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典刑 | |||
拼音 | 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 簡拼 | mzdx |
近義詞 | 反義詞 | ||
感情色彩 | 褒義詞 | 成語結構 | 動賓式 |
成語解釋 |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于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 ||
成語出處 | 宋·呂頤浩《辭免赴召乞納節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當明正典刑;如委實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閑退。” | ||
成語用法 | 偏正式;作謂語;指依照法律公開處以極刑 | ||
例子 | 郭沫若《不要怕死》:“已經明正典刑的漢奸們的供狀,我覺得應該詳細地記錄出來。” | ||
英文翻譯 | carry out a capital punishment <execute lawfully> | ||
產生年代 | 古代 | ||
常用程度 | 生僻 |