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承包合同書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對于造林承包合同書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網小編整理的造林承包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造林承包合同書范文一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營林施工需要,經與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以議價方式,將造林作業發包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承包費,雙方簽定以下合同諸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序言
造林作業包括第一階段:清山(含砍山、開防火線及煉山、清雜)、第二階段挖坎(含定坎、挖坎)、第三階段回坎施基肥、第四階段栽植及第五階段撫育及追肥。采取一次承包,分段施工、分段驗收,分段付款方式進行。施工項目如需要調整,或需要另外增加工序,甲、乙雙方需簽訂補充合同;若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同的約定,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二條 造林地點、地塊編號、合同面積及樹種如下表(附地圖一份)。 造林地點
合 計
第三條 作業規范
在每一工序開工前,乙方應會同甲方人員向所招募工人詳細講解作業規范,未作講解不得進行作業。作業規范如下表:地塊編號 小 班 合同面積(畝)樹種
五、 次撫育及追肥 撫 及 第二次撫 追 育及 追肥 肥
第三次追肥
第四條作業方式及要求分述如下: 撫育:以植株為圓心,在半徑50厘米的圓內將雜草全部鏟凈放于植株的周圍(雜草不得壓倒植株)。再以植株為圓心,在半徑20厘米的圓內,做高5厘米的培土。培土同時把傾斜的植株扶正,但不得折傷。另將林地內其余雜草鏟盡,灌木全部砍斷,留存高度不得超過15 追肥:在植株樹冠外緣左右兩側各挖一長30厘米,寬15厘米,深15厘米的施肥溝,按甲方規定量以容器將肥料均勻施放于施肥溝內 ,待甲方現場人員檢查后覆土。 以植株為中心上下、左右各50厘米,進行松土,深度15厘米;在植株30厘米左右兩側各挖一長30厘米,寬15厘米,深15厘米的施肥溝,按甲方規定量以容器將肥料均勻施放于施肥溝內 ,待甲方現場人員檢查后覆土。 在距植株30厘米上坡處挖一長30厘米,寬15厘米,深15厘米的施肥溝,按甲方規定量以容器將肥料均勻施放于施肥溝內 ,待甲方現場人員檢查后覆土。 開、完工日期如下表:
說明:1、如一個施工隊全部或部分林小班的開完工時間相同,則在此表林小班欄填入林小班號,若不相同,另行列表寫明。2、甲方如因作業需要可調整各階段開工、完工時間。如因天氣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如期開工、完工者,乙方應于原因發生次日通知甲方,并重新確定開、完工日期。3、其中撫育方式甲方可視林木生長情形,決定:①是否必須作撫育②撫育作法③撫育次數④是否由乙方執行撫育。撫育各階段,另定補充合同,而撫育面積依成活率決定,并修訂用肥量。對撫育階段甲方之決定,乙方應該遵守。
第五條 肥料、苗木的中轉與管理規范
一、肥料中轉與管理
1、乙方把每天的施肥量、施肥地點事先通知甲方林務人員,于施肥當天至甲方指定倉庫領取當天用量的肥料,并負責運到工地,分配給工人搬運至各植穴;運肥工具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肥料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挪用,否則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3倍肥料成本費。
二、苗木的中轉與管理
1、乙方應以當天栽植完畢為原則,到甲方指定提苗點提取相應數量的苗木,并負責將苗木運至林地穴邊;運苗工具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2、栽植前,乙方應將苗木充分淋濕;栽植完畢后,如倘有余苗,應集中灑水保濕,妥善管理。
3、未栽植的折損苗木、小苗、細苗、分叉苗、剩余苗應集中保管,病苗則應另外集中,留待甲方派人清點,以計算乙方總栽植株數。如有丟失,乙方應負賠償每株0.2元。
4、供苗量及運苗時間,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并至甲方指定地點運回苗木栽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安排。如乙方抗拒安排,甲方現場管理員可自行安排其作業,其運到工地的運輸費、管護費甲方如數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回。
第六條 承包費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費,已包括乙方工人工資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含稅、費等),乙方不得再以與造林工作有關的任何支出,向甲方索取費用。
二、造林承包費在合同期限內,不因物價變動而調整。
各階段承包費單價
說明:1、如一施工隊全部或部分林小班的單價相同,則在本表中林小班一欄中寫明各林小班號,若不相同,另列表寫明。
2、甲方如因作業需要可簽訂補充合同調整撫育方式,撫育單價也隨之調整。撫育單價為全撫__元/畝;穴撫__元/畝;施追肥__元/畝;全撫施追肥__元/畝;穴撫施追肥__元/畝。
第七條 監督、檢查和驗收
