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網站會員合同(通用3篇)
互聯網網站會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成為乙方_________網站的網員,由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信息服務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會員注冊:
1.甲方自愿選擇注冊成為乙方_________網站類會員。
2.乙方提供的服務將嚴格按照_________網站,,類網員報價所列服務項目和操作規則執行,甲方同意該服務手冊和操作規則中的要求,在完成乙方規定的登記注冊手續并繳納會員費后,成為乙方的正式注冊會員。
二、服務內容,期限及費用:
1.乙方將甲方的信息編輯,加工后在_________網站及_________上發布。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將根據注冊會員的類型分為,,三類,具體服務類別詳見網員報價。
3.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計算。
4.甲方注冊成為乙方_________網站_________類會員的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__整,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__。
三、甲方信息的儲存和限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可由乙方放置在乙方的數據庫中,或由甲方通過網絡自行放置在乙方的_________網站的數據庫中,還可根據需要進行刪除和更換,但須按規定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產生的刪除和儲存失敗負完全責任。
2.對須由甲方提供的甲方的證明文件,企業資料,產品數據及其他與公開發布相關的信息,甲方應當及時提供并對其真實,合法,及時,準確性負有完全的保證義務和責任。
3.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含有屬于國家機密或涉及國家安全的內容。
4.甲方保證遵守所有由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務的服務合同,規定,程序和慣例。
5.任何非法的,中傷他人的或可能引起不正當競爭的信息資料,乙方將保留不通知甲方即予以刪除的權利。
四、網員帳號,密碼和安全:
甲方正式成為乙方的注冊網員后,將得到一個專有帳號和密碼,甲方對其專有帳號和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并應對以其專有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甲方若發現任何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使用專有帳號或其他有關安全問題的情況,應立即通告乙方。
五、除外責任及補償:
1.乙方對任何與互聯網或其它服務形式有聯系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的損害不負責任,此等損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自己的上網設備發生故障所造成的損害,.甲方不正當使用網絡服務或其它形式的服務所造成的損害,.乙方注冊會員提供的信息發生變動導致的損失。
2.乙方對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同意補償乙方及其關聯企業因在_________網站及_________雜志上發布甲方提供的信息而引起的任何人對乙方及其關聯企業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而產生的費用及遭受的損失。
六、保密條款:
一方對于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觸到的另一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應保守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機密資料和信息。一旦本合同終止,該方應將載有機密資料和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另一方要求歸還另一方,或自行予以銷毀,并從任何有關記憶裝置中刪除任何該機密資料和信息,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機密資料和信息。
七、合同的提前終止:
如果一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并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另一方有權提前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互不賠付。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互聯網網站會員合同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網絡平臺產品運營服務達成如下協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第一條: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將擁有的產品在合作平臺進行經銷。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電子商務運營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合作方式:甲方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平臺運營服務,該運營服務包括商城建設、商城運營、網絡推廣。甲方負責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物流配送等服務。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系。甲乙雙方并按本協議進行除貨款、運營成本之外利潤分成。
3、合作區域:中國大陸。
4、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互聯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并承擔其法律風險。
2、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甲方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配合促銷計劃。
3、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定的庫存。
4、甲方應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6、甲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乙方有權力即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7、甲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乙方權益,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后臺信息系統、操作規范等的知識產權。
2、乙方應確保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范。
3、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商城設計、商城建設、商城運營、商城推廣。
4、乙方應于每月結束的______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每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數據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5、乙方負責商城的日常推廣的策劃、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實施。
第四條:商城收益分配
1、甲乙雙方同意進行產品銷售利潤(銷售額-進價成本-運營成本=利潤)進行分成,其具體分成方法是:甲方以月結的方式當月______號前支付乙方上月所得利潤分成。甲方占利潤的______%,乙方占利潤的______%。
2、配送: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第五條: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互聯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2)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項目執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項目協調與溝通。
