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車損保險合同(精選3篇)
2024車損保險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企業車輛保險相關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具體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方及所屬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由乙方承保,與乙方簽訂保險合作協議;在承保期間內乙方應及時處理甲方投保車輛的保險理賠工作。
2、甲方車輛向乙方投保險種:交強險、車輛損失險、商業三者險30萬或以上、車上人員責任險(每座2萬或以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國產車按國產玻璃,進口車按進口玻璃)、不計免賠險。其他險種如劃痕、涉水損失險等,可由企業自選。
3、員工私家車可自愿選擇在乙方投保,投保險種由車主自主選擇。
4、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時提供本協議附件,以保證合作協議的執行。
二、合作時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間內,企業所有車輛(團車)保險到期須在乙方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保險合作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
三、服務承諾
1、安全培訓:乙方承諾對甲方企業員工做車輛安全知識、汽車保養、保險報案理賠知識的培訓,要求每季度培訓一次,具體由甲方安排,時間確定后需提前三天告知保險公司,以便于乙方對培訓內容進行充分的準備。
2、贈送險種:企業團車投保車輛損失險后,乙方贈送自燃險,乙方的車輛損失險中包含倒車鏡車燈及天窗玻璃的單獨損壞。員工私家車投保車輛損失險后,車輛損失險中包含倒車鏡車燈及天窗玻璃的單獨損壞。
3、保險理賠服務:
3.1、理賠時效:甲方索賠資料齊全有效的情況下,_______________元以下案件,一個工作日結案并通知銀行支付賠款;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案件,七個工作日內結案并通知銀行支付賠款;人傷案件在治療結束,資料齊全有效、事故雙方達成協議后,15個工作日內結案并通知銀行支付賠款。
3.2、專項服務:需要向第三者車輛及對方保險公司遞交理賠資料或者協談的,乙方服務專員配合協助處理。
3.3、正常案件執行上述3.1、3.2服務承諾內容。
3.4、非正常案件,指責任方無保險、保險保障不足或者償付能力不足,但造成甲方企業車輛損失的,甲方應將索賠權益轉讓給乙方,并配合提供有關信息,由乙方先行賠償之后實行代位追償,乙方必須接受不得推卸。
3.5、乙方車輛損失險中包含雪災、冰陷造成的車輛損失,車輛局部損壞或全損均賠償。
3.6、全國范圍內縣級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內非道路交通事故,乙方救援,超過XX公里的救援費用由甲方承擔。
4、保險費的結算:
4.1、乙方保證每個車輛保險期間的無縫對接,保費與甲方月結月清。
5、甲方員工私家車輛享受以上服務承諾。
四、車輛保險費的計算方式
備注:行車證車主為企業的屬性為團車,行車證車主為個人的屬性為私家車
4.1、企業團車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的*折計算投保
4.2、私家車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的*折計算投保
4.3、企業團車保險費用整單折扣在標準保費基礎上優惠*______%。
4.4、員工私家車可自愿選擇在乙方投保,乙方的電話車險業務私家車商業險較傳統銷售渠道可再多省*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在乙方違反協議內容約定時,如甲方要求解除合作協議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萬______元。
3、經雙方協商一致,在乙方應及時處理好甲方理賠事宜后,合作協議繼續履行。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附件:甲方車輛清單、行車證復印件、甲方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2024車損保險合同 篇2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郵箱:
___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郵箱:
根據《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的中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合作項目所涉各項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以資甲方、乙方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原則
1、該項目合作為雙方為促進網絡電商平臺與保險行業共同發展達成的合作協議。
2、合作期間,甲方在電商平臺的合適界面推介本次合作的內容。
3、甲方為了盡到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審慎的義務,有權督促乙方恪守法律規定并制定有關投保人個人信息保護的具體制度,乙方基于該合作收到的個人信息使用及保護的承諾需在甲方的營銷推介頁面予以公示。
4、基于雙方共同利益的考慮,各方不可未經有效協商地單方解除本次合作。
二、合作方式
1、雙方本次合作項目為乙方在甲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有關互聯網保險銷售的特別活動,甲方為此活動在自己的電商平臺上開辟合適的推介界面。
2、雙方就本次合作達成協議后,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指導,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擬上線的互聯網保險產品。
3、甲方以最短的時間,在自己的電商平臺上開辟有關該合作的推介界面、擬投保人網上投保界面等,投保人投保信息數據庫由雙方再行協議確定。
4、雙方基于本協議的合作期限暫定為______年,合作期滿,各方無書面異議的,合作延續。
5、乙方承諾本次合作的互聯網保險產品為免費贈送性質,以共贏的理念擴大各方的市場占有率。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作期間,甲方根據雙方約定對乙方的營銷活動展開監督,遇有客戶投訴或退保申請等事宜,甲方僅承擔合適的告知義務,由乙方針對此類客戶爭議在______天之內予以妥善解決。乙方怠于處理或解決不善而導致甲方商譽嚴重受損的,甲方可單方終止合作。
2、合作期間,乙方為了該項目營銷的需要,在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就相關活動做客觀的報道或推廣。
3、合作期間,甲方以現有的安保技術手段維護該項目推介頁面的穩定性、安全性、流暢性。
4、合作期間的互聯網保險產品的采購、定價、上傳、投保信息保護、理賠定損、爭議解決等均由乙方單獨負責。但涉及到甲方的爭議,需第一時間通報甲方并將處理意見抄送甲方。
四、合作收益
1、所得收益應首先考慮支付甲方因該合作的技術開發成本、人力資源成本、網絡營銷成本。
2、在乙方承諾實行實施賠付制度的基礎下,甲方公司的電子商務平臺應對乙方公司的保險產品提供最大的銷售幫助。
3、具體保險產品的銷售利潤,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的合作費用。
五、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1、雙方確認基于該合作項目下的注冊會員的注冊信息、投保信息等客戶信息屬于商業秘密,基于該合作的一切書面文件、經營性文件屬于商業秘密,任何一方不可對外泄露。
2、雙方基于該合作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成果,在本合作協議下,應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各方可予以單獨使用,任何一方不得將此對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
3、乙方承諾在本次合作過程中無意獲取的甲方之商業秘密負有絕對的保密義務。
4、乙方應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簽署后按照《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規定的關于保護客戶信息的條款向甲方提供具體方案。
六、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在合作過程中,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若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
八、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車損保險合同 篇3
1.養殖保險_____險保險單(正本)
鑒于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養殖保險____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養殖保險________險的規定,承擔被保險人下列標的的保險責任。
業務性質: 保險單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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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分類|投保數量|何價投保|投保成數|保險金額|費率|保險費|儲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加險 | | | | | | | |
|----|----|----|----|----|--|---|---|
|合 計 | | | | | | | |
|-----------------------------------|
|標的座落地點| 經度: 緯度: |
|------|----------------------------|
| 總保險金額|(大寫) |
|------|----------------------------|
| 總保險費 |(大寫) |
|------|----------------------------|
| 儲 金 |(大寫) |
|------|----------------------------|
| |1.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保險責任期限|----------------------------|
