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模板(精選32篇)
擔保合同模板 篇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_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模板 篇2
在生活中很多交易過程中,都會需要合同作為保障。常見就是租房或者在工作中簽訂的勞動合同。想想如果沒有合同作為約束對方的條件,那不是做什么都會法律保障其權益也會受到損失。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擔保合同模板 篇3
編號:
甲方: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基于自愿、平等、誠信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所購買的車輛:
車型(品牌規格):
發動機號:
車身架號: 通過銀行支行發放銀行按揭貸款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提供貸款履行擔保,甲方為乙方向貸款銀行提
供擔保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貸款期限月。(其貸款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為準,如遇上浮下調遵其執
行),具體貸款事項、擔保范圍以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貸款合同編號:)為準。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規定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
相關材料。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止。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4、在保證期間內甲方有權不定期了解乙方的資產狀況,如發現乙方有隱匿、轉移或減少財產、串通他人等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和要求提供反擔保,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按揭還款義務,甲方享有接受貸款銀行委托代為追償、配合銀行追償的權利。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相關材料。
2、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期限、金額履行還款義務,不得為逃避還款義務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對所購買車輛的使用情況的調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擔保標的,否則應承擔甲方合法權益由此造成遭受損害應負的賠償責任。
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在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1)貸款所購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2)發生貸款所購車輛發生損毀、滅失等風險;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4)發生財產減少或損失導致不能清償到期還款義務;
(5)產生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情形;
(6)乙方發生住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變更事項;
(7)、發生重大訴訟或仲裁對本項貸款、擔保產生影響的情形;
(8)、發生足以影響本項擔保的其他情形。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依收款憑證按規定予以退還已付擔保費)。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由甲方代乙方向貸款銀行繳納,待乙方還清全部貸款后由銀行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返還,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按規定予以退還已繳保證金)。
7、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所購車輛投保,投保險種包含:(1)交強險;(2)車輛損失險;(3)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30萬);(4)盜搶險;(5)自燃險(6)其他附加險。
8、乙方所投保車輛指定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第二受益人為甲方。
9、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期間發生乙方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的行為,甲方有權代為辦理相關保險工作直至擔保義務履行完畢,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因車輛保險事故發生而產生的保險金、損害賠償金,乙方按規定給予賠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并不得妨礙貸款義務的履行。
11、乙方如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借款到期之日起算,除已付擔保費外由甲方另外加收擔保費(標準為已付擔保費的2倍)。
12、乙方逾期或不履行還款或清償義務造成甲方因催收或代償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從已繳保證金扣除相應金額,保證金額不足本條第6款所列比例,由乙方即時補足差額。
13、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如產生甲方代償責任,乙方應在甲方代為清償相應還款義務的3天內清償甲方代償款。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已代償款百分之十的金額。
14、乙方向貸款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后不得單方解除購車協議,否則因此造成甲方合法權益受損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5、在貸款期間,乙方自行妥善使用、管理、保養貸款車輛,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發生有關車輛責任情況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責任情況的發生除對履行貸款義務、擔保事項產生影響外,否則甲方不予干涉。
第三條:乙方如違反第二條項下任一義務,還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除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按貸款金額的30%計算),還應賠償給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業利益,并承擔甲方為追索上述費用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查詢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等)。
上述乙方違約行為和甲方損失及費用自發生日起至向甲方實際賠付日止,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四倍的利息。
第四條:雙方特別約定本協議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適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各方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寄出相關書面通知及法律文書均視為實際送達。本合同由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擔保合同模板 篇4
擔保合同4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署地點:
鑒于甲乙雙方已簽訂《貨物銷售框架合同》,乙方以賒銷方式向甲方購買產品;
鑒于丙方愿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項下欠甲方的未償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乙方在___________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范圍是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前條所列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能按本保證合同的約定償還前條的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多方索賠。乙方和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將在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____天內付清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貨物銷售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如發生變更或撤銷,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6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未能按時清償到期債務的,應向甲方支付最高擔保金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變更后的機構應按最高擔保金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金額不足以賠償所受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發生后____天內支付。
第7條:解決爭端的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解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住房概況:
租賃物業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賃期滿后乙方續租的,應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不續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滿(解除)后三天內無條件搬出租賃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約定租金: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人民幣(小寫:)。房租每月預付一次。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第一筆租金和抵押款________人民幣(小寫:)。租賃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或欠款,甲方應返還抵押款。房貸不計息。
四.租賃房屋的用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賃房屋的租金、抵押及相關費用。
5.2租賃期內,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5.3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在3天內歸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如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逾期未歸還,甲方有權強行收回。
5.4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時,應保持房屋及設施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權處置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
5.5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應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
六、不及物動詞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在不違反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約定的權限內獨立使用租賃房屋的租賃部分。
6.2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6.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賃房屋的租金、水、電、煤氣、暖氣等費用。
6.4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贖回現有經營項目,但新承租人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5乙方不得利用租賃物從事約定以外的經營活動或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6.6乙方有義務安全使用水、電、氣、暖等設備和設施。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對鄰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6.7乙方需要裝修租賃房屋時,不得損壞房屋現有結構,并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退租后,附屬裝修歸甲方免費所有,乙方不得損壞裝修。
七.丙方的義務:
