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不可撤銷擔保書(通用3篇)
旅游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
出境旅游不可撤銷擔保書
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于以下客人(名單后附)已申請參加貴司組織的團隊赴 六天 ,為保證客人能按時隨團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為客人提供擔保。若出現客人滯留不歸的情況,本人(本公司)愿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司支付保證金每人司通知后五日內付清此款。
2. 向貴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和中國公安機關的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而產生的經濟損失,根據但不限于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而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本公司)同時保證:客人回程在機場將護照原件及登機牌交導游送領館注銷簽證,否則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滯留不歸情況處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據本擔保書所有的責任,本人(本公司)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本公司)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力。
附客人名單: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發生擅自離團、滯留境外未按時歸國、超期歸國,將視作為滯留不歸,將不退回保證金每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擔保人簽字:
擔保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特別說明:此擔保書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旅游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2
不可撤銷擔保書(非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用)
致: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協議或契約),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貸款利率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愿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愿為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 奉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本擔保人以足夠償還本擔保金額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所規定的義務。本擔保人并在此聲明,本擔保書的開立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手續,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條 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為貸款的本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 本擔保書為五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經濟行為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擔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五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償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直接借記擔保人賬戶,賬號附后。
第七條 擔保人如遇撤銷、改組、破產或其他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須提前3個月主動通知你行并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確認繼承擔保人后,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責任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擔保書解釋于______________銀行。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
借款合同擔保書
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
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后,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征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后,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范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擔保書(一)
致:A銀行(作為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鑒于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愿意向貴行A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范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
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并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并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于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余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后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
旅游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3
不可撤銷擔保書
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貸款合同的委托人):
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應 (以下簡稱借款人,也是委托貸款合同的借款人)的申請和委托,同意為借款人于 年 月 日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也是委托貸款合同的貸款人)二方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編號: )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方式),并自愿出具本擔保書。
具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項如下:
一、擔保范圍:上述《委托貸款合同》項下委貸本金人民幣元和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貴公司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其他相關費用。
二、擔保期間:自《委托貸款合同》項下貸款全額發放之日起至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擔保范圍的款項由借款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之日止。
三、當借款人到期末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本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接到貴公司基于合法、真實憑據出具的書面索款通知一個月內,無條件代為償付。
四、本連帶保證擔保人特別承諾:
1、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是經安徽省金融辦批準成立的工商注冊登記號為34企業,具有擔保人資格,愿意用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擔保責任,履行本擔保書的擔保義務。
2、出具本擔保書是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自愿、真實的意思表示,應為合法有效的擔保,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3、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接受貴公司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4、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機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能力的變化時,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立即通知貴公司。
5、在本擔保書擔保期間內,除本擔保書擔保范圍的款項由借款人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借款人法人主體結構的變化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也不因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協議而免除。
五、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貴公司與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擔保書一式肆份,貴公司、借款人、貸款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各執壹份,自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簽署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本保證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
傳真號碼: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