| |2. |
|-----------------------------------|
|本保險標的有無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相同保險 |
|-----------------------------------|
|備 注 |
|-----------------------------------|
|被保險人地址及郵政編碼: 保險人:_____保險公司(簽章)|
|電話號碼: 地址:______ |
|所有制及占用性質: 郵碼:______ |
| 電話:______ |
| 年 月 日 |
-------------------------------------
經(副)理: 會計: 復核: 制單: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養雞保險條款
投保條件
第一條 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養雞場均可投保:
(一)雞舍飼雞10000只以上;
(二)雞場選址須在非蓄洪行洪區且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場內的建筑物布局應符合畜牧獸醫部門的要求,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舍內光照、溫度、相對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溫措施,場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雞只的品種必須在當地飼養1年以上,投保雞只應為無傷殘、無疾病、營養完全、飼養密度合理。
保險責任
第二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依照本規定負責賠償:
(一)特定傳染病(選定責任);
(二)特定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選定責任);
(三)經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診患本條中的特定傳染病,并且經當地縣級(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撲殺、掩埋、焚燒的。
(注:選定保險責任原則見通知)
責任免除
第三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飼養人員及其家屬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二)保險雞只互斗、中暑、凍、餓致死,淘汰宰殺;
(三)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四)在觀察期內因第二條中特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違反防疫規定、拒絕防疫或發病后不及時治療;
(六)保險責任規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損失。
第四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雞只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雞場設施發生保險責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導致保險雞只損失;
(三)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但屬于第二條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險期限
第五條 根據雞的飼養用途及生長階段,劃分為:
(一)肉用雞:從10日齡起保至56日齡為止;
(二)產蛋雞: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三)種雞:
育雛階段:從1日齡起保至42日齡止。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第六條 保險肉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7天為傳染病觀察期;保險產蛋雞和種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5天為傳染病觀察期。
第七條 保險雞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殺或調離約定的保險地點,該部分或全部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金額:
(一)每只肉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56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種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第九條 保險費:
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標準計收。
賠償處理
第十條 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以每棟雞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險天數最長定為連續7天)計算死亡數。若死亡數低于或等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不負賠償責任;若死亡高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按死亡數扣除死淘數予以賠付。
肉用雞、產蛋雞育成階段、種雞育雛階段和育成階段:
每只保額-雞苗單價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雞苗單價+─────────×(出險時已飼養天數+出險天數)〕-殘值
56天或140天
產蛋雞和種雞的產蛋階段: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每只保額×賠付百分比-殘值
賠付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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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齡|141-170 |171-200 |201-230 |231-260 |261-290 |291-350 |351-410 |411-470 |471-500 |
|---|----|----|----|----|----|----|----|----|----|
| % | 100 | 95 | 90 | 85 | 80 | 70 | 60 | 5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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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肉雞死淘率為5%;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死淘率為10%;雞種死淘率分別是:育雛階段為5%,育成階段為10%,產蛋階段為8%。
若保險金額高于保險雞只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時,則按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計賠。
第十一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實際飼養只數大于投保只數,按投保數與實際飼養只數比例賠付。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政府畜牧獸醫部門和所屬獸醫師出具的真實合法的診斷和治療證明、死亡證明、防疫證明。
第十三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雞只損害而造成雞只死亡,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必須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若被保險人已取得部分賠款,保險人應在賠償中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
賠償金額。保險人在行使代位追償權時,不影響被保險人就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失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四條 保險雞只發生部分死亡經保險人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雞只數應相應減少,具體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被保險人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雞只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必須遵守有關部門加強雞只飼養管理的規定,搞好飼養管理,建立、健全和執行防疫、治療的規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記錄,接受畜牧獸醫部門和保險人的防疫防災檢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切實做好防疫、治療及安全防災工作。
第二十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有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標的地址變動、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保險標的數量變動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一條 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救護,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以及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到現場查勘,未經保險人同意不得擅自處理死亡雞只。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后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辦法解決:(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