7.1丙方作為承租人(乙方)的擔保人自愿簽署本合同,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理解完全清晰一致,并自愿以個人全部財產無限連帶責任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擔保。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丙方應對乙方造成的違約后果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其地位與乙方相同,對此丙方沒有任何疑問。
7.2丙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甲方未追究乙方的,甲方已向丙方提起民事訴訟
7.3丙方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為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年。
八.違約責任:
8.1甲、乙、丙三方違反本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無過錯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8.2乙方違反本合同,有下列違約原因時,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要求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并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8.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出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贖回或由第三方使用。
8.2.2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8.2.3乙方在租賃場所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品的,
8.2.4乙方拖欠租金、水、電、衛生、暖氣等相關費用。
8.2.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單方改變房屋用途或結構。
8.2.6損壞的租賃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修復..
8.2.7在公共通道內或不在自己租賃范圍內堆放雜物或放置其他物品,會影響他人通行或使用。
8.3違約賠償金
8.3.1租賃期內,如乙方違約或未經甲方同意退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也適用上述約定。
8.4如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并向甲方收回預付租金,預付租金的金額從租賃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計算,并要求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九.如該房屋需要維修,而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內未能修復或完全修復,乙方可自行修復或改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9.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之間的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生效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指紋)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模板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資,請求乙方為其融資提供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在 融資金額為人民幣 ,種類: 。
第二條 保證期間,上項融資甲方與銀行簽訂,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請求乙方為其上述融資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融資提供擔保。擔保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貸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質押、保證)。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四、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年息 %。(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
五、在甲方符合擔保貸款條件和提供反擔保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貸款擔保。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申請貸款擔保的條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類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措施并承諾在銀行發放貸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遲延辦理上述反擔保措施,乙方有權通過訴訟財產保全措施對反擔保財產予以保全,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按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的20%比例違約金且還應承擔包括不限于由此產生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
三、甲方整個貸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放款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等資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六、在乙方為甲方出具貸款擔保書之前,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如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按實際擔保日期(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收取擔保手續費。
七、乙方提供擔保后,甲方與銀行如需修改擔保合同或變更主合同時,需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貸款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銀行意見后,確定是否同意展期擔保。
第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如甲方貸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收取損失的利息。
第八條 協議管轄: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進行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模板 篇6
合同編號____年___字第____號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的申請,甲方同意為乙、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作為乙方借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按照下列條款訂立合同。
第一條根據乙、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乙方向丙方借用本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利息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期間
甲方同意就上述:a、借款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b、借款本金,即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c、借款本息的百分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d、借款本息,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為乙方向丙方提供擔保。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如分期還款,需分別列明)。
第三條保證方式
一、a、甲方在其保證擔保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代為清償。b、甲方在其擔保的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未能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且無力清償,以至主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三、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清償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四、主合同規定的(各)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即還款期末后的逾期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有下述情況之一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乙方和丙方變更主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2.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或者丙方許可乙方轉讓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3.丙方允許乙方延長償還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4.以“借新還舊”方式發放的貸款(經甲、丙雙方協商同意的貸款除外);5.乙方和丙方采取欺詐行為,騙取甲方提供擔保的。
擔保合同模板 篇7
合同擔保的特征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于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系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擔保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為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浴。
擔保合同模板 篇8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_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模板 篇9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認真理解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后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在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定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就應當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用途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屬民間借貸行為。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
1.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1.4嚴禁將借款用于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第二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2.1整)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自月起至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之%,自實際提款日起計息。
第四條 還款方式
4.1還款方式:按本合同所載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并結清所欠利息。
第五條 擔保
5.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5.2丙方完全了解甲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5.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5.5若甲方未按約還款,丙方應自甲方逾期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代償,代償的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6丙方代償后向甲方追償時,乙方有義務配合丙方。
5.7乙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8 甲方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乙方申請展期,若乙方同意展期,丙方繼續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6.1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還款,但在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除外。
