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應該留名的反方辯論材料
對方辯友在強調做好事不留名是一種傳統觀念時,是否忘記了魯迅先生對于傳統文化傳統思想的態度,應該是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在今天我們雖然做好事去留名,不為名不為利,只為讓人類更多的真善美可以擁抱世界,做好事是否留名要拿數據說話,根據網上的調查有70.2%的人認為做好事該留名,只有19.8%的人持相反觀點,調查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告訴大家,這已經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我方認為做好事應當留名。
第一,做好事有助于弘揚助人為樂的美德,推動社會的進步,以自己名字成立基金會的奧康總裁王志濤說做慈善要就要高調。孫茂芳說,我要理直氣壯為雷鋒精神做廣告,大量名人通過留名的方式樹立了形象,創造了最大的正面影響力,鼓舞了更多人去學習雷鋒精神,做好事留名,何樂而不為呢?
第二,做好事留名是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一位做好事的張先生把壞人送到派出所后,飄然離去,他到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皆因缺少認證,歹徒逍遙法外;印度洋海嘯汶川大地震,善良的人們紛紛解囊,社會捐款機構提醒大家不要隱名,因為捐款的公布需要透明,如果大家都不留名也不登記必會影響到善款的管理漏洞!所以在今天,我們學習雷鋒精神,學習助人為樂的精神,就是為了更好的負責任;
第三,做好事留名是責任感的體現,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知恩相報是中國的傳統美德,曾經好心人做好事不留名的做法,受惠者為尋找好心人浪費了好多時間和資源,這就是在浪費寶貴的社會資源,
現在這個時代是一個需要英雄的時代,我們需要造英雄,如果我們不留名,那么汶川大地震我們怎么挖掘出來那么多的感人的事跡?怎么向社會弘揚這種精神?如果只是說某某人某某人怎么怎么樣那又怎么會有信服力呢?如果就像你們說的做好事不留名,那么何來的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何來抗震救災英雄的涌現?我們如何向社會向中國向世界表達我們抗震救災的精神以及頑強拼搏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