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精選12篇)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1
法庭辯論可能會出現不可預測的變化,有時會發生猝不及防的情況。這種情況一旦出現,首先要冷靜待之,進而對策攻之。總的對策是:原則問題據理力爭,枝節問題不予糾纏,無理則不強辯。
具體對策大體有如下幾種
1、控訴失實的以所獲之實對辯。
不可否認,某些辦案人員由于業務素質差異或缺乏職業道德,案件辦得粗糙,有些案件摻雜了個人成分因素,因此失實的情況時有出現。對于這類案件,律師為了發揮制約作用,一定要有實辯之,不能有任何遷就的表現。要充分引用可靠有力證據,當庭公布事實真相,以客觀事實反駁其不實之詞。
2、對于片面的指控應以全面對辯。
片面指控有兩種情況:一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本身就不全面,沒有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情節反映出來,當然不利于綜合分析案情;二是起訴書中片面強調了從重的一面,而忽略了完全要從輕處理的依據、情節。這兩種情況的出現,律師可根據客觀存在的事實和情節加以辯論。
3、控訴謬誤的應以真理對辯。
謬誤往往產生于無知或偏激。如果公訴人出現了這種情況,律師應以緩解的態度,恰當地不失時機地據理反駁,以澄清是非。但應避免發生感情上的沖突。如果辯方言之謬誤,則應及早修正錯誤,絕不可無理強辯。
4、利用矛盾,借言對辯。
這種應變技巧多用于對共同犯罪案的辯論中,由于共同犯罪有許多被告與律師出庭,而每一個律師都要維護各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于是就可能形成諸律師對公訴人的共辯,以及形成律師與律師之間的對辯,辯論的內容,大多會形成主犯與從犯、從犯與從犯之間地位與作用上。這時在法庭上往往形成多種矛盾并存的場面。如第三被告辯護人認為第四被告的犯罪作用比第三被告要大,試圖將其犯罪地位提前,此時第四被告的辯護人可采取借言辦法,以公訴人認定的理由辯之,爭取同公訴人“求同辯異”達到辯論的目的。
在許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中,如果案件定性不準,各被告人辯護律師還可以采取著眼全案、通力合作、分清主次,各盡其責的策略,一致與公訴方對辯,共同分訴案件性質,提出依據,給法庭以全面影響。如果各辯護律師首先就著眼分清各被告人的主從,而忽視全案的事實和性質,則是舍本求未,即使把從犯辯成功,但對全局而言也可能是失敗的。
5 、辯論發言先后有序,留有余地。
每一律師在法庭辯論中,都可能會遇到許多被告人辯論范圍的問題,這就需要巧妙地加以安排,其原則做法是:把握關鍵,合理安排,使自己辯論永遠處于精神飽滿狀態。為此,要針對公訴方可能提出的問題,作好二、三輪辯論的準備。從技術處理上,可層層展開,道理與依據不可一次說盡,以免二、三輪無言可發,陷入被動。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2
庭審辯論時間是十分寶貴的。當相互辯論接近尾聲時,律師作為辯論一方必須具有控制收場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問題。以提出問題為結尾,進一步深化自己的辯論主題,讓審判人員去甄別和思考。
2.概括主題。用簡潔明了的語氣將自己辯論的全部內容概括成幾句話,易加深審判人員對自方辯論觀點的印象。
3.提出要求。當對方在整個辯論中已受到了辯論的影響,此時提出合理的要求,對方容易接受,也易為法庭認可,以促成雙方和解結案。
當然,在法庭辯論最后階段,如發現對方糾纏不休、死不認賬等情況,律師作為一方辯者還應掌握善于拒絕無味辯論的技巧。所謂拒絕無味的辯論,一是不重復說;二是當對方抓住一些無礙案件處理的枝節問題不放時,則應采取“對這個問題不予辯論”或“發言到此結束”的辦法。這種近似于沉默不辯,不僅在一定時機和法庭上有著巨大的震動力,而且在辯論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聽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實質上卻是進了兩步。
庭審辯論技巧,不僅是一門口才辯論藝術,更是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基本技能之一。人們在訴訟活動中期望能請到一位高明的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律師的辯論技巧應成為其高明之處的一個重要表現。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3
1、深入淺出,生動形象
法庭辯論是一場關于事實、法律和理論的爭論,常常會涉及到一些復雜、疑難的理論問題。同時,由于辯論的對手不同,有時候簡單的問題也會變得復雜化。在這種情況下,在有限的時間內能夠有針對性地使一個復雜的理論問題深入淺出,往往會收到明顯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離主題
在法庭辯論時,還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讓對方牽著走,以免誤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有時候,對方會有意識地避實就虛,轉移話題,然后攻其一點,不及其余,達到改變辯論主題的目的,這時候一定要反應敏捷,切勿上當。
3、贏得法庭辯論的理論基礎和工作基礎
技巧歸技巧,它畢竟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那么,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你沒有理論功底,你就要犯錯誤,你再有技巧也沒用,只是嘩眾取寵,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扎實的工作基礎,就是說要充分地調查取證。