6.2自覺接受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6.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6.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次日內通知乙方。
6.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6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6.7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7.1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7.2有權對甲方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為實施任何法律不禁止的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其違約情況;有權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舉報并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信用報告》;有權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7.3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按約定日提供貸款,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8.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合同約定償還本息的,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維護和追收債權。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為債務總額的50%;
8.3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8.3.1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8.3.2不配合、拒絕接受乙方的監督;
8.3.3未經乙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8.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乙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8.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情形。
第九條 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9.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9.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9.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 合同簽訂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
擔保合同模板 篇10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電話: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丙方(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租賃給乙方使用及丙方對此提供擔保等事宜,三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等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座落在 市 鎮。甲方出租上述廠房及宿舍樓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一棟四層廠房面
積 平方米,住宿樓一棟(除辦公樓上方二層部分為甲方自用外)面積平方米,員工生活區(操場、綠地)面積 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為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保證對出租的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享有出租權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性質,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土地使用證編號: ,(房地產權利證書: 、 )。
1.3 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為 ;其現有裝修、生產設備狀況(由甲方無償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書面同意乙方
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1.4 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生產設備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范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及其設施設備嚴格按照經核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和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用于從事 的產品生產,不得利用上述租賃物及其場所、設施進行非法生產、經營等活動;租賃的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不擅自改變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生產設備的原有規劃、設計及約定的使用性質,不擅自從事約定之外的其它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20xx 年 1 月 22 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設備)。租賃日期自 20xx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完整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生產設備。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 叁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不再出租該廠房,乙方應如期搬遷。租賃期間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設備等不計提任何折舊費用;但歸還甲方時,若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負有修復的義務。
第四條 擔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為保障乙方的生產經營不受甲方的債權債務干擾,甲乙雙方共同委托 (丙方)對雙方的租賃活動進行擔保, 叁 年擔保金共計人民幣元整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 20xx 年 1 月 25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4.2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月租金為人民幣 。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 銀行轉賬方式轉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叁日內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剩余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乙方
在 20xx 年 2 月 8日前支付。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另行按平均日租金的30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_。
4.2 。2 自上述租賃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將四個月租金按月支付給甲方,當丙方支付到第四個月時,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給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將租金轉入丙方,再由丙方轉付甲方。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給丙方柒拾萬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陸萬柒仟元整人民幣自動轉為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丙方責任與義務
5.1 丙方保證甲方能按時足額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證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可獲得相應的賠付(第十條10。3項下的賠償不在丙方責任之內,該賠償款沒有上限),賠付上限不超過柒拾萬元整;
5.3 丙方保證乙方可以獲得本合同第十條10。2項下的賠償,丙方對乙方的賠付上限不超過柒拾萬元整,同時將乙方交納于丙方處的肆拾陸萬柒仟元整人民幣一同于乙方(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下)無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內退還給乙方。丙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義務在甲、乙雙方的租賃活動中擔任中間人、證明人,并承擔由于乙方無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覓其它合適廠房的義務。
第六條 其他費用
6.1 租賃期間,乙方使用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設施設備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因本合同租賃而產生的稅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租賃稅)。乙方在收到繳款通知或繳款憑證后七天內繳付清楚。
第七條 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7.1 租賃期間,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監督的權利;乙方應制定明確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7.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附屬設施。租賃期間,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若有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后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乙方,其維修人工費、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7.3 租賃期間,甲方提供部分生產設備(詳見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維修及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到期后,乙方保證上述生產設備能正常使用且負有連同其余租賃物一同返還甲方的業務。
7.4 租賃期間,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乙方保證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方式設施及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有權予檢查。甲方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在3天內予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請人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 乙方增設特種設備,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建筑主體結構和有關設施設備(包括電力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可進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到期后歸甲方所有,甲方不負補償的義務。
7.6 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廠區不影響消防、安全、通行的情況下進行臨時搭蓋,費用由乙方承擔,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間乙方應予每平米人民幣2元補償甲方,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退租,上述搭蓋物歸甲方所有且不予補償,租金與房屋租金同時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將靠馬路的墻體打掉改造為店面使用,乙方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的防盜措施,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退租,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補償。
