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通用11篇)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宿遷世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為月亮灣商住項目綜合商業地產、住宅項目全權委托乙方:投資顧問、營銷策略、廣告創意、招商及銷售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并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月亮灣
2、項目位置:新城區
3、項目用途:商業、住宅綜合房地產項目開發;
4、全案代理范圍:約定委托代理銷售面積:該項目總銷售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物業銷售總面積約 平方米,住宅樓(辦公、公寓)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它可銷售面積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為準)。
第二條:委托事項
1.投資顧問
本項目投資顧問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研究以及項目開發條件的分析入手,通過對項目競爭力的挖掘,提煉項目的核心賣點體系,形成項目的初步產品競爭策略和產品形象定位,并參與規劃、設計討論和提出產品調整建議,根據相關定位、資料提供項目分析。
2.營銷策略
本項目營銷策略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群等角度出發,確定項目的主題定位、整體市場競爭策略、形象包裝策略、銷售定價策略及項目整體營銷工作計劃等與營銷相關的策略工作內容并配合開發商實施。
3.廣告創意
本項目廣告創意工作,主要是結合項目的整體定位及競爭策略,確定廣告推行計劃并進行相關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相關現場的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等,為協助銷售和項目提升形象服務。
4.招商銷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并管理本項目銷售團隊,由該銷售團隊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范圍內物業的全面招商銷售工作。
第三條: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在自動延期期間,本合同所有條款和乙方收費標準不變。在本合同延長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30天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合同。
第四條:工作內容
1.投資顧問
1)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市場調研及市場分析;
2) 負責本項目的客群分析;
3) 參與產品設計討論并提供產品建議或產品修改建議;
2. 營銷策略
1)根據項目的市場定位、客戶定位、產品定位以及開發商目標等基本要素,制定項目營銷策略總綱,包括營銷階段劃分、項目主題定位、市場形象定位、客戶營銷基本策略等;
2) 根據項目的營銷階段劃分后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項目各階段的營銷工作執行計劃;
3)根據確認的營銷策略總綱及階段性的營銷策略執行計劃,制定項目營銷策略執行方案,包括項目階段性的營銷組合策略、媒體組合策略、重大SP活動策略、價格策略等;
4)根據確定的營銷策略總綱及營銷策略執行方案,結合市場和項目進展中的變化因素,制定每個營銷階段的營銷策略調整與執行計劃,并針對各個營銷階段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如開工、房交會等,制定策略及執行專案;
5) 根據每個營銷階段的銷售特點、去化特征以及客戶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媒體策略等;
3.廣告創意
1) 制訂合同期內的項目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項目整體媒介策略、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2) 負責項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應用、延展等相關應用設計;
3)根據項目形象與銷售需要,在相關SP活動專案(包括展會、咨詢會、新聞發布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基礎上,進行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
4) 提供項目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墻、現場羅馬旗、大型廣告牌等);
5) 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包括樓書、宣傳折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志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
6) 負責電臺宣傳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網站的創意思路與文案。
4.招商銷售代理
1) 制訂并提供項目招商銷售策略;
2) 制定并執行銷售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 派出專職項目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項目銷售團隊進行銷售招商;
4) 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
5) 負責或協助本項目以促銷為目的的SP活動;
6) 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執行;
7) 負責本項目相關銷售數據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周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并提供銷售報表。
8) 負責派出招商銷售團隊的工作服、工資、傭金、補貼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情況;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工作計劃與工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并須在乙方提交每一份報告后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復或修改意見;
3) 承擔本項目現場銷售場所及家俬、設施配置費用:即現場銷售接待中心裝修及銷售所需的沙盤模型;
4)甲方承擔本項目的宣傳及廣告推廣費用(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和電視及電臺廣告及廣告片制作、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戶外看板、SP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廣告推廣費用由乙方根據推廣要求向甲方申報,批復后由甲方在費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現場辦公設備(包括但不僅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并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房租費用;
6) 保證本項目具備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條件、保證本項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預售的法定條件;
7) 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簽訂日3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9)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合同備案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協助辦理客戶個人購房貸款、解決因購房辦證需提供證件所引發的客戶投訴、并處理關于工程的修改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項目的房交會的展場租賃與裝修費用、非計劃性的甲方指定的宣傳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若該類費用甲方需乙方代理開支,應在相關費用項發生前一次性提前預支付乙方,具體使用計劃需由乙方提前申報經甲方認可后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12) 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
13)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15) 負責銷售應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車)的日常維護費用及燃油費及駕駛員薪酬等。
2.乙方責任
1) 認真、準確并按計劃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 若甲方對乙方專案組成員的實際工作不滿意,乙方有義務更換專案組人員;
3) 本項目專案組成員應積極配合雙方確定的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4) 依進度向甲方及時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促進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
5) 負責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產品建議、營銷策略、銷售策略、招商策略、廣告策略及計劃等,經雙方確認后執行;
6)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招商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招商、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展開項目咨詢工作前提供蓋章確認的項目200問資料);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向甲方如實、及時報告銷售狀況,督促客戶按約支付房款,盡量確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籠;
