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服務協議(精選3篇)
出口代理服務協議 篇1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2、數量:_________3、質量:_________4、規格:_________5、包裝:_________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第二條 代理協議的執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于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托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后,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并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搜集證據,并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簽字)
出口代理服務協議 篇2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20__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
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
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
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
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
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
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
投資
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
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
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
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
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
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
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
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
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
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
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
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
保險
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
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
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
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
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
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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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
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
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
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__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
買賣
)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
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
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
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
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出口代理服務協議 篇3
委托人 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代理出口 _________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
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 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