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通用20篇)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
本擔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簽定:
1、(以下簡稱“委托人”) 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6、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2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萬元,借款期限(月),經甲方申請,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大寫)萬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字第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借款擔保額-履約保證金)×擔保月數׉。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范圍: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征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四)乙方有權監督并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五)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后,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數×3‰。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30‰,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簽約日期:年月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范圍
2.1擔保方式和范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托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并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于承包、租賃、聯營、合伙、轉讓、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后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于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于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后檢查或在乙方保后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并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占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并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系人或聯系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系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4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5
簽訂地點:_______
委托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鑒于銀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同意向甲方辦理種類為的信貸業務,并同甲方簽訂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期限___個月。
甲方茲請求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向對方做出如下承諾:其具有訂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權利、授權并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礙或限制。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約定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復息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詢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用及差旅費等)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保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三條、甲方嚴格按照和貸款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如不按相關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中止對甲方辦理各類貸款業務。
第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雙方同意的保費計算方法為:借款擔保額度×擔保月數×______‰。
第六條、
1、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數),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歸還貸款人債務,由乙方代為清償后,乙方將按下列標準收取賠償金:代為賠償金額度×3‰×逾期擔保天數,直至全部歸還代為清償款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賠償金外,乙方還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償權:包括但不限于(一)、幫助甲方制定還款計劃,盡快回收債務;(二)、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三)、依法提起訴訟;(四)、依法追究反擔保人的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具備資質的反擔保保證,在《聯保合同》或《反擔保保證合同》(二種可同時或單獨使用)簽訂后,乙方才能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第八條、公司保證人與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必須是對乙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務保證全部清償(具體內容以《聯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九條、履行擔保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的;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為甲方辦理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的。
第十條、甲方承諾:
1、同意一次性繳納擔保費。
2、同意提供相應的動產和不動產作為質(抵)押物,具體配比見附件。
3、同意采用反擔保措施。
第十一條、在委托擔保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反擔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請委托擔保時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的;
2、甲方不按申請時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
3、甲方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約延遲交付擔保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擔保額度3 %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第十條承諾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借款擔保額度5 %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通知貸款人解除甲、乙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如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甲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權利,均不得被視為其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豁免和/或對該項條款的默然廢止和放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經前述協商雙方仍無法就爭議的解決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署日期為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6
本擔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 簽定:
(以下簡稱"委托人") 住所: (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 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
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 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 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 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 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 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 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7
委托人(甲方): 營業執照號: 聯系電話:
受托人(乙方): 營業執照號: 聯系電話 :
鑒于:甲方與 簽訂了《借款合同》(編號: 號),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愿意為甲方的上述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現雙方就委托擔保事宜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1.定義
1.1“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
1.2“主合同債權人”指主合同中的貸款人。
1.3“建立擔保關系”指乙方以保證人身份與債權人簽訂保證擔保合同。
2.擔保事項:甲方向 借款業務,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3.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400萬元 (大寫:肆佰萬元)。
4.擔保方式: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擔保。
5.擔保范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建立擔保關系的合同約定為準。
6.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建立擔保關系的合同約定為準。
7.擔保費用(保費)
7.1.1 計費標準: (大寫: )。
7.1.2 支付方式:按 支付 。
7.2 寬限期保費:如發生借款進入寬限期,在乙方擔保繼續有效的情況下,擔保費的支付方式為:按 支付,支付標準
8.反擔保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并簽訂《反擔保合同》: a、由甲方用 作反擔保。
9.1 甲方完全認可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建立的擔保關系,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9.2 《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編號: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9.3 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甲方提前還款等,導致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或其他民事責任的,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10.違約責任
10.1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的,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 甲方不按照主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債務的,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10.3 甲方未按主合同之約定償還債務,導致乙方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履行以下債務:
10.3.1 償還乙方已經代替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代替甲方償還(或支付)主合同債權人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
10.3.2 承擔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10.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反擔保項下的資產轉移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的違約金為本合同擬定擔保金額的 ,并全額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合同變更和補充: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和補充,但該等變更和補充應簽訂書面的變更和補充協議。
