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制度管理辦法范本(精選3篇)
報銷制度管理辦法范本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日常費用管理,規范和完善審批程序和權限,提高風險防范和增收節支意識,根據《浙江農資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審批管理辦法》(20xx年11月修訂)相關規定,本著“總額控制、適度從緊、厲行節約”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費用報銷程序
正常報銷程序包括“5環節”:經辦人員粘貼票據、填制報銷單→ 本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核實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簽字確認 → 財會部會計稽核:報銷單填制的規范性、票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簽字確認 → 總經理或授權審批人審批費用是否予以報銷,簽字確認→財會部出納核對報銷金額后報銷。如果后四環節審核有疑義,則票據退回經辦人,經辦人做修改后重新開始審批程序。“5環節”流程圖如下:1.經辦人粘貼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
2.相關部門負責人核實費用真實性、合理性
3.財務稽核規范性、合法性、有效性
5.出納核對金額準確性,予以報銷
4.總經理或運營負責人審批是否報銷
二、費用報銷要求
1、費用發生真實性:指費用支出真實、必須,報銷票據的金額和實際支出金額一致。
2、費用票據合法性:指取得的費用票據是由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或由稅務機關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票面上套印稅務機關的紅色監制章)。
3、費用票據有效性:基本要素包括,票據上要求加蓋開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或者財務專用章;手寫發票沒有涂改,大小寫金額一致;發票各項內容填寫完整,準確;公司名稱要填全稱。
三、費用報銷單要求
1、統一格式:費用報銷單、審批單、備案表使用公司統一格式。費用報銷單主要涉及三種:通用費用報銷單、差旅費報銷單和住宿費計算表,各審批單和備案表參見附件。
2、原則上一事一報、一人一報:不同性質的費用分開填報,不同時段的費用分開填報,差旅費用按個人分開填報。
“通用費用報銷單”中“費用項目”一欄按報銷內容區分填寫,具體分業務費、城市交通費、小汽車費、辦公費、房租費、水電費、郵電費、業務推廣費、其他費用等。
3、及時填報:原則上費用一月一報,經辦人收到票據后90天內不填報且無合理理由的視為自愿放棄,財會部有權不再受理報銷。
4、費用相關信息要素完整:包括“6要素”(Who、What、When、Where、Why、How many即相關人員、何種費用、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支出原因、票據數量)應在費用報銷單填制中予以明確。
5、費用報銷時相關資料齊全:費用審批單、備案表、費用明細單、出差計劃書、情況說明書等資料要作為報銷票據附件同時上報。
6、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用黑色碳素筆填寫,禁用鉛筆、藍色圓珠筆;金額計算準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工整,報銷單不得隨意涂改。
7、報銷票據粘貼要求:
(1)票據粘貼在報銷底單左上角;
(2)長方形票據統一橫向粘貼;
(3)票據分類別、按時間順序粘貼;
(4)用膠水或固體膠固定,禁用釘書針;
(5)報銷單上沿和左沿保持整齊,票據不外露在報銷單外,大張票據要折疊,一張一疊;
(6)一份報銷單對應票據過多時,先區分類別、攤薄粘貼在多張單子上,再將單子疊粘一起;
(7)票據金額、票據說明保留在粘貼區域之外。
五、各項費用報銷的具體要求及審批權限
(一)業務費:報銷單據使用“ 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業務事由填寫詳實,包含客戶單位、客戶人數、主客姓名和職務、接待事由、接待時間、我方陪同人員人數等,特殊事由不便在報銷單上列明的,要求單獨附上書面說明作為財務報銷備案。同一事由的業務費用應匯總審批,尤其是接待同批客人,應事先明確主要接待人員,事后匯總統一報銷(及備案)。
單筆超過20xx元(含)的業務費,經辦人需事先向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申請并填寫備案表,審批結束,備案表由財會部主辦會計負責保管。
審批權限:單筆金額在1000元(含)以內的由授權審批人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20xx元(含)以內及部門總監業務費由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20xx元—100000元(含)以內的以及總經理經辦的業務費用由董事長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00元—150000元(含)以內的經愛普公司審批程序后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50000元以上的經上述審批程序后上報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愛普公司下屬各子公司業務費審批權限均按上述執行,單筆超過20xx元(含)的業務費,經辦人需事先向愛普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申請并填寫備案表,審批結束,備案表由子公司財會主管負責保管。由財會部編制業務費開支明細月報,交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存查。(表格見附件)。
(二)差旅費
1、報銷單據使用“差旅費報銷單”格式。差旅費票據分類別,按時間順序粘貼。報銷單上必須詳細注明每天的行程,地名具體到縣一級。長時間連續出差,票據量大的,要求每兩三天的票據就整理成一份報銷單,票據數控制在25份以內,便于各環節審核和粘貼。
2、員工出差實行“出差前報出差計劃,出差后交出差報告”的管理辦法,差旅費按人考核,各人分開填報。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向運營中心上報出差計劃,書面形式或電子形式皆可,運營中心審核確認并在公司內網公布。《出差計劃書》(見附件)中要明確出差目的、出差時間、出差地區、交通工具、預計費用等內容,報銷時粘貼在報銷單后。
3、差旅費報銷內容包括車船票、飛機票、自備車過路過橋費、住宿費、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購票代理費、私車公用產生的費用。
(1)車船票(飛機票)報銷:
其他人員出差乘坐飛機,須事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由部門負責人在出差計劃書或者差旅費報銷單上簽字確認;
駐外人員(除滿洲里辦事處)往來駐地、公司本部,原則上不得乘坐飛機;
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或授權審批人同意后另行處理;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填寫參照“城市交通費”要求執行。
(2)住宿費報銷:
出差住宿標準由辦公室另行規定。原則上參照住宿標準計算填報《住宿費計算表》,超支和節省部分分別實行30%的個人承擔和獎勵。隨同領導一起出差住宿,可參照隨同領導的住宿標準,但不再計算個人獎勵。因特殊情況(如會議方安排好住宿)導致住宿費超標,個人承擔確有難處的,經辦人作書面情況說明、提出減免申請,經授權審批人簽字同意后,可按實全額報銷。
