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擔保書范文4篇
擔保是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一種正常的資金信貸行為,為上市公司的發展提供了有利保障。本文是財務的擔保書范文,僅供參考。
財務擔保書范文一:
本人_________ 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意為貴公司員工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按下列條件向貴公司提供擔保:
一、 擔保范圍
(一) 保證被擔保人嚴格遵紀守法,嚴格遵守貴公司規章制度;
(二) 保證被擔保人在貴公司履行職務或工作期間,不以盜竊、職務侵占、挪用公司資金等任何手段侵犯貴公司或貴公司客戶利益,不做有損于貴公司形象和聲譽的事;給貴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時賠償;
(三) 保證被擔保人不做任何假賬損害公司利益;
(四) 保證被擔保人嚴格保守貴公司一切財務商業秘密;
(五) 保證被擔保人對因其工作失職、瀆職、失職以及損毀公司財物而給貴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時賠償;
(六) 保證被擔保人在因離職以前向貴公司移交有關的業務、帳務和相關資料,并辦理貴公司規定的一切相關手續;
(七) 保證被擔保人在因任何原因離職以前,清理完結其經辦的相關客戶全部拖欠貨款或其他形式的債務,如未能及時足額清結,應與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結明細,交接清楚。
二、若被擔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約定給貴公司造成損失而未能及時進行賠償時,本人在此不可撤銷對被擔保人所承擔的賠償責任,并向貴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三、擔保期間:
本擔保書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簽字確認生效日起,直至被擔保人離職交接后無任何經濟糾紛時止。
四、不可撤銷
(一) 本擔保書下的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貴公司與被擔保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發生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而撤銷或變更;
(二) 本擔保書下的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貴公司與被擔保人的勞動關系解除、終止而撤銷或變更;
(三) 本擔保書下的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被擔保人向貴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而撤銷或變更。
五、附件:擔保人、被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戶籍證明復印件。
六、擔保人概況(本項由擔保人自行填寫后請擔保人簽字確認,若填寫錯誤或故意隱瞞實情,仍需負人事保證責任);
與被擔保人關系:□父子 □母子 □夫妻 □其他 工作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地址: 傳真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手機號碼:
我保證上述內容正確無誤,并歡迎就上述內容進行調查、核實。我聲明,我和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達成的協議完全是自愿的。
擔保人簽名: 被擔保人簽名:
指紋印: 指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務擔保書范文二: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被擔保人: 身份證號: 茲擔保 先生(女士)到工程項目部擔任財務出納工作,本人確認被擔保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屬實,如有弄虛作假,由本人負責。本人愿做其擔保人,若被擔保人在工作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項目部利益蒙受損失,本人愿負全部責任,特立此擔保書為憑。
(并附提供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擔保人戶口薄復印件)
被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擔保書范文三: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被擔保人: (身份證號:)
一、擔保人愿意為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在成都吾印良品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聘用期間,若出現貪污、盜竊、挪用公款或貨款(物)不還,勞動合同違約等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本人無力償還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并負責償還。
三、擔保人概況:
1、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2、工作單位:。
3、家庭地址:。
4、郵編及聯系電話:。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
六、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1、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2、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
填寫時間:年月日
備注:
1、請附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擔保人房產證復印件或其他不動產所有證復印件。
2、擔保順序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員,員工的經濟擔保人應依此順序選擇,擔保人應有固定收入。
3、擔保人工作單位只為擔保人的擔保資格的真實性作證明,不負任何經濟責任或連帶責任。
4、擔保人工作單位對擔保資格的真實性證明時應加蓋單位章或人事部門章。
財務擔保書范文四:
擔保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工作單位
工作地址:
家庭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被擔保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工作單位
戶口所在地: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
擔保人對被擔保人在被擔保人工作單位即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產生的責任自愿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具體事項如下:
1、擔保范圍包括被擔保人經手管理的貨物發生短缺而產生的短款,被擔保人未歸還的借款,被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所欠的各項費用,被擔保人因過錯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款,以及用人單位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單位因催收產生的差旅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2、擔保金額為50萬元,擔保期限為被擔保人自工作之日起,至被擔保人離職后一年內(離職指辭職或解聘,或被擔保人與用人單位失去聯系10日以上,或被擔保人因違法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等情形之一)。
3、因擔保事宜發生糾紛之后,若被擔保人在離職后10日內未到用人單位進行財務核算,擔保人及被擔保人同意以用人單位財務部提供的數據和財務帳目為依據,確認被擔保人的債務金額,用人單位可以先向擔保人發函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若擔保人在收函后十日內未主動清償債務,用人單位可以憑財務部提供的數據和帳目,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簽字按指紋): 被擔保人(簽字按指紋):
擔保書簽字見證人(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擔保人戶口復印件 2、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3、被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