(2)編輯:乙方負責制作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商城廣告頁面。
(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數據。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數據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范負責運營,甲方負責監督。
(4)倉存:甲方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5)財務:甲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分成金額。
(6)客服: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官方網上商城的客戶服務規范。甲方負責執行,乙方負責監督。
3、客戶退換貨服務
(1)甲方應負責為用戶提供合格的商品。
(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用戶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六條: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秘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業務無法經營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后______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設備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5、甲方逾期支付利潤分成,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的違約金,超過___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因為對方過錯所致支付延遲,則支付方不承擔此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協議引起或者與協議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互聯網維護及運營協議書
為發展農村信息化建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建設、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在_________縣(市)實施_________工程,對戶聯網的長期維護及運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_________戶聯網的網絡建設和中心網站的維護管理:
2.負責提供_________戶聯網基站平臺并幫助管理單位安裝調試:
3.負責建立和維護管理戶聯網信息數據庫,并進行遠程檢測、發布信息及進行系統更新;
4.負責對戶聯網維護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
5.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各方對信息進行有效的開發利用:
6.負責編輯和印刷農村信息戶聯網查詢指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對戶聯網平臺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2.用規定格式向甲方提供本地的農業信息錄入信息庫和日常動態信息錄入:
3.負責本地的人工咨詢服務和不斷地擴大用戶量。
三、利潤分配
1.戶聯網固定用戶的信息收費標準為_______元/戶,戶聯網安裝并開通的下一個月起到_______年_____月底,全部歸乙方。
2.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乙雙方對所收的戶聯網信息費平均分配,各占50%。
四、在平臺安裝調試完成以后,乙方若要甲方派出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維護時,乙方要負責甲方技術人員的差旅、交通和食宿費用。
五、甲方擁有戶聯網的全部知識產權。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續簽協議也需提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建設、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在_________縣(市)實施_________工程,對互聯網的長期維護及運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負責_________互聯網的網絡建設和中心網站的維護管理;
(二)負責提供_________互聯網基站平臺并幫助管理單位安裝調試;
(三)負責建立和維護管理互聯網信息數據庫,并進行遠程檢測、發布信息及進行系統更新;
(四)負責對互聯網維護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
(五)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各方對信息進行有效的開發利用;
(六)負責編輯和印刷_________信息戶聯網查詢指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負責對互聯網平臺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二)用規定格式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信息錄入信息庫和日常動態信息錄入;
(三)負責_________人工咨詢服務和不斷地擴大用戶量。
三、利潤分配
(一)互聯網固定用戶的信息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戶,互聯網安裝并開通的下一個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全部歸乙方。
(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乙雙方對所收的互聯網信息費平均分配,各占_________%。
四、在平臺安裝調試完成以后,乙方若要甲方派出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維護時,乙方要負責甲方技術人員的差旅、交通和食宿費用。
五、_________擁有互聯網的全部知識產權。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___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續簽協議也需提前_________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互聯網網站會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共同拓展企業信息化應用領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使用MAS(移動代理服務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甲方利用乙方通信網絡的資源優勢,建設甲方移動信息平臺,為使甲方移動信息平臺快速建立,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MAS一臺,租給甲方使用。MAS每臺價值 元人民幣,產權屬乙方所有,由乙方對MAS進行維護。
2、甲方移動信息應用的對象(以下簡稱用戶)是指在甲方應用系統中登記注冊的移動電話用戶。
3、乙方向甲方開放短消息端口,提供特定的服務代碼 給甲方單獨使用。甲方可以通過該端口,向其用戶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信息服務。
4、乙方提供給甲方MAS機身序列號為 。
第二條 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在乙方授權下負責連接乙方短消息網關(短信中心)的業務前置機的開發調試工作,并保證所開發業務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不得影響、損害乙方系統的正常運營,甲方所開發業務系統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
2、甲方應對通過其MAS(移動代理服務器)系統發送給用戶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由于甲方的信息錯誤、滯后或其他原因給客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和用戶協商解決,并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發送的信息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導致受處罰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向乙方明確其信息服務的業務范圍,在業務開通前一周將有關服務范圍資料提交乙方客戶服務部門,并及時更新有關資料。