8) 按甲方提供的項目資料,如實地對客戶進行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積、建筑標準、付款辦法、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須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綜合素質、品牌實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的工作計劃,經甲方審核通過后實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所有有關文件與資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關工作;
12) 乙方有義務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完稅票據。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3、 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甲方若需重新確定其他指定負責人或變更負責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總經理簽字并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4、 乙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 ,該聯系人的書面認定代表乙方認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聯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總經理簽字并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5、 全部銷售資料及廣告均注明“義烏遠大”字樣。
6、 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通知:
1) 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 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 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 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服務單位的變更;
5) 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價格、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費
1、本合同簽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劃費人民幣叁萬元,支付期限為6個月,共計人民幣18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后在支付期每個月的5號,甲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給乙方
2、 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正式銷售的約定均價為:公寓人民幣 元/平方米,商鋪人民幣 元/平方米,其它銷售物業以及部分商業租賃費用以附加協議為準
3、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商業物業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3%計算傭金,若存租賃為,收取一季度租金為乙方招商費(兩者可同時產生)
商業考核代理費:按照2.5%、3.0%、3.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3.0%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5%結算
商業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30%=超價提成。
4、 住宅全案銷售代理費
全案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
考核代理費:按照2.0%、2.5%、3.0%、結算
全案代理費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銷售額的2%結算,另外按照以下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0%結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圍的(車庫、車位)均按其銷售總額3%提取(具體結算方式參照住宅)
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40%=超價提成。
5、 特殊關系客戶
如遇甲方特殊關系而成交的客戶,需由甲方總經理或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書面批準,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如遇房產直接抵扣支付廣告、建材等費用,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6、 退房原則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全案代理費。由于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費。
7、 雙方協定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套數為計量)
正式銷售后完成總銷售周期進行考核。(銷售考核周期,甲、乙雙方根據項目面臨的市場情況、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項目工程進度的綜合分析,在正式簽定本合同時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8、 有關全案代理費的付款約定:
1) 在合同執行2個月后,甲方開始支付乙方銷售傭金,事后乙方保留1個月的銷售代理傭金作為本合同的保證金。
2)代理費按月結算,每個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為下個月的5號之前,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全案代理費中的“代理費”,乙方收到此款項前應給甲方開具正式完稅發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兩款約定的銷售考核周期進行銷售目標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若乙方在任何一個銷售考核周期內未能完成約定銷售進度的5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后,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當乙方每完成一個銷售考核周期的約定考核比例,則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代理費”結算,同時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6款規定的“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本項目可銷售物業面積比例達到75%時,甲方應在10天內結算所有“超價提成”。
第八條:保密與商業道德
1.保密條款: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范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業道德條款:
1)除非雙方均認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職員工或離職未滿兩年的員工;
2)除非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項目所在縣域范圍為對其他有競爭關系的項目進行全案代理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已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均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并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制作電視廣告、印制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并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于此幅度時應征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于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托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托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位于衡水市棗強縣和平路東側(人民路南側)的住宅樓“學府苑”(暫定名)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本項目在棗強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服務商,銷售面積以最終房管局核定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該項目獨家銷售代理。
2、甲方負責提供已裝修銷售場地(門頭、圍檔等)。
3、 所有對外市場推廣方案、銷售計劃、宣傳資料的最終決定權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為準。對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資料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核批準本項目的市場推廣方案,并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核批準乙方提交的月度銷售計劃。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項目銷售所需的有關批準文件;
(2)關于代售該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