第八條 租賃物歸還和轉租
8.1 除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 七 日內完整地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原日平均租金
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間的占用費。
8.2 乙方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其附屬設施和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應能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予修復,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一)、(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征求獲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將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甲方無償提供的生產設備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歸還廠房三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及丙方應將乙方多繳納的租金退還乙方:
(一)該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該廠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三)不可抗力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叁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違約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擔保: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生產設備,經乙方催告后 七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發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準,擅自改變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或合同約定的用途,用于從事約定之外的活動。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擔保合同模板 篇11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一、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系構成看。
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二、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三、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第一,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第二,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模板 篇12
字(20)第(01)號
借款方:
擔保方:
經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擔保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借款方因企業生產經營流動資金周轉需要向貸款方請借款人民幣萬元整。借款方保證嚴格按照銀行《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借款方在貸款方發放貸款前向擔保方支付擔保手續費。雙方同意的擔保手續費計算方法為:借款擔保額乘擔保月數乘千分之的積(借款擔保額×擔保月數× ‰)。擔保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三、在擔保方與貸款方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借款方應當履行借款方應當向擔保方提供反擔保,辦理反擔保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四、借款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不得改變貸款用途。若違約,借款方應向擔保方支付違約金按擔保金額的日1‰,且擔保方有權通知貸款方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發生工商變更、重大經營決策、訴訟事項或可能影響貸款方債權實現情形的,應當提前通知擔保方,并落實還款義務;借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提前通知,應當及時告知擔保方;借款方未履行本條義務,應一次性向擔保方支付擔保總額的3 %的違約金。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合同》約定如期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和擔保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手續費按:借款擔保額(不包括認繳基金)×延期擔保月數×3‰。
七、在銀行貸款到期日之前無條件地將借款本息足額歸還貸款行。如果逾期不能歸還借款而由擔保方代付,自代付之日起至借款方償還或第三人代為償還之日止,借款方應按擔保方實際代付總額乘逾期天數乘千分之一所得之積(實際代付金額×逾期天數×1‰)計算向擔保方支付違約金。
八、若擔保方替借款方代償相關費用,則擔保方有權向借款方追償并處置借款方所有財產,收回替借款方償還銀行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違約金以及追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方為實現追償時訴訟費、聘請律師的代理費、差旅費等費用)。
九、擔保方為借款方提供擔保期間,借款人提前清償債務或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擔保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已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簽訂后,擔保方有權對借款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借款方定期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借款方應如實提供,如果借款方不能定期如實提供,擔保方有權要求借款方提前償還債務。
十一、借款方認同擔保方的擔保流程并嚴格遵照《擔保有限公司擔保實施細則》予以操作。
十二、提示:擔保方在與借款方簽訂本協議時,已提醒借款方對本協議內容進行全面、詳細、準確的理確,借款方及擔保方對本協議內容理解一致無異議。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協議壹式份,借款方、擔保方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十五、本協議書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日期:_ 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_ 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擔保方):
乙方因業務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丙方同意為乙方向甲方借款進行擔保,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雙方約定,乙方應將該筆借款用于合法的經營使用。
三、借款期限:本協議所述借款期限定為______個月,從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必須向甲方出具有效的收據。
四、利息約定
在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乙方同意給予甲方月借款利率為______,并承諾每月______日前將該筆利息足額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承諾與保證
1、借款期滿后,若乙方逾期不歸還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逾期期限內,每逾期一日,乙方對所欠款項以每日千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此外,乙方另應承擔甲方為追償該筆欠款及違約金所支付的合理、合法的所有費用。
2、乙方自愿以自有、所有的財產對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項、違約金及甲方為追償乙方欠款所支付的各類合理費用等提供擔保。擔保范圍為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3、丙方自愿以自有、所有的財產對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項、違約金及甲方為追償乙方欠款所支付的各類合理費用等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限至全部償還上述借款為止。擔保范圍為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六、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當事人各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七、本協議系甲、乙、丙三方經準確核對和充分協商后的真實意思表示,本協議訂立后各方應嚴格遵守和全面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模板 篇14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
1.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
《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擔保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些法律的規定,確認了無效擔保合同的歸責原則是采取了“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的性質屬締約過失責任,而締約過失責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過錯為原則而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2.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無效擔保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七條“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規定,無效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應按如下情形處理:
(1)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合同的情形。
擔保合同模板 篇15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于 年 月 日由以上三方在 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愿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 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 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 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7、 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后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模板 篇16
編號:(工字)第號
委托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于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 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合同模板 篇17
合同編號:
抵押人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為確保號借款合同 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情趣吧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 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 ,貸款期限自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情趣吧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 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 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 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擔保合同模板 篇18
特征
