、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盡管有前述約定,但本保證人明確:即使授信期間內某一時點貴行向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額超過授信額度金額,但在貴行要求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時各種授信本金余額之和并未超過授信額度,本保證人不得以前述約定為由提出抗辯,而應對全部授信本金余額及其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具體以第2.1條所述各項范圍為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3條 保證方式
本保證人確認對第2條規定的保證范圍內授信申請人的所有債務承擔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責任。如授信申請人未按《授信協議》和/或各具體合同約定及時清償所欠貴行各項貸款、墊款和其他授信債務的本息及相關費用,或者《授信協議》和/或各具體合同所規定的其他任何一項違約事件發生時,貴行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先行向授信申請人追索或提起訴訟。即使為擔保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的全部債務能得到及時償還而另行設有抵押或質押或其他保證,貴行亦有權選擇就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全部債務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先行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貿易融資項下貨物、單據,亦無須先行追索其他保證人。
貴行發出的索償通知書是終結性的,本保證人對此絕無異議。本保證人同意在收到貴行書面索償通知后的五日內,如數償還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的全部債務,而無須貴行出具任何證明及其他文件。除非發生明顯及重大錯誤,本公司接受貴行索償要求的款項金額為準確數據。
貴行有權采取認為適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等方式對本擔保人進行催收。
第4條 保證責任期間
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期間為自本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協議》項下每筆貸款或其他融資或貴行受讓的應收賬款債權的到期日或每筆墊款的墊款日另加兩年。任一項具體授信展期,則保證期間延續至展期期間屆滿后另加兩年止。
第5條 擔保書的獨立性
本擔保書是獨立、持續有效、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不受《授信協議》及各具體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受授信申請人與任何單位/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授信申請人欺詐、重組、停業、解散、清算、破產、合并(兼并)、分立、改制等任何變化而變化,不受貴行給予授信申請人任何時間上的寬限和延期或貴行延緩行使依據有關協議追討授信申請人所欠款項的權利而受任何影響。
即使在同時另有抵質、押擔保或其他保證人的情況下貴行放棄、變更或解除抵、質押擔保或變更、解除其他保證人保證責任,本保證人依然按本保證書的內容對貴行承擔保證責任。
第6條 本保證人特別聲明和保證如下:
6.1本保證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保證人資格的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其他組織,或本保證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證號碼為),愿意用本保證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作擔保,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6.2 本保證人出具本擔保書已獲得充分授權或經上級部門/董事會等有權機構批準;
6.3 出具本擔保書是本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6.4 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失效之前,全部對外擔保總金額(含外幣折算)不超過本保證人所有者權益總額;
6.5 按貴行要求及時向貴行提供財務報表,并及時向貴行通報本保證人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和變化;
6.6 本保證人向貴行提供的財務報表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實合法的,本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人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6.7 根據貴行的要求,出具“對保”書;
6.8本保證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結構、股權結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生任何變化或發生債務重組、重大關聯交易等事項,均不影響本擔保書對本保證人的法律約束力,如發生上述變化可能影響本保證人履行本擔保書的能力時,本保證人有義務立即通知貴行;
6.9 本保證人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均受本擔保書全部條款的約束。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上述保證義務。
6.10本保證人未按本擔保書規定清償所擔保的債務,貴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在貴行開立的賬戶或委托其他金融機構從本保證人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直至付清《授信協議》項下授信申請人拖欠貴行的所有債務為止。
第7條 不視為棄權
在本擔保書有效期間,貴行對授信申請人和本保證人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授信協議》和本擔保書內貴行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貴行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擔保書作為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能視為貴行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8條 爭議及糾紛解決方式
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糾紛,保證人同意采取《授信協議》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
第9條 術語
本擔保書所使用術語,除另有明確說明外,均具有與《授信協議》規定相同的含義。
第10條 通知
貴行與本保證人之間關于本擔保書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發送。由專人遞送的,收件方簽收視為送達(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視為送達);以郵政信函方式遞交的,寄出后滿7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遞交的,收件方傳真系統收到傳真后視為送達。
貴行以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證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視為送達。 本保證人的聯系地址為:本保證人變更聯系地址,應當及時通知貴行,否則自行承擔因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第11條 本擔保書的生效
11.1本保證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本擔保書于本保證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名章并加蓋本保證人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保證人為自然人時,本擔保書于本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2條 債權及擔保從權利的轉讓
12.1 無論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是否確定,貴行將授信協議項下債權全部轉讓給第三方的,最高額擔保從權利均一并轉讓給債權受讓人。
12.2本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確定后,貴行轉讓部分債權的,本保證人擔保從權利也部分隨之轉讓,貴行以未轉讓部分債權與部分轉讓債權的受讓人依債權金額共同享有對本保證人的擔保權益;本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確定前,貴行轉讓部分債權的,擔保權益也部分隨之轉讓,原最高額擔保所擔保的貴行主債權最高額相應減少(即原最高額擔保的貴行主債權最高額扣減已轉讓部分債權金額),待貴行未轉讓部分主債權確定后,貴行以未轉讓部分債權與部分轉讓債權的受讓人按債權金額共同享有對本保證人的擔保權益。
第13條 附 則
本擔保書一式 叁 份,貴行、授信申請人、保證人及 \ 等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本擔保書的所有條款已由貴行向本擔保人做出相應的說明,本擔保人確認對本擔保書條款的理解與貴行完全一致。同時,貴行已提請本擔保人特別注意有關免除或限制貴行責任、貴行單方擁有某些權利、增加本擔保人責任或限制本擔保人權利的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
保證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簽署此欄:
保證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
保證人法定地址:
保證人為自然人時簽署此欄:
保證人(簽字):
保證人住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 保證人結算賬戶:
電話: 傳真:
簽署日期: 年日 月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2
受益人: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我單位同意作為被擔保人的保證人承擔按期償還你公司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手續費以及履行有關義務的保證責任,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你公司擔保下列事項:
一、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本保證人保證履行本保證書收規定的各項義務。
二、本保證書的下述保證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本保證書的擔保金額為_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手續費和逾期罰息的全部金額。
三、本保證人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金額。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付,本保證人將承擔被擔保人原先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_________日內代被擔保人開始履行。
四、本保證書擔保總金額隨被擔保人按期還本付息和手續費的金額相應遞減。
五、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被擔保人接受上級任何指令和被擔保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被擔保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對外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變化;也不受本保證人單位主要領導人變更和機構變更的影響。
六、本保證書在貴公司同意被擔保人延期償付時繼續有效。
七、本保證書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你公司簽訂的_________號貸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