4、法庭辯論中的應變能力
在法庭辯論中,常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對于這情況如何應付?這確實是對律師應變能力的考驗。在法庭上,有些情況是不可能提前做好準備的,所以,應變能力對于律師來說非常重要。《三國演義》中孔明說郭嘉:“坐說立議,無人可及,臨機應變,百無一能。”就是說郭嘉沒有應變能力。可見,缺乏應變能力的只能做謀士,不適合做律師。
5、良好的心理素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重要因素
心理素質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自信。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種良好的心理狀態,這樣你就能充分發揮你的應變水平,善于應付各種環境和場面。由于我國的司法環境并不盡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該輸的不一定輸,該贏的不一定贏,特別是當這種跡象在法庭上顯露出來的時候,就可能影響你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下,自信心會幫助你解脫困境。
6、語言表達要注重方式
在法庭辯論中,還要注意語言本身的表達藝術,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讓人家聽得進,聽得懂,給人家留下反應和理解的余地。大家都知道,語言的連貫性是很重要的,做律師的不能結結巴巴,張口結舌,要連貫地表達一種意思。但反過來切不要忘了另一條:要給人留下理解和琢磨的余地。律師的口才在法庭上是需要充分表現的,但滔滔不絕、連珠炮似的發言并非是貫穿始終的惟一方式,這一點我的體會非常深。
7、辯論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
抓住要害,突出重點,這不僅在法庭辯論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調查和庭前準備中也同樣重要。有些比較復雜的案件,內容很多也很亂,這時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不宜面面俱到,避免沖淡了主題。有些案件很復雜,甚至涉及到十幾項、幾十項犯罪事實。這還不說,關鍵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證據內容及其它一些內容太多太亂,如果在有限的庭審時間內不能抓住要害,往往會被牽著鼻子走,陷入一種難以解脫的境地,不利于把重點問題說清楚。
8、說理也要講究策略
法庭辯論中,既要重說理又要講策略,在關鍵時刻要善于選擇最容易使人接受的理由和辯論方式。在辯論的時候我們可能有很多的道理,但是如何表達?選擇什么樣的落腳點才會使對方易于接受?這一點非常重要。有時法庭辯論很激烈也很精彩,但水火不相容,雙方陷人僵局,又確有各自的道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僅是各執一詞,一味僵持下去,也并不見得總是上策。反過來,如果能夠不失時機地跳出圈外,找到一個有可能打破僵局的新的思路作為切人點,側面迂回地發起新的攻勢,卻很可能取得成功。
9、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
新刑訴法實施后,法庭調查質證中必然溶進辯論的內容,這時如何進行辯論,如何使辯論更有力度,這是個很值得研究、探討的問題。法庭調查中,主要是舉證和質證,事先一定要有一個舉證、質證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則要不失時機地尋找對我方有利的線索和機會,一方面要善于發現對方舉證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況下,在法庭調查中不宜過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對方有所防備,使得一些重要證據無法核實。法庭調查當中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這不僅是在刑案的辯論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樣,凡是涉及到法庭辯論的都有這樣的問題。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4
有位民政局退休局長,家人想競爭某單位的領導崗位,而負責這場公開招聘恰好是他昔日的下屬。這天,他找到下屬,希望對方能幫幫忙。下屬一向正直,但考慮對方是自己的老領導,直言相拒必定破壞彼此的感情,于是說: 我現在能夠走上領導崗位,多虧您當年的教育和提攜。 老局長謙虛地說: 哪里,你有能力,有魄力,應當的。
下屬接著說: 我的成長離不開您的教育呀。記得您當年在民政局工作時,總不忘告誡我們 如果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還叫什么民政干部呢 ?特別是那次水災,在暴雨中您不顧危險,親臨第一線,至今都讓我難忘。 老局長高興地說: 我們當干部的不為老百姓著想,老百姓會戳我們脊梁骨的。在其位,要謀其政嘛。
下屬贊同地說: 是啊,一直以來我都牢記您當年的告誡,不管在哪里工作,我都會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平做事、公正待人,就是希望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呀!