● 立面圖、平面圖、規劃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及標準等;
● 本項目整體工程進度表,包括不限于結構工程、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物業進場及各項工作到位時間、交房時間、電話、煤氣、正式用電開通時間等;
● 本項目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費標準。
(3)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銷售合同、交房兩書由甲方免費提供,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4)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正式開盤銷售前向乙方交付齊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發客戶糾紛、工程進度無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銷售限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免責。
5、甲方指定工作人員負責銷售現場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
1、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 提出銷售方案,設計銷售推廣資料,制定銷售計劃;
(2)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簽署房屋認購書和簽約意向書。
(3) 負責代理期間配合的項目營銷推廣及廣告費用(大型廣告及圍擋等由甲方負責)、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提成、銷售管理費用及銷售現場所發生的日常費用。
(4) 負責辦理業主確權手續并辦理房產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除業主自理費用以外由甲方負責。
2、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底價,項目銷售價格不低于銷售底價。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提出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四條 合作期限及銷售目標
乙方承諾代理銷售期限自甲方工程達到正負零時開始,準備期1個月,銷售期限為___個月,收尾期___個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銷售。乙方提供月度銷售計劃,雙方認可后執行。
第五條 銷售價格和銷售確認
銷售底價為該項目按建筑面積計價的每平米的平均價格(以下稱為銷售底價)。
1、地上部分建筑面積(住宅部分)為,銷售底價為:/平方米(詳見附表1);商業銷售雙方另行約定。
2、 乙方在銷售房屋時銷售價格不低于雙方約定的房屋銷售底價時,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報經甲方認可后,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3、 由于甲方建設內容變更造成銷售價格低于銷售底價時,雙方另行商定銷售底價。
4、 房屋銷售的確認以該套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繳足應繳購房款為準(貸款為不低于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為全款到帳)。
5、 房屋售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正常提取,該房屋再次銷售時仍繼續提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予扣除。
第六條 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代理服務費一:銷售底價部分按 1.5 %計算。
(2)代理服務費二: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底價部分(以下簡稱超價部分),雙方同意超價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務費:
(1) 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繳納房款(貸款為不低于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為全款到帳)后即可提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按套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
(2) 支付時間
甲方應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約定于每月的1日作為結算日向乙方結算上個月應計提的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務費后應開具收據。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時而無正當理由,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造成之經濟損失。
2、乙方按期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足額給付乙方代理費用并按約定全額退還保證金后,合同終止。
3、 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2、 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市場調查失誤,造成銷售價格低于銷售底價時,乙方補償甲方低于銷售底價部分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鑒于甲方在本案中所對應的物業的產權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甲方保證產權登記的任何變更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約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時,甲、乙雙方免責。
3、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尋求司法解決。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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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傭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并獲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應不遲于3天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傭金后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并在扣除乙方應得傭金后,將其余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并收齊房款后,應不遲于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0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筑面積:
3、權 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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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大廈(花園、別墅、公寓等)事宜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
2.提供所委托銷售項目的有關批文,包括物業名稱證明、立項批復、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3.提供上述項目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及技術指標文件,提供上述項目周圍環境及土地使用情況、建設情況及交通狀況等資料和文件。
二、乙方責任
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時間表。
2.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當地環境。
3.乙方與客戶接洽之后,以傳真方式與甲方聯系,確認客戶。凡經甲方確認后的客戶,成交后均視為乙方成交。
4.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與客戶簽署有關認購意向書,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
三、銷售價格
本物業第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傭金
甲乙雙方同意代理傭金為房價的2%,傭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時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與銷售面積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半年,從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在代理期間,乙方須售出平方米。
六、違約責任
如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未按合同規定銷售出平方米的物業即構成違約,雙方另行確定對違約行為的處理。
七、廣告宣傳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與銷售有關的廣告費用,廣告分為三期,分別在報和報上刊出。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代理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均采用友好協商的方法予以解決,如果協商的方法不能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予以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代表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