12.爭議的解決: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的,提交昆明仲裁委員會裁決。
14.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5.其他:本合同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8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委托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托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范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范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后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6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資信情況的說明、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真實有效。
6.7 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債務(包括主合同約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代為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6.8 對于甲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條項下的權利所取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復利;
(5)罰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6.9 若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有權:
(1)直接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
(2)對合法占有和管理的甲方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以用于清償債權;
(3)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向甲方繼續追償。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發生經營機制變化、注冊資本變化、股權變動等情況,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變更地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再為其它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7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8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第9條 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10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章 附則
第11條 在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采用電報、傳真方式的,一經發出即為已送達;采用郵寄方式的,在投郵三日后,即視為已送達。
第12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3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托人、主債務人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1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應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16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在成都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9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托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 一案,擬向 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愿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 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 案件 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三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3 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支付:
名 稱: 帳 號: 開戶行:
第六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0
編號:
本擔保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托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1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因經營需要,自愿委托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托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托擔保債務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貸款,金額為xx萬元整(¥ 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托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后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 xx元)。該擔保費限于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沖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費、鑒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后,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后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并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后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于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后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后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后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本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于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托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托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于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后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并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3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 需要向 (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借款期限 (月),經甲方申請,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 字( )第( )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借款擔保額-履約保證金)擔保月數 ‰ 。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范圍: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征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四)乙方有權監督并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五)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后,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 延期擔保月數 3 ‰ 。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 逾期擔保月數30 ‰ ,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地點: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4
客戶(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
鑒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個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財產保全擔保,是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被擔保財產的管理和處置權,并根據《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權人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
1.甲方訴訟保全的對象是:2。3.乙方應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
保證期間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保證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證財產之日止(包括和解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如在審理過程中出現管轄權爭議、公告、評估、中止等情況,甲方應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支付擔保費。)保修期超過6個月,按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本保函項下的資產評估費用,金額為人民幣。
3.甲方以人民幣預付結果反饋保證金,并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相關信息(包括:被擔保財產的封存日期、封存對象清單的收到日期、開庭日期、開庭日期、審理情況、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進展情況,確保被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乙方擔保財產啟封后三日內,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上述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收到款項后,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業主未得到本合同項下擔保法院的認可,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申訴、財產保全申請、擬查封的標的物和案件的相關證據材料。擔保發生后,及時提供查封裁定、法院傳票、判決書、解封裁定(僅限復印件)。
2.在保證期內,乙方不會因甲方內部事件的變化而遭受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的要求,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要求,并有充分的合法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署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被申請人因擔保事項向乙方和被擔保財產的所有人提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承擔乙方因履行擔保合同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在乙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之日起3天內,無條件一次性向被申請人支付乙方和被擔保財產所有人已支付的全部賠償金..
3.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將不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未付部分有權要求付款。
4.法院實際查封的標的物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物不符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如甲方變更查封,應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按乙方要求支付定金,否則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期滿后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除,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的裁定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擔保金額1%的違約金,并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由乙方造成..
