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公司加盟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貨運公司加盟代理合同書 篇1
甲 方:
乙 方: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
第二條 青島賽弗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總部)
2.1《加盟青島賽弗快遞網絡合同書》系青島賽弗快遞網絡營運全球快件網絡操作規范的公約(簡稱s.f公約),本合同甲方為s.f品牌的擁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約者,均需簽訂本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還需有加盟承諾書;
2.3當加盟者收到《締約認定通知書》時,加盟者即成為《s.f公約》的正式成員,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締約認定通知書》到達之前,凡簽訂本合同書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項費用,或未交足費用的,視為訂約無效。
第三條 合 同 主 題
為維護《s.f公約》的純潔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嚴肅性,不斷擴大服務區域,保證全網正常運行。現根據s.f速遞網絡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約,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項。乙方作為加盟者,應做到服從甲方統一管理,規范服務速遞業務,嚴格按《s.f公約》和《賽弗快遞公司管理章程》規定,并執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內容。
第四條 甲 方 責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權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應繳費用后,甲方即s.f將營業區域劃撥給乙方經營。
4.2經營期限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經營權分為一次性買斷或不買斷兩個標準。乙方若一次性買斷經營,標準為3萬元。
4.3維護s.f商標尊嚴。做到對所有加盟著公平、公正、嚴格按公約和《網絡管理章程》認真執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經營過程中,不違反《s.f公約》和網絡所公布的各項管理規定的條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應承擔自己在市場速遞業務中經營的風險,甲方只有配合協調、代理訴訟(仲裁)義務。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經濟、民事、行政等責任,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4.6甲方應負責解答乙方用書面形式提出的各項工作想法或采納其合理化建議。
4.7甲方應負責協調、管理、指揮、檢查、培訓、獎罰、行風監督、協調理賠、查詢等工作,盡加盟s.f速遞網絡管理責任。
第五條 乙 方 責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約》并自覺遵守公約、網絡管理章程及附件條款,服從甲方的協調和對個案的決定。
5.2乙方應完全遵守國家有關快遞、運輸、外貿、海關、工商、稅務、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乙方不得將s.f商標挪作其他用途。違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5.3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速遞業形勢發展而出臺的規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備開展業務所需的營運交通工具,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等相關設備。業務員必須具有專業的快遞知識。乙方有義務按時交付各種費用和執行按時結算的責任。
5.5乙方應保證運件包裝合格,各種單據清晰、明了、并及時登記。
5.6乙方承擔按時派送、出車、接貨、拖車和優質服務責任。
5.7承擔報告和匯報責任,同時接受加盟同仁的監督。
5.8在s.f網絡內能到達的塊件,必須在本網絡內運轉。嚴禁轉運其他網絡。如使用s.f面單未在本網絡內轉運的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接受總部的處罰。
5.9乙方嚴禁交接承運法律所金質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質、腐蝕、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響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違規者,一經查處所產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責任全由自己承擔。
第六條: 違 約 責 任 :
6.2乙方不得經營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塊件,如發現前例情況,每票罰款1000-5000元。罰款自總部通知到達后15天內,必須交付給甲方,除有約定外,雙方還必須簽訂違約備忘錄。
6.3嚴禁乙方自發通知各種函件影響網絡正常運作,以及不準時參加會議或各種培訓,違者按(例會制度)和(培訓制度)規定標準處罰。簽約后,乙方一年內連續三次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約合同。
6.4乙方保證交給甲方速遞的快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所有包裝及品質必須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發生內件短少、內裝物質不佳、快件延誤、部分損壞或丟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5乙方應與所有加盟方一樣,在快件進倉或出倉時,均需立即做臺帳登記,核對后進行數據上傳。對貨物發生疑問,應通過電話或傳真查詢,確認到出貨站點,核對是否收到所有貨物。否則,視為貨已收齊。若有缺貨現象,由出貨方承擔責任。若應答方無人值班應答,查詢方就視為已轉達。所有加盟方應統一購買s.f面單,面單每份0.5元計收。
6.6乙方與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間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運單地址不詳、貨物未到、貨物未齊、件到付款改為預付、到付金額偏高、客戶需要協商變更或者因錯誤包裝、分揀錯誤、車輛事故、航空拉貨、被偷盜、破損、重量與記錄不符等,都將用傳真相互確認為準,并記錄發現時的。如有延誤、自作主張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戶指定的地點放置貨物所造成損失的,由肇事人承擔所有損失賠償,肇事者公司負連帶責任,先予賠付。
6.7乙方若因服務質量被投訴,每次罰款50元。市區速遞派送業務,須上午11點前送完。違者,即超過三十分鐘,每票罰款20元;超過二小時,每票罰款50元;遲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罰款100元;遲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罰款200元;又隔日延遲派送的,罰款400元。凡因通聯、延誤派送引起損失有投訴記錄的,每次加罰20元;未經確認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誤派送者處罰。
6.8乙方與甲方爭議,先由甲方網絡經理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甲方總經理負責監督執行。s.f網絡嚴禁扣件、壓件、勒贖等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視為違約。違約方承擔5000-10000元罰款,并向全網絡通報批評。若乙方在一周內被三次投訴,甲方網絡管理中心對其進行整改培訓,費用由乙方支付。
6.9凡發生丟件情況,丟件方須在五天內主動確認,并先將賠償金劃給受損方。延遲處理按《s.f網絡管理章程》規定論處。主動積極配合和服從總部管理中心調解。
