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單位擔保書的范文(通用5篇)
中標單位擔保書的范文 篇1
擔保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系方式:……。
擔保事項:
擔保人以……(寫明擔保財產的名稱、性質、數量或數額、所在地點等)作為擔保財產,為申請人/被申請人提供……(寫明擔保范圍)的財產擔保。
事實和理由:
……(寫明提供擔保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中標單位擔保書的范文 篇2
致:________(投標人名稱)
根據本擔保書,____(投標人名稱)作為委托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和(投標擔保機構)作為擔保人(以下簡稱“擔保人”)共同向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承擔支付____(幣種、金額、單位)____(小寫)的責任,投標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鑒于投標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參加招標人的____ (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本擔保人愿為投標人提供投標擔保。
本擔保的條件是: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后:
1. 不能或拒絕按投標須知的要求簽署合同協議書
2. 不能或拒絕按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 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只要你方指明產生上述任何一種情況的條件時,則擔保人在接到你方以書面形式的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項,無需你方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其要求。
本擔保人不承擔下述金額的責任:
1. 大于本擔保書規定的金額
2. 大于投標人投標價與招標人中標價之間的差額的金額投標擔保書參考范文2篇投標擔保書參考范文2篇。
擔保人再次確認,本擔保書責任在投標有效期或延長的投標有效期滿后28天內有效,若延長投標有效期無需通知本擔保人,但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本。
擔保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地址:
郵政編碼:
日期:X年X月X日
中標單位擔保書的范文 篇3
證明以下名單系 組織XX年 月 日,赴臺考察成員:姓名 公司 職務 月薪 工齡
1. (成員姓名)
2.
我以個人名義及 名義擔保以上成員均經過我們嚴格審核和調查后,確保他們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歸國。萬一發生滯留不歸的現象, 將支付給送簽單位每人人民幣3萬元的風險擔保金。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 承擔。
負責人簽名、蓋公章
日期:
中標單位擔保書的范文 篇4
我方自愿參加 部(以下簡稱甲方)組織的 接觸網工程(工序)單價競標活動,并作出如下承諾:
1、競標文件提供的現場負責人與現場第一負責人是同一人,中途不變更,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當以文字形式報告甲方并經甲方審批同意。
2期簽訂合同并開工,我方競標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簽合同時交伍萬元,第一次計價付款時再扣除伍萬元)。若在規定期間內無故拖延合同簽訂或不按期開工,接受甲方取消中標資格的處理,并沒收我方競標保證金。
3、我方理解貴方不一定以最低報價選擇中標單位;無論中標與否,參加競標的一切費用,我方自行承擔。
4、保證所承擔的工程不分包或轉包。否則,甲方可在我方所交履約保證金中扣除30%以上作為罰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自行終止合同。
5、保證服從甲方的調度和協調,如因施工方案或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變,服從甲方對任務所做的調整。
6、愿以工序單價承包形式簽訂合同,甲方如認為報價中的子目單價有不平衡因素需要調整時,在簽訂合同時我方接受甲方的單價。
7、我方項目負責人與技術人員、機械設備按競標書約定的時間上場。項目負責人與技術人員如推遲上場,愿按每人每天1000元接受甲方罰款,機械設備如推遲上場,每臺每天20xx元接受甲方罰款,罰款金額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8、本工程我方在業主計量支付啟動前和甲方驗工計價前,愿意自我墊資;如業主對甲方不能按期撥款,甲方給我方撥款同等順延。
9、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我方保證不了質量、安全、進度,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不負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我方保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撤離施工現場,并相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每次計量支付,同意甲方扣留合同工程竣工并維護期滿后,若無質量問題,金額返還,若在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維修,其費用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1、堅決按照甲方創優規劃要求和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承諾單位(競標單位):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中標單位擔保書的范文 篇5
擔保人: 被擔保人:
一、擔保人 愿意為被擔保人 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在公司工作期間,若因貪污、盜竊、挪用公款或貨款(物)、私自占有公司財物不還,勞動合同違約等行為造成債務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擔保人概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
五、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
六、擔保期限:自擔保書簽訂之日起至被擔保人合同到期6個月以后止。
擔保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
1、請附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2、擔保順序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員,員工的經濟擔保人應依此順序選擇,擔保人應有固定收入。
3、擔保人工作單位只為擔保人的擔保資格的真實性作證明,不負任何經濟責任或連帶責任。
4、擔保人工作單位對擔保資格的真實性證明時應加蓋單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