4、甲方保證其在使用MAS(移動代理服務器)信息發布集成服務中所提供或使用的信息和功能服務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不損害乙方的利益,不侵犯合同方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和相關權益。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平臺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名譽的;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由此引起的索賠、糾紛及訴訟,均由甲方負責解決,甲方需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業務合作并配合相關部門追究甲方相關責任。
5、甲方通過MAS(移動代理服務器)向用戶發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WAP PUSH),必須事先征得接收者的同意。因甲方未經接收者同意向其發送信息造成客戶投訴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業務合作,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配合相關部門追究甲方責任,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作為信息源接入乙方的網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關于信息安全之各項規定,與乙方簽署《信息源入網信息安全保障責任書》。
7、用戶上行短信至甲方短信端口費用按中國移動短信標準資費收取,由用戶自行支付該費用。
8、設備到貨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設備詳細配置。甲方須妥善管理、使用好乙方提供的MAS設備。若出現非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甲方需按設備配置及實際損壞情況進行賠償;若發生設備丟失,賠償金額以每臺人民幣 元計算。
9、甲方負責其信息服務業務的日常管理工作,配足設備管理、信息處理所需的人力和物力,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應在發送給用戶的每條短消息中添加甲方名稱縮寫作為簽名,簽名必須與甲方注冊名稱或注冊品牌保持理解上的一致,不得使用虛假簽名。
11、甲方不得以轉售、轉租、借用、代發等方式將短消息服務代碼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不得以相同IP使用多服務代碼或帳號,不得以任意方式將服務代碼提供給與移動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個人或公司使用。如果甲方違反以上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三條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其通訊傳輸系統的維護,保障乙方短消息網關(短信中心)到移動電話用戶的傳輸通暢和數據包路由的準確性、及時性,并在合作所獲得直接利益范圍內承擔因信息不準確、不真實、滯后給甲方或注冊用戶造成的直接損失,但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可以合理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信息不準確、不真實、滯后的情況除外。
2、乙方在正常合作中不得以提供給甲方的特定服務代碼名義向移動用戶發送任何短信息,但出于維護公共利益、乙方、甲方或甲方客戶利益的情況除外,由此引起的與客戶間的一切爭議由乙方負責解決。
3、乙方在數據傳輸、控制方面進行對甲方信息服務有影響的變動時須提前72小時通知甲方。乙方因工程施工、網絡建設等原因,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正常電信服務的,應提前72小時告知甲方。如因上述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甲方而給客戶和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在合作所獲得直接利益范圍內對于直接損失予以賠償。
4、乙方應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與甲方的MAS(移動代理服務器)合作業務和提供業務咨詢,并妥善處理用戶向乙方提出的投訴,維持暢通的投訴和咨詢渠道。
5、乙方保留其對所提供的服務或軟硬件使用品的知識產權享有排他的所有權,與甲方的合作不視為對于上述知識產權的轉移、許可、默許等。
第四條 計費和結算
1、甲方使用MAS(移動代理服務器)套餐 元/月(送 條移動網內短信/月,超出后按 元/條收取,移動網外短信按0.1元/條收取),協議簽訂并正式使用后甲方才開始計費。
2、乙方不對甲方提供其向最終用戶所提供的代收、代計信息費服務。
3、甲方通過在乙方開設的集團付費號碼 繳費、結算。甲方帳戶資料如需變更,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次月向變更后的賬號收款、結算。
4、【后付費客戶條款】甲方屬于后付費客戶,繳費周期為 (月/季度/半年),須在付費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繳清相應賬款。
【預付費客戶條款】甲方屬于預付費客戶,繳費周期為 (月/季度/半年),預付費客戶產生實時欠費及當月末付費賬戶中預存款金額不足次月的月租費時,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乙方全稱:
乙方開戶行:
乙方銀行賬號:
5、乙方收到甲方劃付的費用之日起 日內將合法有效的發票送至甲方。
6、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的業務開通受理確認書后才正式計費。
第五條 發票信息
1、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后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稅率為:
(1)基礎電信服務(稅率10%)
(2)增值電信服務(稅率6%)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稅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2、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系乙方集團客戶經理進行相關信息登記,并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1)提供下列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稅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戶許可證
E、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2)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①甲方如是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②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③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通用機打發票,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④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⑤已向甲方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發票開具
(1)乙方向甲方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雙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系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系方式:
(備注:以上賬戶信息僅用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使用,不作為收款賬戶)
(2)甲方應在繳費期內及時通知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保證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時間充裕。為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安全,請甲方指定增值稅專用發票聯系人負責發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聯系人員穩定。協議執行期間甲方需更換聯系人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聯系人姓名:
聯系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3)甲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處理,如發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內容有誤、認證不符或認證不通過等情況,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當月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日內與乙方聯系反饋。雙方應按乙方稅務機關發票征管規定,相互配合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更換事宜。因甲方原因導致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認證帶來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違反本協議的任何一條即為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守約方書面提出糾正違約行為的要求后,違約方在十天內仍不能糾正的,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并承擔合理范圍內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對方所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所承擔的行政罰款和用戶索賠、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訴訟費用,并應賠償對方的聲譽損失,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支付款項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按照本條第1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可以合理控制的系統原因造成甲方發送的短信息發送不成功、丟失、遲延、錯誤等,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可以合理控制的系統原因,造成由甲方端口發送的短消息發生超出協議業務范圍或非指定服務代碼等錯誤時,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根據乙方與用戶之間的協議或根據其他合理原因,乙方對用戶停機造成用戶無法接受到甲方信息的,乙方不承擔對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MAS機必須啟用短信登錄驗證功能,若甲方MAS機未啟用短信登錄驗證功能導致MAS機賬號被盜,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甲方使用MAS業務期間,為防范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并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并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說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繳費周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并盡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2、為保證協議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解決在開發、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雙方應加強對各自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共同保證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業務開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應及時相互通報,協商處理解決。
3、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本協議如果與相關政策法規發生沖突,以相關政策法規為準。
4、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廣西地區開展移動信息服務的宣傳推廣工作。雙方在宣傳推廣活動中,若使用到對方的公司名稱、標識、品牌等信息,必須征得對方的書面同意。
5、鑒于甲方的用戶同時又是乙方的移動通信用戶,雙方應保持客戶利益的一體性,為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乙方已開通的用戶咨詢投訴電話(10086-8)均應為注冊用戶提供熱線咨詢服務,并明確投訴解決時限。
6、對于業務開發和運行過程中雙方相互提供的所有資料(包括技術、用戶信息等),及合作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雙方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作項目開發以外的用途,否則須向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雙方為正常履行合同所需的除外。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對甲方的客戶資料和通信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協助和配合,乙方給予協助和配合的,不構成違反保密義務。
(2)甲方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3)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關聯公司可以通過業務受理系統登記、紙質返檔,通過網絡接收、讀取并記錄等方式,以提供電信服務為目的,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務過程中形成的個人信息。甲方應當就乙方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情況向信息權利人進行說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說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包含甲方在內的整體用戶數據進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關聯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個人信息。甲方可以通過營業廳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對其個人信息進行查詢、更正。
(4)乙方應嚴格按照《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5號)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個人信息履行保護義務。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甲、乙任何一方政策原因或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需要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8、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間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須提前60天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進行變更或解除。
9、因本協議而導致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日視為送達;
(2)以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憑)后第10日視為已送達;
(3)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
(4)甲乙雙方上述通訊地址若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前5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以上通訊方式通知的,均視為有效送達。因變更通訊方式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由變更方承擔損失賠償。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甲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