6.10無保價快運件丟失,全網絡一律按運送契約條款予以賠償。局域網內的由自己經理協調處理;全國網先由當事雙方經理協調處理。處理不了的,由總部管理中心網絡經理復檢決定,財務部落實追款到位。需要或者發生司法(仲裁)程序解決的,另議。
6.11保價快遞,屬于高風險作業范疇。凡有保價的,須有專人專送。發貨之前,須將面單 傳真給總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確認,并將收取保價費的40%打卡給派件公司。沒有該程序的,視為無保價運遞。如果程序合理,發生丟失事件,各方按攬件方賠償60%,派送方賠償40%比例賠償保價金額。發生司法(仲裁)程序解決的,另議。
6.12甲方一旦發現乙方因受理違禁品致航空貨運、班車快件被污染的現象,先按每次罰款20xx-5000元處理,并由責任人賠償因此造成的至發貨后再發生的任何費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
6.13查詢簽收單的保存期為三個月。到第四個月,各站點將第一個月的全部簽收單集中打包,發往青島管理中心檔案室繼續保存三個月,查詢時限為30天。若在規定時間內拿不出簽收單的,按丟件處理,每票處罰人民幣500元。凡發生丟件事故后瞞報十天者,或事后再復報的,即應視為自動放棄要求賠償權利。
第七條結算標準
7.1青島地區的結算標準和方法,以及時間的規定,均按青島地區的執行標準施行。如派送費、中轉費、到付款、大宗貨派送費等,按青島地區附件規定執行。
7.2到付款返還90%,帶發票與不帶發票同樣結算。s.f網絡均執行同一標準,青島地區執行標準必須經總部審批。
7.3空運中轉一律以《內部價目表》公布價格實行現金結算,無款不中轉(參照7.1),不能按壓件或扣件處理。引起延誤,由發貨站點承擔責任。有條件的,先打預付款。
7.4青島地區各站點之間的大宗貨物,派送費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島地區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計算征收派送費,結算方法和時間按青島總部財務部規定為準。全網另有規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網后,在s.f網絡內實行統一標準,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網絡建設費每月200元、賽弗快遞系統每月200元、站點預交3000元結算金,交付方式及時限,按《締約認定通知書》規定執行。
7.6如客戶要求退件的,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發件方承擔。
第八條 解約條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權利,并以書面通知送達為準,解約過渡期為七天整。過渡期結束后,延期查詢期限為三十日。查詢期內,雙方應做好對帳和清帳工作。查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沒有違法、違約的行為,甲方應將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甲方每遲延返還押金一日,應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約三十七日內,必須配合甲方網絡查詢。若發現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詢,視為 丟件處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還給乙方的押金為不計息。退款時,乙方須將有簽收結果的所有簽收單,如數返還給甲方。少返還一張,即按丟件處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詢標準的,是指不按規定時限答復查詢結果。亦包括有損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為和結果。
8.5自《解約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計算過渡期和延期查詢日,總計為37天。雙方理清關系后,在乙方領款之日,須將所有手續和物料返還給甲方,不得以丟失或找不到為由。否則,每項按20xx元標準賠償(即s.f品牌標識合同書、印章、授權書,以及各類通知、文件、價目表、簽收單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償權。
第九條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間發生經濟糾紛,在無法協商的情況下,由總部管理中心先調解,并達成調解協議。總部管理中心調解,要向發生糾紛的雙方收取5%的調解費,其收取的調解費全部應用于網絡開發之用。但通過司法或仲裁解決者除外。
9.2為維護網絡整體利益,凡被s.f系統內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進入本網絡內其它公司參加工作。一經發現,接受的公司將被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
9.3乙方按時交納各種費用,若有拖欠,須在第二天補齊。并通過s.f總部向網內各公司通報批評。
9.4全網絡查詢答復時限為30分鐘之內。如不能在30分鐘內完整答復結果,須將實情回復給查詢方。違者,每次罰款30元。如因此被投訴,亦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9.5局域網內上、下貨時必須嚴格仔細檢查。卸貨時(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戶貨物錯卸,須在最早時間內,主動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裝上有兩個始發到兩個目的地錯誤標識,應由錯發方承擔責任。
9.6各項賠償和罰款一律由s.f總部復核認定,由財務部下發財務處罰決定書,如不服裁決,即由總部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9.7本合同所列幣種均為人民幣,以元為單位。各單據及所有出臺的表格價,均以此幣為標準收取。此處不再一一贅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運公司加盟代理合同書 篇2
1.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連鎖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連鎖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資共同遵守。正規的加盟合同范本
2.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并由甲方授權后開辦連鎖店,連鎖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連鎖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 甲方向合伙門店授予連鎖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名稱、商標、店面裝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 連鎖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系列以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經營費用
3.1 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加盟費不收。
3.2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額等級收取,營業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為上級公司對合作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 貨款和結算:營業額為活動資金,當日營業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周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額25%的商業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合伙連鎖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連鎖門店提供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連鎖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于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復印和擴大使用范圍。