6.如甲方未能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在雙方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后三日內同時申請解封被保證財產,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證費用兩倍的保證費用,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甲方仍需乙方在二審中提供擔保,經乙方書面同意,公司應:
同樣的條款仍然有效。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擔保費。
第八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由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5
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的有關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根據甲方與 簽訂的《 》(編號為: )的約定,甲方向 借款壹筆,本金合計為人民幣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范圍內,為甲方向 的貸款提供擔保。
第三條 乙方的擔保期間 為自甲方與 簽訂的《 》 (編號為: )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第四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的保證責任隨甲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乙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甲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五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按以下措施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股東自愿簽訂《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承諾書》,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2、及其配偶,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3、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簽訂《保證反擔保合同》。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辯權,甲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乙方仍有權提出抗辯。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在與藁城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的與此對應的《最高額保證合同》時,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擔保費每年按擔保金額的 %收取。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時,須按將到位資金的10%以轉賬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因該保證金發生的借款利息和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 在甲方未償還其所有借款之前,該保證金不能動用;
3、 該保證金優先用于清償乙方為甲方所承擔的代償債務;
4、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5、 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額償還本息并由貸款人向乙方書面通知(關于甲方按時足額還款的證明)后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第九條 甲方應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報送反映其生產經營、債權債務、借款使用、項目進度等情況的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應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第十條 乙方每月不定時對甲方的經營、管理、設備、車間等所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甲方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發生企業合并、分立、重組、兼并、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第十二條 如果甲方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 負責人
等事項,甲方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任何資產。
第十四條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1、 甲方與貸款人聯手騙取乙方擔保的行為;
2、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轉讓債務,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延長借款期限,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變賣、轉讓、轉移或贈與其資產、股權的行為;
5、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他經營決策的行為;
6、 甲方不履行與乙方簽署的任何協議。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履行《企業循環額度借款合同》中的 任何條款,導致乙方承擔保證擔保連帶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 甲方違約應配合乙方變賣、變現反擔保資產,并支付以下款項:
(1) 需要由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包括合同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由乙方代償的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違約金,違約金按甲方未還款金額的20%支付給乙方;
(3) 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所有費用;
(4) 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須另行支付賠償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每份叁頁,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6
擔保方(甲方):襄樊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擔保方(乙方): 有限公司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一、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二、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三、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四、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五、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六、妥善保管和維護已向甲方抵押的財產,若該財產出現毀損、貶值等影響甲方抵押權益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配合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七、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報送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
八、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擔保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時甲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十、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甲方作為擔保人的利益。
十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十二、在甲方簽訂擔保合同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將本企業抵押給甲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甲方為保險受益人。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或改變貸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有關規定的,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擔保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擔保的主債務到期,乙方不能按照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的,自甲方代償之日起,每天按甲方代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資金占用費。
第八條 反擔保
一、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 有限責任公司(信用反擔保方)以保證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
二、對于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以依法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或《質押反擔保合同》等。
三、其他反擔保措施
四、反擔保期間
上述反擔保期間為兩年,從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償付債務之日起開始計算。
五、反擔保范圍
反擔保范圍為:甲方因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的金額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有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地點:甲方經營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7
委保字〔20xx〕第 號 甲方(借款人):
乙方: 擔保公司
甲方需在 (銀行)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借款金額共計 萬元(金額以借款發放時所簽訂的借據為準),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自貸款發放時所簽定的時間開始。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另訂);
三、 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優先受償。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四、 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及保證金,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月__ _ (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保證金為借款金額__ _,貸款發放前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五、 在甲方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借款擔保。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作為請求乙方提供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二、 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三、 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按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財務說明書、業務經營情況說明書等資料;
四、甲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本息;
五、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 費;借款逾期按實際借款時間補交擔保手續費,直至還清借款止。
第四條 乙方提供了借款擔保后,如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償還借款,導致乙方代償,乙方有權收取代償利息。甲方應按乙方為其代償借款的金額計算代償利息,利率按信用社現行借款利息計算。計算期間自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實際償還代償資金之日止。
第五條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如需延長擔保期限,經乙方同意并書面確認后,簽定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保證人擔保合同同時展期。展期后按展期期限收取擔保手續費。
第六條 如甲方借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以其所抵(質)押資產折價后優先受償,并每日加收代償資金0.05%的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在監督甲方使用借款期間,發現甲方有不按用款約定使用款項的違約事實,或者經營狀況發生惡化,有可能導致逾期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乙方有實現擔保物權的權利,可以擔保物折價或不以代償為前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律程序提前清償債務或將變現款項提存。
第八條 本合同各條款獨立成立,個別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在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并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托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托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于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后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并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19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v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擔保合同范文匯編 篇20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 則
甲方向 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向 借款金額(大寫) 元¥:xx元,期限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合同編號為 ,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有權委托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 /‰,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 其他約定
一、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
二、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 甲方未按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 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托擔保借款本息后終止。
六、 本合同為 年 月 日 與 簽訂的 合同(合同號 )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