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總代理協議(通用3篇)
某公司總代理協議 篇1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總代理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委托方與總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總代理協議,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淡欲引進的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條 定義
本協議________術語的意義________如下:
2·1.“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2·2.“許可證協議”,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2·3.“價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第三條 總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淡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事項。
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淡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許可證的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
委托人與賣方洽淡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淡,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4·2.在洽淡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淡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某公司總代理協議 篇2
委托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1.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
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 %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
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某公司總代理協議 篇3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A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以下稱“委托人”),與根據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D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鑒于:
委托人欲從________WZ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_______技術。委托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 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許可證協議”系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于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價格”系指委托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2.2 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總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并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 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 委托人指定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 于本協議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3)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技術并簽訂許可證協議。
4.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2)以委托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托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托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托人的職責
5.1 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 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傭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 元支付。
6.2 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托方簽訂轉讓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時,委托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定有權利收取傭金,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 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 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 非經委托人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 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 本協議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并將取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_______頒布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 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協議的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1.4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各聘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三條 通知
13.1 凡有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傳遞。
13.2 凡有關通知、請求或其他書信往來,可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本協議的雙方于首頁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為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