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系的發生和存在為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范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范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系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系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后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于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并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 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系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并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系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合同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于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
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于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擔保合同模板 篇19
合同擔保方式——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抵押的內容
一、可抵押的財產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時抵押多次嗎?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二)以出讓方式(包括招標、投標和掛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三)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四、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2.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這兩條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合同
一、抵押合同
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條款:
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四、以下列財產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
五、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六、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如當事人希望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七、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抵押擔保內容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二、抵押與出租
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三、抵押與轉讓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注意是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債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四、抵押權轉讓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五、抵押權與債權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六、抵押權的實現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七、抵押權實現的順序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清償:
(一)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該抵押物已登記的,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八、房地產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物。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同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依照本法規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或者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后,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賣劃撥土地
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十、追償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合同模板 篇20
論文摘要
一、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四、我國買賣合同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五、我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完善的建議
六、結語
摘 要
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后,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責任,即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所謂權利瑕疵擔保,即保證買受人不致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而喪失其標的物;所謂物的瑕疵擔保,即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特別保證的品質。買賣的瑕疵擔保是買賣合同中出賣人負有的一項重要義務,也即出賣人就其所交付的標的物,擔保其品質及其移轉的標的物權利上不存在未告知的瑕疵。我國合同法理論肯定出賣人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即出賣人應保證標的物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者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標的物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質量標準,即為有瑕疵,買受人用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瑕疵,屬于表面瑕疵,需要經過技術鑒定或者在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瑕疵,屬于隱蔽瑕疵。出賣人對于表面瑕疵和隱蔽瑕疵,都應承擔責任。
本文重點闡述了兩項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表現情況以及存在的缺陷。本文還敘述了對我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一些完善建議。
關鍵詞:買賣合同 瑕疵擔保責任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一、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合同法》第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買賣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交付財產取得價款的一方稱為出賣人,接受財產交付價款的一方稱為買受人。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后,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責任,即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定責任。只要權利或物有瑕疵,出賣人必須負責,因此屬于無過錯責任。正好與其違約責任的過錯歸責相對應。其制度設計的目的在于平衡出賣人與買受人的利益和風險。那么我國《合同法》對于瑕疵擔保責任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它在買賣實踐中又存在哪些缺陷呢?下文將分別進行討論。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一)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種類: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者特別約定的品質。它包括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效用瑕疵擔保責任和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三種。物的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無滅失或者減少其價值的瑕疵。這里的價值是指物的交換價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價值,使用價值的擔保屬物的效用擔保。效用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備應有的使用價值,標的物無滅失或減少效用的瑕疵。這種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約定的特殊效用。例如,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冰箱為了保存和冷凍食品等即屬于物的通常效用。但假設合同中約定的自行車為助動車,這就是特殊效用。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有其所保證的品質。出賣人對標的物所具有的品質保證,應
以雙方當事人的合同中的約定為準。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理由:
第一,通過對出賣人施加該項義務,使買受人的利益得到滿足,保障其利益的實現無任何阻礙,以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這是由買賣合同的有償性所決定的。一切有償合同均存在著等價關系,即一方取得權利或物品,是他支付了相應價款所應得到的結果。第二、由于科技迅速發展,各種各樣的新產品層出不窮,產品的制造與銷售越來越現代化,同時也越來越重視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這就需要出賣人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對標的物的質量作出明確說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證。第三、現代經濟社會中,當事人達成買賣交易,往往是通過先進的通訊﹑電子手段,雙方并不見面。這樣,由于買受人在收貨之前沒有機會看貨,就只能通過買賣合同來確定標的物的質量,也就要求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對標的物質量有完善的保障措施。總之,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律基于買賣合同有償性的特殊要求和對消費者的特別保護而規定的。這種責任的存在,對于買賣交易的安全和消費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一)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成立的條件
根據一般通論,出賣人將標的物出賣于買受人就應對買受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但要出賣人真正承擔擔保責任,必須符合下例條件:(一)權利瑕疵必須于買賣合同成立時存在,即瑕疵的先在性。如果在合同成立時未有權利瑕疵的存在,只是在嗣后發生權利瑕疵,則發生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或風險承擔問題而不發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二)權利瑕疵須于合同履行時依然存在。如果在合同成立前或合同成立后存在過權利瑕疵,但于合同履行時出賣人已將該瑕疵除去,則買受人得到的仍是完整的所有權,不存在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三)須合同成立時買受人須為善意,即買受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權利瑕疵的存在。如果買受人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第三人可能對該標的物存有權利,則出賣人對