出差住宿同一房間,要求發票按人數分攤開具,各人房費分開填報,住宿費標準按單個房間除以人數均攤。
愛普公司員工到公司設有辦事處、子公司等分支機構出差,如當地有集體宿舍,并有能力安排住宿,應首先考慮在公司提供的集體宿舍住宿。特別是出差時間較長的情況,原則上在出差前與分支機構駐地人員提前溝通,做好住宿安排,盡量節省住宿費用開支。同樣情況也適用公司外地員工回杭出差、參加會議的情況,盡量安排在公司集體宿舍住宿,如集體宿舍無法安排,則由公司辦公室根據情況統一安排賓館住宿。
(3)私車公用:
原則上盡量避免,若確因工作需要,產生費用按差旅費填報審批后予以報銷。報銷人負責填寫《私車公用備案表》(見附件),作為報銷附件粘貼在費用報銷單后。
(4)出差補貼:
出差補貼與個人考勤掛鉤,由辦公室審核確認,單獨發放。
連續乘車超時補貼:連續乘車每超過12小時給予一定補貼,由辦公室審核確認,隨差旅費同時報銷。
審批權限:一般人員差旅費由授權審批人審批,部門總監(副總監)差旅費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差旅費由董事長審批,董事長差旅費應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
(三)城市交通費:報銷單據使用“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包括日常市內出租車費、市內地鐵公交費、公交月票等。每張出租車票詳細注明起訖地點、時間、經辦事由,按時間順序粘貼。特殊情況,如出租車包車、連號的票據、在工作時間之外的出租車票據等,經辦人必須給予書面情況說明;單張出租車票金額在25元以上的,要寫明詳細理由;一般情況下往返機場允許乘坐出租車的時間為早上7點以前、晚上9點以后,其他時間盡量乘坐機場大巴及機場地鐵專線。出差及日常市內辦公,應盡量結合公交、地鐵出行,降低出租車費。
審批權限:一般人員城市交通費由授權審批人審批,部門總監(副總監)城市交通費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及董事長城市交通費由總經理和董事長互相審批。
(四)小汽車費:報銷單據使用“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費用項目中注明車牌號。報銷范圍為因公務活動而發生的車輛費用,包括修理費、汽油費、停車費、清洗美容費、保險費、養路費、年審費等項目。使用公車時發生的各種違章罰款不予報銷。私車公用產生費用的報銷參照差旅費中相關要求執行。
小汽車日常使用須登記《隨車日志》,實際使用者將用車信息及時填入日志,財務和辦公室對其不定期進行抽查。
小汽車費按車輛歸集,每車分開填報;費用票據分項目內容粘貼,報銷單上注明每一項目的合計金額。駐外機構小汽車費原則上一月一報,由車輛使用人員制作《小汽車費用清單》(見附件),計算行使里程、每月平均油耗。該清單做為報銷附件,粘貼在費用報銷單后。
小汽車費用由辦公室專人審核登記,《小汽車費用清單》由專人負責保管。集團公司每年對公司的小汽車費用進行一次匯總分析、檢查。
審批權限:小汽車修理費單次超過20xx元的應采取事先預算審批,預算費用在20xx元-1萬元(含)的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預算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長審批。不超過20xx元、實際費用金額未超過預算的小汽車修理費用以及其他小汽車費用由授權審批人審批。
(五)辦公費用:報銷單據使用“_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包括購買金額較小的辦公用品、辦公耗材、復印費等。
辦公用品的管理實行“統一購置、領用登記”的辦法,原則上本部統一由辦公室進行購置,各駐外機構由當地內勤人員統一購置,日常購進和領用在臺帳上簽字登記。駐外機構辦公費用臺帳,每半年一次郵寄公司辦公室和財務部審核。
日常辦公費報銷,要求提供購置商品清單,如收據和小票。如果開票方要收回商品清單的,經辦人提供復印件。
審批權限:辦公費由授權審批人審批。
(六)房租費:報銷單據使用“ _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房租費包括辦公房房租和員工宿舍房租,兩者分開填報,在報銷單據中注明類別和費用所屬時期。
網點租房需事先與辦公室、總經理室匯報并取得同意。租房(包括續租)必須與對方簽訂合同,辦公室對房租合同審核把關。租房合同原件做為費用報銷附件,粘貼在報銷單后,網點留合同復印件備查。
審批權限:已簽訂租房合同房租費報銷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七)水電費:報銷單據使用“ 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包括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自來水費、電費。區分辦公室和員工宿舍,兩者分開填報,報銷單據中注明類別和費用所屬時間。
審批權限:水電費由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八)郵電費用:報銷單據使用“_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包括各類信件郵寄費、商品以外的鐵路托運費、固定電話費、寬帶上網費、移動通訊費等。信件郵寄費要求提供郵寄清單,注明時間、郵寄對象和郵寄內容。固定電話費報銷單據中注明費用所屬時期;如果費用是預繳性質,統一按實際發票金額報銷,差額由個人負責處理。移動通訊費按照《浙農愛普公司移動通訊費用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集團公司每年對移動話費進行一次匯總、分析、檢查。
審批權限:郵電費中除移動通訊費外的費用由授權審批人審批;班子成員移動通訊費超過定額報銷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其余人員移動通訊費超過定額報銷的由總經理審批。
(九)辦公設備:報銷單據使用“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費用報銷時辦公室專門人員參與審核。包括價值較高的機電設備、電腦、數碼裝備、辦公家具等。
辦公設備的購置實行 “先申請后購置”的管理辦法。經辦人填寫《設備購置審批表》(見附件),經主管領導確認后,報辦公室、總經理及董事長審批。駐外機構傳真本部審批。簽字同意的申請表作為報銷附件,粘貼在報銷單據后。
審批權限:高價值辦公設備未超申請額度的由授權審批人審批,超過申請額度的由總經理審批。
(十)業務推廣會相關費用:報銷單據使用“ 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業務推廣會涉及費用包括餐飲、住宿、會議、宣傳資料、城市交通、禮品、廣告費等,要求報銷單按不同費用項目分開粘貼,并填制一份《業務推廣費費用清單》(見附件)作為報銷附件。
業務推廣會 實行“先申請后執行,結束后評估總結”的管理辦法。會議前由經辦人填寫《愛普公司推廣宣傳申請單》(見附件),推廣費用預算上報運營部、總經理室進行審批。會議結束后,經辦人填寫《愛普公司推廣宣傳總結單》(見附件),總結單作為附件,粘貼在費用報銷單后上報審批。
審批權限:業務推廣會費用報銷時區分預算內和預算外進行報批,未超申請額度的由授權審批人審批,超過申請額度的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十一)會議費:報銷單據使用“ 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專項會議要事先報預算進行審批。