一、甲方技術管理人員應隨時監督,檢查各項作業的進行,乙方應接受甲技術指導并改善缺失。
二、驗收按階段進行,以林小班為驗收單元;如林小班面積較大,可經甲方核準,分次驗收付款。但清山階段不分次驗收。
三、乙方于各林小班每一階段作業完工后(但栽植階段在完工半個月內需
補植,補植完工15天后才驗收),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報告,甲方技術管理人員代收。
四、甲方于收到報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派人會同乙方辦理驗收,驗收后向乙方出具驗收單:驗收單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驗收單上由甲方驗收人員寫明驗收結論。乙方應在驗收單上簽名確認或簽署對驗收結論的意見,否則即視為默認驗收單的有效性。
五、第一階段(清山)、第二階段(挖坎)和第四階段(栽植)完工驗收時,甲方對作業面積進行現場核對。測量時乙方應會同,對核對結果,乙方應予簽字確認或簽署意見。乙方不會同核對,或會同核對后不在核對結果上簽字或簽署意見,即視為默認核對面積的有效性。
六、驗收時,采用系統采樣法對作業質量進行調查:
1、第一、二、四階段驗收調查采用圓形樣區,圓形樣區面積定為1畝(半徑14.5米);第五階段驗收調查采用方形樣區,方形樣區面積仍為1畝(邊長25.8米)。
2、林小班作業面積不足500畝者,每100畝取一個樣區;500畝-1000畝者,每增加250畝,則增加一個樣區;超過1000畝者,每增加500畝,則增加一個樣區。樣區應平均分布全區,樣區數目至少2個。
七、驗收不合格者,甲方可限期乙方返工后,申請重新驗收或按本合同第九條違約責任處理。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第一階段作業甲方可對乙方視情況預付定金,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壹萬元,乙方應于組織好足量作業工人進場并完成部分工作后,始得申請預支。預付定金在核發該階段承包費時充抵承包費。
二、承包費結算以結算面積為準。
三、甲方向乙方核發各階段承包費時,分別扣留5%的承包費作為保證金,待下一階段作業驗收合格后,與該階段的承包費同時發放,第三次撫育驗收合格后,承包費全額結清;若乙方僅執行至栽植階段,則于栽植驗收合格后,承包費全額結清,保證金均為無息返還。
四、栽植驗收需檢附中心苗圃所作“運苗框回收報告”才能申請付款。
五、乙方向甲方請領承包費時,應提供合法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及手續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付款時,將承包費直接匯入乙方帳號后即為結算。
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開、完工
各項工序,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或甲方調整的時間開、完工者,每逾一日須向甲方支付該項工序承包費的1%作為違約金(或從承包費扣抵);逾10天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清山和栽植工序,如因天氣原因無法按時開、完工者,乙方可要求甲方調整開、完工時間,甲方應視具體情況重新安排合適的開、完工時間。
三、清山
喬木、灌木、雜草等高度超過規定標準,甲方可限期乙方返工后,申請重新驗收或按逾期開、完工處理。
四、挖坎
1、每畝坎數應依規定挖足,挖坎率介于98%以上至105%者不罰,挖坎率介于98%~90%者,每少一坎扣0.5元;挖坎率少于90%,每少一坎扣1元。挖坎率多于105%者,每坎罰0.25元。
2、挖坎規格(尺寸)偏差在5%之內者,視為合格;超過5%者,甲方限期乙方返工后再報驗,返工后仍然不合格者,每穴扣0.5元。
五、回坎施基肥
1、若未將表土回填只將心土或穴旁土壤回填者,甲方驗收不合格,限期乙方返工,否則依逾期開、完工處理。
2、如施肥方法不當而造成肥料散落穴外,施肥量不足或不均勻,多施或漏施等情況,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限期內采取補救措施后申請重新驗收,否則扣罰該項工序承包費的50%。
3、施肥完畢后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清點肥料袋和剩余肥料,與施肥面積進行核對,乙方領用肥料,如有丟失、挪作他用,乙方應賠償甲方3倍肥料成本費(包括購價和倉儲、運輸、管理等費用)。情節嚴重者,甲方將向執法機關報案。
六、栽植
1、供苗總數限制:以實測挖穴畝數乘驗收每畝平均穴數計算供苗總數,甲方以栽植株數110%供應苗木給乙方;乙方提苗總數未達110%者,苗木少提數量,甲方以0.10元/株獎勵乙方,提苗總數超過110%者,苗木超出數量,以0.20元/株扣回苗木成本費。
2、未將薄膜袋剝開即行栽植者,一經發現除應補種外,另處以5元/株的罰款。
七、撫育
1、培土、鏟草、施肥及草頭留存高度不符合第三條規定者,視為驗收不合格,乙方需在規定期限內返工后,重新報驗。
2、乙方于撫育作業時,如傷及苗木,每株賠償10元。
第十條 獎勵
一、乙方依合同約定,按質按量提前完成栽植項目的工作,經驗收合格,甲方依成活率計算面積,給于乙方1元/畝的獎勵。
二、合同履行完畢,乙方同時達到下列條件時,給于1元/畝的獎勵:
1、無逾期開、完工。
2、每一工序均達到施工要求,無驗收不合格者。
3、保存率達到95%以上(造林當年的12月下旬調查)。
4、幼林平均樹高達到4.5米以上(造林當年的12月下旬調查)。
三、若同時達到第二條中的前三項條件,且幼林平均樹高達到5.5米以上(造林當年的12月下旬調查),再追加1元/畝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