該瑕疵不負擔保責任。(四)須沒有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如《合同法》第290條規定:“當所有人將出租給他人的房屋出賣時,租賃合同對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承租人仍然享有房屋的租賃權。”此時出賣人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為買受人雖然承受了義務,但他也獲得了租賃合同中的權利,沒有利益的損失。(五)須買受人受有損失或損害,即由于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權利使買受人的所有權喪失或受到限制。如果買受人沒有受損自無法律救濟的必要,也無須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五點作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成立要件是缺一不可的,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則擔保責任不成立,買受人無權向出賣人提出賠償請求。除此之外,我認為還有兩個基本的前提條件:一是所有權已移轉于買受人。所有權移轉于買受人后,則說明買受人已成為標的物的所有權人,在此之前買受人不享有所有權,第三人沒有向其主張權利的理由,即使提出也是沒有用的。在我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有兩種(交付和登記),只有履行了相應的移轉所有權的手續才能發生所有權的變更。只有當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時,才會妨礙標的物所有權的完整性,買受人所得到的非為合同締結時所期望的權利。此時,出賣人才應向買受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二)權利瑕疵的類型及其擔保責任成立的可能性
權利瑕疵擔保中,權利瑕疵的類型是不同的。在善意取得制度完善的情況下,各種權利瑕疵引發的擔保責任的可能性是不同的。
1、出賣人無所有權或僅有部分所有權。出賣人無所有權或僅有部分所有權是指標的物為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此種情況下出賣人實為無權處分,無權處分在我國《合同法》上規定為效力待定的行為,原權利人享有追認權。2、買賣標的物上存有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他物權。3、標的物上存有擔保物權。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
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擔保物權有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三種。4、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知識產權。這主要是指該標的物本身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的產物。
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在標的物上存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權利瑕疵時,不管買受人是善意還是惡意,出賣人都不會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在整個買賣合同領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生存空間是相當狹小的,僅存在于標的物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且買受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購買該物而該物尚未全部售出或使用壽命尚未屆滿還須繼續使用的情形。
四、我國買賣合同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一) 《合同法》中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合同法》第154條是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出賣人違反此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修理,重做,更換,減少價款、解除合同及請求損害賠償。依據法條規定買受人享有選擇的權利,買受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種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立法者卻忽視這樣一種情況:例如在標的物可以修理的情況下,買受人選擇了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出賣方賠償自己的損失,買受方根本不需要考慮標的物是否可以修理的情況直接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要求出賣舉證證明買受方的惡意是很難的。依據法律出賣人沒有任何抗辯的理由,使得此條規定有過度的保護買受人一方,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并不能受到平等的保護,有違民法的公平理念。
整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規定應當與違約責任的規定聯系起來,同時兩種瑕疵擔保的責任應當做出具體的規定,不能象權利瑕疵擔保中一樣缺少具體的責任后果的法律條文。在對兩種瑕疵擔保中的買受人的權利規定不能太過于偏向一方當事人而不顧另一方的利益,因此需要具體的制度對買受人的權利進行限制,平衡雙方的利益。
(二)《合同法》中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擔保合同模板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擔保合同模板 篇22
債權人:
保證人:
為確保 (以下簡稱債務人,身份證號碼: )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20xx年借貸字第 0601號《民間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為明確締約各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締約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分別為:個人民間借貸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第二條:保證范圍和責任
保證人保證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執行費、拍買費、公告費、送達費、手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務的費用。
針對本合同每個單個保證人,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僅限于保證、質押、抵押),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各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各保證人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每位保證人對本合同項下保證范圍承擔100%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1、保證期限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五條:保證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承諾
1、保證人有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按債務人要求提供真實的個人及家庭財產信息。
2、保證人為法人單位的,有義務應債權人要求如實向債權人提供真實的報表、銀行開戶的全面信息、企業資產狀況、其它負債的狀況和變動情況。
3、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保證人自愿履行保證責任。
4、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發生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為法人,發生股權變更、管理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
(2)保證人為個人,發生婚姻情況變動、重大疾病、家庭成員增減變化的、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糾紛、個人及家庭重要資產變動的;
(3)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電話等事項的;
(4)保證人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并、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況。
5、保證人采取以下以下行動,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1)保證人為法人單位,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方式的:
(2)保證人為其他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權利為其他第三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第七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自身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而改變。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債務人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除借款金額以外的其他條款的,不必征得保證人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資產狀況、財務報表等材料,保證人應積極如實提供。
第十條:保證人代債務人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締約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締約各方共同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締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締約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保證人變更聯系地址時;必須_5_天內告知債權人。在保證人事先沒有告知債權人之前,債權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寫明的聯系地址向對方發送法律文件,到達保證人的合同聯系地址時視為送達,保證人不能簽收或拒絕簽收,不影響送達的實際發生。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締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債權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
擔保合同模板 篇23
精選擔保合同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借款人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擔保方式
甲方為乙方向丙方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甲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按照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償還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乙方逾期還款,甲方同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在丙方要求時,甲方應立即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為借款期限。
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甲方的擔保責任同時終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甲方的擔保責任僅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乙方未按照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償還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履行還款義務。
第四條 擔保費用
甲方為提供擔保服務,應向乙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用為借款本金的1%。
擔保費用應在借款發放時一次性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按照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償還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如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擔保方式履行義務,導致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期限屆滿并經甲、乙、丙三方確認無任何糾紛后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借款人):
簽署日期:
擔保合同模板 篇24
擔 保 書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于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愿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并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后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