審批權限:預算費用在1萬元(含)以內的由授權審批人審批,預算費用在1萬元-5萬元(含)的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預算費用在5萬元—15萬元(含)的由公司董事長審批,預算費用在15萬元—20萬元(含)的按愛普公司審批程序后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預算費用在20萬元以上的按上述審批程序后上報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十二)廣告費:報銷單據使用“ 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
審批權限:屬于代理廣告性質的,即廣告費是由生產廠家提供的,則廣告費支出時由經辦部門經授權審批人、財會部審核后,費用金額10萬元(含)以下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費用金額超過10萬元的由公司董事長審批。對需公司自行列支的廣告宣傳費,費用金額5萬元(含)以下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費用金額在5-10萬元(含)的由公司董事長審批。費用金額在10-20萬元(含)的,需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20萬元以上的按上述審批程序后上報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十三)保險費:
1、 固定資產、商品等財產保險、理賠,原則上由集團公司一個頭對保險公司商談,公司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如公司有特別優惠的政策并能長期享有,需要自行商談的,需報經集團公司財會部同意后執行。
2、 其他種類保險費用,由經辦部門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超過10萬元的應上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十四)工資薪酬及福利費:原則上一年一定,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前置審核。月度發放時由財會部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十五)技術研發費:要事先報預算進行審批。預算金額在30萬以內的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預算金額在30萬以上的報集團公司審批。
(十六)壞賬損失核銷:公司應收賬款(含賒賬款)、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損失核銷總額50萬以內或單筆損失10萬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核銷總額50萬-200萬元或單筆損失10-50萬的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核銷總額超過200萬元或單筆損失超過50萬以上的上報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十七)商品損耗、銷售商品商務處理、進出口商品累計傭金、商品跌價損失:使用專門審批單據。
審批權限:金額在1萬元(含)以下的由經辦業務人員提出,經業務主管經理審批,上報運營部、財會部專人稽核,運營部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含)以下的由運營部負責人審核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5萬元以上需報董事長審批。
(十八)其他費用:報銷單據使用“ ______費用報銷單”通用格式。其他費用如無特殊情況,按正常程序予以報銷,一般為分部門領導審核,部門總監審核,財務審核,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必要時辦公室參與審核。
審批權限:金額10萬元以下的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超過10萬元的由公司董事長審批。
六、 其他費用項目
1、駐外機構的費用,原則上一月一報,當月費用在下個月初寄回公司。各經辦人在月底前將填制完成的費用單交內勤人員,內勤人員負責整理和填制《備用金報銷匯總單》,每月3號前將費用報銷單和匯總單郵寄財務部。《備用金報銷匯總單》中辦公費、房租費、水電費、郵電費四項費用每月在匯總單上按部門統計;差旅費、城市交通費、業務費按人員匯總,其他費用按項目匯總。財務出納核對打款后將《備用金報銷匯總單》傳真回各機構,反饋報銷信息并負責保管該匯總單。
2、費用報銷打備用金卡,卡號保持相對固定,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改打其他卡號,由報銷人向財務部出納做書面說明。
3、特殊情況不能取得發票,經辦人要取得相關收據或付款證明,再依據金額大小,由經辦人到地稅局辦理代開發票,或者用其他發票代替報銷。用其他發票代替報銷的,需事前與財務部審核人員溝通,填寫發票備案表,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
4、為保證財務月底、月初工作有充足時間,原則上,每月月初四天和月末四天不安排費用審核、現金報銷。
5、愛普公司下屬各子公司工作人員,屬于愛普公司派駐人員與愛普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其發生的相關費用由愛普公司入帳核算,但由子公司自行承擔。費用報銷單每月定期郵寄回愛普公司財務,各費用的填制要求參照本文規定。費用報銷單經財會部審核、授權審批人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確認報銷。以上人員費用計入各自部門,由子公司財務和本部財務每月進行核對,通過本部對子公司開票加價的形式轉為子公司承擔。
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經公司研究同意人員相關費用由愛普公司承擔的,由辦公室于每年年初確定后將經過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書面通知遞交財會部備案。此類費用報銷程序為:費用報銷單郵寄前先由辦事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再經杭州本部財務審核、授權審批人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確認報銷。經審批的費用報銷單由所屬子公司財務入帳核算,由子公司財務和本部財務每月進行核對,通過本部對子公司開票減價的形式轉為愛普公司承擔。
6、河南惠多利農資有限公司、山東惠多利農資有限公司、山東愛欣肥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愛普科技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費用報銷由其財務主管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本辦法自文件印發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度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辦法規定執行。
報銷制度管理辦法范本 篇2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租賃行為,維護汽車租賃市場秩序,保護汽車租賃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汽車租賃行政管理工作。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行政管理工作。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機構負責市區的汽車租賃行政執法工作。