4.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 向合伙門店提供所有連鎖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 負責企業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 有權向連鎖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裝物品以及各種帶有企業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伙門店結算。
4.8 按照合伙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伙連鎖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合伙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網區和中高檔住宅區,并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所需等手續,為連鎖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裝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門店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合伙連鎖門店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方或連鎖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或連鎖門店應保證連鎖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以及有關規定進行連鎖經營管理。
5.5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之外使用連鎖權,不得擅自將連鎖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志。正規的加盟合同范本
5.6 連鎖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 連鎖門店只準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的產品。
5.8 連鎖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裝材料、提貨袋、標簽以及其他附屬材料。
5.9 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門店的管理
6.1 連鎖企業應嚴格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 乙方連鎖門店執行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連鎖門店遵守連鎖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在經營管理中,合伙連鎖門店發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連鎖門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連鎖門店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執行《勞動法》,為其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放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賠償相應損失外,違約方另付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違約金。
11.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的產品由于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損失;
(2)甲方沒能夠按指定時間將合伙連鎖門店訂購的產品送到指定地點,給合伙方的經營造成損失;
(3)甲方違反了同一街道直徑_________米范圍內只能夠設一家門店的雙方協定。
11.3 乙方或連鎖門店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或連鎖門店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使用范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連鎖門店不能夠如期足額交納食品訂購周轉金;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管理,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交納管理等費用;
(8)私自改變食品價格和營業時間;
(9)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2.1 乙方或連鎖門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1)乙方或連鎖門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2)乙方或連鎖門店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執法部門強制執行;
(3)乙方的連鎖門店遭政府拆遷;
(4)合伙方協議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權益擅自轉讓他人;
(2)乙方擅自改變連鎖門店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連鎖門店不遵守《手冊》內容或連鎖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合伙連鎖經營的,具有優先權,但是應該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重新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合作關系即自行終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連鎖門店同樣有優先連鎖權。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10日注銷連鎖門店的登記。
13.2 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5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或連鎖門店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是不限于天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夠控制或所能夠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條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連鎖門店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連鎖門店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貨運公司加盟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托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托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托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托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于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 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 美元($)(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于甲方的此類要求應盡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39;,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