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委托代理合同(精選23篇)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地址: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地址: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臺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文、×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 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并按該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應征得甲方同意,并經甲方書面認可。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樣。甲方應在 日內簽字后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并按計劃付螢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標準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 %。
(二)一次性付酬: 元。
(三)版稅: 元(圖書定價)× %(版稅率)×印數。
第十二條 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或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 日內向甲方付清。或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 日內向甲方付清。乙方在合同簽字后 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 ______%( 元)。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螢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 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螢
第十五條 乙方重螢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并在重螢再版 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 %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螢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螢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螢再版的書面要求后 月內未重螢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 元;如有遺失,賠償 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并以 折價售予甲方圖書 冊。每次再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權利,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得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章)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____年(以最后________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X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_______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__年(以最后______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 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為下列第 項(由雙方在簽約時選定,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代理一審訴訟 □2、代理二審訴訟 □3、代理再審訴訟
□4、代理申請執行 □5、代理仲裁 □6、其他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般訴訟代理或仲裁代理(出庭參與訴訟或仲裁,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或仲裁請求,提起反訴或反請求,進行調解或者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3、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執行請求,進行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收執行款物。
□4、其他約定:
(注:具體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托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托事務。
(三)乙方律師對代理事項的工作進展情況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對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四)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指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辦案費用,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未經法院判決或開庭,另一方當事人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
(一)律師服務費收費方式、計算標準、金額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采取 方式收取律師費(由雙方在簽約時選定,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律師費共計 元。
□2、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按照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
□3、風險代理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具體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另行約定。
□4、計件收費(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5、在上述四種收費方式中,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具體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另行約定。
(二)辦案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前預付辦案費用元。事后乙方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 支付時間
律師服務費以及預付辦案費用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付完畢。
乙方蓋章開具的票據為本合同項下法律服務收費的法定結算憑證,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解除委托,應立即將解除委托的書面通知送達給乙方,且視為乙方已經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務,達到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追求的目的,甲方須在解除委托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費,但因本條第(四)項規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
(三)如發生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訴訟事項導致乙方的工作量明顯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服務費。新增部分的律師服務費,由甲、乙雙方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3、嚴重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項規定的義務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完畢時止,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虛構、隱瞞重要事實或偽造證據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金額以合同約定乙方所收取的律師費的一倍為限。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須以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的金額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四)甲方逾期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約定解除合同,無須催告。
(五)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案件,非經乙方同意,甲方無故解除委托,或者與爭議相對方私下進行調解、和解,或者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撤訴、不申請執行、放棄執行請求的,視為甲方已經達到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所追求的目的,甲方須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
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之日。
第十一條 送達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任何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第十三條 特別申明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已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已經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承辦律師: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
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
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
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
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
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
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一式兩份)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6
電子版權委托代理合同書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
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著作權合理使用專題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
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2.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3.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
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
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4.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5.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6.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7.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8.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
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9.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網絡事業傳播部、_______________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__________數字圖書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地址:電話:
乙方(代理方):公司地址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
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
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
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
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
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
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________等共____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_____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錄: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SBN書號:______________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____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2.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3.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4.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5.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6.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7.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 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方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SBN書號: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終字第_______________號
上訴人(原審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原審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二審維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不服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訴。_______________(概述上訴請求與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
本院經審查認為,_______________(簡要寫明二審駁回上訴或者撤銷原裁定的事實根據和理由)。依照_______________(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________________
第一、維持原裁定的,寫:________________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第二、撤銷原裁定的,寫:________________
“一、撤銷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號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外的寫:________________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處理)。“〕本裁定為終級裁定!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電子版權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________等共____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_____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附錄: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_____n書號: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6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7
委托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1、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2、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4、可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5、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 / □月)。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開始的前 天為免租期,乙方免費使用,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自動順延。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專用賬戶,戶名: 賬號為: 乙方通過該賬戶將租金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或甲方攜帶證件到乙方財務部門領取。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 依此類推。
第五條 傭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如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臵家具電器等相關物品,甲方允許乙方調整出租價格,如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2)(3)(4)(6)(9)(10) :(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電話費(5)供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a) 門窗玻璃;
b) 水龍頭,馬桶,房屋內水管(不包括主管道),閥門(不包括總閥門),淋浴噴頭軟管;
c) 電燈,開關;
d) 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e) 刷墻,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f) 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管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水表,電表,燃氣表,各入戶管道與總閥門,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采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1.以上約定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
第八條 轉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天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5日以上無正當理由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不可以與乙方此房承租客戶私自成交,否則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家具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存檔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19
甲 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以下簡稱委托方)
乙 方: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萬元;
(3)余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戶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
名稱: 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訂立區域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中國廣告網的 區域代理權,在本合同條件下授給乙方。
二、區域代理的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愿意續約,須在合同期滿前個月協商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該區域代理的優先權。
三、乙方取得區域代理權,必須履行如下承諾:
1、乙方取得區域代理的第________年,必須完成180條月的廣告業務。第________年200條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條數以10%的速度遞增。
2、設立專門機構部門,專職人員開展推廣銷售工作。
四、運做形式與結算:乙方將廣告內容(圖片及簡介)以電子郵件形式、服務費以電匯形式傳給甲方,甲方收到服務費用后上傳廣告內容。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范圍內總費用的30%,如不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范圍內總費用的50%,其余為匯給甲方的服務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上傳廣告內容。
2、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廣告宣傳。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迅速建立本區域的銷售網點,對本代____區域實行統一市場體系、價格體系的管理。
2、負責在本區域推廣中國廣告網,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3、服務價格按網上公布的全國統一價。
七、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
1、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關內容;
2、其它違約行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補充條款:
1、本合同管轄權屬____市人民法院。
2、從本合同生效開始,甲方給予乙方六個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30%,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甲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21
××市所(20*)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22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并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后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后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后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于求全等)和擴大搜索范圍,以便于乙方盡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范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范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盡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托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范圍。
4.服務費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后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后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于實際委托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于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并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于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系,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系。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盡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繼續合作,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系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權委托代理合同 篇23
第一條 約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制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制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制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戶解釋。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范圍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傭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并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后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戶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采取適當方式了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并協助制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制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制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戶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制造商并關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制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制造商或幫助他人與制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于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制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制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后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制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制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后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后的1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制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制造商。
第九條 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范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制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并按照制造商的指示,幫助制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制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范圍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制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傭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為促進代理活動,制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制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雇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雇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制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傭金額
代理人的傭金以每次售出并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傭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制造廠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傭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事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則無傭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傭金的方法
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征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傭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如用戶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制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傭金的時間
制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傭金數額和支付傭金的有關商務,制造商在收到貨款后,應在30天內支付傭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傭金的貨幣
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傭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執行1年后,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于下1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都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制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制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后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傭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 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于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于制造商總部____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制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余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制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董事長:_______________ 總 裁:_________
注:生產單位或生產企業委托中間商在任何地區或市場銷售其全部產品,稱銷售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中應明確規定委托方和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和義務。委托方授予代理銷售商全權經營權利,在執行協議的期間內,不得再委托另外代理商銷售同類產品。代理銷售商在推銷其商品時在一定時期內有一定的售價決定權并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完成一定的銷售額或銷售量。除此之外,代理銷售商還負責刊登商品廣告、舉辦陳列展銷,促進銷售業務,其中按比例收取傭金。對于生產單位規模較小,資金有限而產品又有競爭能力的產品但又無銷售渠道的生產企業宜采用這種方式將產品打入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