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精選7篇)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1
財產保全申請擔保書
原告 訴被告 糾紛一案,原告已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之規定, 自愿以作為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擔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
年 月 日
備注:
1、如用車輛擔保,須提交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車身照片、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如用房屋擔保,須提交房屋產權證原本及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另在擔保書上注明房屋的位置及房產證號碼。
3、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財產應與財產保全申請書申請查封的財產數額等額。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2
擔保人:_________(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_______(基本情況)
擔保人愿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負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三、將擔保人定期(存折,現金____萬元)交你院作抵押,可從中支付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人民法院擔保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3
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擔保人愿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負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三、將擔保人定期(存折,現金__萬元)交你院作抵押,可從中支付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__市法院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4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
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擔保人愿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負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三、將擔保人定期(存折,現金__萬元)交你院作抵押,可從中支付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__市法院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5
擔保人:______建筑工程總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區興林街81號
法定代表人:鄭_______職務:經理
被擔保人:____建筑安裝公司
地址:____市___區宣智街22號
法定代表人:古____職務:經理
擔保人就被擔保人訴_______建筑材料商店買賣糾紛一案,對被擔保人所提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擔保內容如下:
擔保人愿以擔保人銀行賬戶內___萬元人民幣為被擔保人所提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提供經濟擔保。并保證,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遭受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擔保人:____建筑工程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6
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公司
住所地:**省**市**區**大道號
被申請人: *公司
住所地:**省**市**區**大道號
申請事項
依法查封、凍結、扣押被申請人銀行存款 元或相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申請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由于本案訴訟標的額較大,可能因被申請人的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因此,為了保證今后案件判決的順利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望貴院予以準許。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申請人自愿承擔一切責任。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文 篇7
擔保人:______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__職務:總經理
住所: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被擔保人: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____職務:董事長
住所:____市____區___北路____號
被擔保人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貿易發展總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向貴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現擔保人愿做如下擔保:
一、為被擔保人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的全部金額,即10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請求提供經濟擔保;
二、承擔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三、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擔保人愿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遭受的全部損失;
四、擔保總額150萬元人民幣,擔保財產清單(略)。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擔保人:_____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