老局長只好點頭稱是,原本設計好的說辭再也說不出口了。
囿于老領導的情面,身為負責人的下屬自然不便大擺道理。他以 謝恩 為話題,讓急于拉籠感情的領導和他聊起了往事,誘得巧。然后,再大談當年老領導的正直與負責是如何影響自己做人處事的態度,讓興奮的局長說出 不為老百姓著想,就會被百姓戳脊梁骨 ,不知不覺自戴枷鎖:這 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可是自己剛說的,總不能馬上出爾反爾?牢固的圈套,束縛住他的手腳,使其張不開說情的口。
技巧一:魚鉤太小,上鉤的魚兒也會掙脫;陷阱太淺,掉下的野獸就會躍出。要想封實對方的口,讓他無法辯解,我們還要把圈套設好、設牢。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5
律師張豐接手了一個案子:蔡某多次盜竊電動車,一次,在他騎贓車逛街時被失主發現,將其告上法庭,但蔡某卻堅持說電動車是自己購買的二手車。法院經過對案情的了解,發現蔡某所說的購買時間與事實不符。張豐想,如果直接予以揭露,蔡某可能會辯解是記憶錯誤,這樣就無法認定他是盜竊,至多是購買贓物。為揭開蔡某的面紗,張豐和蔡某在法庭上展開了辯論——
張豐:原告控告你所騎的電動車是盜竊他的,你是否承認?
蔡某:不可能!這車是我購買的,只是口頭交易,沒有發票。
張豐:你是什么時候從什么人手里購買的?
蔡某:三個月前,人我不認識。
張豐:你對購車時間確定嗎?
蔡某:確定,大約三個月前。
張豐:為什么這么確定?
蔡某:因為3月13日是我姑姑的生日,我買電動車就是為了去城里給姑姑過生日方便。電動車就是在姑姑生日前兩天買的,所以記得清楚。
張豐:但請你看看,這是這輛電動車的銷售發票,原告是4月23日才購買的新車,你怎么可能3月11日就買了呢?
蔡某:啊?這……
蔡某在鐵證面前,不能自圓其說,只好乖乖承認了盜竊的罪行。
在這場法庭論辯中,律師張豐詢問確定蔡某的“購車時間”是“圍魏”,而用發票證明其所說是謊言,車是盜竊所得是“救趙”。這樣一來,蔡某為救“購車時間”之急,忽略了偷車的真正時間,情急之下露出破綻,只得承認了盜竊的罪行。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6
一位國王想要刁難一位大臣,問他: 王宮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幾杯水?
要看是怎樣的杯子? 大臣不假思索地回答, 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大,那就是兩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國王聽后,挑不出毛病,只得承認大臣的話是正確的。
國王突然心血來潮,要大臣猜測偌大的水池中有幾杯水,實在是荒唐透頂。面對這一難題,大臣沒有直接作答,而是先設定條件 杯子與水池的大小關系,再由此得出答案。這一回答,推理嚴密,讓國王只得承認他的話是正確的。
上例中,大臣的回答就使用了巧設條件法。這個方法也可以應用在論辯中 當對方提出一些難以用 是 或者 否 直接回答的問題時,我們就可以使用巧設條件法,通過設定某種條件,對對方的觀點作出限定,最終化害為利,取得論辯勝利。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7
幾位裝修工人為了多趕點活,晚上十一點了還在加班加點。樓下的住戶受不住,跑了上去: 喲,幾位大哥,還在干活呢,也不休息? 這幾位一看就知道他來干什么的,有位工人故意抱怨道: 我們掙錢不容易呀:房東挑三揀四,工頭說長道短,頭上祖宗太多呀。要是沒人限制,我們可就能多干點活,多掙點錢,早就能過上小康生活。
住戶聽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于是笑著說: 誰說不是,沒人限制多好。像我們單位就不錯,辦公室里有5張床。白天,大家一上班,5個漢子齊刷刷躺下,美美地睡上一覺,呼嚕聲一片,也沒人管。 這位工人聽后沒好氣地說: 大哥,原來你是拿我們尋開心來的。哪有你們這樣,晚上不睡白天跑單位睡的? 住戶一本正經地說: 怎么沒有?要不是你們總喜歡加班加點,半夜了還在那工作,我們晚上能睡不著嗎?