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模板 篇2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保證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為丙方提供擔保。經審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據以下條款,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甲方同意以其名義將(該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給予乙方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保證。
二.如果丙方未能在主合同規定的期限內返還乙方的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乙方可以將甲方的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出售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包括丙方到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抵減乙方的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向丙方追償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應向抵押財產所在地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予以協助;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及與抵押財產有關的其他相關資料移交給乙方收存;
3.抵押登記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不動產抵押借款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為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險期限應比主合同的保險期限長。主合同期限延長的,甲方應當辦理延長保險期限手續。被保險財產發生災害性損失時,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先追償丙方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險費的權利。
2.甲方負責支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壞不影響甲方保證責任的減少。如未獲得保險賠償或保險賠償金額不足,乙方有權向丙方索賠;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賠,無需先索賠保險賠償金。
抵押的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解除,丙方已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時,甲乙雙方可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抵押關系即行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全部款項后30天內,將抵押財產的原始憑證退還給甲方;
2.與解除抵押關系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不及物動詞抵押財產的處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處分抵押財產: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產或被撤銷,無人代其承擔債務。
(二)處置方式:乙方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出售或拍賣抵押財產,并以所得款項予以補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及其他應補償的利益;
4.乙方向乙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補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付處置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給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2.償還丙方欠乙方的全部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因逾期付款、逾期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等。;
3.扣除上述金額后,如有余額,乙方應將余額返還給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與抵押財產的買賣、租賃有關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損害賠償。
七.特別商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
2.甲方財產已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沒收;
3.丙方無還款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履約能力的重大變化時,乙方認為有必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改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 (2)條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或隱瞞,在簽訂本合同前,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抵押財產在接管抵押財產期間保持整潔完好(正常損失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抵押財產部分或全部受損,甲方應對任何原因和任何人的任何過錯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擴大;
5.抵押財產貶值或不履行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進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贈、轉讓、抵減債務、信托、出借或處分。
7.甲方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出租抵押房產時,必須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如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承租人應在乙方發函通知承租人搬出抵押房產之日起30天內無條件搬出;
8.允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入抵押物進行檢查;
9.變更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稅費;
11.如有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造成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傳票,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2.根據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簽署一切相關文件,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發生合并時,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變更后的機構應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和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條所述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九.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遲均不得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在主合同和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所有權益,也不得視為乙方對甲方或丙方違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許可。 也不視為乙方放棄對甲方或丙方違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為采取法律措施。
XI。違約責任
1.如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壞,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該財產恢復原狀或提出經乙方同意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該房屋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前支付主合同規定的金額,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未付款項總額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被共有、爭議、查封、扣押或抵押,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1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屬無效。甲方、丙方及其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甲乙丙三方應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在協議簽訂之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仍然有效。
十三.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情況下在法律上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將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以各種合法方式)立即向丙方追償欠款。
十四.糾紛調解
甲、乙、丙三方的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約定一致。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擔保合同模板 篇26
獨立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債權債務進行擔保的事情,可以在主合同當中約定相應的擔保條款,然后由擔保人簽字蓋章,或者單獨在債權人與擔保人之間簽訂一份擔保合同。像這樣獨立的擔保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在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相關介紹吧。
一、獨立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從文意的角度來理解,“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該款的前半句已經明確了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從屬關系。上述兩種觀點對于這個問題沒有分歧。關鍵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該約定是否是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從屬關系的約定,比如擔保合同約定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這相當于確認主合同的效力與擔保合同的效力不具有從屬關系,兩合同的效力相互沒有影響。
但是,若僅作此理解,則“另有約定”的概念過于寬廣,似乎主合同與擔保合同是互不影響的兩個合同,只要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便不受制于主合同的效力,那么無法體現兩合同之間存在的內在關聯性。如果從限制性解釋的角度出發,主張此處“另有約定”理解為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當事人約定擔保人對無效合同的后果負擔保責任,這也就是說擔保合同約定的內容是因主合同無效而應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這一解釋,彌補了文義解釋說對主合同與擔保合同內在關聯性的忽略。
二、擔保合同另有約定指什么
我們理解的“另有約定”的意思應該是,否定從合同的效力受制于主合同的效力,在此基礎上約定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的所承擔的擔保責任與因主合同無效所承擔的擔保責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責任,前者是對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后者是在主合同無效時對債務人承擔責任的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與擔保合同的從屬性有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是這樣規定的:“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物權法》這一規定進一步表明,我國現行法沒有采取物權行為獨立性與無因性理論。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句中“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意思是,除非法律特別規定了擔保合同不因主債權債務合同的無效而歸于無效,否則擔保合同是否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是不可以由當事人來約定。比如《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也即,最高額抵押權并不是從屬于其中的某一個債權的。如果某一個債權無效,最高額抵押權并不因此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亦排除了當事人之間約定債權債務關系合同和擔保合同之間是否具有主從關系的可能性。