公安機關依法負責汽車租賃經營企業的內部治安保衛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承租人身份查驗及登記制度,指導、監督企業落實租賃車輛安裝定位裝置等治安防范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職責,依法對汽車租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市按照統一規劃、數量調控、安全服務的原則,促進汽車租賃業規模化、集約化和網絡化發展,完善城市交通運輸服務功能。
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之間同城和異地合作,開展預約服務、電子商務等業務。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提供汽車租賃共享服務。
第五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汽車租賃行業協會制定汽車租賃的經營服務、安全管理等標準,并組織實施。
第六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并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共享管理信息,對行業實施信息化管理,為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配置信息化服務的相關設備設施,并將安全服務信息即時傳輸至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條 本市對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對經營者的安全生產、經營行為、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年度質量信譽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本市鼓勵汽車租賃業實施行業自律,鼓勵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規范和指導汽車租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組織汽車租賃經營者開展誠信建設,提高汽車租賃經營者的服務質量,維護汽車租賃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參與汽車租賃管理相關法規、政策、標準的研究制定和宣傳貫徹。
第九條 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經營者應當在取得企業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登記證明;
(二)稅務登記證明;
(三)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或者合法租用證明;
(四)企業經營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
經營者提交的材料齊全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明。
經營者購買車輛后應當向原備案部門辦理車輛備案,提交車輛行駛證明和經營設備設施清單。原備案部門對已備案的車輛出具車輛備案證明。
第十條 經營者的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原備案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第十一條 本市對租賃小客車實施數量調控措施。租賃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租賃行業發展目標、交通發展規劃和全市小客車數量調控要求統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申請租賃小客車新增指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經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辦理備案;
(二)上一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合格;
(三)上一年度在本市依法足額納稅。
新成立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申請租賃小客車新增指標的,不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
第十三條 租賃小客車新增指標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無償分配。指標分配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租賃行業發展目標、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情況制定,在征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和汽車租賃經營者的意見后確定并實施。指標分配方案和分配結果應當向社會公示。
第十四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車輛保險、租車流程及監督電話;
(二)按照約定的價格收取租賃費用;
(三)按照規定進行車輛檢測和維護保養,保證租賃車輛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四)建立并完善救援服務體系,對租賃期間發生故障或者事故的車輛,及時按照約定提供救援服務;
(五)建立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并按照規定報送管理數據信息;
(六)建立健全經營服務、安全保衛、消防等管理制度;
(七)國家和本市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于租賃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汽車租賃經營者所有;
(二)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保險;
(三)已安裝車輛定位裝置;
(四)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五)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志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十六條 汽車租賃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車輛用途、租賃期限、租賃費用及付費方式、車輛交接、擔保方式、車輛維護和維修責任、車輛保險、風險承擔、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制定。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時,經營者應當核對承租人身份信息,按照規定登記錄入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并對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對外泄露。