這位工人頓時羞得滿臉通紅,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面對工人話中有話的抱怨,住戶沒有馬上與其爭論,而是先認可了他的說法,再用 單位同事白天睡覺 這一荒謬話,誘使工人反駁 哪有晚上不睡白天跑單位睡的 :已落入圈套,可那工人懵然不知還在那大言不慚,必須給予有力的回擊才能讓他幡然醒悟。最后,住戶通過反問,批評了他們 裝修擾民還大言不慚 的錯誤。以謬制謬的反擊,更顯對方觀點的荒唐;而反問句式的選擇,也增強了批駁的效果。有力的回擊讓那位工人啞口無言。
技巧四:魚兒入鉤,可能仍要垂死掙扎;野獸入阱,也許尚作困獸猶斗。當對方落入我們圈套卻還不知醒悟,甚至還在大放厥詞時,我們最后還要給予一語點破的有力回擊。
綜上所述,釣魚不能讓魚察覺餌在鉤上,捕獸不能讓獸發現浮土下的陷阱,要想圈套有奇效,我們就得學會誘得巧妙、套得牢固、駁得有力 。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8
抗戰期間,一名東北軍連長要求手下的一名排長,將部隊里的一頭豬送到家里給父親作壽。排長對連長這種損公肥私的行為十分反感,便婉言拒絕。誰想到連長聽后大為惱火,煞有介事地訓道:你應該明白,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接受命令者對發出命令的人有權爭議,但對命令本身,卻沒有半句爭議權、緩期權。
排長見連長用命令來壓人,怔了一下,然后笑問道: 連長,你說得有道理,不過我可以提個問題嗎? 講吧! 假如在戰場上,有人命令我們向敵人繳槍投降,你看我們能不能執行這個命令? 當然不能執行。 是的,由此可見,軍人執行命令,絕對服從命令,首先是這命令必須代表國家利益,是和軍事行為有關的事情。對于上級那些錯誤的命令,下屬還是有爭議權,甚至否定權的。您剛才命令我們向您家里送公家的東西,既違背國家利益,又和軍事行為無關,我不但不能盲目執行,還要表示堅決反對。 那位連長聽罷,頓時傻了眼,只得揮手作罷。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這是軍人必須遵循的準則。這名東北軍連長以此為由,強壓排長執行損公肥私的 任務 , 聽 似無可辯駁,實則強詞奪理。但作為下屬的排長,如果直接拒絕,會招惹到不必要的麻煩。聰明的排長于是使用了巧設條件的論辯方法,通過向連長發問,借連長之口,為這一準則設置了使用條件 代表國家利益,是和軍事行為有關的事情 ,將連長損公肥私的行為排除在外,最終駁回了連長的不合理要求。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9
總結陳詞
辯論中,總結陳詞一向是不被注重的環節,因為賽果往往在前一階段自由辯論就定型了,所以總結陳詞往往是背稿子,這種總結陳詞的水平很低,聽起來有如雞肋,一份好的總結陳詞,需要有結構和層次,將預先準備好的論點與賽場上的賽況總結綜合起來。
1、總結陳詞的意義。
一場辯論賽,特別是在雙方實力相當時,一份出色的總結陳詞往往能奠定最后的勝利。如果總結陳詞只是在機械復述己方觀點,則會給評委很不好的印象。一般情況下,四辯本身的自由辯論發言機會就不太多,只有把總結陳詞做得靈活,才能充分表現個人能力,不會給人造成團隊能力不均的印象。
2、總結陳詞的目的。
前面說了總結陳詞的意義了,目的自然是針對這個意義而言的。首先,總結陳詞的時間是在辯論賽的尾聲,所以必須概括,不需要套話、廢話連篇,這樣只會讓人想睡覺。總結陳詞應該直入主題,將自己方的觀點概括闡述,最好再加上幽默的方式。同時,總結比賽中敵我雙方的表現也是很重要的。概括來說,目的就是要為自己方打圓場,然后讓對方下不了臺。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10