對于獨立的擔保合同來講,其同樣要手《合同法》的約束。我們在判定其法律效力的時候,只要該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當事人之間是自愿簽署的,那么該合同就具有效力,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更多擔保合同的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擔保合同模板 篇27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履行擔保責任,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證處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模板 篇28
擔保合同的含義: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擔保合同的期限: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合同模板 篇29
擔保合同有以下的特征:
(一)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系的發生和存在為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范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范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系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系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后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于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并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二)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系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系,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2、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并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三)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盡管屬于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為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系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為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都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為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為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為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合同模板 篇30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甲方與乙方與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圓整),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產為甲方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財產:
抵押人在此同意將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權人,用以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為人民幣的貸款及其他欠款。(房產面積:,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擔保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三、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或者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3)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4)其他情況。
四、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1、當出現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1)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參照抵押權設立時的約定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五、抵押權的消滅
1、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抵押權因所擔保的主債權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且無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權消滅;
3)抵押權實現;
4)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沒有行使抵押權。
2、抵押雙方當事人應在抵押權消滅之日起15日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注銷登記。
六、抵押的范圍:
1.主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2.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七、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產作為擔保,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時還款,按照第四條抵押實現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八、特別約定事項
1.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第九條的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經營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發生合并、分立、股東變化等情況)發生變化;
(2)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或承擔債務;
(4)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九、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以及訴訟文書,均應以親自送達、快遞、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至對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載明的地址和傳真號碼。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該方應及時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權人發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發往該地址的訴訟文書被退回(該地址并非地產的地址),則抵押權人或法院可以將有關通知或訴訟文書向地產的地址送達。
3.抵押權人以親自送達或快遞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投郵后七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時視為送達。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通知于抵押權人實際收到時視為送達。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還應按照借款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事項,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擔保合同模板 篇3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合同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上。
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擔保人..現在,各方已達成成本保證合同:
1.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中的全部合同義務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一切必要費用;
2.保證期截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即甲方有權選擇向當時的乙方或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4.如果乙方或丙方屆時未能履行其義務,各方同意甲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主張各方明確表示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程序和必要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和丙方:
擔保合同第三條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電話: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建筑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放。為了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特簽訂本企業貸款示范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規定,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和貸款人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相關貸款事宜按《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自貸款撥付之日起,按實際撥付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_____‰,超計劃貸款利率為每月_____‰,逾期貸款按20%計收利息,挪用按50%計收利息。
第四條貸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如因工作失誤導致貸款人延遲使用資金,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檢查過程中,借款人必須為查閱有關文件、賬簿、憑證和報表、檢查材料庫存和施工生產提供方便。
第六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人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保證人負責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擔保人應在收到貸款人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還款。
第八條本企業借款合同范本的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企業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企業貸款合同模式的具體條款。
擔保合同模板 篇32
1、誰是擔保合同的當事人
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財產可以用于擔保?
以下財產可以用于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對于可以抵押的財產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四、六、五中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哪些人不可以做為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
4、定金條款:
a、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于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為預付款,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具備定金的性質。
擔保在銀行借貸、商品交易、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可以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對《擔保法》缺乏了解,經常導致糾紛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