第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供的相關身份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二)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施,按照操作規范駕駛車輛;
(三)隨車攜帶承租車輛的相關證件;
(四)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國家法律法規禁運、限運物品,以及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五)不得將承租車輛進行抵押、變賣或者轉租。
第十九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承租人和經營企業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活動的,汽車租賃經營者有權拒絕簽定或者終止履行租賃合同。
經營者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一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
(一)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
(二)對治安案件發生負有較大責任,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
(三)存在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的;
(四)經營場所、設備設施、租賃車輛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后仍不改正的;
(五)經營服務行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后仍不改正的。
上一年度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相關部門暫緩辦理本年度車輛更新指標手續。
第二十二條 市交通執法機構和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汽車租賃服務質量投訴制度,公開投訴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
市交通執法機構和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投訴或者舉報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投訴人或者舉報人反饋。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未辦理企業經營備案或者車輛備案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備案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變更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備案變更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之一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罰款;違反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建立經營服務管理制度的,由市交通執法機構或者遠郊區縣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建立安全保衛管理制度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安裝車輛定位裝置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經營者未核對承租人身份信息并按照規定登記錄入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活動但仍簽定或者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出租9座以上客車的,適用道路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05號令發布,根據20xx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號令修改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報銷制度管理辦法范本 篇3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1.公司應當采用先進技術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勞動條件,確保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符合國家要求。
2.公司應加強設備和工藝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藝和技術革新時,應采用低毒物質替代高毒物質,加強通風排毒、排塵,實現機械化、密閉化和自動化。
4.公司必須對有毒有害作業職工進行上崗前和定期的職業衛生和健康教育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器材。
5.公司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安排專人管理,定期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轉,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對易發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應設警示牌,配備有效的緊急防范設施和醫療急救用品,并有應急救援的組織措施。
7.公司必須為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并指導和監督其正確使用。
8.易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業,公司必須加強安全衛生管理,在作業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證貫徹執行。
9.公司必須配合公司對其進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和作業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檢測。
10.公司必須配合公司及地方衛生監督人員進行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衛生調查,如實反映職業衛生的現狀和實際情況。
11.涉及有毒有害作業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使用,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12.涉及有害作業建設項目立項,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該建設項目驗收時,必須提交由專業機構出具的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13.生產、使用和引進新化學品,必須具備毒性鑒定資料、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否則嚴禁出廠、使用和引進該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