鞏固自身觀點,不拘泥于小錯誤
是要根據對方的表現來總結的,如果賽況于我方不利,或者說對方的防守地線比較堅硬,那么我們最后的陳詞還是鞏固自己的觀點,另外再把己方在比賽中出現的漏洞補一遍,如果對方比較菜,那就全面出擊,然后小小應用一下一辯的活就行了,作為4辨,首先要有力挽狂瀾的氣勢和信心,我們是本隊最后一個發言的人了,在一定程度上是讓評委作最后評判時最深刻的印象者。拘泥于一些小小的錯誤,一些小小的難堪,只能失去大將之風。我認為,攻擊對手整個框架,整個體系,才是王道。總結,對手整個思路,告訴評委和觀眾,這樣的思路是錯誤的,不能成立的。而對于我方的觀點,也需要適當提點,升華,以達致完美。但別抓口誤這種太低級的錯誤,因為那對你沒有任何用。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11
把握四辯優勢,觀察場上動態
作為最后一個發言的辯手,從理論而言,留給他觀察場上形勢的時間也就是最多的。這是四辯的客觀優勢。但是,倘若不具備良好的大局觀,沒有能力對全場比賽或者至少對本方的表現有一個透徹明白的了解,也就無從發揮這樣的優勢。大局觀從何而來?訓練的時候,教練可能能夠從一些歸納比賽的技巧方面給你一些提高,但這種技巧型的歸納很多時候卻并不能夠達到很好的效果。在瞬息萬變的場上形勢中,要能夠把握住最關鍵的戰場糾葛,最要害的對方弱點,最明顯的我方漏洞,很可能需要依靠一種超然物外的視點和跳出來的思維體系。而這種視點和思維的培養不是一段時間的訓練就可以達到的。可能更需要你在生活中,對人,對事物都持著這樣一種尺度去衡量,然后把這種尺度內化以后,就成為你真正大局觀的源泉。換言之,也許只有你在生活本身中已經習慣于把一棵樹和整個森林聯系起來,你才能夠在辯論中自然的把對手的一句話和整個辨題的關系有一個自然而迅速的剖析。
關于庭審的辯論技巧 篇12
在(甲方)維護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還是(乙方)維護社會秩序主要靠道德的論辯比賽中,雙方展開了這樣一段論辯:
乙方:我方認為社會秩序的維護主要靠道德,因為道德作為行為規范和價值評判的總和,支配著人們最基本的觀念和立場,從而也支配了人類最基本的行為。如果沒有道德的約束,法制再嚴,法律再健全,社會也會陷于混亂。道德直面每個人的內心,訴求人的良知,因此是維護社會秩序最本質的動力。
甲方:我想請教對方辯友一個問題,一天您回家,發現家里被“梁上君子”光顧了,丟了很多貴重的東西,請問你的第一反應是什么呢?
乙方:我當然是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向公安部門報警了。
甲方:那么,請問對方辯友,您為什么不坐下來等著那個小偷良心發現,受到自己道德的約束,主動送回偷盜的東西呢?(笑聲、掌聲)偷盜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報警就是依靠法律了,所以您的做法恰好驗證了我方的觀點,謝謝!(掌聲)
在這一回合的論辯中,甲方就使用了“圍魏救趙”的論辯術。當乙方闡明自己的觀點時,甲方沒有直接辯駁,而是提出問題,問對方如果發現家里被盜,第一反應是什么,這一問是“圍魏”。對方按照常規思維回答“報警”,甲方立即指出,按照對方的觀點,應該是坐下來等待小偷良心發現,而報警的做法實際上是驗證了“維護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的觀點,這一擊則是“救趙”,從而獲得論辯的勝利。
“圍魏救趙”的論辯術,其關鍵在于先隱藏或擱置自己要達到的論辯目標,向另一個目標展開攻擊,誘使對方接招應對,露出破綻,然后再對其破綻展開攻擊,最終使對方低頭認輸。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